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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法歸宗-郭岳璋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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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宗陰陽五行八字預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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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18: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宗陰陽五行八字預知學(初級教材)(臺灣吳懷雲).txt》全本

     
目    錄
  
第一章 天干地支的基本認識....................1
第一節 天干地支的應用由來...................1
第二節 干支代表的季節方位及屬性................2
第二章 陰陽五行之概說......................5
第一節 陰陽之通識.......................5
第二節 五行之通識.......................6
第三節 陰陽五行之宇宙觀....................7
第三章 簡論天干之沖克合化....................13
第一節 天干之沖克.......................13
第二節 天干之合化.......................14
第四章 地支沖合會刑穿及生肖...................17
第一節 地支的十二生肖.....................17
第二節 地支的相沖.......................17
第三節 地支的會合.......................18
第四節 地支的相害.......................21
第五節 地支的相刑.......................22
第五章 干支沖合會刑穿的簡單涵義.................25
第一節 干支沖合會刑穿用於人事.................25
第二節 地支沖合會刑穿的掌訣..................26
第六章 時辰節氣及月建......................29
第一節 一日的十二時辰.....................29
第二節 一年的廿四節氣.....................31
第三節 十二月建及陰陽曆之差別.................33
第七章 天干的十二生死歷程....................36
第一節 事物的生死現象及過程..................36
第二節 十天干的十二生死歷程..................38
第三節 天干十二歷程的議論...................39
第八章 支藏人元及五行四時旺衰..................43
第一節 支藏人元(地支藏天干)..................43
第二節 五行用事及四時旺衰...................46
第九章 年月日時的再認識.....................49
第一節 年月干支的迴圈重覆現象.................49
第二節 日時干支的查對及五鼠遁.................52
第三節 早子夜子與真太陽時...................55
第十章 八字的排法及年始點之確定.................60
第一節 四柱八字的排列組合...................60
第二節 年柱干支的更換.....................62
第三節 冬至換年及陰陽五行干支的參考資料............68
第十一章 六神的定名及其涵義...................71
第一節 日干生克定六神名稱...................71
第二節 六神的生扶克瀉盜及其構成涵義..............76
第三節 六神生克定名的實例...................78
第十二章 大運流年排列法.....................81
第一節 命和運的科學現.....................81
第二節 大運的排列法......................82
第三節 流年的排列法......................87
第十三章 論命之方法及其體系...................89
第一節 近代四柱論命體系及其延革................89
第二節 沒落中的古代其它論命法.................90
第三節 古今諸賢對論命方式之看法................92
第四節 用神法實例淺說.....................96
第十四章 格局種類概述......................101
第一節 普通格居的種類及其選定法................101
第二節 特殊格局的種類及其選定法................108
第三節 有關格局的諸家觀點及議論................119
第十五章 干支生克制化沖合會刑穿的再認識.............122
第一節 天干的生克合化.....................122
第二節 地支的沖合會刑穿....................127
第三節 地支沖合會刑穿的實例..................131
第四節 天干地支生克制化合論..................136
第五節 天干地支人元綜合生克實例................139
第十六章 吉神凶煞概說......................142
第一節 有關吉神凶煞的議論...................142
第二節 吉神凶煞的種類.....................144
第三節 吉星吉神的構成及其作用.................145
第四節 凶星凶神的構成及其作用.................154
第五節 吉神凶煞的歸納成表...................164
第六節 吉神凶煞的排演實例...................166
第十七章 星盤的通俗性用法....................168
第一節 星盤的應用由來.....................168
第二節 星盤神煞的排法.....................169
第三節 命限與十一宮名之排法..................172
第五節 星盤與八字合論之情形..................177
  

第一章 天干地支的基本認識
  
第一節 天干地支的應用由來
天干地支(一稱天干地枝)相傳乃四千六百餘年前黃帝時代的大撓氏所創(一說伏羲氏所創,世本佚文則謂:『黃帝令大撓作甲子』)。
當初創設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天干用以記年與日,另再創設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個地支用以 記月與時,例如甲年子月丙日丑時,乙年申月丁日未時等。但是因為用十個天干記日,每月有可能出現三個同一天干之日,容易造成混淆,因此古代先知遂又將十天 干與十二地支按「奇干配奇支,偶干配偶支」的方式組合起來合稱「干支」,計得六十組,由甲子為起首第一組。至癸亥為

最後第六十組,古人統稱此六十組干支為「六十甲子」或「一周甲子」或「花甲」。茲將六十甲子按序排列於下(由第一排橫讀)。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備註:
①一旬有十組干支,而每旬所轄之十組干支組合,均自甲干起至癸干止,故六十甲子共計有六旬。另外,十天干中之任何一個天干皆產生六種組合形態,簡稱六甲、六乙、六丙..六壬、六癸共計十組。
②天干地支之組合乃取奇數配奇數,偶數配偶數;故有甲子卻無甲丑,有乙丑卻無乙子,有丙寅卻無丙卯,有乙卯卻無乙寅..。
上列六十甲子,可以用來記年,也可以用來記月和日和時。譬如:甲子年丙寅月戊戌日庚申時,又如:乙丑年丁亥月辛酉日壬辰時等。六十甲子用完即重回,周而復始,迴圈不絕。
我們所使用的曆書,其上記載的年、月、日、時干支,都是從黃帝時代開始,自「第一組甲子」代代相傳下來的,且按序周而復始的運用,數千年來從無改變;而這曆書上所記載的年月日時干支,即是命理學者用以推算命運的最主要依據。
在我們利用干支推算命運的時候,其記年、記月、記日、記時的干支各為一柱,合計為四柱,每柱天干地支各一字,四柱干支共計八個字,故一般人都習慣稱之為「排四柱」或「算八字」。茲將四柱八字的通用性排列法舉三例介紹於下:
一、例如傳聞黃帝開國於今四六八二年前的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其四柱八字為:
年柱----甲子
  月柱----甲子  
  日柱----甲子
  時柱----甲子
  如寫成橫列式,則為----甲子、甲子、甲子、甲子 。
  二、又例如傳聞蔣公中正出生於民國廿五年(光緒十三年)農曆九月十五日午時(一說未時),則依午時為准排列,則其四柱八字為:
年柱----丁亥
月柱----庚戌
日柱----己巳
時柱----庚午
寫成橫列式則為----丁亥、庚戌、己巳、庚午。
三、再例如黨國元勳于右任先生據聞出生於民國卅三年(光緒五年)農曆二月二十日申時,其四柱八字為:
年柱----己卯


月柱----戊辰
日柱----甲子
時柱----壬申
寫成橫列式則為----己卯、戊辰、甲子、壬申。
  
第二節 干支代表的季節方位及屬性
一、天干所代表的方位及屬性----
①甲乙為東方木,甲屬陽,乙屬陰;甲色主青靛,乙色主碧綠;甲譬之粗壯的喬木、大樹、棟樑,乙譬之矮嫩的花草、瓜蘿、禾麥。
  ②丙丁為南方火,丙屬陽,丁屬陰;丙色主赤朱,丁色主紅紫;丙譬之顯明的豔陽、烈火、狂風,丁譬之幽微的燈光、射線、核能。
  ③戊己為中央土,戊屬陽,己屬陰;戊色主棕橙,己色主褐黃;戊譬之粗硬的燥土、磚瓦、沙石,己譬之鬆軟的泥田、山澤、窪地。
④庚辛為西方金,庚屬陽,辛屬陰;庚色主灰白,辛色主雪白;庚譬之鋼銳的鎖物、鋼鐵、刀劍,辛譬之柔脆的礦物、金銀、珠玉。
⑤壬癸為北方水,壬屬陽,癸屬陰;壬色深則主清白,壬色淺則主灰黑,癸色深則主灰黑,癸色淺則主清白;壬譬之激蕩的液體、江海、大雨,癸譬之平和的液體、泉露、溪流。
二、地支所代表的季節性----
①寅卯辰為春天,分別代表農曆的正、二、三月。
②巳午未為夏天,分別代表農曆的四、五、六月。
③申酉戌為秋天,分別代表農曆的七、八、九月。
④亥子丑為冬天,分別代表農曆的十、十一、十二月。
其中辰、戌、丑、未本屬中央土,然分派於春夏秋冬,以為四季更替之轉換。
※綜合整理成:  
寅為初春,卯為仲春,辰為季春;巳為初夏,午為仲夏,未為季夏;申為初秋,酉為仲秋,戌為季秋;亥為初冬,子為仲冬,丑為季冬。
三、地支所代表的方位及屬性----
①寅卯為東方木,寅屬陽,卯屬陰,而辰有東方木的餘氣。
②巳午為南方火,巳屬陽,午屬陰,而未有南方火的餘氣。
③申酉為西方金,申屬陽,酉屬陰,而戌有西方金的餘氣。
④亥子為北方水,亥屬陽,子屬陰,而丑有北方水的餘氣。
⑤辰戌丑未為四季土,辰戌屬陽,丑未屬陰。
四、簡易的四季中分法----
①太陽直射南回歸線時,為冬季的最中心點(即正子),我們稱「冬至點」。
②太陽直射北回歸線時,為夏季的最中心點(即正午),我們稱「夏至點」。
③太陽由南往北直射赤道時,為春季的最中心點(即正卯),我們稱「春分點」。
④太陽由北往南直射赤道時,為秋季的最中心點(即正酉),我們稱「秋分點」。
五、干支方位季節及屬性綜理----
①東方甲乙寅卯木,辰有木的餘氣,而寅卯辰合稱為春季。
②南方丙丁巳午火,未有火的餘氣,而巳午未合稱為夏季。
③西方庚辛申酉金,戌有金的餘氣,而申酉戌合稱為秋季。
④北方壬癸亥子水,丑有水的餘氣,而亥子丑合稱為冬季。
⑤戊已中央土,辰戌丑未四季土,而辰(春土)亦為收藏冬水之庫,未(夏土)亦為收藏春木之庫,戌(秋土)亦為收藏夏火之庫,丑(冬土)亦為收藏秋金之庫。
六、綜合圖說----
前面所提到干支的方位性、季節性及屬性,僅為命理學的基本常識,故全須熟讀或背念。日後在實際應用推命時,干支的方位及屬性尚有其它更複雜廣泛的影射層面,為免初入門之同學難以全盤吸收瞭解,在此暫不深入探討。
另有一點需加注意的是,一般常將十天干與十二地支按序編號,就其編號代數來講,單數為奇為陽,雙數為偶為陰,然這只不過是代數上的陰陽之分,並不 真正代表干支五行的陰陽特性。例如地支的編號順序雖為子一、丑二、寅三、卯四、辰五、巳六、午七、未八、申九、酉十、戌十一、亥十二,但其中巳、亥之數為 陰,體卻屬陽;子、午之數為陽,體卻屬陰;這是因為土本位居中央,其後分寄于四方季隅所造成。
  
  
第一章 天干地支的基本認識
  
第一節 天干地支的應用由來
天干地支(一稱天干地枝)相傳乃四千六百餘年前黃帝時代的大撓氏所創(一說伏羲氏所創,世本佚文則謂:『黃帝令大撓作甲子』)。
當初創設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天干用以記年與日,另再創設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個地支用以 記月與時,例如甲年子月丙日丑時,乙年申月丁日未時等。但是因為用十個天干記日,每月有可能出現三個同一天干之日,容易造成混淆,因此古代先知遂又將十天 干與十二地支按「奇干配奇支,偶干配偶支」的方式組合起來合稱「干支」,計得六十組,由甲子為起首第一組。至癸亥為最後第六十組,古人統稱此六十組干支為 「六十甲子」或「一周甲子」或「花甲」。茲將六十甲子按序排列於下(由第一排橫讀)。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最後第六十組,古人統稱此六十組干支為「六十甲子」或「一周甲子」或「花甲」。茲將六十甲子按序排列於下(由第一排橫讀)。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備註:
①一旬有十組干支,而每旬所轄之十組干支組合,均自甲干起至癸干止,故六十甲子共計有六旬。另外,十天干中之任何一個天干皆產生六種組合形態,簡稱六甲、六乙、六丙..六壬、六癸共計十組。
②天干地支之組合乃取奇數配奇數,偶數配偶數;故有甲子卻無甲丑,有乙丑卻無乙子,有丙寅卻無丙卯,有乙卯卻無乙寅..。
上列六十甲子,可以用來記年,也可以用來記月和日和時。譬如:甲子年丙寅月戊戌日庚申時,又如:乙丑年丁亥月辛酉日壬辰時等。六十甲子用完即重回,周而復始,迴圈不絕。
我們所使用的曆書,其上記載的年、月、日、時干支,都是從黃帝時代開始,自「第一組甲子」代代相傳下來的,且按序周而復始的運用,數千年來從無改變;而這曆書上所記載的年月日時干支,即是命理學者用以推算命運的最主要依據。
在我們利用干支推算命運的時候,其記年、記月、記日、記時的干支各為一柱,合計為四柱,每柱天干地支各一字,四柱干支共計八個字,故一般人都習慣稱之為「排四柱」或「算八字」。茲將四柱八字的通用性排列法舉三例介紹於下:
一、例如傳聞黃帝開國於今四六八二年前的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其四柱八字為:
年柱----甲子
  月柱----甲子  
  日柱----甲子
  時柱----甲子
  如寫成橫列式,則為----甲子、甲子、甲子、甲子 。
  二、又例如傳聞蔣公中正出生於民國廿五年(光緒十三年)農曆九月十五日午時(一說未時),則依午時為准排列,則其四柱八字為:
年柱----丁亥
月柱----庚戌
日柱----己巳
時柱----庚午
寫成橫列式則為----丁亥、庚戌、己巳、庚午。
三、再例如黨國元勳于右任先生據聞出生於民國卅三年(光緒五年)農曆二月二十日申時,其四柱八字為:
年柱----己卯


月柱----戊辰
日柱----甲子
時柱----壬申
寫成橫列式則為----己卯、戊辰、甲子、壬申。
  
第二節 干支代表的季節方位及屬性
一、天干所代表的方位及屬性----
①甲乙為東方木,甲屬陽,乙屬陰;甲色主青靛,乙色主碧綠;甲譬之粗壯的喬木、大樹、棟樑,乙譬之矮嫩的花草、瓜蘿、禾麥。
  ②丙丁為南方火,丙屬陽,丁屬陰;丙色主赤朱,丁色主紅紫;丙譬之顯明的豔陽、烈火、狂風,丁譬之幽微的燈光、射線、核能。
  ③戊己為中央土,戊屬陽,己屬陰;戊色主棕橙,己色主褐黃;戊譬之粗硬的燥土、磚瓦、沙石,己譬之鬆軟的泥田、山澤、窪地。
④庚辛為西方金,庚屬陽,辛屬陰;庚色主灰白,辛色主雪白;庚譬之鋼銳的鎖物、鋼鐵、刀劍,辛譬之柔脆的礦物、金銀、珠玉。
⑤壬癸為北方水,壬屬陽,癸屬陰;壬色深則主清白,壬色淺則主灰黑,癸色深則主灰黑,癸色淺則主清白;壬譬之激蕩的液體、江海、大雨,癸譬之平和的液體、泉露、溪流。
二、地支所代表的季節性----
①寅卯辰為春天,分別代表農曆的正、二、三月。
②巳午未為夏天,分別代表農曆的四、五、六月。
③申酉戌為秋天,分別代表農曆的七、八、九月。
④亥子丑為冬天,分別代表農曆的十、十一、十二月。
其中辰、戌、丑、未本屬中央土,然分派於春夏秋冬,以為四季更替之轉換。
※綜合整理成:  
寅為初春,卯為仲春,辰為季春;巳為初夏,午為仲夏,未為季夏;申為初秋,酉為仲秋,戌為季秋;亥為初冬,子為仲冬,丑為季冬。
三、地支所代表的方位及屬性----
①寅卯為東方木,寅屬陽,卯屬陰,而辰有東方木的餘氣。
②巳午為南方火,巳屬陽,午屬陰,而未有南方火的餘氣。
③申酉為西方金,申屬陽,酉屬陰,而戌有西方金的餘氣。
④亥子為北方水,亥屬陽,子屬陰,而丑有北方水的餘氣。
⑤辰戌丑未為四季土,辰戌屬陽,丑未屬陰。
四、簡易的四季中分法----
①太陽直射南回歸線時,為冬季的最中心點(即正子),我們稱「冬至點」。
②太陽直射北回歸線時,為夏季的最中心點(即正午),我們稱「夏至點」。
③太陽由南往北直射赤道時,為春季的最中心點(即正卯),我們稱「春分點」。
④太陽由北往南直射赤道時,為秋季的最中心點(即正酉),我們稱「秋分點」。
五、干支方位季節及屬性綜理----
①東方甲乙寅卯木,辰有木的餘氣,而寅卯辰合稱為春季。
②南方丙丁巳午火,未有火的餘氣,而巳午未合稱為夏季。
③西方庚辛申酉金,戌有金的餘氣,而申酉戌合稱為秋季。
④北方壬癸亥子水,丑有水的餘氣,而亥子丑合稱為冬季。
⑤戊已中央土,辰戌丑未四季土,而辰(春土)亦為收藏冬水之庫,未(夏土)亦為收藏春木之庫,戌(秋土)亦為收藏夏火之庫,丑(冬土)亦為收藏秋金之庫。
六、綜合圖說----
前面所提到干支的方位性、季節性及屬性,僅為命理學的基本常識,故全須熟讀或背念。日後在實際應用推命時,干支的方位及屬性尚有其它更複雜廣泛的影射層面,為免初入門之同學難以全盤吸收瞭解,在此暫不深入探討。
另有一點需加注意的是,一般常將十天干與十二地支按序編號,就其編號代數來講,單數為奇為陽,雙數為偶為陰,然這只不過是代數上的陰陽之分,並不 真正代表干支五行的陰陽特性。例如地支的編號順序雖為子一、丑二、寅三、卯四、辰五、巳六、午七、未八、申九、酉十、戌十一、亥十二,但其中巳、亥之數為 陰,體卻屬陽;子、午之數為陽,體卻屬陰;這是因為土本位居中央,其後分寄于四方季隅所造成。
  
  
第一章 天干地支的基本認識
  
第一節 天干地支的應用由來
天干地支(一稱天干地枝)相傳乃四千六百餘年前黃帝時代的大撓氏所創(一說伏羲氏所創,世本佚文則謂:『黃帝令大撓作甲子』)。
當初創設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天干用以記年與日,另再創設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個地支用以 記月與時,例如甲年子月丙日丑時,乙年申月丁日未時等。但是因為用十個天干記日,每月有可能出現三個同一天干之日,容易造成混淆,因此古代先知遂又將十天 干與十二地支按「奇干配奇支,偶干配偶支」的方式組合起來合稱「干支」,計得六十組,由甲子為起首第一組。至癸亥為最後第六十組,古人統稱此六十組干支為 「六十甲子」或「一周甲子」或「花甲」。茲將六十甲子按序排列於下(由第一排橫讀)。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利與害、得與失、生與死、吉與凶、剛與柔、仁慈與暴虐、前後與左右、東西與南北、富貴與貧賤、快樂與悲哀..等,這種相對之現象,就是命理學上所謂的「陰陽」。
易經又說:「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不測之謂神」,又說:「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因此,我們可以說陰陽就是一切事物相對之現象。
二、陰陽的共存形態----易學太極論說:「太極負陰而抱陽」,經過幾千年後的今天,科學終於證明任何物質中的原子結構,確屬負陰抱陽(原子核內「抱」有正電荷----陽電,核外繞有「負」電荷----陰電)。由此事實我們得知如下現象:
⑴太極負陰而抱陽,陽中有陰,陰中有陽。
⑵陰陽交互推進引動,無法單獨存在或截然分開。
⑶太極為事物之本體,好比人命之我身;陰陽為事物之變化,好比人命之窮通。
事物的陰陽永遠有互相依存、交替推移的現象,絕對無法孤陰孤陽單獨存在,不過有時會互有消長盛衰的情形(如白天為陽盛陰衰,夜晚為陰盛陽弱),這 就是古人所謂的「兩不立則一不見,一不見則兩之用」的意思(按:即沒有兩物相對應,便無任何一物能存在,如同男人若無女人相對應,則後代無法延續,男人必 自消滅,反之亦同)。宇宙之結構原有陰陽對應抱負之本質,故而凡存在於宇宙中的萬事萬物也均公有這種陰陽相互對立又相互依存的本質。由於空間推動時間,時 間變化空間,物體產生能量,能量孕生物體,所以:
宇宙中若無空間,則宇宙本身根本就不存在,相對的物體、能量、時間也均無法存在。
宇宙中若有了空間而卻沒有任何物體,則亦根本無時間與能量之存在。
宇宙空間中若沒有任何能量,則亦根本無物體與時間之存在。
宇宙中若沒有了時間與能量,則一切空間皆將靜止,一切物體皆將死絕,宇宙勢必瞬間毀滅!
由此可知,宇宙萬物都有相互對立卻又相互依存的本質,雖然有時會偏陰或偏陽,但絕不能孤陰孤陽單獨存在。譬如:男人屬陽,女人屬陰,有男人就必會 有女人相對應,男人體雖屬陽,然其內卻含有輕微女性荷爾蒙(陽中有陰且陽盛陰衰),女人體雖屬陰,然其內卻含有輕徽男性荷爾蒙(陰中有陽且陰盛陽衰),因 此才造成再剛強的男人也有懦弱或流淚的時候,再溫柔的女人也有剛強或激憤的時候。
就天干而言,甲乙屬木;而就地支而言,寅卯也屬木,但在陰陽的區分上,甲、寅屬陽,乙、卯則屬陰;四者雖同屬木,然其陰陽本質卻有不同,其相互間的陰陽對立與共存的關係奇妙而複雜,以後再詳為解說。
  
第二節 五行之通識
一、五行的哲學概念----中國的易學認為:宇宙中所存在的萬事萬物,不管其體積之大小或範圍之廣隘,均可將其分離或整合成各種單一(但不一定獨立) 之太極,由太極可化生兩儀(即陰和陽),由兩儀又可化生四象(即太陽、少陽、太陰、少陰)。事實上,陰陽兩儀原來就是太極的本質,我們也可如此說:「太極 就是陰與陽兩儀之合體,太極透過陰陽兩儀之克應交合,得以化生四象」。  
古代先賢基於此種領悟,於是發明出五行的哲學理論,將陰陽太極比喻成地球本體(土),再將陰陽太極所化生的四象比喻成地球內外的植物(木),液體 (水)、熱能(火)礦物(金);四象加上太極,就成木、火、土、金、水五行。這個「太極」,就好比是一個「家」,而這個家乃由夫與妻(陰陽)兩人組合而 成,然後夫妻生育子女便如同太極化生金木水火四象一般。
由此可知,中國哲學所謂的五行乃指木、火、土、金、水而言。然而,五行並非僅只代表其字面所顯示之可見物象而已,要知它乃先賢為了哲學上便於研究 比較起見,將宇宙萬事萬物之性能簡單歸納成五大類,並以地球上五種有形可見之相似物為影射物件所設定之代名詞,這些代名詞不但可直接影射真正有形的植物 (木)、光熱(火)、泥地(土)、礦物(金)和液體(水),它亦可影射宇宙中一切無形之類似質能。
例如,我們以人的「臟腑器官」為一大太極,那麼中央太極土就代表脾胃,木則代表肝膽,火則代表心臟,金則代表肺臟,水則代表膀胱腎臟。又如我們以 人的「身體結構」為一大太極,那麼太極土就代表肌肉皮膚,木則代表毛髮指甲,火則代表血液體溫,金則代表骨骼牙齒,水則代表生殖內分泌機能。再如我們將 「空間」視為一大太極,那麼太極土就代表原地中央,木則代表東方,火則代表南方,金則代表西方,水則代表北方。又再如我們將人的「常性美德」視為一大太 極,那麼中央土就代表「信」,木則代表「仁」,火則代表「禮」,金則代表「義」,水則代表「智」,(仁義禮智信又稱五常或五德)。至於五行的其它類象實在 多得不勝枚舉,以後會詳為析論。
二、五行的生克形態----如前所述,古代先賢殫精竭慮,俯仰乾坤(天地),細心觀察探究宇宙生態奧秘,始發明了金木水火土五行之理論。「行」乃運 轉、流行、發展的意思,而「五行」就是指五種可運轉、流行、發展的物體或質能。 五行各有其陰陽正反之特性,也互有其生克制化之現象。前者所謂五行的陰陽 正反,就好比木有陽木(甲)與陰木(乙)的陰陽特性,火有陽火(丙)與陰火(丁)之陰陽特性;又如地球自轉有白天(陽)與黑夜(陰)之陰陽特性;又如地球 自轉有白天(陽)與黑夜(陰)之區別,白天與黑夜永遠同時存在(陰陽共存),但卻不一定在同一地點同時存在,就好比地球上有一地點為白天,則在同一時間必 有另一地點為晚上,這便是陰陽既相對立又互依存的本質,也就是一般人所稱「一體之兩面」的意思。
  後者所謂五行的生克制化現象,就好比金屬利器能克伐植物,水份液體能抑制火勢(五行相克);又好比水份液體能幫助植物的生長,植物能幫助火勢 的旺烈(五行相生)一樣。再如以病理醫學為此方,虛寒虛熱宜補虛(五行相生),寒熱失調宜制偏(五行相克),過寒過熱宜瀉旺(五行轉化)。茲將五行「相 生」與「相克」的順序列之於下(須背念):
①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迴圈相生。
②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間隔相克。
大科學家愛因斯坦在數十年前發明了相對論,導致近代物理科學觀念之大革命,然而中國在四千多年前即已了然陰陽相對共存及其間的生克制化,並且認 為:陰陽對立共存乃為萬事萬物存在的基本現象,五行生克制化乃為萬事萬物發展的演變動機。猶如雌雄仁暴之於人類:有男人必有女人相對應,有善人必有惡人相 對應;又如剛柔明暗之於天行:有恒星必有行星,有白天必有黑夜一樣。茲特將五行的生、克現象繪圖於下以供參考----
㈠五行相生圖  
㈡五行相克圖
  
  
  
第三節 陰陽五行之宇宙觀
一、人命之四大要件----本章第一節已經談過,宇宙乃是由時、空、物、能四大要件所構成,宇宙乃要發展,絕無法脫離此四要件中的任何一件而獨立發展 與存在,人既生於宇宙之內,自莫例外。人的命運複雜萬端,旦夕無常,其吉凶禍福、壽夭窮通及得失順逆等等,莫不隨時隨地受時空物能四要件之影響,茲以 「人」本身為例列表說明如下:
  
時----從受胎到死亡所經歷的年齡歲月(包括生辰八字)。
空----從受胎到死亡所經歷的經緯區域(包括地理方位)。
  
  人  物----有形肉身、手腳、臟腑、毛髮等(包括其它外在物質)。
能----無形精神、思想、智慧靈魂等(包括其它外在能量)。
緣此可知,人命亦由時空物能四大要件所構成並永遠受其影響,生辰八字屬於時間,影響命運之比例高達整體人



的四分之一;地理環境屬於空間,也影響整體人生命運的四分之一。
除了時、空之外,能絕對影響人命的因素尚有「物」與「能」,所謂「物」,不僅指人本身有形可見之肉體,它還包括一切與人類有切身關係的其它物品或 物質,譬如六親、朋友、師長、土地、食糧、花樹、車輛、住宅、礦石、飲水..等等。舉例來說:父母教養無方,將使子女偏激墮落不良導致命運之舛運;飲食不 當將造成健康甚或性命之傷害;交友不慎也會引起許多不良後果;金屬礦物使用不當更將威脅人命,像刀、槍、火藥等;可見人類身外之萬物,皆能影響到個體命運 的吉凶禍福。
另有所謂之「能」,除了指我們本身的精神靈智軀動力之外,其它存在於我們周遭的一切無形能量亦皆包括在內;這些影響人命之能量共計有六種,即---- 聲波,光波、電波、熱能、磁能、和他人之靈能(精神意識)。舉例來說:噪音過強會加速神經的疲勞;光線過烈會造成細胞之傷害;電力過強會致人於死;熱度過 高會使人昏厥或休克;磁力過強會阻滯細胞的新陳代謝等;由此可見天地間的各種能量,也會影響人命的否泰盛衰。因此我們今後研究命理,務須經常注意審度時、 空、物、能四要素對於人生的影響力,千萬不可主觀地執著於時間(生辰)之全盤迷信,而忽略了其它空間、物質與能量的重要因素之配合,更應儘量避免知一而言 三,多作其它憑空杜撰之臆測,庶免貽誤他人複損私德。
二、宇宙之陰陽本質----本世紀最偉大的科學家之一----愛因斯坦,窮盡一生之精力,發明了狹義相對論與廣義相對論(即中國的部分陰陽理論),然而卻 仍無法徹底瞭解宇宙之形態,最後愛氏發表了著名的「宇宙膨脹論」,引起全球物理界廣泛熱烈之探討;同時他並對宇宙的範圍下了一個定義----「宇宙乃有邊而無 涯」,細究此語,我們可發現其實過於籠統,縱令一代先知,亦有智窮之歎!無怪乎當愛氏臨終之時,會對圍繞其旁的眾多同事及親友說:「我如今始相信宇宙中有 一至高無上之全能者,在他面前,我一切所知幾等於零」,但是,中國聖人早在數千年前便已用陰陽理論解答了這個疑題,且更進一步以圖闡釋之,請見下列諸 圖:   
上圖為太極陰陽兩儀圖。
陽儀代表無邊太虛中之有限宇宙(白色部分),陽儀中一黑點寓陽中有陰,代表宇宙記憶體有中空之太虛,即「天眼」或稱「黑洞」 陰儀代表有限宇宙外之無邊太虛(黑色部分),陰儀中一白點寓陰中有陽,代表無邊之太虛中存有一物體,即「宇宙」,且此宇宙乃惟一之宇宙。
上圖為延伸陰陽太極圖   
圖中黑色部分為無邊之太虛,白色部分為惟一之有限宇宙。
上圖為宇宙之遠觀圖
古人稱宇宙為「龍天」,由此圖可得明證。宇宙在廣大無邊之太虛中如滄海之一栗,以無可計量之速度朝一定方向飛行(易經升卦曰:「升元亨」,「升虛邑」,「勿恤南征吉」,其飛行路徑為直向螺旋狀。
上圖為宇宙本象之簡化圖
此圖證明宇宙之本體為球形,內蘊萬物,因其在太虛中以高速飛行,故後端由磁電磨擦而拖著一條尾巴,此尾巴即我們夜晚常於天際中所見之「銀河」,由 此可知宇宙中只有一條銀河,且可由此洞悉銀河實乃宇宙本體因高速飛行時所產生之雜碎星體與質能,不斷爆炸解體,造成眾多科學家百思不解之星雲與星爆現象, 而誤認為銀河記憶體在著千意個星系。
其實,根據易理,銀河根本沒有開發之價值,而且,人類也不太可能進入銀河。具有開發價值的,乃在宇宙之本且位於極點(天眼)與圓周之中間部位,即 卦象之中爻部位(易下傳第九章:「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其初難知,其上易相,本末也。初辭撼之,卒成之終:若夫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中爻不備!」, 是在宇宙卦象之中爻部位。
此圖為宇宙六十四卦象圖
我們可由圖中明顯看出宇宙天體後端所拖曳之燦爛銀河與天尾。
上圖為宇宙本象圖。
此圖仍屬簡象,乃宇宙概略之縱剖面。宇宙本象之奧秘,分藏於無生物之基本元素或生物之原始生命基點(如種子、精子、卵子等)中,證實宇宙雖為一個龐大之無生物體,然卻潛藏著充沛之生命活力。
上列三圖為宇宙三種不同角度之觀測形象,此三個宇宙圖案,可以解釋動植物生命來源之奧秘。
上列兩組圖示系分別為植物的種子、胚芽、葉與動物的精卵、胎盤,它們的育種、開根、萌芽及交配結合、凝蘊成胎莫不受宇宙陰陽之道所催動與規範,且其原始形象即為宇宙本象之縮影。
我之所以不厭其煩地闡釋宇宙卦象,目的乃在於讓大家深一層認識陰陽推展運作之本質,進而確證人命必受宇宙陰陽消長推進之道所規範,絕無任何人得以例外。
孔子易經辭說:「一陰一陽之謂道,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明誠意劉伯溫(基)亦說:「萬物莫不得五行而載天履地(負陰抱 陽之意),惟人得五行之全,故為貴;其吉凶之不一者,以其得於五行之順與悖也」。先賢萬育吾又說:「今之談陰陽者,雖窮極天地之變,探索人物之微,彰往察 來,因著知微,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亦豈能外干支五行而別造化以盡天地人物之大哉?故不信陰陽家說,是知有理而不 知有數也(理為道或本、數為用或方);理數合一,天人一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焉耳(天道理數存於人命之中)!」
這些先賢聖哲的見解,不乏智慧之言,多可當作今人研究命理之參考資料。惟古文詞藻晦澀,義理精深,有些甚至不斷重復古傳呆說或竟相爭議標新,一般 習命者讀來常感索然無味及矛盾叢生,甚難於短時間內突破瓶頸以適應當前工商科技時代之推命需求,故本講義如非必要,將儘量減少提出諸先賢之長篇見解或議 論。
  
第三章 簡論天干之沖克合化
第一節 天干之沖克
任何「時空」中凡方位相對或性質相反的「物能」,如無法取得平衡調和,都會容易發生互相衝突感應現象。譬如方向相對的兩部汽車同馳於單行道,設 使雙方中有一方或兩方不肯停車相讓,則必發生衝撞導致車毀人傷。再如夫妻本為陰陽互相結合之聯體,設使有一日夫妻中之一方或雙方情緒不得平衡,必然產生摩 擦爭吵,或導致分居離異,甚且有可能演變成兇殺之慘劇,這就是人事方面的相沖與相克。
另如東西、南北、上下、左右等,因其方位相對,也很可能產生沖克;又如水和火、金和木等,因其性質結構極端相反,亦甚有互相沖克之可能。一般說 來,命理學上所認定的沖克是有特殊條件的,例如就十天干而言(請翻閱第一章天干五行方點陣圖),大多是陽沖陽,陰沖陰,陽克陽,陰克陰。
所謂「沖」,就是指性質不同的兩者,其方位立場相對立又互無護度;所謂「克」,則是指性質不同的兩者,雖然其方位立場不相對立,然因其性質相反而 產生其中一方抑制打擊另一方。譬如東方「甲木」與西方「庚金」便叫相沖,而西方「辛金」與東方「甲木」則稱相克不稱相沖,這是因為甲木和庚金不但性質相 反,而且其方位成一百八十度對立,而甲木和辛金雖然性質相反,但其方位卻並不對立之故,所以稱前者為「相沖」,稱後者為「相克」。
同理可知西方辛金沖東方乙木,北方壬水沖南方丙火,北方癸水沖南方丁火(如果東方木的力量大於西方金,則變成木去沖金,如果南方火的力量大於北方 水,則視戰火去沖水)。另外,北方癸水克南方丙火,東方甲木克中央戊土,東方乙木克中央戊土和己土;中央戊土克北方壬水,中央己土克北方壬水和癸水(因土 位居中央,故而僅有相克而無相沖)。茲特將天干沖的原則及圖示簡列於下(須
背念):
一、在正常情況下----
①甲庚相沖、乙辛相沖、丙壬相沖、丁癸相沖。
②甲戊相克、乙己相克、丙庚相克



的四分之一;地理環境屬於空間,也影響整體人生命運的四分之一。
除了時、空之外,能絕對影響人命的因素尚有「物」與「能」,所謂「物」,不僅指人本身有形可見之肉體,它還包括一切與人類有切身關係的其它物品或 物質,譬如六親、朋友、師長、土地、食糧、花樹、車輛、住宅、礦石、飲水..等等。舉例來說:父母教養無方,將使子女偏激墮落不良導致命運之舛運;飲食不 當將造成健康甚或性命之傷害;交友不慎也會引起許多不良後果;金屬礦物使用不當更將威脅人命,像刀、槍、火藥等;可見人類身外之萬物,皆能影響到個體命運 的吉凶禍福。
另有所謂之「能」,除了指我們本身的精神靈智軀動力之外,其它存在於我們周遭的一切無形能量亦皆包括在內;這些影響人命之能量共計有六種,即---- 聲波,光波、電波、熱能、磁能、和他人之靈能(精神意識)。舉例來說:噪音過強會加速神經的疲勞;光線過烈會造成細胞之傷害;電力過強會致人於死;熱度過 高會使人昏厥或休克;磁力過強會阻滯細胞的新陳代謝等;由此可見天地間的各種能量,也會影響人命的否泰盛衰。因此我們今後研究命理,務須經常注意審度時、 空、物、能四要素對於人生的影響力,千萬不可主觀地執著於時間(生辰)之全盤迷信,而忽略了其它空間、物質與能量的重要因素之配合,更應儘量避免知一而言 三,多作其它憑空杜撰之臆測,庶免貽誤他人複損私德。
二、宇宙之陰陽本質----本世紀最偉大的科學家之一----愛因斯坦,窮盡一生之精力,發明了狹義相對論與廣義相對論(即中國的部分陰陽理論),然而卻 仍無法徹底瞭解宇宙之形態,最後愛氏發表了著名的「宇宙膨脹論」,引起全球物理界廣泛熱烈之探討;同時他並對宇宙的範圍下了一個定義----「宇宙乃有邊而無 涯」,細究此語,我們可發現其實過於籠統,縱令一代先知,亦有智窮之歎!無怪乎當愛氏臨終之時,會對圍繞其旁的眾多同事及親友說:「我如今始相信宇宙中有 一至高無上之全能者,在他面前,我一切所知幾等於零」,但是,中國聖人早在數千年前便已用陰陽理論解答了這個疑題,且更進一步以圖闡釋之,請見下列諸 圖:   
上圖為太極陰陽兩儀圖。
陽儀代表無邊太虛中之有限宇宙(白色部分),陽儀中一黑點寓陽中有陰,代表宇宙記憶體有中空之太虛,即「天眼」或稱「黑洞」 陰儀代表有限宇宙外之無邊太虛(黑色部分),陰儀中一白點寓陰中有陽,代表無邊之太虛中存有一物體,即「宇宙」,且此宇宙乃惟一之宇宙。
上圖為延伸陰陽太極圖   
圖中黑色部分為無邊之太虛,白色部分為惟一之有限宇宙。
上圖為宇宙之遠觀圖
古人稱宇宙為「龍天」,由此圖可得明證。宇宙在廣大無邊之太虛中如滄海之一栗,以無可計量之速度朝一定方向飛行(易經升卦曰:「升元亨」,「升虛邑」,「勿恤南征吉」,其飛行路徑為直向螺旋狀。
上圖為宇宙本象之簡化圖
此圖證明宇宙之本體為球形,內蘊萬物,因其在太虛中以高速飛行,故後端由磁電磨擦而拖著一條尾巴,此尾巴即我們夜晚常於天際中所見之「銀河」,由 此可知宇宙中只有一條銀河,且可由此洞悉銀河實乃宇宙本體因高速飛行時所產生之雜碎星體與質能,不斷爆炸解體,造成眾多科學家百思不解之星雲與星爆現象, 而誤認為銀河記憶體在著千意個星系。
其實,根據易理,銀河根本沒有開發之價值,而且,人類也不太可能進入銀河。具有開發價值的,乃在宇宙之本且位於極點(天眼)與圓周之中間部位,即 卦象之中爻部位(易下傳第九章:「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其初難知,其上易相,本末也。初辭撼之,卒成之終:若夫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中爻不備!」, 是在宇宙卦象之中爻部位。
此圖為宇宙六十四卦象圖
我們可由圖中明顯看出宇宙天體後端所拖曳之燦爛銀河與天尾。
上圖為宇宙本象圖。
此圖仍屬簡象,乃宇宙概略之縱剖面。宇宙本象之奧秘,分藏於無生物之基本元素或生物之原始生命基點(如種子、精子、卵子等)中,證實宇宙雖為一個龐大之無生物體,然卻潛藏著充沛之生命活力。
上列三圖為宇宙三種不同角度之觀測形象,此三個宇宙圖案,可以解釋動植物生命來源之奧秘。
上列兩組圖示系分別為植物的種子、胚芽、葉與動物的精卵、胎盤,它們的育種、開根、萌芽及交配結合、凝蘊成胎莫不受宇宙陰陽之道所催動與規範,且其原始形象即為宇宙本象之縮影。
我之所以不厭其煩地闡釋宇宙卦象,目的乃在於讓大家深一層認識陰陽推展運作之本質,進而確證人命必受宇宙陰陽消長推進之道所規範,絕無任何人得以例外。
孔子易經辭說:「一陰一陽之謂道,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明誠意劉伯溫(基)亦說:「萬物莫不得五行而載天履地(負陰抱 陽之意),惟人得五行之全,故為貴;其吉凶之不一者,以其得於五行之順與悖也」。先賢萬育吾又說:「今之談陰陽者,雖窮極天地之變,探索人物之微,彰往察 來,因著知微,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亦豈能外干支五行而別造化以盡天地人物之大哉?故不信陰陽家說,是知有理而不 知有數也(理為道或本、數為用或方);理數合一,天人一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焉耳(天道理數存於人命之中)!」
這些先賢聖哲的見解,不乏智慧之言,多可當作今人研究命理之參考資料。惟古文詞藻晦澀,義理精深,有些甚至不斷重復古傳呆說或竟相爭議標新,一般 習命者讀來常感索然無味及矛盾叢生,甚難於短時間內突破瓶頸以適應當前工商科技時代之推命需求,故本講義如非必要,將儘量減少提出諸先賢之長篇見解或議 論。
  
第三章 簡論天干之沖克合化
第一節 天干之沖克
任何「時空」中凡方位相對或性質相反的「物能」,如無法取得平衡調和,都會容易發生互相衝突感應現象。譬如方向相對的兩部汽車同馳於單行道,設 使雙方中有一方或兩方不肯停車相讓,則必發生衝撞導致車毀人傷。再如夫妻本為陰陽互相結合之聯體,設使有一日夫妻中之一方或雙方情緒不得平衡,必然產生摩 擦爭吵,或導致分居離異,甚且有可能演變成兇殺之慘劇,這就是人事方面的相沖與相克。
另如東西、南北、上下、左右等,因其方位相對,也很可能產生沖克;又如水和火、金和木等,因其性質結構極端相反,亦甚有互相沖克之可能。一般說 來,命理學上所認定的沖克是有特殊條件的,例如就十天干而言(請翻閱第一章天干五行方點陣圖),大多是陽沖陽,陰沖陰,陽克陽,陰克陰。
所謂「沖」,就是指性質不同的兩者,其方位立場相對立又互無護度;所謂「克」,則是指性質不同的兩者,雖然其方位立場不相對立,然因其性質相反而 產生其中一方抑制打擊另一方。譬如東方「甲木」與西方「庚金」便叫相沖,而西方「辛金」與東方「甲木」則稱相克不稱相沖,這是因為甲木和庚金不但性質相 反,而且其方位成一百八十度對立,而甲木和辛金雖然性質相反,但其方位卻並不對立之故,所以稱前者為「相沖」,稱後者為「相克」。
同理可知西方辛金沖東方乙木,北方壬水沖南方丙火,北方癸水沖南方丁火(如果東方木的力量大於西方金,則變成木去沖金,如果南方火的力量大於北方 水,則視戰火去沖水)。另外,北方癸水克南方丙火,東方甲木克中央戊土,東方乙木克中央戊土和己土;中央戊土克北方壬水,中央己土克北方壬水和癸水(因土 位居中央,故而僅有相克而無相沖)。茲特將天干沖的原則及圖示簡列於下(須
背念):
一、在正常情況下----
①甲庚相沖、乙辛相沖、丙壬相沖、丁癸相沖。
②甲戊相克、乙己相克、丙庚相克



的四分之一;地理環境屬於空間,也影響整體人生命運的四分之一。
除了時、空之外,能絕對影響人命的因素尚有「物」與「能」,所謂「物」,不僅指人本身有形可見之肉體,它還包括一切與人類有切身關係的其它物品或 物質,譬如六親、朋友、師長、土地、食糧、花樹、車輛、住宅、礦石、飲水..等等。舉例來說:父母教養無方,將使子女偏激墮落不良導致命運之舛運;飲食不 當將造成健康甚或性命之傷害;交友不慎也會引起許多不良後果;金屬礦物使用不當更將威脅人命,像刀、槍、火藥等;可見人類身外之萬物,皆能影響到個體命運 的吉凶禍福。
另有所謂之「能」,除了指我們本身的精神靈智軀動力之外,其它存在於我們周遭的一切無形能量亦皆包括在內;這些影響人命之能量共計有六種,即---- 聲波,光波、電波、熱能、磁能、和他人之靈能(精神意識)。舉例來說:噪音過強會加速神經的疲勞;光線過烈會造成細胞之傷害;電力過強會致人於死;熱度過 高會使人昏厥或休克;磁力過強會阻滯細胞的新陳代謝等;由此可見天地間的各種能量,也會影響人命的否泰盛衰。因此我們今後研究命理,務須經常注意審度時、 空、物、能四要素對於人生的影響力,千萬不可主觀地執著於時間(生辰)之全盤迷信,而忽略了其它空間、物質與能量的重要因素之配合,更應儘量避免知一而言 三,多作其它憑空杜撰之臆測,庶免貽誤他人複損私德。
二、宇宙之陰陽本質----本世紀最偉大的科學家之一----愛因斯坦,窮盡一生之精力,發明了狹義相對論與廣義相對論(即中國的部分陰陽理論),然而卻 仍無法徹底瞭解宇宙之形態,最後愛氏發表了著名的「宇宙膨脹論」,引起全球物理界廣泛熱烈之探討;同時他並對宇宙的範圍下了一個定義----「宇宙乃有邊而無 涯」,細究此語,我們可發現其實過於籠統,縱令一代先知,亦有智窮之歎!無怪乎當愛氏臨終之時,會對圍繞其旁的眾多同事及親友說:「我如今始相信宇宙中有 一至高無上之全能者,在他面前,我一切所知幾等於零」,但是,中國聖人早在數千年前便已用陰陽理論解答了這個疑題,且更進一步以圖闡釋之,請見下列諸 圖:   
上圖為太極陰陽兩儀圖。
陽儀代表無邊太虛中之有限宇宙(白色部分),陽儀中一黑點寓陽中有陰,代表宇宙記憶體有中空之太虛,即「天眼」或稱「黑洞」 陰儀代表有限宇宙外之無邊太虛(黑色部分),陰儀中一白點寓陰中有陽,代表無邊之太虛中存有一物體,即「宇宙」,且此宇宙乃惟一之宇宙。
上圖為延伸陰陽太極圖   
圖中黑色部分為無邊之太虛,白色部分為惟一之有限宇宙。
上圖為宇宙之遠觀圖
古人稱宇宙為「龍天」,由此圖可得明證。宇宙在廣大無邊之太虛中如滄海之一栗,以無可計量之速度朝一定方向飛行(易經升卦曰:「升元亨」,「升虛邑」,「勿恤南征吉」,其飛行路徑為直向螺旋狀。
上圖為宇宙本象之簡化圖
此圖證明宇宙之本體為球形,內蘊萬物,因其在太虛中以高速飛行,故後端由磁電磨擦而拖著一條尾巴,此尾巴即我們夜晚常於天際中所見之「銀河」,由 此可知宇宙中只有一條銀河,且可由此洞悉銀河實乃宇宙本體因高速飛行時所產生之雜碎星體與質能,不斷爆炸解體,造成眾多科學家百思不解之星雲與星爆現象, 而誤認為銀河記憶體在著千意個星系。
其實,根據易理,銀河根本沒有開發之價值,而且,人類也不太可能進入銀河。具有開發價值的,乃在宇宙之本且位於極點(天眼)與圓周之中間部位,即 卦象之中爻部位(易下傳第九章:「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其初難知,其上易相,本末也。初辭撼之,卒成之終:若夫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中爻不備!」, 是在宇宙卦象之中爻部位。
此圖為宇宙六十四卦象圖
我們可由圖中明顯看出宇宙天體後端所拖曳之燦爛銀河與天尾。
上圖為宇宙本象圖。
此圖仍屬簡象,乃宇宙概略之縱剖面。宇宙本象之奧秘,分藏於無生物之基本元素或生物之原始生命基點(如種子、精子、卵子等)中,證實宇宙雖為一個龐大之無生物體,然卻潛藏著充沛之生命活力。
上列三圖為宇宙三種不同角度之觀測形象,此三個宇宙圖案,可以解釋動植物生命來源之奧秘。
上列兩組圖示系分別為植物的種子、胚芽、葉與動物的精卵、胎盤,它們的育種、開根、萌芽及交配結合、凝蘊成胎莫不受宇宙陰陽之道所催動與規範,且其原始形象即為宇宙本象之縮影。
我之所以不厭其煩地闡釋宇宙卦象,目的乃在於讓大家深一層認識陰陽推展運作之本質,進而確證人命必受宇宙陰陽消長推進之道所規範,絕無任何人得以例外。
孔子易經辭說:「一陰一陽之謂道,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明誠意劉伯溫(基)亦說:「萬物莫不得五行而載天履地(負陰抱 陽之意),惟人得五行之全,故為貴;其吉凶之不一者,以其得於五行之順與悖也」。先賢萬育吾又說:「今之談陰陽者,雖窮極天地之變,探索人物之微,彰往察 來,因著知微,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亦豈能外干支五行而別造化以盡天地人物之大哉?故不信陰陽家說,是知有理而不 知有數也(理為道或本、數為用或方);理數合一,天人一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焉耳(天道理數存於人命之中)!」
這些先賢聖哲的見解,不乏智慧之言,多可當作今人研究命理之參考資料。惟古文詞藻晦澀,義理精深,有些甚至不斷重復古傳呆說或竟相爭議標新,一般 習命者讀來常感索然無味及矛盾叢生,甚難於短時間內突破瓶頸以適應當前工商科技時代之推命需求,故本講義如非必要,將儘量減少提出諸先賢之長篇見解或議 論。
  
第三章 簡論天干之沖克合化
第一節 天干之沖克
任何「時空」中凡方位相對或性質相反的「物能」,如無法取得平衡調和,都會容易發生互相衝突感應現象。譬如方向相對的兩部汽車同馳於單行道,設 使雙方中有一方或兩方不肯停車相讓,則必發生衝撞導致車毀人傷。再如夫妻本為陰陽互相結合之聯體,設使有一日夫妻中之一方或雙方情緒不得平衡,必然產生摩 擦爭吵,或導致分居離異,甚且有可能演變成兇殺之慘劇,這就是人事方面的相沖與相克。
另如東西、南北、上下、左右等,因其方位相對,也很可能產生沖克;又如水和火、金和木等,因其性質結構極端相反,亦甚有互相沖克之可能。一般說 來,命理學上所認定的沖克是有特殊條件的,例如就十天干而言(請翻閱第一章天干五行方點陣圖),大多是陽沖陽,陰沖陰,陽克陽,陰克陰。
所謂「沖」,就是指性質不同的兩者,其方位立場相對立又互無護度;所謂「克」,則是指性質不同的兩者,雖然其方位立場不相對立,然因其性質相反而 產生其中一方抑制打擊另一方。譬如東方「甲木」與西方「庚金」便叫相沖,而西方「辛金」與東方「甲木」則稱相克不稱相沖,這是因為甲木和庚金不但性質相 反,而且其方位成一百八十度對立,而甲木和辛金雖然性質相反,但其方位卻並不對立之故,所以稱前者為「相沖」,稱後者為「相克」。
同理可知西方辛金沖東方乙木,北方壬水沖南方丙火,北方癸水沖南方丁火(如果東方木的力量大於西方金,則變成木去沖金,如果南方火的力量大於北方 水,則視戰火去沖水)。另外,北方癸水克南方丙火,東方甲木克中央戊土,東方乙木克中央戊土和己土;中央戊土克北方壬水,中央己土克北方壬水和癸水(因土 位居中央,故而僅有相克而無相沖)。茲特將天干沖的原則及圖示簡列於下(須
背念):
一、在正常情況下----
①甲庚相沖、乙辛相沖、丙壬相沖、丁癸相沖。
②甲戊相克、乙己相克、丙庚相克


④辰酉合,逢戌沖辰,使酉孤立,此稱「戌害酉」。
※ 由以上兩組之比較,可知酉和戌是相互穿害的。
  
二、地支六害的議論:
先賢聖哲創設干支及其彼此間的對應關係(如沖、合、會、刑、穿等),均有其哲學上或科學上之道理,只是歷來多數命家皆盡心於研究人命吉凶表像,反將干支各種基本對應原理忽略了,以致產生不少似是而非的見解與爭議。
古來命家認為六害是因五行相克,相激或相淩而成,譬如子未相害視為子水遭未土所克害,而未土見子水則未必為害,又如丑午相害視為午以旺火淩丑中之 死金(支藏天干人元以後再說),稱官鬼相害,另如卯辰相害視為卯以旺木淩辰死土、辰土則未必能淩卯木;再如酉戌相害視為戌以死火害酉旺金,此稱嫉妒相害, 故而酉見戌則凶,戌見酉卻無災..等等,今以科學角度觀之,卻未必盡屬正確合理。
先賢先進的見解或爭論我們可當成研究參考資料,然如無特殊需要,應儘量避免予以主觀批判。茲由地支相害之圖示,我們當可看出它似乎與地球的磁場向量右開,而與五行性能的克應無關,其相害兩支的和均為二百一十度。
  
第五節 地支的相刑
一、地支相刑的修正:
有關地支相刑的構成,千餘年來有兩個很大的錯誤,因此造成甚多命家之困惑,歷代先賢如明代任鐵樵及清代陳素庵等亦均加以非議。
前節提到的穿心六害,它的產生是緣於六合逢沖;現在所要談的地支相刑,它的產生則緣於三合引對應三會方,今人一直延用的三刑兩組誤排,茲為便於說明,特將錯誤排法清單於後。
三合局  申子辰寅午戌巳酉丑亥卯未
三會方 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
  
上表之相刑乃是取申子辰三合局加於寅卯辰三會方、寅午戌三合局加於巳午未三會方、己酉丑三合局加于申酉戌三會方、亥卯未三合局加於亥子丑三會方,故而可以產生四類不同的相刑:
①申刑寅、寅刑巳、巳刑申----古稱恃勢之刑。
②戌刑未、未刑丑、丑刑戌----古稱無恩之刑。
③子刑卯、卯刑子----古稱無禮之刑。
④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古稱自刑。
以上所列四組合局、會方之對應相刑,除了寅午戌對應巳午未,及巳酉丑對應申酉戌兩組正確外,其餘兩組則屬誤排,有可能因古代之書冊多為手抄,尤其 像「命學」這類天機秘訣之傳本更常手抄,如此輾轉抄襲下來,難免有所差誤;有時在特殊情況之下,也會有故意誤寫的現象。今將地支相刑正確的對應關係列表於 下----
  
三合局  亥卯未寅午戌巳酉丑申子辰
三會方 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
  
上表正確之對應相刑如下((須背念):
①亥刑寅、寅刑巳、巳刑申、申刑亥----恃勢之刑。
②未刑辰、辰刑丑、丑刑戌、戌刑未----無恩之刑。
③卯刑卯、午刑午、酉刑酉、子刑子----自刑。
因為寅、申、巳、亥乃四長生及四臨官之地(五行十二生旺死絕歷程以後會教列),勢力皆強,故而寅申巳亥之刑可謂恃勢而刑;辰、戌、丑、未四者皆屬 土,同類之情好比只弟姊妹,今競同室相爭,骨肉互刑,故而有人稱它做無恩之刑;子、午、卯、酉則屬同支相刑,自扯後腿,自揭瘡疤,故而有人稱它做自刑。至 於前述誤排的相刑表中有「無禮」之刑,今經修正之後,應予取消。
二、先賢近賢對相刑的議論:
先賢任鐵樵注滴天髓說:「刑之義,無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謂之自刑,本支見本支,自謂同氣,何以相刑?子刑卯、卯刑子,是謂 相生,何以相刑? 戌刑未、未刑丑、丑刑戌,皆為本氣,更不當刑。寅刑巳亦是相生,申刑寅、寅申既沖何必再刑?巳刑申,巳申既合何必再刑?此皆謬說故置 之」。
近賢林宜學在八字的奧秘中說:「這相刑的理由困惑了自唐朝以來的命理學家,也使筆者頭痛不已。至今相刑之原因是個懸案,但是卻被大家一直延用 著..。按表中之諸橫欄比較,第一橫欄是申子辰合水局和寅卯辰會木,是水與木之此;第一橫欄是寅午戌合火局和巳午未會火,是火與火之此(似合要求。注:林 氏意指合「刑者數之極」之要求,因近賢徐樂吾在於平真詮評注中解釋:「刑者,數之極也,為滿招損之意」)。第三橫欄是巳酉丑合金局和申酉戌會金,是金與金 之比(似也合要求),第四欄是亥卯未合木局和亥子丑會水,是木與水之比,顯然並非力量過剩所造成的結果。中兩欄是火比火和金比金還勉強可說,為何上下兩欄 不也來個水比水和木比木,卻變成水比木和木比水呢?
以上任氏和林氏之見解乃是以舊法之相刑加以評議,可供大家參考。
二、地支相刑的綜述:
事實上,地支的相刑,其本義就是「自刑而相殘」均與五行同類之競爭有關,它們往往不是以弱者去干擾強者,便是以強者去排擠弱者,正如同人事上之妒 嫉爭競一般。譬如寅、申、巳、亥(四生)之刑,亥中所藏的弱火去刑去刑寅中的旺木;寅中所藏的弱火去刑巳中的旺火;巳中所藏的弱金去刑申中的旺金;申中所 藏的弱水去刑亥中的旺水。反之,則成旺者去刑弱者。
又如辰、戌、丑、未(四庫)之刑,乃木庫未中所藏之乙木去刑春土辰中之餘氣乙木;火庫戌中所藏之丁火去刑夏土未中之余氣丁火;金庫丑中所藏之辛金去刑秋上戍中之余氣辛金;水庫辰中所藏之癸水去刑冬土丑中之余氣癸水。反之,則成余氣去刑庫藏之物。
再如子、午、卯、酉(四正)之刑,乃五行旺氣之同類互相競爭或排擠(非衝擊抑制),如為良性競爭,當可產生團結祥和之吉象,如屬惡性排擠,則將造成濁亂失和的不良後果了;以此譬之於人事,莫不一理。
  
第五章 干支沖合會刑穿的簡單涵義
  
第一節 干支沖合會刑穿用於人事
在尚未正式談到排四柱八字及判斷運程吉凶徵象之前,我們先來認識干支沖合、會、刑、穿的簡單涵義。
四柱八字的結構中,任何一組干支的沖合會刑穿均有可能產生「吉」的後果與「凶」的後果,有時亦往往吉、凶兩種徵象同時顯現出來:但一般言之,若 遇到八字所喜用的干支來沖去、合去、刑去或穿害八字所仇忌的干支,通常均可論吉;反之,如遇到八字所仇忌的于支來沖去、合去、刑去或穿害八字所喜用的干 支,通常均論為凶。
當然,上述的看法並非鐵則,因為在同一個八字命造中,常會同時出現既沖又合、既刑且穿或既克又化的情形,而且尚有雖沖卻犯旺,雖合卻羈絆不化,雖刑穿對方卻反遭對方刑穿..等等的特殊狀況,這些都需靠經驗視實際情形而論。命理易學難精,由此可見一斑。
  譬如我們舉六合局中的 「子丑相合」為例:設若八字中見到子、丑兩字同時出現,則子與丑極有可能化成「土」,然而倘使八字全域的水勢很強或木 神很旺,便會干擾子丑之會局(因為強水能崩弱土,旺木能克衰土),非但令其無法化土,反竟導致丑土崩解與子水混為流沙而增加八字格局污濁之氣。
如果上述八字是以水為忌,取土來制水為用,那麼見到丑土來合子水,牽制住水勢,理應論吉,設若子丑再能合化成土,削弱忌神水的力量,增強用神土 的力量,那更是吉上加吉了。而今無奈八字原局水、木兩旺,破壞了子丑的合化,是則雖然遇到丑土用神,卻是一點助力也沒有,甚至可謂幫了倒忙,因為它(丑 土)非但無力牽制水勢,反將八字格局弄得混濁不清,更增污穢之氣影響到命運。
類此有關於支的各種沖合會刑穿之吉凶克應現象,容留後面再一一舉例實際推演解說,茲僅將其用於人事上之簡單涵義分述於下----
一、合的涵義(包括半合、六合、三合、會方):
①吉的方面----代表合作、合夥、和解、連系、溝通、交友、戀愛、結婚、思念、默契、通信、連絡、探訪、團聚、會合、


④辰酉合,逢戌沖辰,使酉孤立,此稱「戌害酉」。
※ 由以上兩組之比較,可知酉和戌是相互穿害的。
  
二、地支六害的議論:
先賢聖哲創設干支及其彼此間的對應關係(如沖、合、會、刑、穿等),均有其哲學上或科學上之道理,只是歷來多數命家皆盡心於研究人命吉凶表像,反將干支各種基本對應原理忽略了,以致產生不少似是而非的見解與爭議。
古來命家認為六害是因五行相克,相激或相淩而成,譬如子未相害視為子水遭未土所克害,而未土見子水則未必為害,又如丑午相害視為午以旺火淩丑中之 死金(支藏天干人元以後再說),稱官鬼相害,另如卯辰相害視為卯以旺木淩辰死土、辰土則未必能淩卯木;再如酉戌相害視為戌以死火害酉旺金,此稱嫉妒相害, 故而酉見戌則凶,戌見酉卻無災..等等,今以科學角度觀之,卻未必盡屬正確合理。
先賢先進的見解或爭論我們可當成研究參考資料,然如無特殊需要,應儘量避免予以主觀批判。茲由地支相害之圖示,我們當可看出它似乎與地球的磁場向量右開,而與五行性能的克應無關,其相害兩支的和均為二百一十度。
  
第五節 地支的相刑
一、地支相刑的修正:
有關地支相刑的構成,千餘年來有兩個很大的錯誤,因此造成甚多命家之困惑,歷代先賢如明代任鐵樵及清代陳素庵等亦均加以非議。
前節提到的穿心六害,它的產生是緣於六合逢沖;現在所要談的地支相刑,它的產生則緣於三合引對應三會方,今人一直延用的三刑兩組誤排,茲為便於說明,特將錯誤排法清單於後。
三合局  申子辰寅午戌巳酉丑亥卯未
三會方 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
  
上表之相刑乃是取申子辰三合局加於寅卯辰三會方、寅午戌三合局加於巳午未三會方、己酉丑三合局加于申酉戌三會方、亥卯未三合局加於亥子丑三會方,故而可以產生四類不同的相刑:
①申刑寅、寅刑巳、巳刑申----古稱恃勢之刑。
②戌刑未、未刑丑、丑刑戌----古稱無恩之刑。
③子刑卯、卯刑子----古稱無禮之刑。
④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古稱自刑。
以上所列四組合局、會方之對應相刑,除了寅午戌對應巳午未,及巳酉丑對應申酉戌兩組正確外,其餘兩組則屬誤排,有可能因古代之書冊多為手抄,尤其 像「命學」這類天機秘訣之傳本更常手抄,如此輾轉抄襲下來,難免有所差誤;有時在特殊情況之下,也會有故意誤寫的現象。今將地支相刑正確的對應關係列表於 下----
  
三合局  亥卯未寅午戌巳酉丑申子辰
三會方 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
  
上表正確之對應相刑如下((須背念):
①亥刑寅、寅刑巳、巳刑申、申刑亥----恃勢之刑。
②未刑辰、辰刑丑、丑刑戌、戌刑未----無恩之刑。
③卯刑卯、午刑午、酉刑酉、子刑子----自刑。
因為寅、申、巳、亥乃四長生及四臨官之地(五行十二生旺死絕歷程以後會教列),勢力皆強,故而寅申巳亥之刑可謂恃勢而刑;辰、戌、丑、未四者皆屬 土,同類之情好比只弟姊妹,今競同室相爭,骨肉互刑,故而有人稱它做無恩之刑;子、午、卯、酉則屬同支相刑,自扯後腿,自揭瘡疤,故而有人稱它做自刑。至 於前述誤排的相刑表中有「無禮」之刑,今經修正之後,應予取消。
二、先賢近賢對相刑的議論:
先賢任鐵樵注滴天髓說:「刑之義,無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謂之自刑,本支見本支,自謂同氣,何以相刑?子刑卯、卯刑子,是謂 相生,何以相刑? 戌刑未、未刑丑、丑刑戌,皆為本氣,更不當刑。寅刑巳亦是相生,申刑寅、寅申既沖何必再刑?巳刑申,巳申既合何必再刑?此皆謬說故置 之」。
近賢林宜學在八字的奧秘中說:「這相刑的理由困惑了自唐朝以來的命理學家,也使筆者頭痛不已。至今相刑之原因是個懸案,但是卻被大家一直延用 著..。按表中之諸橫欄比較,第一橫欄是申子辰合水局和寅卯辰會木,是水與木之此;第一橫欄是寅午戌合火局和巳午未會火,是火與火之此(似合要求。注:林 氏意指合「刑者數之極」之要求,因近賢徐樂吾在於平真詮評注中解釋:「刑者,數之極也,為滿招損之意」)。第三橫欄是巳酉丑合金局和申酉戌會金,是金與金 之比(似也合要求),第四欄是亥卯未合木局和亥子丑會水,是木與水之比,顯然並非力量過剩所造成的結果。中兩欄是火比火和金比金還勉強可說,為何上下兩欄 不也來個水比水和木比木,卻變成水比木和木比水呢?
以上任氏和林氏之見解乃是以舊法之相刑加以評議,可供大家參考。
二、地支相刑的綜述:
事實上,地支的相刑,其本義就是「自刑而相殘」均與五行同類之競爭有關,它們往往不是以弱者去干擾強者,便是以強者去排擠弱者,正如同人事上之妒 嫉爭競一般。譬如寅、申、巳、亥(四生)之刑,亥中所藏的弱火去刑去刑寅中的旺木;寅中所藏的弱火去刑巳中的旺火;巳中所藏的弱金去刑申中的旺金;申中所 藏的弱水去刑亥中的旺水。反之,則成旺者去刑弱者。
又如辰、戌、丑、未(四庫)之刑,乃木庫未中所藏之乙木去刑春土辰中之餘氣乙木;火庫戌中所藏之丁火去刑夏土未中之余氣丁火;金庫丑中所藏之辛金去刑秋上戍中之余氣辛金;水庫辰中所藏之癸水去刑冬土丑中之余氣癸水。反之,則成余氣去刑庫藏之物。
再如子、午、卯、酉(四正)之刑,乃五行旺氣之同類互相競爭或排擠(非衝擊抑制),如為良性競爭,當可產生團結祥和之吉象,如屬惡性排擠,則將造成濁亂失和的不良後果了;以此譬之於人事,莫不一理。
  
第五章 干支沖合會刑穿的簡單涵義
  
第一節 干支沖合會刑穿用於人事
在尚未正式談到排四柱八字及判斷運程吉凶徵象之前,我們先來認識干支沖合、會、刑、穿的簡單涵義。
四柱八字的結構中,任何一組干支的沖合會刑穿均有可能產生「吉」的後果與「凶」的後果,有時亦往往吉、凶兩種徵象同時顯現出來:但一般言之,若 遇到八字所喜用的干支來沖去、合去、刑去或穿害八字所仇忌的干支,通常均可論吉;反之,如遇到八字所仇忌的于支來沖去、合去、刑去或穿害八字所喜用的干 支,通常均論為凶。
當然,上述的看法並非鐵則,因為在同一個八字命造中,常會同時出現既沖又合、既刑且穿或既克又化的情形,而且尚有雖沖卻犯旺,雖合卻羈絆不化,雖刑穿對方卻反遭對方刑穿..等等的特殊狀況,這些都需靠經驗視實際情形而論。命理易學難精,由此可見一斑。
  譬如我們舉六合局中的 「子丑相合」為例:設若八字中見到子、丑兩字同時出現,則子與丑極有可能化成「土」,然而倘使八字全域的水勢很強或木 神很旺,便會干擾子丑之會局(因為強水能崩弱土,旺木能克衰土),非但令其無法化土,反竟導致丑土崩解與子水混為流沙而增加八字格局污濁之氣。
如果上述八字是以水為忌,取土來制水為用,那麼見到丑土來合子水,牽制住水勢,理應論吉,設若子丑再能合化成土,削弱忌神水的力量,增強用神土 的力量,那更是吉上加吉了。而今無奈八字原局水、木兩旺,破壞了子丑的合化,是則雖然遇到丑土用神,卻是一點助力也沒有,甚至可謂幫了倒忙,因為它(丑 土)非但無力牽制水勢,反將八字格局弄得混濁不清,更增污穢之氣影響到命運。
類此有關於支的各種沖合會刑穿之吉凶克應現象,容留後面再一一舉例實際推演解說,茲僅將其用於人事上之簡單涵義分述於下----
一、合的涵義(包括半合、六合、三合、會方):
①吉的方面----代表合作、合夥、和解、連系、溝通、交友、戀愛、結婚、思念、默契、通信、連絡、探訪、團聚、會合、

小時;超出最多的是陽曆十一月二日,多出十六分廿一秒;不足最多的是陽曆二月十一日,少了十四分廿五秒。直到今天,尚無人能以機械製成一個能配合每日時差而可時快時慢的鐘錶,因此,目前我們所使用的計時器皆僅能顯示人為的「平均太陽時」,而無法指示精准的「真正太陽時」。
理論上,八字學是以太陽為依據的推命學(鬥數則以月亮及星宿為依據),所以我們在排八字的時候,應盡可能求得真正的太陽時,茲特將每年逐月之太陽時差繪圖說明於下:
今就上表之陽曆為准,列出每月上旬、中旬、下旬三階段之概略加減時差於下(俟大家日後畢學會抽象算節氣之時,自能以陽曆對照於陰曆)。   
  
  
一月:上旬約減3分,中旬約減7分,下旬約減12分。  
二月:上旬約減13分,中旬約減14分,下旬約減13分。
三月:上旬約減12分,中旬約減10分,下旬約減7分。
四月:上旬約減3分,中旬時差近零,下旬約加4分。
五月:上旬約加5分,中旬約加6分,下旬約加4分。
六月:上旬約加3分,中旬時差近零,下旬約減3分。
七月:上旬約減4分,中旬約減6分,了旬約減7分。
八月:上旬約減5分。中旬約減3分,下旬約減1分。
九月:上旬時差近零,中旬約加4分,下旬約加8分。
十月:上旬約加10分,中旬約加13分,下旬約加15分。
十一月:上旬約加16分,中旬約加15分,下旬約加12分。
十二月:上旬約加10分,中旬約加4分,下旬約減2分。
三、命理十二時辰----自古以來,我國傳統上均將一日區分為十二時辰,即以目前的二小時為一時辰,十二個時辰恰為廿四小時;為了方便記憶,古人並以十二地支分別代表十二時辰,譬如子時、丑時、寅時..等。
古代在一日之內分為十二時辰,十二時辰之內又分為百刻(即在沙漏器上刻有一百個記號),又每一時辰之內再分為前半段和後半段(即一時辰再區分二小 時,前半段管一小時,後半段管一小時);前半時辰簡稱「初時」,後半時辰簡稱「正時」,初時和正時各又細分四大刻及一小刻,合計一時辰內則有八大刻二小 刻。
每一時辰的初時(前段一小時),其第一大刻叫「初初」,第二大刻叫「初二」,第三大刻叫「初二」,第四大刻叫「初三」,最後一小刻叫「初四」,每 一時辰的正時(後段一小時),其第一大刻叫「正初」,第二大刻叫「正一」,第三刻叫「正二」,第四大刻叫「正三」,最後一小刻叫「正四」。
現代已很少人再用

前述之古法記載時刻了,因其名目稍嫌繁瑣,目前通常以平均時間十五分鐘為一刻,每一小時有四刻,每一時辰有八 刻,使用起來比較方便,也較容易區別。然因太陽時差的關係,凡是以現代鐘錶為准的計時,依舊是會有約半小時之內的偏差(正十六分廿一秒~~負十四分廿五秒 之範圍內),如果我要詳細加減,勢必相當複雜,容後再予討論。茲將命理上所應用的十二時辰與平均太陽時之對照列表於後:  
命理時辰平均太陽時說 明
子 1----23半夜11點~~次日淩晨l點
丑1----3 淩晨1點~~3點
寅3----5早晨3點~~5點
  卯5----7早晨5點~~7點
  辰7----9上午7點~~9點  
  巳9----11上午9點~~1l點
午11----13中午11點~~13點
  未13----15下午1點~~3點
  申15----17下午3點~~5點
酉17----19傍晚5點~~7點
  戌19----21夜晚7點~~9點
亥21----23夜晚9點~~11點
  
以上命理十二時辰須熟記,因為以後經常會用到。另外有一點尚需注意的是,除了前述的「平均太陽時」對命理時辰之確定會造成誤差影響外,尚有各國 以經緯度劃分的「區域時間」及為了調整國民作息所不定期實施的夏信時間等,均能對命理時辰之確定造成極大影響,故而我們在替人排四柱八字的時候,需時加注 意,務使命造之時辰盡可能接近「真正太陽時」,至於我國的區域時間及夏令時間將在第十章第二節中續予討論。
第二節 一年的廿四節氣
一、地球公轉與四季之分----地球除了自繞軸心不斷旋轉(自轉)之外,還會沿著橢圓形之軌道旋繞太陽公轉,周而復始,運行不止。這個公轉的橢圓形軌道如果以假想的密集點線連接起來,天文學上就稱為「軌道平面」而地球便沿著此公轉軌道面之周邊環繞太陽運行。
然而,地球的自轉軸心線並不恒與其公轉之軌道面成垂直,而是在大約二十三度半的幅度內作俯仰式的陽光洗禮,其陽光洗禮一輪回的時間恰約等於其繞 日公轉一周的時間;如此則造成地球上各區域在不同的時間內接受不同程度的光熟與電磁能,是以產生一年春、夏、秋、冬四季之分,而其動的幅度,若以陽光的直 射正照點為准來測定,最北端至北回歸線(夏至點)止,最南端至南回歸線(冬至點)止。
根據天文學家統計結果,地球環繞太陽一周(一年)所需時間三六五•二四二二一六日,這就是一般所稱的「歲實」。當陽光直射赤道時,住在北半球的 我們在春天叫它做「春分」,在秋天叫它做「秋分」(春分意指春天的中心分界點,秋分則為秋天的中心分界點);當陽光直射北回歸線時,我們叫它做「夏至」, 當陽光直射南回歸線時,我們稱它做「冬至」,(夏至意指夏天的中心分界點,冬至則為冬天的中心分界點)。  
當陽光直射在赤道與南回歸線間之中心點時(亦即冬至點與春分點間之中界點,也是春天或秋天的起點),在春季我們叫它做「立春」,在秋季我們叫它做 「立秋」,當陽光直射在赤道與北回歸線間之中心點時(亦即夏至點與秋分點間之中界點,也是夏天或冬天的起點),在夏季我們稱它做「立夏」,在冬季我們稱它 做:「立冬」。
以上所談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簡稱「四立」,是一年四季最重要的分野,也是八字學計算月份的絕對依據,與鬥數之應用月曆(太陰曆)大不相 同。所謂立春就是代表春天的正式來臨,也是八字學上正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夏代表夏天的正式來臨,是八字學上四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秋代表秋天的正式來 臨,是八字學上七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冬代表冬天的正式來臨,是八字學上十月份的真正起始點。是故得知----
※立春為春首。立夏為夏首。立秋為秋首。立冬為冬首。
前面同時談到的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簡稱「二分二至」,是一年四季中各季的中心點;我國向來均以正、二、三月為春季,四、五、六月為夏季, 七、八、九月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為冬季,然因地球公轉之軌道並非正圓,故而地球運行的視動速度在各季之中時時不同,由是也導致每季的日數不恒相等, 據天文學家測定的結果如下:
春季有----九二日又二○•二小時
夏季有----九三日又一四•四小時
秋季有----八九日又一八•七小時
冬季有----八九日又○•五小時
以上四季合計約三六五日又五•八個時(即一年的正確日時)。
二、廿四節氣之認識----我們八字學上所認定的十二個「月令」,並非月曆(陰曆)所使用的十二個「月份」,因為月曆(以下統稱陰曆)是以月亮公轉地球的週期來計測時間,而八字學是以地球公轉太陽的週期(即陽曆或農曆)來計測時間,陰曆和陽曆兩者在日期上的差距頗大。
陰曆恒將月圓之日(月望)定在每月之十五日,月晦之日(月朔)定在每月三十或初一日,故甚方便于一般庶民記憶日期;然月亮不能提供廣泛光熱與能量 給地球上之生物,是以陰曆無法適用于農事民生之作息。自古我們的祖先為了便利農事起見,即已根據太陽而制出農曆(即陽曆----太陽之曆),除了將一

小時;超出最多的是陽曆十一月二日,多出十六分廿一秒;不足最多的是陽曆二月十一日,少了十四分廿五秒。直到今天,尚無人能以機械製成一個能配合每日時差而可時快時慢的鐘錶,因此,目前我們所使用的計時器皆僅能顯示人為的「平均太陽時」,而無法指示精准的「真正太陽時」。
理論上,八字學是以太陽為依據的推命學(鬥數則以月亮及星宿為依據),所以我們在排八字的時候,應盡可能求得真正的太陽時,茲特將每年逐月之太陽時差繪圖說明於下:
今就上表之陽曆為准,列出每月上旬、中旬、下旬三階段之概略加減時差於下(俟大家日後畢學會抽象算節氣之時,自能以陽曆對照於陰曆)。   
  
  
一月:上旬約減3分,中旬約減7分,下旬約減12分。  
二月:上旬約減13分,中旬約減14分,下旬約減13分。
三月:上旬約減12分,中旬約減10分,下旬約減7分。
四月:上旬約減3分,中旬時差近零,下旬約加4分。
五月:上旬約加5分,中旬約加6分,下旬約加4分。
六月:上旬約加3分,中旬時差近零,下旬約減3分。
七月:上旬約減4分,中旬約減6分,了旬約減7分。
八月:上旬約減5分。中旬約減3分,下旬約減1分。
九月:上旬時差近零,中旬約加4分,下旬約加8分。
十月:上旬約加10分,中旬約加13分,下旬約加15分。
十一月:上旬約加16分,中旬約加15分,下旬約加12分。
十二月:上旬約加10分,中旬約加4分,下旬約減2分。
三、命理十二時辰----自古以來,我國傳統上均將一日區分為十二時辰,即以目前的二小時為一時辰,十二個時辰恰為廿四小時;為了方便記憶,古人並以十二地支分別代表十二時辰,譬如子時、丑時、寅時..等。
古代在一日之內分為十二時辰,十二時辰之內又分為百刻(即在沙漏器上刻有一百個記號),又每一時辰之內再分為前半段和後半段(即一時辰再區分二小 時,前半段管一小時,後半段管一小時);前半時辰簡稱「初時」,後半時辰簡稱「正時」,初時和正時各又細分四大刻及一小刻,合計一時辰內則有八大刻二小 刻。
每一時辰的初時(前段一小時),其第一大刻叫「初初」,第二大刻叫「初二」,第三大刻叫「初二」,第四大刻叫「初三」,最後一小刻叫「初四」,每 一時辰的正時(後段一小時),其第一大刻叫「正初」,第二大刻叫「正一」,第三刻叫「正二」,第四大刻叫「正三」,最後一小刻叫「正四」。
現代已很少人再用

前述之古法記載時刻了,因其名目稍嫌繁瑣,目前通常以平均時間十五分鐘為一刻,每一小時有四刻,每一時辰有八 刻,使用起來比較方便,也較容易區別。然因太陽時差的關係,凡是以現代鐘錶為准的計時,依舊是會有約半小時之內的偏差(正十六分廿一秒~~負十四分廿五秒 之範圍內),如果我要詳細加減,勢必相當複雜,容後再予討論。茲將命理上所應用的十二時辰與平均太陽時之對照列表於後:  
命理時辰平均太陽時說 明
子 1----23半夜11點~~次日淩晨l點
丑1----3 淩晨1點~~3點
寅3----5早晨3點~~5點
  卯5----7早晨5點~~7點
  辰7----9上午7點~~9點  
  巳9----11上午9點~~1l點
午11----13中午11點~~13點
  未13----15下午1點~~3點
  申15----17下午3點~~5點
酉17----19傍晚5點~~7點
  戌19----21夜晚7點~~9點
亥21----23夜晚9點~~11點
  
以上命理十二時辰須熟記,因為以後經常會用到。另外有一點尚需注意的是,除了前述的「平均太陽時」對命理時辰之確定會造成誤差影響外,尚有各國 以經緯度劃分的「區域時間」及為了調整國民作息所不定期實施的夏信時間等,均能對命理時辰之確定造成極大影響,故而我們在替人排四柱八字的時候,需時加注 意,務使命造之時辰盡可能接近「真正太陽時」,至於我國的區域時間及夏令時間將在第十章第二節中續予討論。
第二節 一年的廿四節氣
一、地球公轉與四季之分----地球除了自繞軸心不斷旋轉(自轉)之外,還會沿著橢圓形之軌道旋繞太陽公轉,周而復始,運行不止。這個公轉的橢圓形軌道如果以假想的密集點線連接起來,天文學上就稱為「軌道平面」而地球便沿著此公轉軌道面之周邊環繞太陽運行。
然而,地球的自轉軸心線並不恒與其公轉之軌道面成垂直,而是在大約二十三度半的幅度內作俯仰式的陽光洗禮,其陽光洗禮一輪回的時間恰約等於其繞 日公轉一周的時間;如此則造成地球上各區域在不同的時間內接受不同程度的光熟與電磁能,是以產生一年春、夏、秋、冬四季之分,而其動的幅度,若以陽光的直 射正照點為准來測定,最北端至北回歸線(夏至點)止,最南端至南回歸線(冬至點)止。
根據天文學家統計結果,地球環繞太陽一周(一年)所需時間三六五•二四二二一六日,這就是一般所稱的「歲實」。當陽光直射赤道時,住在北半球的 我們在春天叫它做「春分」,在秋天叫它做「秋分」(春分意指春天的中心分界點,秋分則為秋天的中心分界點);當陽光直射北回歸線時,我們叫它做「夏至」, 當陽光直射南回歸線時,我們稱它做「冬至」,(夏至意指夏天的中心分界點,冬至則為冬天的中心分界點)。  
當陽光直射在赤道與南回歸線間之中心點時(亦即冬至點與春分點間之中界點,也是春天或秋天的起點),在春季我們叫它做「立春」,在秋季我們叫它做 「立秋」,當陽光直射在赤道與北回歸線間之中心點時(亦即夏至點與秋分點間之中界點,也是夏天或冬天的起點),在夏季我們稱它做「立夏」,在冬季我們稱它 做:「立冬」。
以上所談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簡稱「四立」,是一年四季最重要的分野,也是八字學計算月份的絕對依據,與鬥數之應用月曆(太陰曆)大不相 同。所謂立春就是代表春天的正式來臨,也是八字學上正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夏代表夏天的正式來臨,是八字學上四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秋代表秋天的正式來 臨,是八字學上七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冬代表冬天的正式來臨,是八字學上十月份的真正起始點。是故得知----
※立春為春首。立夏為夏首。立秋為秋首。立冬為冬首。
前面同時談到的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簡稱「二分二至」,是一年四季中各季的中心點;我國向來均以正、二、三月為春季,四、五、六月為夏季, 七、八、九月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為冬季,然因地球公轉之軌道並非正圓,故而地球運行的視動速度在各季之中時時不同,由是也導致每季的日數不恒相等, 據天文學家測定的結果如下:
春季有----九二日又二○•二小時
夏季有----九三日又一四•四小時
秋季有----八九日又一八•七小時
冬季有----八九日又○•五小時
以上四季合計約三六五日又五•八個時(即一年的正確日時)。
二、廿四節氣之認識----我們八字學上所認定的十二個「月令」,並非月曆(陰曆)所使用的十二個「月份」,因為月曆(以下統稱陰曆)是以月亮公轉地球的週期來計測時間,而八字學是以地球公轉太陽的週期(即陽曆或農曆)來計測時間,陰曆和陽曆兩者在日期上的差距頗大。
陰曆恒將月圓之日(月望)定在每月之十五日,月晦之日(月朔)定在每月三十或初一日,故甚方便于一般庶民記憶日期;然月亮不能提供廣泛光熱與能量 給地球上之生物,是以陰曆無法適用于農事民生之作息。自古我們的祖先為了便利農事起見,即已根據太陽而制出農曆(即陽曆----太陽之曆),除了將一

小時;超出最多的是陽曆十一月二日,多出十六分廿一秒;不足最多的是陽曆二月十一日,少了十四分廿五秒。直到今天,尚無人能以機械製成一個能配合每日時差而可時快時慢的鐘錶,因此,目前我們所使用的計時器皆僅能顯示人為的「平均太陽時」,而無法指示精准的「真正太陽時」。
理論上,八字學是以太陽為依據的推命學(鬥數則以月亮及星宿為依據),所以我們在排八字的時候,應盡可能求得真正的太陽時,茲特將每年逐月之太陽時差繪圖說明於下:
今就上表之陽曆為准,列出每月上旬、中旬、下旬三階段之概略加減時差於下(俟大家日後畢學會抽象算節氣之時,自能以陽曆對照於陰曆)。   
  
  
一月:上旬約減3分,中旬約減7分,下旬約減12分。  
二月:上旬約減13分,中旬約減14分,下旬約減13分。
三月:上旬約減12分,中旬約減10分,下旬約減7分。
四月:上旬約減3分,中旬時差近零,下旬約加4分。
五月:上旬約加5分,中旬約加6分,下旬約加4分。
六月:上旬約加3分,中旬時差近零,下旬約減3分。
七月:上旬約減4分,中旬約減6分,了旬約減7分。
八月:上旬約減5分。中旬約減3分,下旬約減1分。
九月:上旬時差近零,中旬約加4分,下旬約加8分。
十月:上旬約加10分,中旬約加13分,下旬約加15分。
十一月:上旬約加16分,中旬約加15分,下旬約加12分。
十二月:上旬約加10分,中旬約加4分,下旬約減2分。
三、命理十二時辰----自古以來,我國傳統上均將一日區分為十二時辰,即以目前的二小時為一時辰,十二個時辰恰為廿四小時;為了方便記憶,古人並以十二地支分別代表十二時辰,譬如子時、丑時、寅時..等。
古代在一日之內分為十二時辰,十二時辰之內又分為百刻(即在沙漏器上刻有一百個記號),又每一時辰之內再分為前半段和後半段(即一時辰再區分二小 時,前半段管一小時,後半段管一小時);前半時辰簡稱「初時」,後半時辰簡稱「正時」,初時和正時各又細分四大刻及一小刻,合計一時辰內則有八大刻二小 刻。
每一時辰的初時(前段一小時),其第一大刻叫「初初」,第二大刻叫「初二」,第三大刻叫「初二」,第四大刻叫「初三」,最後一小刻叫「初四」,每 一時辰的正時(後段一小時),其第一大刻叫「正初」,第二大刻叫「正一」,第三刻叫「正二」,第四大刻叫「正三」,最後一小刻叫「正四」。
現代已很少人再用

前述之古法記載時刻了,因其名目稍嫌繁瑣,目前通常以平均時間十五分鐘為一刻,每一小時有四刻,每一時辰有八 刻,使用起來比較方便,也較容易區別。然因太陽時差的關係,凡是以現代鐘錶為准的計時,依舊是會有約半小時之內的偏差(正十六分廿一秒~~負十四分廿五秒 之範圍內),如果我要詳細加減,勢必相當複雜,容後再予討論。茲將命理上所應用的十二時辰與平均太陽時之對照列表於後:  
命理時辰平均太陽時說 明
子 1----23半夜11點~~次日淩晨l點
丑1----3 淩晨1點~~3點
寅3----5早晨3點~~5點
  卯5----7早晨5點~~7點
  辰7----9上午7點~~9點  
  巳9----11上午9點~~1l點
午11----13中午11點~~13點
  未13----15下午1點~~3點
  申15----17下午3點~~5點
酉17----19傍晚5點~~7點
  戌19----21夜晚7點~~9點
亥21----23夜晚9點~~11點
  
以上命理十二時辰須熟記,因為以後經常會用到。另外有一點尚需注意的是,除了前述的「平均太陽時」對命理時辰之確定會造成誤差影響外,尚有各國 以經緯度劃分的「區域時間」及為了調整國民作息所不定期實施的夏信時間等,均能對命理時辰之確定造成極大影響,故而我們在替人排四柱八字的時候,需時加注 意,務使命造之時辰盡可能接近「真正太陽時」,至於我國的區域時間及夏令時間將在第十章第二節中續予討論。
第二節 一年的廿四節氣
一、地球公轉與四季之分----地球除了自繞軸心不斷旋轉(自轉)之外,還會沿著橢圓形之軌道旋繞太陽公轉,周而復始,運行不止。這個公轉的橢圓形軌道如果以假想的密集點線連接起來,天文學上就稱為「軌道平面」而地球便沿著此公轉軌道面之周邊環繞太陽運行。
然而,地球的自轉軸心線並不恒與其公轉之軌道面成垂直,而是在大約二十三度半的幅度內作俯仰式的陽光洗禮,其陽光洗禮一輪回的時間恰約等於其繞 日公轉一周的時間;如此則造成地球上各區域在不同的時間內接受不同程度的光熟與電磁能,是以產生一年春、夏、秋、冬四季之分,而其動的幅度,若以陽光的直 射正照點為准來測定,最北端至北回歸線(夏至點)止,最南端至南回歸線(冬至點)止。
根據天文學家統計結果,地球環繞太陽一周(一年)所需時間三六五•二四二二一六日,這就是一般所稱的「歲實」。當陽光直射赤道時,住在北半球的 我們在春天叫它做「春分」,在秋天叫它做「秋分」(春分意指春天的中心分界點,秋分則為秋天的中心分界點);當陽光直射北回歸線時,我們叫它做「夏至」, 當陽光直射南回歸線時,我們稱它做「冬至」,(夏至意指夏天的中心分界點,冬至則為冬天的中心分界點)。  
當陽光直射在赤道與南回歸線間之中心點時(亦即冬至點與春分點間之中界點,也是春天或秋天的起點),在春季我們叫它做「立春」,在秋季我們叫它做 「立秋」,當陽光直射在赤道與北回歸線間之中心點時(亦即夏至點與秋分點間之中界點,也是夏天或冬天的起點),在夏季我們稱它做「立夏」,在冬季我們稱它 做:「立冬」。
以上所談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簡稱「四立」,是一年四季最重要的分野,也是八字學計算月份的絕對依據,與鬥數之應用月曆(太陰曆)大不相 同。所謂立春就是代表春天的正式來臨,也是八字學上正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夏代表夏天的正式來臨,是八字學上四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秋代表秋天的正式來 臨,是八字學上七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冬代表冬天的正式來臨,是八字學上十月份的真正起始點。是故得知----
※立春為春首。立夏為夏首。立秋為秋首。立冬為冬首。
前面同時談到的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簡稱「二分二至」,是一年四季中各季的中心點;我國向來均以正、二、三月為春季,四、五、六月為夏季, 七、八、九月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為冬季,然因地球公轉之軌道並非正圓,故而地球運行的視動速度在各季之中時時不同,由是也導致每季的日數不恒相等, 據天文學家測定的結果如下:
春季有----九二日又二○•二小時
夏季有----九三日又一四•四小時
秋季有----八九日又一八•七小時
冬季有----八九日又○•五小時
以上四季合計約三六五日又五•八個時(即一年的正確日時)。
二、廿四節氣之認識----我們八字學上所認定的十二個「月令」,並非月曆(陰曆)所使用的十二個「月份」,因為月曆(以下統稱陰曆)是以月亮公轉地球的週期來計測時間,而八字學是以地球公轉太陽的週期(即陽曆或農曆)來計測時間,陰曆和陽曆兩者在日期上的差距頗大。
陰曆恒將月圓之日(月望)定在每月之十五日,月晦之日(月朔)定在每月三十或初一日,故甚方便于一般庶民記憶日期;然月亮不能提供廣泛光熱與能量 給地球上之生物,是以陰曆無法適用于農事民生之作息。自古我們的祖先為了便利農事起見,即已根據太陽而制出農曆(即陽曆----太陽之曆),除了將一



賢所謂的「陽之始為陰之終,陰之始為陽之終;陽之生為陰之死,陰之死為陽之生」了。
我們常聽人說:「黑夜過去,黎明即將來臨」,這雖是一句勉勵人家不要灰心的話,又何嘗不是「陰死陽生,陽死陰生」的天道物理?由前述陰陽順逆消長之理論可知,一日十二時辰當中,其生死衍替的十二歷程如下:
子時為夜晚(陰)之帝旺,亦為白天(陽)之胎地(以下陰、陽之注明省略)。
丑時為夜晚之衰鄉,亦為白天之養地。
寅時為夜晚之病鄉,亦為白天之長生。卯時為夜晚之死地,亦為白天之沐浴。
辰時為夜晚之墓地,亦為白天之冠帶。酉時為白天之死地,亦為夜晚之沐浴。
戌時為白天之墓地,亦為夜晚之冠帶。亥時為白天之絕地,亦為夜晚之臨官。  
子時為夜晚之帝旺,亦為白天之胎地..迴圈不絕。
  
第二節 十天干的十二生死歷程
  
一、甲木的十二歷程----甲木長生於亥,沐浴於子,冠帶於丑,臨官於寅,帝旺於卯,衰於辰,病於巳,死於午,墓於未,絕于申,胎於酉,養于戌(陽生陰死,故甲木陽干為順行長生)。
二、乙木的十二歷程----乙木長生於午,沐浴於巳,冠帶於辰,臨官於卯,帝旺於寅,衰於丑,病於子,死於亥,墓於戌,絕於酉,胎于申,養于未(陰生陽死,故乙木陰乾為逆行生長)。
三、丙火的十二歷程----丙火長生於寅,沐浴於卯,冠帶於辰,臨官於巳,帝旺於午,衰於未,病于申,死於酉,墓於戌,絕於亥,胎於子,養於丑(丙為陽干,故順行)。
四、丁火的十二歷程----丁火長生於酉,沐浴于申,冠帶於未,臨官於午,帝旺於巳,衰於辰,病於卯,死於寅,墓於丑,絕於子,胎於亥,養于戌(丁為陰乾,故逆行)。
五、戊土的十二歷程----戊土長生於寅,沐浴於卯,冠帶於辰,臨官於巳,帝旺於午,衰於未,病于申,死於酉,墓於戌,絕於亥,胎於子,養於丑(戌土與丙火之長生歷程相同)。
六、己土的十二歷程----己土長生於酉,沐浴于申,冠帶於未,臨官於午,帝旺于巳工展於長,病於卯,死於寅,墓於丑,絕於子,胎於亥,養於戌(己士與丁火之長生歷程相同)。
七、庚金的十二歷程----庚金長生於巳,沐浴於午,冠帶於未臨官于申,帝旺於酉,衰於戌,病於亥,死於子,墓於丑,絕於寅,胎於卯,養於長(庚為陽干,故順行)。
八、辛金的十二歷程----辛金長生於子,沐浴於亥,冠帶於戍,臨官於酉,帝旺于申,衰於未,病於午,死於巳,墓於辰,絕於卯,胎於寅,養於寅,養于丑(豐為陰乾,故逆行)。
九、壬水的十二歷程----壬水長生于申,沐浴於酉,冠帶於戌,臨官於亥,帝旺於子,衰於丑,病於寅,死於卯,墓於辰,絕於巳,養於未(壬為陽干,故順行)。
十、癸水的十二歷程----癸水長生於卯,沐浴於寅,冠帶於丑,臨官於子,帝旺於亥:衰于戌,病於酉,死于申,墓於未,絕於午,胎於巳,養於辰(癸為陰乾,故逆行)。
  
  
  
天 干歷程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長生亥午寅酉寅酉巳子申卯
沐浴子巳卯申卯申午亥酉寅
冠帶丑辰辰未辰未未戌戌丑
臨官寅卯巳午巳午申酉亥子
帝旺卯寅午巳午巳酉申子亥
衰辰丑未辰未辰戌未丑戌
病巳子申卯申卯亥午寅酉
死午亥酉寅酉寅子巳卯申
墓未戌戌丑戌丑丑辰辰未
絕申酉亥子亥子寅卯巳午
胎酉申子亥子亥卯寅午巳
養戌未丑戌丑戌辰丑未辰
  
  
注:(一)十干歷程中有幾個較受一般命家注目的階段均另有特殊別稱~~
①沐浴----亦稱咸池(好比裸浴澡池,略有色情意味)。
②臨官----亦稱祿(好比從公就職所配享的俸綠)。
③帝旺----亦稱羊刃(好比一把鋒利而易傷人的刀刃)。
④墓----亦稱庫(好比收藏存封物品的倉庫)。
(二)五陽干分別長生於「寅、申、巳、亥」而且順行。
(三)五陰乾分別長生於「子、午、卯、酉」而且逆行。
(四)十干歷程亦可應用掌訣(掌上十二宮)幫助記憶,請自行練習。
  
第三節 天干十二歷程的議論
一、八字學源考據說----
我國的干支創始于黃帝時代,然而以干支用來推算人命併發展出各項基本應消長法則(如沖合會刑穿及生死歷程等)
卻因無確切史料可考,故不知真正屬於何朝何代?不過,根據清朝四庫全書記載:「後世傳星命之學者,皆以虛中為祖,愈(唐朝韓愈)墓誌中所雲:最 深五行書,以人之始生年月日所值日晨支干相生盛衰死亡相斟酌,推人壽夭貴賤利不利,輒先處其年時,百不失一二」。上文言及的「虛中」系指唐代殿中侍郎禦史 李虛中,而四庫全書認為八字學乃創始于李氏。
然而,明朝三命通會卻說:「子平系徐居易之字,今之談命者,遠宗其法,故稱子平(術)」。上文言文的「徐子平」系為五代末期名士,這裡又認為八 字學創始於五代宋朝之徐子平。另外,近賢了無在八字的世界一書中摘錄「灌纓筆記」上的記載:「子平之法,以人所生年月日時,推其祿命,無有不中。其源蓋出 于戰國珞錄子,世有三命消息賦一篇,謂其所作,然觀其文,殆後人偽撰,非珞錄子之真本也。珞錄以年,虛中以日,其法至是一變;子平得虛中之術,以損益之, 專主五行,不主納音,至是其法又有一變也」。此文則認為八字學創始于戰國時代的奇人珞錄,而改良于唐代的李虛中,發揚于五代宋初的徐子平。
雖然眾說紛紜,且缺乏當事人的完整事蹟與著述以為佐證,不過,我們從一些片鱗只爪的資料中可綜理出如下幾個結論:
⑴唐代之前的八字學是以「年」及「六十甲子納音」為論命重點。  
⑵李虛中時代是以「年」與「時」再兼「納音」為論命重點。
⑶徐子乎時代是以「日」為主,廢棄納音,專用陰陽五行生克制化為論命重點。
⑷經過時間之考驗,子平術較多靈證,且流傳較久較廣,歷來該術之名家輩出,著述如林。
自先賢徐子平之俊的歷代重要八字學著作,權實可謂如雨後之春筍,多得不勝枚舉,其中較為有名的如:(宋代名士徐大升所集之「淵海子平」、明代開國 宰輔劉伯溫注的「滴天髓」,明代進士萬育吾(民英)撰的「三命通會」、明代名士張楠所著的「神筆通考」,清代內閣大學士陳素庵著的「子平約言」、清代進士 沈孝瞻著的「子乎真詮」、清代名士任鐵樵所注的「滴天髓闡徹」、民初名士袁樹柵著的「命理探原」、民初名之徐吾所注的「滴天體及子平真詮」、民初名士水繞 花堤館主著的「命學新義」、當代近賢韋千里著的「命學講義」、當代近賢李叔還著的「實用命理學」」、當代近賢吳俊民(若萍)著的「命理新論」..等等。
當然,一門學術一旦愈多人參與研究,必然難免引起不同之見解與爭議,尤其敏感的命學更甚;例如對於我們前節所談的十天干周行十二地支的生死歷程,歷代諸賢也常提出相異之觀點。
二、先賢對生死歷程的議論----宋傳(一說元傳)神秘命書滴天體說:「陰陽順逆之說,洛書流行之用,其理信其有之也,其法不可執一」。意思是說,陰 陽十天干的陽順陰逆歷程,及八卦理數運轉變化現象,都是可以相信其道理的,但在使用時卻不可過於固執呆板。清代先賢山陰沈孝瞻說:「甲為木之陽,天之生氣 流行萬木者,是故生於亥而死於午;乙為木之陰,木之枝枝葉葉受天生氣者,是故生於午而死於亥。夫木當亥月(農曆十月),正枝葉剝落,而內之生氣,己收藏飽 足,可以為來春發洩已盡,此其所以生於亥也。木當午月,正枝葉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卻不知雖繁盛,而內之生氣已發瀉已盡,此其所以死於午也。擴莨發瀉已 盡,此其所以死於午也。乙木反是,年月枝葉繁盛即為之生,亥月枝葉剝落即

為之死..餘可矣! 」。以上為認同天干陰陽順逆十二生死歷程之見解。
明代先賢劉伯溫說:「甲木死午,午為瀉氣之地(火能瀉木之元氣),理固然也。而乙木死亥,亥中有壬,乃其嫡母(壬水能生甲木,故為甲木之母),何 為死哉?..。若專執生死敗絕之說,推斷多誤矣」!由此可知劉賢贊成陽干順行之十二生死歷程,然卻甚不苟同陰乾逆行之十二生死歷程。先賢任鐵樵也說:「若 論命理,則不專以順逆為欲(即陰陽干順逆生死之歷程)。..。古法只有四長生,從無子午卯酉為陰長生之說」,以上為非議陰乾逆行十二生死歷程之見解。
三、十二長生歷程的科學觀----命學理論博雜素繁,爭議甚多,大家初習命理,對於歷代先賢術家的辯論,一時尚難以判別曲直。不過,舉凡任何學術的 進步,均需仰賴專家智者的不斷探討深究與辯論規範,就像民主政治的運作一樣,國家的穩定強盛,除了需要執政黨的正面領導之外,也需要在野人士的輿論敦促。
有關十天干的十二長生歷程(生死歷程)非常重要,以後在推論寵統事件時,可單用「五行長生歷程大即陽干歷程」;但在推論吉凶細節時,務需分別使用 「十干長生歷程」;(即陽順陰逆之十二生死歷程)。其中五陽干的長生歷程古來術家均無異議,惟獨對五陰乾的長生歷程許多先賢近哲時加質疑,甚至有主張發業 不用者。
事實上,十干長生歷程的陽順陰逆法則原乃依據「陽生陰死,陽死陰生」的原理而來,此確屬宇宙間物理化學之真實現象。茲為使大家能夠初步瞭解,特取木、火兩行之陰陽長生實驗統計資料為例,說明其物理或化學現象於以後供參考(其餘土、金、水三行容留日後有機會再行探討):
㈠木的陰陽長生實證:  
①甲木長生----甲木是陽木,譬之如喬木、大樹、棟樑等「木本植物」,乙木是陰木,譬之如花草、稻麥、藤蘿等「草本植物」,甲木長生在亥,自古以 來皆為命家所認同,因為亥屬水,水可生木,是故甲木長生於亥乃理所當然;又如將亥水譬之為一池潭水,當古代科學不很發達的時陝,人們將木材(甲木)砍伐下 來欲製成棟樑家俱之前,均需將之置入河灣或潭池中浸淫,以使木材內的木質纖維不致因驟然脫水而縐縮破裂,甚至於彎曲變形。  
近代的生物學更發現了一項千真萬確的事實,那就是木本植物會產生「年論」,根據植物學家的研究結果,木本植物(甲木)其樹干的形成層細胞,在每年的春季均會迅速增殖分裂擴展,這時的木材組織較為疏鬆,叫做「春材」;到了秋季之後,形成層細胞的分裂機能又會逐漸衰退

。終至停止增殖,這時的木材組識甚為緊密,叫做「秋材」。同一年內的春材和秋材是連續合成一輪,沒有明顯的界限,但與前一年或次年的年輪,就會有明顯的分別,所以根據樹木的年輪,可以計算其年齡。
其實木本植物的形成層紐胞,嚴格地說來,是早從冬季就開始漸次增值分裂的,然其分裂速度異常緩慢而不顯著,直至春季才更進一步加速擴展,致細胞大 而組織松,形成所謂的「春材」,由此可知,甲木長生於亥(冬月),而旺於卯(春月);到了夏季,形成層細胞的分裂又漸趨緩慢,致其細胞小而組織密,延至秋 天之時,細胞之分裂現象已甚然隱微而不明顯,一後秋末,則幾乎停止增殖,故自夏季以至秋季這段期間,遂形成所謂的「秋材」,由此可知,甲木病于巳(夏 月),而絕于申(秋月)。
②乙木長生----前已比喻,乙木譬之為花草、稻麥、藤蘿等「草本植物」,乙木長生於午,若以自然界的表像觀之,乙木草本遇到午火印應焚化成灰,絕不可能長生於午火之中,所以歷代命家時加評議與爭論。
自有人類以來,全世界人類賴以維生之主要食糧(主食)僅有兩種----即谷類及麥類,而這稻穀與面麥之果實皆生有芒針,且其最適結實或育種之季節為午 月(夏月),故古人稱年月為「芒種」,當立夏季節來臨時,禾稻開始結蕾抽穗,這時節會發生一個奇妙的現象,那就是幾乎每日的午時,禾稻的青色穗蕾會兩辦張 開,露出雌蕊和雄蕊,讓夏季微風的吹襲作媒介,傳播花粉進行交配,但是午時一過,它則又慢慢合攏,至次日午時又再張開,如此日復一日,直到小滿過後,穗蕾 即不再外張,開始蘊育果實,最後到了芒種季節(即午月),禾稻便成熟結實,供養云云眾生。如在其它節令培育的禾稻,稱為「加作」或「二作」、「三作」,其 產量與品質均較差;由此可知,乙木長生在午合乎自然界之物理。
設使在夏月禾稻之穗蕾分辦張開交合的時候,不幸遇到狂風暴雨(壬水亥水)擊打摧殘,花粉被沖失以致收不進穗蕊中,就會變成空心白穗,無法結實育種,所以由此亦可知,乙木死于亥(陽水旺水)。
㈠火的陰陽長生實證:
①丙火長生----丙火是陽火,譬之如陽光、碳火、爐火等「陽明之火」。丙火長生於寅,寅屬木,木能生火更是眾所用知的物理現象;目前的小學課程中即 已列述上古時代燧人氏鑽木取火的典故,且長期以來,人類即熟于應用木材、碳礦煮食冶煉等技巧,是以丙火長生於寅之有由當無庸再加贅述;至於木材能燃燒生成 陽明之火,而金屬無法點燃陽明之火,更是一般大眾的常識,故而丙火死于酉金自亦無可異議。
②丁火長生----丁火是陰火,譬之如星光、燈光、紫外線、紅外線、X光、核能等「幽隱之火」。對於丁火長生于酉之歷程,自古以來不知困惑了多少命理 學者,始終不明其底蘊而大加斥謬,因若就實際物理自然現象而言,金屬不可能燃燒生火,而「酉」在五行上屬金,既然金屬不能生火,則何來丁火長生於酉之理。
經過近代科學家的研究證實,金屬確能生火,譬如核能輿死光等。核能(亦稻原子能)是利用金屬元素中的原子經過撞擊而生之連鎖分裂反應,在反應中會釋出大量熱能或光能,其功率相當強大,故為現代太空科技所不可或缺之能源。
茲試取幾項舉世矚目的科技事件作為印證比較,這些事件在當時皆屬人類文明史上之驚人突破,也是科技上的新里程碑,由這些例證中我們可以發現一個玄奇的巧合,那就是凡以核能(丁火)為動力的重要科技領域,其開發或運用成功之起始時間往往與「酉」年有關----
1、人類第一枚研製成功之原子彈,同時並投擲於日本長崎、廣島,該年為一九四五年「乙酉」年,由美國達成。
2、人類第一枚發射成功之人造衛星,開啟了今日太空探險競技之大門,該年為一九五七年「了酉」年,由蘇俄達成。
3、人類第一次登陸月球成功,邁出太空探險之最重要一步,時值一九六九年「己酉」年,由美國達成。
4、人類第一枚由真人駕駛,且能自由往返於地球與外太空之間的太空梭,其發射成功該年時值一九八一年「辛酉」年,由美國達成。
所謂的「科學」,其實就是一門「實驗學」,而實驗學亦即統計學;只有不斷的實驗和廣泛的統計,才能創造出精密的科學技術來。命理學雖然只是一門難 登大雅之堂的哲學,但我們如能嘗試運用科學的方法去研究,或許有朝一日它也能變成一門現代人生緊密結合的實用學術。譬如目前的氣象學也是一種「預測學 氣」,跟命理學沒有兩樣,前者預測天氣的變化,後者頂測人生的變化,兩者均有「准」與「不准」的時候;然而,由於前者有幸配合上了科學且又與人生密切關 聯,故其地位身價與長期固步自封的命學比較,實有天壤之別。
以上所談並不意謂我想將某些人心目中視之為迷信的命學,硬跟實用科學扯為一談,而只是想提醒我們這一代的命學研究者,除了鑽研狹隘的命學哲理之外,尚應存有一份更為遠大的自許目標
  
第八章 支藏人元及五行四時旺衰
第一節 支藏人元(地支藏天干)
一、天地人三才的意義----邵子皇極經世雲:“十干天也,十二支地也

為之死..餘可矣! 」。以上為認同天干陰陽順逆十二生死歷程之見解。
明代先賢劉伯溫說:「甲木死午,午為瀉氣之地(火能瀉木之元氣),理固然也。而乙木死亥,亥中有壬,乃其嫡母(壬水能生甲木,故為甲木之母),何 為死哉?..。若專執生死敗絕之說,推斷多誤矣」!由此可知劉賢贊成陽干順行之十二生死歷程,然卻甚不苟同陰乾逆行之十二生死歷程。先賢任鐵樵也說:「若 論命理,則不專以順逆為欲(即陰陽干順逆生死之歷程)。..。古法只有四長生,從無子午卯酉為陰長生之說」,以上為非議陰乾逆行十二生死歷程之見解。
三、十二長生歷程的科學觀----命學理論博雜素繁,爭議甚多,大家初習命理,對於歷代先賢術家的辯論,一時尚難以判別曲直。不過,舉凡任何學術的 進步,均需仰賴專家智者的不斷探討深究與辯論規範,就像民主政治的運作一樣,國家的穩定強盛,除了需要執政黨的正面領導之外,也需要在野人士的輿論敦促。
有關十天干的十二長生歷程(生死歷程)非常重要,以後在推論寵統事件時,可單用「五行長生歷程大即陽干歷程」;但在推論吉凶細節時,務需分別使用 「十干長生歷程」;(即陽順陰逆之十二生死歷程)。其中五陽干的長生歷程古來術家均無異議,惟獨對五陰乾的長生歷程許多先賢近哲時加質疑,甚至有主張發業 不用者。
事實上,十干長生歷程的陽順陰逆法則原乃依據「陽生陰死,陽死陰生」的原理而來,此確屬宇宙間物理化學之真實現象。茲為使大家能夠初步瞭解,特取木、火兩行之陰陽長生實驗統計資料為例,說明其物理或化學現象於以後供參考(其餘土、金、水三行容留日後有機會再行探討):
㈠木的陰陽長生實證:  
①甲木長生----甲木是陽木,譬之如喬木、大樹、棟樑等「木本植物」,乙木是陰木,譬之如花草、稻麥、藤蘿等「草本植物」,甲木長生在亥,自古以 來皆為命家所認同,因為亥屬水,水可生木,是故甲木長生於亥乃理所當然;又如將亥水譬之為一池潭水,當古代科學不很發達的時陝,人們將木材(甲木)砍伐下 來欲製成棟樑家俱之前,均需將之置入河灣或潭池中浸淫,以使木材內的木質纖維不致因驟然脫水而縐縮破裂,甚至於彎曲變形。  
近代的生物學更發現了一項千真萬確的事實,那就是木本植物會產生「年論」,根據植物學家的研究結果,木本植物(甲木)其樹干的形成層細胞,在每年的春季均會迅速增殖分裂擴展,這時的木材組織較為疏鬆,叫做「春材」;到了秋季之後,形成層細胞的分裂機能又會逐漸衰退

。終至停止增殖,這時的木材組識甚為緊密,叫做「秋材」。同一年內的春材和秋材是連續合成一輪,沒有明顯的界限,但與前一年或次年的年輪,就會有明顯的分別,所以根據樹木的年輪,可以計算其年齡。
其實木本植物的形成層紐胞,嚴格地說來,是早從冬季就開始漸次增值分裂的,然其分裂速度異常緩慢而不顯著,直至春季才更進一步加速擴展,致細胞大 而組織松,形成所謂的「春材」,由此可知,甲木長生於亥(冬月),而旺於卯(春月);到了夏季,形成層細胞的分裂又漸趨緩慢,致其細胞小而組織密,延至秋 天之時,細胞之分裂現象已甚然隱微而不明顯,一後秋末,則幾乎停止增殖,故自夏季以至秋季這段期間,遂形成所謂的「秋材」,由此可知,甲木病于巳(夏 月),而絕于申(秋月)。
②乙木長生----前已比喻,乙木譬之為花草、稻麥、藤蘿等「草本植物」,乙木長生於午,若以自然界的表像觀之,乙木草本遇到午火印應焚化成灰,絕不可能長生於午火之中,所以歷代命家時加評議與爭論。
自有人類以來,全世界人類賴以維生之主要食糧(主食)僅有兩種----即谷類及麥類,而這稻穀與面麥之果實皆生有芒針,且其最適結實或育種之季節為午 月(夏月),故古人稱年月為「芒種」,當立夏季節來臨時,禾稻開始結蕾抽穗,這時節會發生一個奇妙的現象,那就是幾乎每日的午時,禾稻的青色穗蕾會兩辦張 開,露出雌蕊和雄蕊,讓夏季微風的吹襲作媒介,傳播花粉進行交配,但是午時一過,它則又慢慢合攏,至次日午時又再張開,如此日復一日,直到小滿過後,穗蕾 即不再外張,開始蘊育果實,最後到了芒種季節(即午月),禾稻便成熟結實,供養云云眾生。如在其它節令培育的禾稻,稱為「加作」或「二作」、「三作」,其 產量與品質均較差;由此可知,乙木長生在午合乎自然界之物理。
設使在夏月禾稻之穗蕾分辦張開交合的時候,不幸遇到狂風暴雨(壬水亥水)擊打摧殘,花粉被沖失以致收不進穗蕊中,就會變成空心白穗,無法結實育種,所以由此亦可知,乙木死于亥(陽水旺水)。
㈠火的陰陽長生實證:
①丙火長生----丙火是陽火,譬之如陽光、碳火、爐火等「陽明之火」。丙火長生於寅,寅屬木,木能生火更是眾所用知的物理現象;目前的小學課程中即 已列述上古時代燧人氏鑽木取火的典故,且長期以來,人類即熟于應用木材、碳礦煮食冶煉等技巧,是以丙火長生於寅之有由當無庸再加贅述;至於木材能燃燒生成 陽明之火,而金屬無法點燃陽明之火,更是一般大眾的常識,故而丙火死于酉金自亦無可異議。
②丁火長生----丁火是陰火,譬之如星光、燈光、紫外線、紅外線、X光、核能等「幽隱之火」。對於丁火長生于酉之歷程,自古以來不知困惑了多少命理 學者,始終不明其底蘊而大加斥謬,因若就實際物理自然現象而言,金屬不可能燃燒生火,而「酉」在五行上屬金,既然金屬不能生火,則何來丁火長生於酉之理。
經過近代科學家的研究證實,金屬確能生火,譬如核能輿死光等。核能(亦稻原子能)是利用金屬元素中的原子經過撞擊而生之連鎖分裂反應,在反應中會釋出大量熱能或光能,其功率相當強大,故為現代太空科技所不可或缺之能源。
茲試取幾項舉世矚目的科技事件作為印證比較,這些事件在當時皆屬人類文明史上之驚人突破,也是科技上的新里程碑,由這些例證中我們可以發現一個玄奇的巧合,那就是凡以核能(丁火)為動力的重要科技領域,其開發或運用成功之起始時間往往與「酉」年有關----
1、人類第一枚研製成功之原子彈,同時並投擲於日本長崎、廣島,該年為一九四五年「乙酉」年,由美國達成。
2、人類第一枚發射成功之人造衛星,開啟了今日太空探險競技之大門,該年為一九五七年「了酉」年,由蘇俄達成。
3、人類第一次登陸月球成功,邁出太空探險之最重要一步,時值一九六九年「己酉」年,由美國達成。
4、人類第一枚由真人駕駛,且能自由往返於地球與外太空之間的太空梭,其發射成功該年時值一九八一年「辛酉」年,由美國達成。
所謂的「科學」,其實就是一門「實驗學」,而實驗學亦即統計學;只有不斷的實驗和廣泛的統計,才能創造出精密的科學技術來。命理學雖然只是一門難 登大雅之堂的哲學,但我們如能嘗試運用科學的方法去研究,或許有朝一日它也能變成一門現代人生緊密結合的實用學術。譬如目前的氣象學也是一種「預測學 氣」,跟命理學沒有兩樣,前者預測天氣的變化,後者頂測人生的變化,兩者均有「准」與「不准」的時候;然而,由於前者有幸配合上了科學且又與人生密切關 聯,故其地位身價與長期固步自封的命學比較,實有天壤之別。
以上所談並不意謂我想將某些人心目中視之為迷信的命學,硬跟實用科學扯為一談,而只是想提醒我們這一代的命學研究者,除了鑽研狹隘的命學哲理之外,尚應存有一份更為遠大的自許目標
  
第八章 支藏人元及五行四時旺衰
第一節 支藏人元(地支藏天干)
一、天地人三才的意義----邵子皇極經世雲:“十干天也,十二支地也

為之死..餘可矣! 」。以上為認同天干陰陽順逆十二生死歷程之見解。
明代先賢劉伯溫說:「甲木死午,午為瀉氣之地(火能瀉木之元氣),理固然也。而乙木死亥,亥中有壬,乃其嫡母(壬水能生甲木,故為甲木之母),何 為死哉?..。若專執生死敗絕之說,推斷多誤矣」!由此可知劉賢贊成陽干順行之十二生死歷程,然卻甚不苟同陰乾逆行之十二生死歷程。先賢任鐵樵也說:「若 論命理,則不專以順逆為欲(即陰陽干順逆生死之歷程)。..。古法只有四長生,從無子午卯酉為陰長生之說」,以上為非議陰乾逆行十二生死歷程之見解。
三、十二長生歷程的科學觀----命學理論博雜素繁,爭議甚多,大家初習命理,對於歷代先賢術家的辯論,一時尚難以判別曲直。不過,舉凡任何學術的 進步,均需仰賴專家智者的不斷探討深究與辯論規範,就像民主政治的運作一樣,國家的穩定強盛,除了需要執政黨的正面領導之外,也需要在野人士的輿論敦促。
有關十天干的十二長生歷程(生死歷程)非常重要,以後在推論寵統事件時,可單用「五行長生歷程大即陽干歷程」;但在推論吉凶細節時,務需分別使用 「十干長生歷程」;(即陽順陰逆之十二生死歷程)。其中五陽干的長生歷程古來術家均無異議,惟獨對五陰乾的長生歷程許多先賢近哲時加質疑,甚至有主張發業 不用者。
事實上,十干長生歷程的陽順陰逆法則原乃依據「陽生陰死,陽死陰生」的原理而來,此確屬宇宙間物理化學之真實現象。茲為使大家能夠初步瞭解,特取木、火兩行之陰陽長生實驗統計資料為例,說明其物理或化學現象於以後供參考(其餘土、金、水三行容留日後有機會再行探討):
㈠木的陰陽長生實證:  
①甲木長生----甲木是陽木,譬之如喬木、大樹、棟樑等「木本植物」,乙木是陰木,譬之如花草、稻麥、藤蘿等「草本植物」,甲木長生在亥,自古以 來皆為命家所認同,因為亥屬水,水可生木,是故甲木長生於亥乃理所當然;又如將亥水譬之為一池潭水,當古代科學不很發達的時陝,人們將木材(甲木)砍伐下 來欲製成棟樑家俱之前,均需將之置入河灣或潭池中浸淫,以使木材內的木質纖維不致因驟然脫水而縐縮破裂,甚至於彎曲變形。  
近代的生物學更發現了一項千真萬確的事實,那就是木本植物會產生「年論」,根據植物學家的研究結果,木本植物(甲木)其樹干的形成層細胞,在每年的春季均會迅速增殖分裂擴展,這時的木材組織較為疏鬆,叫做「春材」;到了秋季之後,形成層細胞的分裂機能又會逐漸衰退

。終至停止增殖,這時的木材組識甚為緊密,叫做「秋材」。同一年內的春材和秋材是連續合成一輪,沒有明顯的界限,但與前一年或次年的年輪,就會有明顯的分別,所以根據樹木的年輪,可以計算其年齡。
其實木本植物的形成層紐胞,嚴格地說來,是早從冬季就開始漸次增值分裂的,然其分裂速度異常緩慢而不顯著,直至春季才更進一步加速擴展,致細胞大 而組織松,形成所謂的「春材」,由此可知,甲木長生於亥(冬月),而旺於卯(春月);到了夏季,形成層細胞的分裂又漸趨緩慢,致其細胞小而組織密,延至秋 天之時,細胞之分裂現象已甚然隱微而不明顯,一後秋末,則幾乎停止增殖,故自夏季以至秋季這段期間,遂形成所謂的「秋材」,由此可知,甲木病于巳(夏 月),而絕于申(秋月)。
②乙木長生----前已比喻,乙木譬之為花草、稻麥、藤蘿等「草本植物」,乙木長生於午,若以自然界的表像觀之,乙木草本遇到午火印應焚化成灰,絕不可能長生於午火之中,所以歷代命家時加評議與爭論。
自有人類以來,全世界人類賴以維生之主要食糧(主食)僅有兩種----即谷類及麥類,而這稻穀與面麥之果實皆生有芒針,且其最適結實或育種之季節為午 月(夏月),故古人稱年月為「芒種」,當立夏季節來臨時,禾稻開始結蕾抽穗,這時節會發生一個奇妙的現象,那就是幾乎每日的午時,禾稻的青色穗蕾會兩辦張 開,露出雌蕊和雄蕊,讓夏季微風的吹襲作媒介,傳播花粉進行交配,但是午時一過,它則又慢慢合攏,至次日午時又再張開,如此日復一日,直到小滿過後,穗蕾 即不再外張,開始蘊育果實,最後到了芒種季節(即午月),禾稻便成熟結實,供養云云眾生。如在其它節令培育的禾稻,稱為「加作」或「二作」、「三作」,其 產量與品質均較差;由此可知,乙木長生在午合乎自然界之物理。
設使在夏月禾稻之穗蕾分辦張開交合的時候,不幸遇到狂風暴雨(壬水亥水)擊打摧殘,花粉被沖失以致收不進穗蕊中,就會變成空心白穗,無法結實育種,所以由此亦可知,乙木死于亥(陽水旺水)。
㈠火的陰陽長生實證:
①丙火長生----丙火是陽火,譬之如陽光、碳火、爐火等「陽明之火」。丙火長生於寅,寅屬木,木能生火更是眾所用知的物理現象;目前的小學課程中即 已列述上古時代燧人氏鑽木取火的典故,且長期以來,人類即熟于應用木材、碳礦煮食冶煉等技巧,是以丙火長生於寅之有由當無庸再加贅述;至於木材能燃燒生成 陽明之火,而金屬無法點燃陽明之火,更是一般大眾的常識,故而丙火死于酉金自亦無可異議。
②丁火長生----丁火是陰火,譬之如星光、燈光、紫外線、紅外線、X光、核能等「幽隱之火」。對於丁火長生于酉之歷程,自古以來不知困惑了多少命理 學者,始終不明其底蘊而大加斥謬,因若就實際物理自然現象而言,金屬不可能燃燒生火,而「酉」在五行上屬金,既然金屬不能生火,則何來丁火長生於酉之理。
經過近代科學家的研究證實,金屬確能生火,譬如核能輿死光等。核能(亦稻原子能)是利用金屬元素中的原子經過撞擊而生之連鎖分裂反應,在反應中會釋出大量熱能或光能,其功率相當強大,故為現代太空科技所不可或缺之能源。
茲試取幾項舉世矚目的科技事件作為印證比較,這些事件在當時皆屬人類文明史上之驚人突破,也是科技上的新里程碑,由這些例證中我們可以發現一個玄奇的巧合,那就是凡以核能(丁火)為動力的重要科技領域,其開發或運用成功之起始時間往往與「酉」年有關----
1、人類第一枚研製成功之原子彈,同時並投擲於日本長崎、廣島,該年為一九四五年「乙酉」年,由美國達成。
2、人類第一枚發射成功之人造衛星,開啟了今日太空探險競技之大門,該年為一九五七年「了酉」年,由蘇俄達成。
3、人類第一次登陸月球成功,邁出太空探險之最重要一步,時值一九六九年「己酉」年,由美國達成。
4、人類第一枚由真人駕駛,且能自由往返於地球與外太空之間的太空梭,其發射成功該年時值一九八一年「辛酉」年,由美國達成。
所謂的「科學」,其實就是一門「實驗學」,而實驗學亦即統計學;只有不斷的實驗和廣泛的統計,才能創造出精密的科學技術來。命理學雖然只是一門難 登大雅之堂的哲學,但我們如能嘗試運用科學的方法去研究,或許有朝一日它也能變成一門現代人生緊密結合的實用學術。譬如目前的氣象學也是一種「預測學 氣」,跟命理學沒有兩樣,前者預測天氣的變化,後者頂測人生的變化,兩者均有「准」與「不准」的時候;然而,由於前者有幸配合上了科學且又與人生密切關 聯,故其地位身價與長期固步自封的命學比較,實有天壤之別。
以上所談並不意謂我想將某些人心目中視之為迷信的命學,硬跟實用科學扯為一談,而只是想提醒我們這一代的命學研究者,除了鑽研狹隘的命學哲理之外,尚應存有一份更為遠大的自許目標
  
第八章 支藏人元及五行四時旺衰
第一節 支藏人元(地支藏天干)
一、天地人三才的意義----邵子皇極經世雲:“十干天也,十二支地也



明五行在冬季旺衰的層次,有如上述,至於其 它四行,亦可以同樣方式闡釋,請各位試予自行演練,不再詳述。 三、五行四時旺衰的歸納整理----五行的旺、相、休、囚、死,在每個季節中,都是同時存在並 進行的。當某一行由旺變衰的時候,必有另一行在同時由衰轉旺;又當某一行由休變囚的時候,亦必有另一行在同時由休轉囚。不過,在同一季節或同一時間裡,只 能有一行為“旺”,其他四行則分別處於“相、休、囚、死”四種不同的衰旺地位,絕不可能在同一季節時間內,同時出現兩行或三行同時均為“旺”或均為 “相”..的情形。茲為使大家容易明瞭及記憶,特將五行在四時四季中的旺、相、休、囚、死歸納整理成一表列之於後,並加以補注說明。 四時五行旺衰表 五 行四時木火土金水
春旺①相②死⑤囚④休③
夏休③旺①相②死⑤囚④
秋死⑤囚④休③旺①相②
冬相②死⑤囚④休③旺①
季囚④休③旺①相②死⑤
  
注一:上表中所加入的①~②之數字,乃代表各季裡五行盛衰力量之比較層次;①代表最強、②代表次強、③代表衰、④代表次衰、⑤代表最衰。 注 二:我當令則我旺,我生者相,生我者休,克我者囚,我克者死。 注三:“季”乃指四季土,也就是指四立前十八日之內。 注四:上表可以直讀,也可橫讀 ---- (1)直讀: 春天~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夏天~火旺、土相、金死、水囚、木休。秋天~金旺、水相、木死、火囚、土休。冬天~水旺、木 相、火死、土囚、金休;季土~土旺、金相;水死、木囚、火休。(2)橫讀:木行~春旺、夏休、秋死、冬相、季囚。 火行~夏旺、秋囚、冬死、季休、春 相。 土行~季旺、春死、夏相、秋休、冬囚。 金行~秋旺、冬休、季相、春囚、夏死。 水行~冬旺、季死、春休、夏囚、秋相。注五:表應先予熟讀,適當時 機最好能予默記。
  
第九章 年月日時的再認識
第一節 年月干支的迴圈重覆現象
一、干支紀年之迴圈性----我們在第一章即已談過,干支的發明應用,始于黃帝時代,以黃帝開國那一年(民前四六〇八年)為甲子年,次年為乙丑年, 第三年為丙寅年..,如此按序以一組干支代表一年,到了第六十年恰好用完六十組干支,這叫做“第一周甲子”,一般人則稱之為“一甲子”或“一天元”或“一 花甲”,亦有籠統之為“六十甲子”的。
當六十組干支用完之後,又需從第一組干支重覆開始,所以黃帝開國後的第六十一年又將為甲子年,第六十二年又為乙丑年,按序複以一組干支代表一 年,迨至第一百二十一年又為甲子年,第一百二十二年又為乙丑年..。這樣年復一年的迴圈不絕使用,中途從未間斷地直到今日,至民國七十二年癸亥年,算是 “第七十八周甲子”的最後一年(第六十組干支),而民國七十三年甲子年已算是“第七十九周甲子”的第一年,也就是黃帝開國後的第四六八一年,今年(民國七 十四年)乙丑年則屬黃帝開國後的第四六八二年。
二、干支記月之迴圈性----六十甲子用來記月,就是以黃帝開國該年的該月為甲子月(即目前農曆的十一月,亦即黃帝開國的第一個月),次月為乙丑 月,第三月為丙寅月..,如此按序以一組干支代表一個月,一年十二個月恰好用掉最前首的十二組干支(甲子~~乙亥),到了第二年的全年月份就會使用到第 13~~24時組的干支(丙子~~丁亥),到了第三年的全年月份則會使用到第25~~36組的干支(戊子~~己亥),到了第四年的全年月份會用到第 37~~48組的干支(庚子~辛亥),到了第五年的全年月份會用到第49~~60組的干支(壬子~~癸亥)。由此可知,干支用來記月,每五年恰好用完六十 組干支,至第六年或第十一年又會從頭迴圈不絕地使用下去;直到民國七十二年農曆十月(癸亥月)就算是黃帝開國後第四六八一年(癸亥年)的第十二個月,而該 年的農曆十一月(甲子月)則應算是黃帝開國後第四六八二年(甲子年)的第一個月了。
三、月份干支的迴圈公式----如前所述,每年十二個月按序使用十二組干支,則每滿五年恰用六十組干支(即一周甲子),至第六年時,其記月干支又會與 第一年的記月干支重覆相同,同理可推第二年與第七年、第三年與第八年、第四年與第九年、第五年與第十年的記月干支亦分別會重覆相同。據聞這就是易經河圖所 暗示的“一六共宗,二七同道,三八為朋,四九為友,五十同途”之原理,依照這種原理,我們若將十天干按序編號:甲1、乙2、丙3、丁4、戊5、己6、庚 7、辛8、壬9、癸10,則可歸納出五組通則----
①凡是甲年或己年(一六共宗),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已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
②凡是乙年或庚年(二七同道),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丙子、丁丑、戊寅、已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辰、丁’亥。
③凡是丙年或辛年(三八為朋),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
④凡是丁年或壬年(四九為友),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已酉、庚戌、辛亥。
⑤凡是戊年或癸年(五十同途),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因為六十甲子是以十個天干和十二個地支上下互相配合格成(奇配奇,偶配偶),故而我們如果以十天干去除六十甲子,則每個天干必各轄有六組“甲子”(每組各為六年);反之,若以十二地支去除六十甲子,則每個地支必各轄有五組甲子(每組各為五年)。
古代命家常將各“天干”分別所轄的六組甲子簡稱為“六甲”、“六庚”、“六辛”、“六壬”、“六癸”等,茲特都列於後。
六甲年----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
六乙年----乙丑、乙亥、乙酉、乙未、乙巳、乙卯。
六丙年----丙寅、丙子、丙戌、丙申、丙午、丙辰。
六丁年----丁卯、丁丑、丁亥、丁酉、丁未、丁巳。
六戊年----戊辰、戊寅、戊子、戊戌、戊申、戊午。
六已年----己巳、己卯、己丑、己亥、已酉、己未。
六庚年----庚午、庚辰、庚寅、庚子、庚戌、庚申。
六辛年----辛未、辛巳、辛卯、辛丑、辛亥、辛酉。
六壬年----壬申、壬午、壬辰、壬寅、壬子、壬戌。
六癸年----癸酉、癸未、癸巳、癸卯、癸丑、癸亥。
本來,黃帝開國於甲子年的甲子月,那時的曆法應屬“建子”曆,亦即以“子”月為“正”月,但後來歷代皇朝曾有多次變更曆法,像夏朝以丑月為正 月,稱“建丑”曆;秦朝以亥月為正月,稱“建亥”曆。如果以“子”月為正月,則我們現在所稱的農曆十一月(子月)就應改稱正月:十二月(丑月)應稱二 月..,如果以“丑”月為正月,則我們現在所稱的農曆十二月就成為“正”月,而正月就成為“二”月,二月就成“三”月..。
然而,不管每年月份建“子”或建“丑”或建“亥”或建“寅”,這些都只是人為(行政)上的稱謂改變而已,並不影響四季節氣的更替運作,也就是 說,不管你將春天稱為幾月,春天還是春天;而你若將冬天稱為五、六、七月也或未可,但冬天仍舊是冬天。這就好比一個人取名字一樣,如果某人原名叫“張 三”,日後亦可更名為“李四”或“王五”,然不管某人如何改變名字,卻一點也不影響某人的本質。
雖然黃帝時代及夏代、秦代等皇朝均曾使用過不同的“月建”,但自漢代以來,二千年來我們各朝均採用“正月建寅”的曆法(即今日之



明 五行在冬季旺衰的層次,有如上述,至於其它四行,亦可以同樣方式闡釋,請各位試予自行演練,不再詳述。 三、五行四時旺衰的歸納整理----五行的旺、相、 休、囚、死,在每個季節中,都是同時存在並進行的。當某一行由旺變衰的時候,必有另一行在同時由衰轉旺;又當某一行由休變囚的時候,亦必有另一行在同時由 休轉囚。不過,在同一季節或同一時間裡,只能有一行為“旺”,其他四行則分別處於“相、休、囚、死”四種不同的衰旺地位,絕不可能在同一季節時間內,同時 出現兩行或三行同時均為“旺”或均為“相”..的情形。茲為使大家容易明瞭及記憶,特將五行在四時四季中的旺、相、休、囚、死歸納整理成一表列之於後,並 加以補注說明。 四時五行旺衰表 五行四時木火土金水
春旺①相②死⑤囚④休③
夏休③旺①相②死⑤囚④
秋死⑤囚④休③旺①相②
冬相②死⑤囚④休③旺①
季囚④休③旺①相②死⑤
  
注一:上表中所加入的①~②之數字,乃代表各季裡五行盛衰力量之比較層次;①代表最強、②代表次強、③代表衰、④代表次衰、⑤代表最衰。 注 二:我當令則我旺,我生者相,生我者休,克我者囚,我克者死。 注三:“季”乃指四季土,也就是指四立前十八日之內。 注四:上表可以直讀,也可橫讀 ---- (1)直讀: 春天~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夏天~火旺、土相、金死、水囚、木休。秋天~金旺、水相、木死、火囚、土休。冬天~水旺、木 相、火死、土囚、金休;季土~土旺、金相;水死、木囚、火休。(2)橫讀:木行~春旺、夏休、秋死、冬相、季囚。 火行~夏旺、秋囚、冬死、季休、春 相。 土行~季旺、春死、夏相、秋休、冬囚。 金行~秋旺、冬休、季相、春囚、夏死。 水行~冬旺、季死、春休、夏囚、秋相。注五:表應先予熟讀,適當時 機最好能予默記。
  
第九章 年月日時的再認識
第一節 年月干支的迴圈重覆現象
一、干支紀年之迴圈性----我們在第一章即已談過,干支的發明應用,始于黃帝時代,以黃帝開國那一年(民前四六〇八年)為甲子年,次年為乙丑年, 第三年為丙寅年..,如此按序以一組干支代表一年,到了第六十年恰好用完六十組干支,這叫做“第一周甲子”,一般人則稱之為“一甲子”或“一天元”或“一 花甲”,亦有籠統之為“六十甲子”的。
當六十組干支用完之後,又需從第一組干支重覆開始,所以黃帝開國後的第六十一年又將為甲子年,第六十二年又為乙丑年,按序複以一組干支代表一 年,迨至第一百二十一年又為甲子年,第一百二十二年又為乙丑年..。這樣年復一年的迴圈不絕使用,中途從未間斷地直到今日,至民國七十二年癸亥年,算是 “第七十八周甲子”的最後一年(第六十組干支),而民國七十三年甲子年已算是“第七十九周甲子”的第一年,也就是黃帝開國後的第四六八一年,今年(民國七 十四年)乙丑年則屬黃帝開國後的第四六八二年。
二、干支記月之迴圈性----六十甲子用來記月,就是以黃帝開國該年的該月為甲子月(即目前農曆的十一月,亦即黃帝開國的第一個月),次月為乙丑 月,第三月為丙寅月..,如此按序以一組干支代表一個月,一年十二個月恰好用掉最前首的十二組干支(甲子~~乙亥),到了第二年的全年月份就會使用到第 13~~24時組的干支(丙子~~丁亥),到了第三年的全年月份則會使用到第25~~36組的干支(戊子~~己亥),到了第四年的全年月份會用到第 37~~48組的干支(庚子~辛亥),到了第五年的全年月份會用到第49~~60組的干支(壬子~~癸亥)。由此可知,干支用來記月,每五年恰好用完六十 組干支,至第六年或第十一年又會從頭迴圈不絕地使用下去;直到民國七十二年農曆十月(癸亥月)就算是黃帝開國後第四六八一年(癸亥年)的第十二個月,而該 年的農曆十一月(甲子月)則應算是黃帝開國後第四六八二年(甲子年)的第一個月了。
三、月份干支的迴圈公式----如前所述,每年十二個月按序使用十二組干支,則每滿五年恰用六十組干支(即一周甲子),至第六年時,其記月干支又會與 第一年的記月干支重覆相同,同理可推第二年與第七年、第三年與第八年、第四年與第九年、第五年與第十年的記月干支亦分別會重覆相同。據聞這就是易經河圖所 暗示的“一六共宗,二七同道,三八為朋,四九為友,五十同途”之原理,依照這種原理,我們若將十天干按序編號:甲1、乙2、丙3、丁4、戊5、己6、庚 7、辛8、壬9、癸10,則可歸納出五組通則----
①凡是甲年或己年(一六共宗),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已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
②凡是乙年或庚年(二七同道),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丙子、丁丑、戊寅、已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辰、丁’亥。
③凡是丙年或辛年(三八為朋),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
④凡是丁年或壬年(四九為友),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已酉、庚戌、辛亥。
⑤凡是戊年或癸年(五十同途),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因為六十甲子是以十個天干和十二個地支上下互相配合格成(奇配奇,偶配偶),故而我們如果以十天干去除六十甲子,則每個天干必各轄有六組“甲子”(每組各為六年);反之,若以十二地支去除六十甲子,則每個地支必各轄有五組甲子(每組各為五年)。
古代命家常將各“天干”分別所轄的六組甲子簡稱為“六甲”、“六庚”、“六辛”、“六壬”、“六癸”等,茲特都列於後。
六甲年----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
六乙年----乙丑、乙亥、乙酉、乙未、乙巳、乙卯。
六丙年----丙寅、丙子、丙戌、丙申、丙午、丙辰。
六丁年----丁卯、丁丑、丁亥、丁酉、丁未、丁巳。
六戊年----戊辰、戊寅、戊子、戊戌、戊申、戊午。
六已年----己巳、己卯、己丑、己亥、已酉、己未。
六庚年----庚午、庚辰、庚寅、庚子、庚戌、庚申。
六辛年----辛未、辛巳、辛卯、辛丑、辛亥、辛酉。
六壬年----壬申、壬午、壬辰、壬寅、壬子、壬戌。
六癸年----癸酉、癸未、癸巳、癸卯、癸丑、癸亥。
本來,黃帝開國於甲子年的甲子月,那時的曆法應屬“建子”曆,亦即以“子”月為“正”月,但後來歷代皇朝曾有多次變更曆法,像夏朝以丑月為正 月,稱“建丑”曆;秦朝以亥月為正月,稱“建亥”曆。如果以“子”月為正月,則我們現在所稱的農曆十一月(子月)就應改稱正月:十二月(丑月)應稱二 月..,如果以“丑”月為正月,則我們現在所稱的農曆十二月就成為“正”月,而正月就成為“二”月,二月就成“三”月..。
然而,不管每年月份建“子”或建“丑”或建“亥”或建“寅”,這些都只是人為(行政)上的稱謂改變而已,並不影響四季節氣的更替運作,也就是 說,不管你將春天稱為幾月,春天還是春天;而你若將冬天稱為五、六、七月也或未可,但冬天仍舊是冬天。這就好比一個人取名字一樣,如果某人原名叫“張 三”,日後亦可更名為“李四”或“王五”,然不管某人如何改變名字,卻一點也不影響某人的本質。
雖然黃帝時代及夏代、秦代等皇朝均曾使用過不同的“月建”,但自漢代以來,二千年來我們各朝均採用“正月建寅”的曆法(即今日之



明 五行在冬季旺衰的層次,有如上述,至於其它四行,亦可以同樣方式闡釋,請各位試予自行演練,不再詳述。 三、五行四時旺衰的歸納整理----五行的旺、相、 休、囚、死,在每個季節中,都是同時存在並進行的。當某一行由旺變衰的時候,必有另一行在同時由衰轉旺;又當某一行由休變囚的時候,亦必有另一行在同時由 休轉囚。不過,在同一季節或同一時間裡,只能有一行為“旺”,其他四行則分別處於“相、休、囚、死”四種不同的衰旺地位,絕不可能在同一季節時間內,同時 出現兩行或三行同時均為“旺”或均為“相”..的情形。茲為使大家容易明瞭及記憶,特將五行在四時四季中的旺、相、休、囚、死歸納整理成一表列之於後,並 加以補注說明。 四時五行旺衰表 五行四時木火土金水
春旺①相②死⑤囚④休③
夏休③旺①相②死⑤囚④
秋死⑤囚④休③旺①相②
冬相②死⑤囚④休③旺①
季囚④休③旺①相②死⑤
  
注一:上表中所加入的①~②之數字,乃代表各季裡五行盛衰力量之比較層次;①代表最強、②代表次強、③代表衰、④代表次衰、⑤代表最衰。 注 二:我當令則我旺,我生者相,生我者休,克我者囚,我克者死。 注三:“季”乃指四季土,也就是指四立前十八日之內。 注四:上表可以直讀,也可橫讀 ---- (1)直讀: 春天~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夏天~火旺、土相、金死、水囚、木休。秋天~金旺、水相、木死、火囚、土休。冬天~水旺、木 相、火死、土囚、金休;季土~土旺、金相;水死、木囚、火休。(2)橫讀:木行~春旺、夏休、秋死、冬相、季囚。 火行~夏旺、秋囚、冬死、季休、春 相。 土行~季旺、春死、夏相、秋休、冬囚。 金行~秋旺、冬休、季相、春囚、夏死。 水行~冬旺、季死、春休、夏囚、秋相。注五:表應先予熟讀,適當時 機最好能予默記。
  
第九章 年月日時的再認識
第一節 年月干支的迴圈重覆現象
一、干支紀年之迴圈性----我們在第一章即已談過,干支的發明應用,始于黃帝時代,以黃帝開國那一年(民前四六〇八年)為甲子年,次年為乙丑年, 第三年為丙寅年..,如此按序以一組干支代表一年,到了第六十年恰好用完六十組干支,這叫做“第一周甲子”,一般人則稱之為“一甲子”或“一天元”或“一 花甲”,亦有籠統之為“六十甲子”的。
當六十組干支用完之後,又需從第一組干支重覆開始,所以黃帝開國後的第六十一年又將為甲子年,第六十二年又為乙丑年,按序複以一組干支代表一 年,迨至第一百二十一年又為甲子年,第一百二十二年又為乙丑年..。這樣年復一年的迴圈不絕使用,中途從未間斷地直到今日,至民國七十二年癸亥年,算是 “第七十八周甲子”的最後一年(第六十組干支),而民國七十三年甲子年已算是“第七十九周甲子”的第一年,也就是黃帝開國後的第四六八一年,今年(民國七 十四年)乙丑年則屬黃帝開國後的第四六八二年。
二、干支記月之迴圈性----六十甲子用來記月,就是以黃帝開國該年的該月為甲子月(即目前農曆的十一月,亦即黃帝開國的第一個月),次月為乙丑 月,第三月為丙寅月..,如此按序以一組干支代表一個月,一年十二個月恰好用掉最前首的十二組干支(甲子~~乙亥),到了第二年的全年月份就會使用到第 13~~24時組的干支(丙子~~丁亥),到了第三年的全年月份則會使用到第25~~36組的干支(戊子~~己亥),到了第四年的全年月份會用到第 37~~48組的干支(庚子~辛亥),到了第五年的全年月份會用到第49~~60組的干支(壬子~~癸亥)。由此可知,干支用來記月,每五年恰好用完六十 組干支,至第六年或第十一年又會從頭迴圈不絕地使用下去;直到民國七十二年農曆十月(癸亥月)就算是黃帝開國後第四六八一年(癸亥年)的第十二個月,而該 年的農曆十一月(甲子月)則應算是黃帝開國後第四六八二年(甲子年)的第一個月了。
三、月份干支的迴圈公式----如前所述,每年十二個月按序使用十二組干支,則每滿五年恰用六十組干支(即一周甲子),至第六年時,其記月干支又會與 第一年的記月干支重覆相同,同理可推第二年與第七年、第三年與第八年、第四年與第九年、第五年與第十年的記月干支亦分別會重覆相同。據聞這就是易經河圖所 暗示的“一六共宗,二七同道,三八為朋,四九為友,五十同途”之原理,依照這種原理,我們若將十天干按序編號:甲1、乙2、丙3、丁4、戊5、己6、庚 7、辛8、壬9、癸10,則可歸納出五組通則----
①凡是甲年或己年(一六共宗),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已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
②凡是乙年或庚年(二七同道),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丙子、丁丑、戊寅、已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辰、丁’亥。
③凡是丙年或辛年(三八為朋),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
④凡是丁年或壬年(四九為友),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已酉、庚戌、辛亥。
⑤凡是戊年或癸年(五十同途),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因為六十甲子是以十個天干和十二個地支上下互相配合格成(奇配奇,偶配偶),故而我們如果以十天干去除六十甲子,則每個天干必各轄有六組“甲子”(每組各為六年);反之,若以十二地支去除六十甲子,則每個地支必各轄有五組甲子(每組各為五年)。
古代命家常將各“天干”分別所轄的六組甲子簡稱為“六甲”、“六庚”、“六辛”、“六壬”、“六癸”等,茲特都列於後。
六甲年----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
六乙年----乙丑、乙亥、乙酉、乙未、乙巳、乙卯。
六丙年----丙寅、丙子、丙戌、丙申、丙午、丙辰。
六丁年----丁卯、丁丑、丁亥、丁酉、丁未、丁巳。
六戊年----戊辰、戊寅、戊子、戊戌、戊申、戊午。
六已年----己巳、己卯、己丑、己亥、已酉、己未。
六庚年----庚午、庚辰、庚寅、庚子、庚戌、庚申。
六辛年----辛未、辛巳、辛卯、辛丑、辛亥、辛酉。
六壬年----壬申、壬午、壬辰、壬寅、壬子、壬戌。
六癸年----癸酉、癸未、癸巳、癸卯、癸丑、癸亥。
本來,黃帝開國於甲子年的甲子月,那時的曆法應屬“建子”曆,亦即以“子”月為“正”月,但後來歷代皇朝曾有多次變更曆法,像夏朝以丑月為正 月,稱“建丑”曆;秦朝以亥月為正月,稱“建亥”曆。如果以“子”月為正月,則我們現在所稱的農曆十一月(子月)就應改稱正月:十二月(丑月)應稱二 月..,如果以“丑”月為正月,則我們現在所稱的農曆十二月就成為“正”月,而正月就成為“二”月,二月就成“三”月..。
然而,不管每年月份建“子”或建“丑”或建“亥”或建“寅”,這些都只是人為(行政)上的稱謂改變而已,並不影響四季節氣的更替運作,也就是 說,不管你將春天稱為幾月,春天還是春天;而你若將冬天稱為五、六、七月也或未可,但冬天仍舊是冬天。這就好比一個人取名字一樣,如果某人原名叫“張 三”,日後亦可更名為“李四”或“王五”,然不管某人如何改變名字,卻一點也不影響某人的本質。
雖然黃帝時代及夏代、秦代等皇朝均曾使用過不同的“月建”,但自漢代以來,二千年來我們各朝均採用“正月建寅”的曆法(即今日之

小 之事實,我們至多只能在觀念上說成“前半段的夜子時屬於今天,後半段早子時屬於明天”,或說成“前半段的夜子時已屬昨日,後半段的早子時已屬今日”,而前 後兩半段的子時仍屬同一個時辰,其當值的天干亦為同一個天干。基於以上陳述可知,在同一日之內,因其“本日”早子(淩晨零時至一時)和“本日”夜子(半夜 廿三時至零時)必間隔十一個時辰(廿二小時),故亦必會使用到不同輪值的兩個相異子時之天干,茲特將此現象作一扼要整理,較易使大家明瞭:
1、凡甲日或已日的早子時為“甲子時”,夜子時為“丙子時”。
2、凡乙日或庚日的早子時為“丙子時”,夜子時為“戊子時”。
3、凡丙日或辛日的早子時為“戊子時”,夜子時為“庚子時”。
4、凡丁日或壬日的早子時為“庚子時”,夜子時為“壬子時”。
5、凡戊日或癸日的早子時力“壬子時”,夜子時為“甲子時”。
如果我們欲應用五鼠遁時訣求時干時,則應注意:“早子時應使用本日子時之天干(如甲、乙兩日的早子用本訣之甲子時),夜子時使用訣中次日子時之天干(如甲、己兩日的夜子用次訣之丙子)”。茲為使大家便於查閱對照起見,特將日上起時的所有干支列於後以供參考:
二、真太陽時的計算----所謂真太陽時,就是指不管太陽之位置為何,地球上任意一點對應於太陽所產生之真確時間;譬如居住在同一城市的人,雖然都使 用同一時間,可是這種時間乃是人為的 “平均太陽時”,並非精確的“真太陽時”;因為任何相異的空間,如果對應於同一計時主體,則它們的時間必定相異,所 以倘就某城市言之,“城東”的時間跟“城西”的時間並不絕對相同;即使在一間小小的住宅裡面,嚴格地說來,“宅東”與“宅西”的時間也有些微之差別。理論 上,東邊的時間先到,西邊的時間遲到。 :
目前世界各國為了交流溝通上的方便,均同時混合實行“平均太陽時”和“區域標準時”,除了科學上的研究及命理學需要外,一般人絕少使用“真太陽 時”,甚至有許多人根本不知有這種計時與名稱。那麼,何謂“平均太陽時”與“區域標準時”呢?簡言之,平均太陽時就是以機械式的人工計時器(古代以沙漏器 為主,現代以鐘錶為主)將逐日長短不同的真太陽時、硬性平分成一日廿四小時,一小時六十分,一分六十秒。而“區域標準時”簡言之就是以通過英國格林威治天 文台的該條經線為標準,沿地球表面縱向劃分三百六十度,格林威治該條經線為零度,以東有一百八十度,稍為 “東經”,以西也有一百八十度,稱為“西經”, 東西經合計三百六十度,每隔十五經度劃為一時區,共劃為廿四時區,第二時區和第一時區的時間相差一小時,第三時區和第一時區的時間相差二小時..餘類推, 凡是住在同一時區裡的人,其計時鐘點均必須相同,以求統一便利。  
由於前述可知,我們日常所使用的時間,實乃“平均時”和“標準時”的混合,並非科學與命理學上所要求的“真太陽時”。此外,我國政府曾於某些年 度頒佈夏令時間,在晝長夜短的夏秋季節裡,將全國的鐘錶撥快一小時;所以,當我們在排定八字時辰之前,除了應把鐘錶時間(即平均時和標準時)加以增減計算 以求出“真太陽時”之外,如遇到有夏令時間的月份也要予以扣掉一小時,茲詳細說明於後:
①像準時的加減換算----我國因疆域幅員廣大,東區與西區的差甚巨,故自民國八年便將全國分為五大時區:(1)長白時區(2)中原時區(3)隴蜀時區(4)昆侖時區(5)回藏時區
長白時區以京經一二七.五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中原時區以東經一二○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隴蜀時區以東經一○五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昆侖時區以東經九○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回藏時區以東經八二.五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因此,只要查知出生地點的所屬時區及正確經度,再對照該時區共用時刻(標準時)之經度。法取“東加西減”,即可求出其“平均太陽時”。根據十五 經度為一時區,可知每小度相差四分鐘,凡出生在標準時經度所相距的經度數,再折算成分鐘數,然後就政府所播報的標準時加上此分鐘數,所得的時間即為該地的 平均太陽時。同理,凡出生在標準時經度以西之地點者,則須減去其與標準時經度所相距的經度數並折算成分鐘數,再就政府所播報的標準時減去此分鐘數,所得時 間即為該地的平均太陽時。
今以臺灣省臺北市為例加以說明:臺灣省屬“中原時區”所轄,其標準時經度為“東經一二○度”,而臺北市的經度為“東經一二一.五度”,兩者相差 約一.五度,一度之時差為四分鐘,則一.五度之時差為六分鐘,所以凡在臺北市出生者,其正確的平均太陽時就政府播報的“中原標準時間”再加上六分鐘(東加 西減),比如當臺灣的電臺播報說:“現在時刻是中原標準時間中午十二點正”,那麼這時臺北市的平均太陽時已為十二時六分了。
  ②平均時的加減換算----前面第六章第一節曾經談到平均太陽時與真太陽時的差別,並且尚特地繪出一個逐月時差圖表。當我們將“地方標準時”換算 成“地方平均時”之後,就必須再將這個地方平均時依照上述“逐月時差表”所顯示的季節性時差另予加減換算一次,如此即可得出“真太陽時”,也就是命理上所 要求的正確時辰。現在舉例以問答方式作一綜合解說。問:有某人於民國四十一年國曆三月三日下午五點三分(酉時)出生在臺灣高雄,請問此人正確的命理時辰 (即真太陽時)為何?
答:(1)先查夏令時間。民國四十一年國曆三月一日至十月卅一日臺灣實施夏令時間,故此人之生辰應先扣掉一小時,成為“四點三分”。
(2)其次換算標準時為平均時。查高雄的經度約為東經一二一度,其與中原標準時經度(東經一二○度)相差約一度,一度即四分鐘,又高雄乃位於標準時經度之 “東”,故應將四點三分再加四分(東加西減),成為“四點七分”,此稱地方平均時。
(3)最後將平均時換算成“真太陽時”。查逐月時差表顯示國曆三月三日之時差約在負十三分鐘左右,故應以四點七分減去十三分,而成“三點五十四分”,此乃為真正太陽時,亦即正確之命理時辰 (申時)。
③標準時區與夏令時間圖表----茲為使大家便於參考,特將世界標準時區之劃分情形繪圖於後,並另將中國版圖部分放大,至於我國自民國卅四年以來所 實施的夏令時間亦一併列表加以說明之。除此之外,尚有一點需要解釋的是,我國雖然於清光緒廿八年(民前十年)即已採用世界區域標準時,但當時大致局限於沿 海各港口,迨至民國八年才正式頒行“中國五大標準時區”,彼時臺灣尚屬日據。由此可知,凡於民國八年以後在大陸上出生者,即適用我國區域標準時,而臺灣地 區則需延至民國卅四年光復之後始實施我國區域標準時。
上述標準時或平均時的加減換算又僅只適用於在出生當時當地有使用鐘錶計時的城市或鄉鎮,其它不使用鐘錶的偏遠地帶或山區,則仍以當地民俗所測的視動時(以太陽方位目視定時的計時法)為准,有時,視動計時反較鐘錶針客觀準確。
  
(1)  世界標準時區劃分圖
  
  
(2)  中國五大標準時經圖
(3)我國歷年夏令時件實施表
  
年代起迄月日夏令時間之緣由
民國
30~~40年陽曆五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夏令時間亦稱“日光節約時間”,首由英國眾議會於一九。八年提案,建議政府在每年盡長夜短之夏、秋季節,將標準時按快一小時,但分鐘與秒數不變,俟至秋未或冬初之季再予按回原來標準時,使一般民眾早睡早起。因早睡可節省油、電能源,早起可呼

小 之事實,我們至多只能在觀念上說成“前半段的夜子時屬於今天,後半段早子時屬於明天”,或說成“前半段的夜子時已屬昨日,後半段的早子時已屬今日”,而前 後兩半段的子時仍屬同一個時辰,其當值的天干亦為同一個天干。基於以上陳述可知,在同一日之內,因其“本日”早子(淩晨零時至一時)和“本日”夜子(半夜 廿三時至零時)必間隔十一個時辰(廿二小時),故亦必會使用到不同輪值的兩個相異子時之天干,茲特將此現象作一扼要整理,較易使大家明瞭:
1、凡甲日或已日的早子時為“甲子時”,夜子時為“丙子時”。
2、凡乙日或庚日的早子時為“丙子時”,夜子時為“戊子時”。
3、凡丙日或辛日的早子時為“戊子時”,夜子時為“庚子時”。
4、凡丁日或壬日的早子時為“庚子時”,夜子時為“壬子時”。
5、凡戊日或癸日的早子時力“壬子時”,夜子時為“甲子時”。
如果我們欲應用五鼠遁時訣求時干時,則應注意:“早子時應使用本日子時之天干(如甲、乙兩日的早子用本訣之甲子時),夜子時使用訣中次日子時之天干(如甲、己兩日的夜子用次訣之丙子)”。茲為使大家便於查閱對照起見,特將日上起時的所有干支列於後以供參考:
二、真太陽時的計算----所謂真太陽時,就是指不管太陽之位置為何,地球上任意一點對應於太陽所產生之真確時間;譬如居住在同一城市的人,雖然都使 用同一時間,可是這種時間乃是人為的 “平均太陽時”,並非精確的“真太陽時”;因為任何相異的空間,如果對應於同一計時主體,則它們的時間必定相異,所 以倘就某城市言之,“城東”的時間跟“城西”的時間並不絕對相同;即使在一間小小的住宅裡面,嚴格地說來,“宅東”與“宅西”的時間也有些微之差別。理論 上,東邊的時間先到,西邊的時間遲到。 :
目前世界各國為了交流溝通上的方便,均同時混合實行“平均太陽時”和“區域標準時”,除了科學上的研究及命理學需要外,一般人絕少使用“真太陽 時”,甚至有許多人根本不知有這種計時與名稱。那麼,何謂“平均太陽時”與“區域標準時”呢?簡言之,平均太陽時就是以機械式的人工計時器(古代以沙漏器 為主,現代以鐘錶為主)將逐日長短不同的真太陽時、硬性平分成一日廿四小時,一小時六十分,一分六十秒。而“區域標準時”簡言之就是以通過英國格林威治天 文台的該條經線為標準,沿地球表面縱向劃分三百六十度,格林威治該條經線為零度,以東有一百八十度,稍為 “東經”,以西也有一百八十度,稱為“西經”, 東西經合計三百六十度,每隔十五經度劃為一時區,共劃為廿四時區,第二時區和第一時區的時間相差一小時,第三時區和第一時區的時間相差二小時..餘類推, 凡是住在同一時區裡的人,其計時鐘點均必須相同,以求統一便利。  
由於前述可知,我們日常所使用的時間,實乃“平均時”和“標準時”的混合,並非科學與命理學上所要求的“真太陽時”。此外,我國政府曾於某些年 度頒佈夏令時間,在晝長夜短的夏秋季節裡,將全國的鐘錶撥快一小時;所以,當我們在排定八字時辰之前,除了應把鐘錶時間(即平均時和標準時)加以增減計算 以求出“真太陽時”之外,如遇到有夏令時間的月份也要予以扣掉一小時,茲詳細說明於後:
①像準時的加減換算----我國因疆域幅員廣大,東區與西區的差甚巨,故自民國八年便將全國分為五大時區:(1)長白時區(2)中原時區(3)隴蜀時區(4)昆侖時區(5)回藏時區
長白時區以京經一二七.五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中原時區以東經一二○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隴蜀時區以東經一○五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昆侖時區以東經九○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回藏時區以東經八二.五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因此,只要查知出生地點的所屬時區及正確經度,再對照該時區共用時刻(標準時)之經度。法取“東加西減”,即可求出其“平均太陽時”。根據十五 經度為一時區,可知每小度相差四分鐘,凡出生在標準時經度所相距的經度數,再折算成分鐘數,然後就政府所播報的標準時加上此分鐘數,所得的時間即為該地的 平均太陽時。同理,凡出生在標準時經度以西之地點者,則須減去其與標準時經度所相距的經度數並折算成分鐘數,再就政府所播報的標準時減去此分鐘數,所得時 間即為該地的平均太陽時。
今以臺灣省臺北市為例加以說明:臺灣省屬“中原時區”所轄,其標準時經度為“東經一二○度”,而臺北市的經度為“東經一二一.五度”,兩者相差 約一.五度,一度之時差為四分鐘,則一.五度之時差為六分鐘,所以凡在臺北市出生者,其正確的平均太陽時就政府播報的“中原標準時間”再加上六分鐘(東加 西減),比如當臺灣的電臺播報說:“現在時刻是中原標準時間中午十二點正”,那麼這時臺北市的平均太陽時已為十二時六分了。
  ②平均時的加減換算----前面第六章第一節曾經談到平均太陽時與真太陽時的差別,並且尚特地繪出一個逐月時差圖表。當我們將“地方標準時”換算 成“地方平均時”之後,就必須再將這個地方平均時依照上述“逐月時差表”所顯示的季節性時差另予加減換算一次,如此即可得出“真太陽時”,也就是命理上所 要求的正確時辰。現在舉例以問答方式作一綜合解說。問:有某人於民國四十一年國曆三月三日下午五點三分(酉時)出生在臺灣高雄,請問此人正確的命理時辰 (即真太陽時)為何?
答:(1)先查夏令時間。民國四十一年國曆三月一日至十月卅一日臺灣實施夏令時間,故此人之生辰應先扣掉一小時,成為“四點三分”。
(2)其次換算標準時為平均時。查高雄的經度約為東經一二一度,其與中原標準時經度(東經一二○度)相差約一度,一度即四分鐘,又高雄乃位於標準時經度之 “東”,故應將四點三分再加四分(東加西減),成為“四點七分”,此稱地方平均時。
(3)最後將平均時換算成“真太陽時”。查逐月時差表顯示國曆三月三日之時差約在負十三分鐘左右,故應以四點七分減去十三分,而成“三點五十四分”,此乃為真正太陽時,亦即正確之命理時辰 (申時)。
③標準時區與夏令時間圖表----茲為使大家便於參考,特將世界標準時區之劃分情形繪圖於後,並另將中國版圖部分放大,至於我國自民國卅四年以來所 實施的夏令時間亦一併列表加以說明之。除此之外,尚有一點需要解釋的是,我國雖然於清光緒廿八年(民前十年)即已採用世界區域標準時,但當時大致局限於沿 海各港口,迨至民國八年才正式頒行“中國五大標準時區”,彼時臺灣尚屬日據。由此可知,凡於民國八年以後在大陸上出生者,即適用我國區域標準時,而臺灣地 區則需延至民國卅四年光復之後始實施我國區域標準時。
上述標準時或平均時的加減換算又僅只適用於在出生當時當地有使用鐘錶計時的城市或鄉鎮,其它不使用鐘錶的偏遠地帶或山區,則仍以當地民俗所測的視動時(以太陽方位目視定時的計時法)為准,有時,視動計時反較鐘錶針客觀準確。
  
(1)  世界標準時區劃分圖
  
  
(2)  中國五大標準時經圖
(3)我國歷年夏令時件實施表
  
年代起迄月日夏令時間之緣由
民國
30~~40年陽曆五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夏令時間亦稱“日光節約時間”,首由英國眾議會於一九。八年提案,建議政府在每年盡長夜短之夏、秋季節,將標準時按快一小時,但分鐘與秒數不變,俟至秋未或冬初之季再予按回原來標準時,使一般民眾早睡早起。因早睡可節省油、電能源,早起可呼

小 之事實,我們至多只能在觀念上說成“前半段的夜子時屬於今天,後半段早子時屬於明天”,或說成“前半段的夜子時已屬昨日,後半段的早子時已屬今日”,而前 後兩半段的子時仍屬同一個時辰,其當值的天干亦為同一個天干。基於以上陳述可知,在同一日之內,因其“本日”早子(淩晨零時至一時)和“本日”夜子(半夜 廿三時至零時)必間隔十一個時辰(廿二小時),故亦必會使用到不同輪值的兩個相異子時之天干,茲特將此現象作一扼要整理,較易使大家明瞭:
1、凡甲日或已日的早子時為“甲子時”,夜子時為“丙子時”。
2、凡乙日或庚日的早子時為“丙子時”,夜子時為“戊子時”。
3、凡丙日或辛日的早子時為“戊子時”,夜子時為“庚子時”。
4、凡丁日或壬日的早子時為“庚子時”,夜子時為“壬子時”。
5、凡戊日或癸日的早子時力“壬子時”,夜子時為“甲子時”。
如果我們欲應用五鼠遁時訣求時干時,則應注意:“早子時應使用本日子時之天干(如甲、乙兩日的早子用本訣之甲子時),夜子時使用訣中次日子時之天干(如甲、己兩日的夜子用次訣之丙子)”。茲為使大家便於查閱對照起見,特將日上起時的所有干支列於後以供參考:
二、真太陽時的計算----所謂真太陽時,就是指不管太陽之位置為何,地球上任意一點對應於太陽所產生之真確時間;譬如居住在同一城市的人,雖然都使 用同一時間,可是這種時間乃是人為的 “平均太陽時”,並非精確的“真太陽時”;因為任何相異的空間,如果對應於同一計時主體,則它們的時間必定相異,所 以倘就某城市言之,“城東”的時間跟“城西”的時間並不絕對相同;即使在一間小小的住宅裡面,嚴格地說來,“宅東”與“宅西”的時間也有些微之差別。理論 上,東邊的時間先到,西邊的時間遲到。 :
目前世界各國為了交流溝通上的方便,均同時混合實行“平均太陽時”和“區域標準時”,除了科學上的研究及命理學需要外,一般人絕少使用“真太陽 時”,甚至有許多人根本不知有這種計時與名稱。那麼,何謂“平均太陽時”與“區域標準時”呢?簡言之,平均太陽時就是以機械式的人工計時器(古代以沙漏器 為主,現代以鐘錶為主)將逐日長短不同的真太陽時、硬性平分成一日廿四小時,一小時六十分,一分六十秒。而“區域標準時”簡言之就是以通過英國格林威治天 文台的該條經線為標準,沿地球表面縱向劃分三百六十度,格林威治該條經線為零度,以東有一百八十度,稍為 “東經”,以西也有一百八十度,稱為“西經”, 東西經合計三百六十度,每隔十五經度劃為一時區,共劃為廿四時區,第二時區和第一時區的時間相差一小時,第三時區和第一時區的時間相差二小時..餘類推, 凡是住在同一時區裡的人,其計時鐘點均必須相同,以求統一便利。  
由於前述可知,我們日常所使用的時間,實乃“平均時”和“標準時”的混合,並非科學與命理學上所要求的“真太陽時”。此外,我國政府曾於某些年 度頒佈夏令時間,在晝長夜短的夏秋季節裡,將全國的鐘錶撥快一小時;所以,當我們在排定八字時辰之前,除了應把鐘錶時間(即平均時和標準時)加以增減計算 以求出“真太陽時”之外,如遇到有夏令時間的月份也要予以扣掉一小時,茲詳細說明於後:
①像準時的加減換算----我國因疆域幅員廣大,東區與西區的差甚巨,故自民國八年便將全國分為五大時區:(1)長白時區(2)中原時區(3)隴蜀時區(4)昆侖時區(5)回藏時區
長白時區以京經一二七.五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中原時區以東經一二○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隴蜀時區以東經一○五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昆侖時區以東經九○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回藏時區以東經八二.五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因此,只要查知出生地點的所屬時區及正確經度,再對照該時區共用時刻(標準時)之經度。法取“東加西減”,即可求出其“平均太陽時”。根據十五 經度為一時區,可知每小度相差四分鐘,凡出生在標準時經度所相距的經度數,再折算成分鐘數,然後就政府所播報的標準時加上此分鐘數,所得的時間即為該地的 平均太陽時。同理,凡出生在標準時經度以西之地點者,則須減去其與標準時經度所相距的經度數並折算成分鐘數,再就政府所播報的標準時減去此分鐘數,所得時 間即為該地的平均太陽時。
今以臺灣省臺北市為例加以說明:臺灣省屬“中原時區”所轄,其標準時經度為“東經一二○度”,而臺北市的經度為“東經一二一.五度”,兩者相差 約一.五度,一度之時差為四分鐘,則一.五度之時差為六分鐘,所以凡在臺北市出生者,其正確的平均太陽時就政府播報的“中原標準時間”再加上六分鐘(東加 西減),比如當臺灣的電臺播報說:“現在時刻是中原標準時間中午十二點正”,那麼這時臺北市的平均太陽時已為十二時六分了。
  ②平均時的加減換算----前面第六章第一節曾經談到平均太陽時與真太陽時的差別,並且尚特地繪出一個逐月時差圖表。當我們將“地方標準時”換算 成“地方平均時”之後,就必須再將這個地方平均時依照上述“逐月時差表”所顯示的季節性時差另予加減換算一次,如此即可得出“真太陽時”,也就是命理上所 要求的正確時辰。現在舉例以問答方式作一綜合解說。問:有某人於民國四十一年國曆三月三日下午五點三分(酉時)出生在臺灣高雄,請問此人正確的命理時辰 (即真太陽時)為何?
答:(1)先查夏令時間。民國四十一年國曆三月一日至十月卅一日臺灣實施夏令時間,故此人之生辰應先扣掉一小時,成為“四點三分”。
(2)其次換算標準時為平均時。查高雄的經度約為東經一二一度,其與中原標準時經度(東經一二○度)相差約一度,一度即四分鐘,又高雄乃位於標準時經度之 “東”,故應將四點三分再加四分(東加西減),成為“四點七分”,此稱地方平均時。
(3)最後將平均時換算成“真太陽時”。查逐月時差表顯示國曆三月三日之時差約在負十三分鐘左右,故應以四點七分減去十三分,而成“三點五十四分”,此乃為真正太陽時,亦即正確之命理時辰 (申時)。
③標準時區與夏令時間圖表----茲為使大家便於參考,特將世界標準時區之劃分情形繪圖於後,並另將中國版圖部分放大,至於我國自民國卅四年以來所 實施的夏令時間亦一併列表加以說明之。除此之外,尚有一點需要解釋的是,我國雖然於清光緒廿八年(民前十年)即已採用世界區域標準時,但當時大致局限於沿 海各港口,迨至民國八年才正式頒行“中國五大標準時區”,彼時臺灣尚屬日據。由此可知,凡於民國八年以後在大陸上出生者,即適用我國區域標準時,而臺灣地 區則需延至民國卅四年光復之後始實施我國區域標準時。
上述標準時或平均時的加減換算又僅只適用於在出生當時當地有使用鐘錶計時的城市或鄉鎮,其它不使用鐘錶的偏遠地帶或山區,則仍以當地民俗所測的視動時(以太陽方位目視定時的計時法)為准,有時,視動計時反較鐘錶針客觀準確。
  
(1)  世界標準時區劃分圖
  
  
(2)  中國五大標準時經圖
(3)我國歷年夏令時件實施表
  
年代起迄月日夏令時間之緣由
民國
30~~40年陽曆五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夏令時間亦稱“日光節約時間”,首由英國眾議會於一九。八年提案,建議政府在每年盡長夜短之夏、秋季節,將標準時按快一小時,但分鐘與秒數不變,俟至秋未或冬初之季再予按回原來標準時,使一般民眾早睡早起。因早睡可節省油、電能源,早起可呼

六日);如將地球視為定體而言,則所謂的一年,乃是陽光直射地球南北表面往復一次的時間(其實是地球本身上下擺動一回之時間),而陽光直射地球表面的範圍,最北至北回歸線(即夏至點)止,最南至南回歸線(即冬至點)止。
當陽光由北半球往南半球直射到南回歸線的冬至點時,由於已達地球本身搖擺幅度(二十三度半)之盡頭,故而它必再由南半球往北半球慢慢直射而回,對 北半球的人來講,這個“冬至點”就是一年的盡頭:也是新的一年之開端。同理,當陽光直射到北回歸的夏至點時,它必會再往南半球的冬至點方向折回,故而可知 夏至點是一年的中界點(轉捩點),是夏天的“至中心”,冬至點則是一年的終始點,也是冬天的“至中心”。
②以與正子時分日之相較為由----我們在第九章第三節曾經提過,半夜正子時(零時)是前後兩月的分界點:雖然子時有兩小時,且時間具有連續不可分割 性,但因正子時乃日的交換點,故而我們不得已仍須勉強在作業觀念上將子時硬于切割分屬兩日使用。那又為何日的交換點須以正子(也可說成“子正”)時為准 呢?這是因為子正乃夜晚的至中心處,也是五行的陰之極,陰之極則為陽之初,也即是說,正子是為今日的盡頭,亦為明日之開端。夜晚的正子時恰與白天的正午時 成一百八十度直線相對(參下圖),一日中的“子”時相當於一年中的十一月,一日中的“午”時則相當於一年中的五月。
  
而現在我們要談的“冬至點換年”,其道理便跟“正子時換日”一模一樣;冬至點並非“立節”而是“中氣”(正子時亦非時頭而是時中),乃農曆十一 月的“至中心”,也是冬季的至中心,冬季始于立冬,界於冬至,終於立春,共計三個月,從立冬到冬至的前一個半月冬季,屬當年所轄,從冬至到立春的後一個半 月冬季,則屬次年所轄,就如同子時的前半時辰(0時----l時)屬次日所管一般,因此,年柱的更換以冬至點為准,可以日柱的更換道理求得反證。
③以干支始創之歷史背景為由----本講義開宗明義第一章即已言及,古來命理學者大多認為干支用來記載年、月、日、時乃創始于黃帝時代(道教大辭典則 謂干支系傳為天皇氏所創,至黃帝時始以干支配作甲子),據聞當時由黃帝命其太監官大撓氏依天地週期造設足用萬世而不誤的記時符號及曆法,遂有今日六十甲子 干支流行之濫(通濫外記雲:“帝命大撓氏探五行之情,占鬥裡所建,始作、甲子”),然彼時黃帝尚未統一中原。
迄後黃帝出兵討伐暴君蚩尤,久戰不下,漸有敗象,不幸又為長期雨霧所困,情況至為危急,於是發明指南車配合十干十二支方位,始將蚩尤降服,自此平 定江山,統一中原。時值寒冬深夜,雲霧彌漫,星月無光,一俟蚩尤被擒,霎時天降異象,雲消霧散,北斗當空,萬星拱照,天五月而竟大明如晝,目睹此一奇景, 不由得軍民共樂,聚家勝歡。黃帝見強寇己除,天下太平,乃頒令該日 (其實是該夜)將為開國紀念日,並命大撓氏以其所發明之記時干支值數為黃帝曆元,是即 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亦即是甲子年冬季月冬至日正子時(此種四甲子的巧合或屬天意也說不定,由當時天垂異象可知)。
既然中國的干支記載年月日時從“甲子”開始,而一年中的月份數與一日中的時辰數又屬固定,那麼,“年”必定曾從“正子月”開始更換,“日”必定會 從“正子時”開始更換,才能符合當初智者創設干支用以記載時間的發明本義,及符合中國近五千年之一貫炎黃帝統,這就如同目前政府所強調的“憲法之法統正 溯”一樣,絕對苟且不得。茲將有關黃帝的部分史料列出於後供為參考:
大荒北經說:“蚩尤作兵,伐黃帝,黃帝乃令‘應龍’攻之冀州之野,‘應龍’畜水,蚩尤請風伯雨師,縱大風雨。中華古今說:“蚩尤兄弟八十一人,並 獻身,銅頭鐵額食砂石子,造立兵杖刀戟大弩”。史記說:“黃帝有涿鹿之戰,以定火災。淮南子說:“炎帝為火災,故黃帝擒之(按炎帝即蚩尤)”。宋徐大升 說:“究以奸詐生,妖怪出,黃帝時有蚩尤神作亂。當是之時,黃帝甚憂民之苦,遂戰蚩尤于涿鹿之野,流血百里,不能治之。黃帝於是齊戒,築壇祀天,方丘禮 地,天乃降十干十二支,帝乃將十干圓布象天形,十二支方布象地形,始以干為天,支為地,合光仰職門放之,然後乃能治也”。
四、以八字學取真太陽曆之推命依歸為由----中國的預知理論多達數十種,但其中僅有八字推命學與紫微鬥數兩種須使用完整的太陽曆或太陰曆(即年月日 時全用),其它像卜卦、筮術、堪輿、周易、手面相、六壬神課、奇門遁甲、五星九星、太乙神數、鐵板神數等預知術,有完全不用曆法為其理論之要件者(如蔔 卦、筮術、心易,堪輿,手面相等);有一部分則或僅使用流年,或僅使用月建,或僅使用流月,或僅使用流時,無有年月日時悉備為其理論之要件者,且多乙太陰 曆為主(如六壬、遁甲、九星、太乙、鐵板等)。
紫微鬥數(簡稱紫鬥或鬥數)是以太陰曆(即月亮週期)為主要依據,再配合其它星宿的週期而推論人命;四柱八字學則是以太陽曆(即太陽週期)為主要依據,再配合事物陰陽的週期而推

論 人命。鬥數學的排列命盤用陰曆,年柱從陰曆正月初一開始更換,月柱從每月初一開始更換,日柱從半夜十一點(子初)開始更換,時柱的更換與八字學相同,從每 個時辰的時頭(時初)開始更換。八字學的排列命造則用陽曆,不用陰曆,是以其年柱理當從“真太陽終始點----冬至點”開始更換,月柱從每月的立節點開始更 換,日柱從每日的子正零時(午夜廿四點)開始更換,時柱的更換與鬥數學相同,從每個時辰的時頭開始更換。
五、以歐美諸國陽曆過年之實證為由----眾所皆知,我們現行的“國曆”即為歐美之“洋曆”,所謂洋曆,也就是指“太陽曆”而言;太陽曆必以真太陽年 的始終為終始,亦即以冬至點為年的更換點,所以,按理推論,凡是真正使用“陽曆”的國家或民族,其元旦(正月初一)或過年的日期必會在冬至點的前後數天 內。
今觀歐美諸國,凡傳統上使用真正陽曆者(非舶來洋曆),均在耶誕節(陽曆十二月廿五日)左右過年,我們查閱萬年曆,得知每年日曆的十二月廿五日聖誕年節,確在冬至後的五天內(按冬至必在每年陽曆的十二月廿一、廿二或廿三日),而其元旦亦確在冬至後的十天之內。 。
由上可證,凡以太陽曆為依歸的曆法或學術,定須在冬至點換年,然因各國古今測度太陽週期的角度與計算方式不盡相同,故其元旦年始點的落點均會略有數日之差距,惟大體多在我國冬至點的前後十日內,甚少有超通十五日者。
六、以帝元四甲子中甲年必有甲子月為由----三命通會說:“天地之運,如環無端,運週一元(一過甲子),磨矽之轉,獨不再始手?周十二時,天之運, 獨不再子乎?一元之上,安知其不有一元耶?況曆元之度,牛鬥之愛,歲差速矣!後世之曆,各自為據,以求合時爾,古曆之法,隨世亡矣,安能算而合之?今之言 甲乙者,必曰實有木氣生之,而今日木,明日火,後日土,不亦誣乎!或曰大撓占斗柄而造甲子,必能遠溯天地之始,故以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甲子
為曆元;不思古斗柄,止可定十二月,天地初開闢,日月如合壁,五星 (金星、水星、木星、火星、土星)如連珠,俱起于牽牛之初,而後可以定夜半之多至,此乃死法(定法),故孟子以為千簾之曆,可坐而致之乙。
上面三命通會言及大撓氏占斗柄遠溯天地之始而進甲子,並以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簡稱四甲子)為曆元。我在《命理點睛》書中也會談論:“四柱干支的起源,姑不論它是否黃帝時代大撓氏所創,或是更久遠年代的祖先所創,總之,我們四柱干支的第一組是從四

甲 子開始排列而來的,一直沿用到今天,從來不會有任何更變,因此今天我們所使用的各年、各月、各日,各時的干支,實際上就是從數千年前(甚至更久遠)最原始 的第一組甲子干支依順序排列而來。如果細心一點的人一眼即可從五虎遁月歌訣中查出甲子年中並無甲子月,但是甲子年的前一年癸亥年卻有甲子月,由是我們知道 所謂甲子年中的甲子月,實乃癸亥年的十一月冬至月,而從癸亥年的十一月甲子月的冬至點開始後,其年柱就更改為甲子年了。
這是說,我們既知干支用來記錄年、月、日、時啟基於四甲子,那麼,不用說凡是到“甲年或已年”必定會有“甲子月”才對,也就是說,“甲子”月必須 屬於甲年或己年。然而詳觀我們目前所使用的以立春為年始點之“建寅”月,其甲年或己年並無甲子月,這個“甲子月”須從甲、已之年往前逆推二個月(亦即前一 年癸、戊之年的十一月)才找得到;因是之故,若由黃帝曆元四甲子之角度來看,真正的 “甲”年實應從目前的癸年之十一月正中心點(子正冬三點)算起始稱切 確。
七、以專業學術初創之理論未必無瑕為由----美國芝加哥大學,前諾貝爾獎得主尤裡博士(harold nrey)和他的學生米勒(Sttn-- leymilier),曾經做了一個有名的實驗,那就是以原始大氣合成人工胺基酸,在此實驗之前,世界上沒有人能確定生命是從“無中生有”還是從“有中變 生”而來。
主張生命從無中生有之學者乃著名的“無生源說”擁護者,主張生命從有中變生之學者亦是著名的“生源說”擁護者。前者之代表性人物有希臘的大哲學家亞裡斯多德、英國的尼丹、法國的蒲歇等人,後者之代表性人物有瑞廷、喬伯羅、史巴蘭贊尼、及法國科學院的巴斯德。
生源說與無生源說引發了長達三百多年的生物界爭論與攻汗,最後在一八六四年終於由巴斯德以密封玻璃實驗證明,麥沸的酵母菌溶液永不生細菌而擊敗了 他的對手蒲歇的無生源實驗,並因此獲得諾貝爾獎。巴斯德的該項精彩實驗,直到今天尚為生物界所津津樂道,而“生源論”也間接推動了近代食品加工業的輝煌成 果。  
然而,經過一百年後,尤裡與米勒氏卻又僅以純淨無菌的四種氣體(沼氣、氨氣、氫氣及水蒸氣),即成功地製造出胺基酸,而胺基酸乃是構成生物體不可或缺之基本單位,只有在生物體內始能產生,絕不發生於無生界中,因此證明了“生源論”仍有某些漏洞與暇疵。
再如,英國最偉大的物理學家牛頓,他於年少時,曾因坐在樹下讀書遭到一顆掉落的蘋果擊中頭部,遂道致其日後發明了地心引力與萬有引力之理論,進而更於一六八六年陸續發明聞名全世的“微積分法及牛頓三大運動定律”。
牛頓定律直至今日仍為傲視群倫的科學理論,依牛頓當初之實驗結果,其三大運動定律可以解釋一切物理運動(即所謂的“力”)的現象,小至蘋果落地, 大至星球星系之運轉,理莫一同;不過,今天的科學家已經發現,牛頓定律雖仍可順利計算地球上或星球間的諸多物理運動現象,然當其用來計算量子力學與相對論 的特殊力場向量以及其它微分子的運動週期,卻又會產生不少誤差。
由上可知,一個偉大理論發明之初,常由於當時主觀或客觀因素之局限或約束,致未必能達到百分之百、萬無一失的周詳思意,命理學的創造發明也未嘗不 無此種可能,縱令八字推命理論果真為唐宋賢哲李虛中與徐子平所發明,且其偉大理論至今仍能適用於絕大多數的命造(如同生源說與牛頓定律),然當他們剛開始 有“利用年、月、日、時的四柱干支或許可以推命”這個理念甚或實驗之初,難保不受當時行政曆法及此曆法流行慣性之影響,所以自然而然地使用當時的年觀念 (即立春換年之觀念)來排列四柱程式。又由於立春點和冬至點僅相差約四十五日,在此段時間(冬至~~立春)出生者之比率只占全部人口的10--12%,故其 偏頗並不十分顯著,李徐二賢極有可能未注意及此,或難注意到了卻末予深究,蓋若以當時的年觀念來推命,其成功率可高達約百分之九十(按成功率系指四柱結構 的正確性而言,非指準確率,這百分之九十的驚人成果著實己能令人與興奮異常了)。
換言之,有可能當初發明八字推命理論的先賢,只發現“用年月日時四柱”來排八字論人命是確實可行的,於是便實地用此理念去排算,後來更發現其成功 率竟達百分之九十(90%),遂深信不疑而將此學術予以推廣,對於其中些許的誤差率並未十分注意或根本未予發覺,就像前面所說的許多科學上初創學術理論之 瑕疵一樣。
  
第三節 冬至換年及陰陽五行干支的參考資料
一、冬至換年的排演算法一一
①年柱干支須自冬至點開始更換。例如:民國四十年的太歲干支為辛卯,這個辛卯年柱,應開始於三十九年農曆十一月十四日酉時的冬至點,終於四十年農 曆十一月二十五日子時的冬至點。又如:民國五十七年的太歲干支為戊申,這個戊申年柱,應該始於五十六年農曆十一月二十一日亥時的冬至點,終於五十七年農曆 十一月初三日寅時的冬至點。
②子月分屬兩年所轄而其記月干支不變。例如:民國四十年辛卯年農曆十一月的干支為“庚子”,其前半個月(大雪----冬至)應仍屬同年辛卯年的“庚 子”月,而其後半個月(冬至----小寒)則應屬次年壬辰年(即民國四十一年)的“庚子”月。又如:民國四十一年壬辰年的農曆十一月為“壬子”月,而這個壬子 月的前半個月應屬當年的壬辰年所轄,其後半個月應屬次年的癸巳年所轄。綜上兩例所述可知,民國四十一年壬辰年的農曆十一月子月乃“分列於該年的年首與年尾 各半個月”,年首的半個子月即前一年民國四十年的“庚子月後半段”,年尾的半個子月即當年民國四十年的“壬子月前半段”,而這個 “庚子月後半段”與“壬 子月前半段”合計為一個月,且共同屬於壬辰年所轄。
二、陰陽五行干支的參考資料----易經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陰陽),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夫太極未分之先,天地人物無有 也,沖穆兆聯,惟有一氣耳?一氣既分,經清者為天,重濁者為地。清氣之精,上而日月星宿,濁氣之精,下而為山河草木,陽變陰合,五氣以生,五氣流行(五 行)..而有太陽、少陽、太陰、少陰之名,而生水火金木土”。
近代偉人蔣中正先生說:“中國哲學,不僅是窮究宇宙,調理萬物,而且是闡明天人合一,萬物一理的至高學問,(其中心思想)就是 “太極”。太極兩 字,如果拿現代的用語來說,就是一切人為法則與自然法則的最高哲理,也就是宇宙真善美的唯一極則,而為一切宇宙歷史現象與自然現象共具的本質,”。蔣先生 又說:“..再進一步研究,就要講到太極與陰陽的學說了”。
先賢沈孝瞻說:“天地之間,一氣而巳,惟有動靜,逐分陰陽,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極動極靜之時,是將太陽、太陰;少者,初動初靜之際,是為少 陰、少陽。有是四象,而五行具於其中矣!水者,太陰也,火者,太陽也;木者,少陽也,金者,少陰也;土者,陰陽老少木火金水沖氣所結也”。
先賢萬育吾說:“五行者,往來乎天地之間而不窮者也,故謂之行..。五行相生相剋之理昭然,十干十二支,五運六氣,歲月日時,皆自此立,更相為 用。在天則為氣,寒、暑、燥、溫、風;在地則成形,金、木、水、火、土。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此造化生成之大紀也,原其妙用,可謂無窮矣!”。
近賢袁樹珊說:“五行,氣也。氣不可見,不可量,不可狀;欲其易知,則姑以性情相似之水木火金土為名。老子所謂“道不可道,無以名之,強名為道”是也。執泥於實物,妄求其開合,是為不知神化;拘泥於偏見,武斷其虛無,是為未測高深。天地之氣,蘊而未

甲 子開始排列而來的,一直沿用到今天,從來不會有任何更變,因此今天我們所使用的各年、各月、各日,各時的干支,實際上就是從數千年前(甚至更久遠)最原始 的第一組甲子干支依順序排列而來。如果細心一點的人一眼即可從五虎遁月歌訣中查出甲子年中並無甲子月,但是甲子年的前一年癸亥年卻有甲子月,由是我們知道 所謂甲子年中的甲子月,實乃癸亥年的十一月冬至月,而從癸亥年的十一月甲子月的冬至點開始後,其年柱就更改為甲子年了。
這是說,我們既知干支用來記錄年、月、日、時啟基於四甲子,那麼,不用說凡是到“甲年或已年”必定會有“甲子月”才對,也就是說,“甲子”月必須 屬於甲年或己年。然而詳觀我們目前所使用的以立春為年始點之“建寅”月,其甲年或己年並無甲子月,這個“甲子月”須從甲、已之年往前逆推二個月(亦即前一 年癸、戊之年的十一月)才找得到;因是之故,若由黃帝曆元四甲子之角度來看,真正的 “甲”年實應從目前的癸年之十一月正中心點(子正冬三點)算起始稱切 確。
七、以專業學術初創之理論未必無瑕為由----美國芝加哥大學,前諾貝爾獎得主尤裡博士(harold nrey)和他的學生米勒(Sttn-- leymilier),曾經做了一個有名的實驗,那就是以原始大氣合成人工胺基酸,在此實驗之前,世界上沒有人能確定生命是從“無中生有”還是從“有中變 生”而來。
主張生命從無中生有之學者乃著名的“無生源說”擁護者,主張生命從有中變生之學者亦是著名的“生源說”擁護者。前者之代表性人物有希臘的大哲學家亞裡斯多德、英國的尼丹、法國的蒲歇等人,後者之代表性人物有瑞廷、喬伯羅、史巴蘭贊尼、及法國科學院的巴斯德。
生源說與無生源說引發了長達三百多年的生物界爭論與攻汗,最後在一八六四年終於由巴斯德以密封玻璃實驗證明,麥沸的酵母菌溶液永不生細菌而擊敗了 他的對手蒲歇的無生源實驗,並因此獲得諾貝爾獎。巴斯德的該項精彩實驗,直到今天尚為生物界所津津樂道,而“生源論”也間接推動了近代食品加工業的輝煌成 果。  
然而,經過一百年後,尤裡與米勒氏卻又僅以純淨無菌的四種氣體(沼氣、氨氣、氫氣及水蒸氣),即成功地製造出胺基酸,而胺基酸乃是構成生物體不可或缺之基本單位,只有在生物體內始能產生,絕不發生於無生界中,因此證明了“生源論”仍有某些漏洞與暇疵。
再如,英國最偉大的物理學家牛頓,他於年少時,曾因坐在樹下讀書遭到一顆掉落的蘋果擊中頭部,遂道致其日後發明了地心引力與萬有引力之理論,進而更於一六八六年陸續發明聞名全世的“微積分法及牛頓三大運動定律”。
牛頓定律直至今日仍為傲視群倫的科學理論,依牛頓當初之實驗結果,其三大運動定律可以解釋一切物理運動(即所謂的“力”)的現象,小至蘋果落地, 大至星球星系之運轉,理莫一同;不過,今天的科學家已經發現,牛頓定律雖仍可順利計算地球上或星球間的諸多物理運動現象,然當其用來計算量子力學與相對論 的特殊力場向量以及其它微分子的運動週期,卻又會產生不少誤差。
由上可知,一個偉大理論發明之初,常由於當時主觀或客觀因素之局限或約束,致未必能達到百分之百、萬無一失的周詳思意,命理學的創造發明也未嘗不 無此種可能,縱令八字推命理論果真為唐宋賢哲李虛中與徐子平所發明,且其偉大理論至今仍能適用於絕大多數的命造(如同生源說與牛頓定律),然當他們剛開始 有“利用年、月、日、時的四柱干支或許可以推命”這個理念甚或實驗之初,難保不受當時行政曆法及此曆法流行慣性之影響,所以自然而然地使用當時的年觀念 (即立春換年之觀念)來排列四柱程式。又由於立春點和冬至點僅相差約四十五日,在此段時間(冬至~~立春)出生者之比率只占全部人口的10--12%,故其 偏頗並不十分顯著,李徐二賢極有可能未注意及此,或難注意到了卻末予深究,蓋若以當時的年觀念來推命,其成功率可高達約百分之九十(按成功率系指四柱結構 的正確性而言,非指準確率,這百分之九十的驚人成果著實己能令人與興奮異常了)。
換言之,有可能當初發明八字推命理論的先賢,只發現“用年月日時四柱”來排八字論人命是確實可行的,於是便實地用此理念去排算,後來更發現其成功 率竟達百分之九十(90%),遂深信不疑而將此學術予以推廣,對於其中些許的誤差率並未十分注意或根本未予發覺,就像前面所說的許多科學上初創學術理論之 瑕疵一樣。
  
第三節 冬至換年及陰陽五行干支的參考資料
一、冬至換年的排演算法一一
①年柱干支須自冬至點開始更換。例如:民國四十年的太歲干支為辛卯,這個辛卯年柱,應開始於三十九年農曆十一月十四日酉時的冬至點,終於四十年農 曆十一月二十五日子時的冬至點。又如:民國五十七年的太歲干支為戊申,這個戊申年柱,應該始於五十六年農曆十一月二十一日亥時的冬至點,終於五十七年農曆 十一月初三日寅時的冬至點。
②子月分屬兩年所轄而其記月干支不變。例如:民國四十年辛卯年農曆十一月的干支為“庚子”,其前半個月(大雪----冬至)應仍屬同年辛卯年的“庚 子”月,而其後半個月(冬至----小寒)則應屬次年壬辰年(即民國四十一年)的“庚子”月。又如:民國四十一年壬辰年的農曆十一月為“壬子”月,而這個壬子 月的前半個月應屬當年的壬辰年所轄,其後半個月應屬次年的癸巳年所轄。綜上兩例所述可知,民國四十一年壬辰年的農曆十一月子月乃“分列於該年的年首與年尾 各半個月”,年首的半個子月即前一年民國四十年的“庚子月後半段”,年尾的半個子月即當年民國四十年的“壬子月前半段”,而這個 “庚子月後半段”與“壬 子月前半段”合計為一個月,且共同屬於壬辰年所轄。
二、陰陽五行干支的參考資料----易經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陰陽),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夫太極未分之先,天地人物無有 也,沖穆兆聯,惟有一氣耳?一氣既分,經清者為天,重濁者為地。清氣之精,上而日月星宿,濁氣之精,下而為山河草木,陽變陰合,五氣以生,五氣流行(五 行)..而有太陽、少陽、太陰、少陰之名,而生水火金木土”。
近代偉人蔣中正先生說:“中國哲學,不僅是窮究宇宙,調理萬物,而且是闡明天人合一,萬物一理的至高學問,(其中心思想)就是 “太極”。太極兩 字,如果拿現代的用語來說,就是一切人為法則與自然法則的最高哲理,也就是宇宙真善美的唯一極則,而為一切宇宙歷史現象與自然現象共具的本質,”。蔣先生 又說:“..再進一步研究,就要講到太極與陰陽的學說了”。
先賢沈孝瞻說:“天地之間,一氣而巳,惟有動靜,逐分陰陽,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極動極靜之時,是將太陽、太陰;少者,初動初靜之際,是為少 陰、少陽。有是四象,而五行具於其中矣!水者,太陰也,火者,太陽也;木者,少陽也,金者,少陰也;土者,陰陽老少木火金水沖氣所結也”。
先賢萬育吾說:“五行者,往來乎天地之間而不窮者也,故謂之行..。五行相生相剋之理昭然,十干十二支,五運六氣,歲月日時,皆自此立,更相為 用。在天則為氣,寒、暑、燥、溫、風;在地則成形,金、木、水、火、土。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此造化生成之大紀也,原其妙用,可謂無窮矣!”。
近賢袁樹珊說:“五行,氣也。氣不可見,不可量,不可狀;欲其易知,則姑以性情相似之水木火金土為名。老子所謂“道不可道,無以名之,強名為道”是也。執泥於實物,妄求其開合,是為不知神化;拘泥於偏見,武斷其虛無,是為未測高深。天地之氣,蘊而未

甲 子開始排列而來的,一直沿用到今天,從來不會有任何更變,因此今天我們所使用的各年、各月、各日,各時的干支,實際上就是從數千年前(甚至更久遠)最原始 的第一組甲子干支依順序排列而來。如果細心一點的人一眼即可從五虎遁月歌訣中查出甲子年中並無甲子月,但是甲子年的前一年癸亥年卻有甲子月,由是我們知道 所謂甲子年中的甲子月,實乃癸亥年的十一月冬至月,而從癸亥年的十一月甲子月的冬至點開始後,其年柱就更改為甲子年了。
這是說,我們既知干支用來記錄年、月、日、時啟基於四甲子,那麼,不用說凡是到“甲年或已年”必定會有“甲子月”才對,也就是說,“甲子”月必須 屬於甲年或己年。然而詳觀我們目前所使用的以立春為年始點之“建寅”月,其甲年或己年並無甲子月,這個“甲子月”須從甲、已之年往前逆推二個月(亦即前一 年癸、戊之年的十一月)才找得到;因是之故,若由黃帝曆元四甲子之角度來看,真正的 “甲”年實應從目前的癸年之十一月正中心點(子正冬三點)算起始稱切 確。
七、以專業學術初創之理論未必無瑕為由----美國芝加哥大學,前諾貝爾獎得主尤裡博士(harold nrey)和他的學生米勒(Sttn-- leymilier),曾經做了一個有名的實驗,那就是以原始大氣合成人工胺基酸,在此實驗之前,世界上沒有人能確定生命是從“無中生有”還是從“有中變 生”而來。
主張生命從無中生有之學者乃著名的“無生源說”擁護者,主張生命從有中變生之學者亦是著名的“生源說”擁護者。前者之代表性人物有希臘的大哲學家亞裡斯多德、英國的尼丹、法國的蒲歇等人,後者之代表性人物有瑞廷、喬伯羅、史巴蘭贊尼、及法國科學院的巴斯德。
生源說與無生源說引發了長達三百多年的生物界爭論與攻汗,最後在一八六四年終於由巴斯德以密封玻璃實驗證明,麥沸的酵母菌溶液永不生細菌而擊敗了 他的對手蒲歇的無生源實驗,並因此獲得諾貝爾獎。巴斯德的該項精彩實驗,直到今天尚為生物界所津津樂道,而“生源論”也間接推動了近代食品加工業的輝煌成 果。  
然而,經過一百年後,尤裡與米勒氏卻又僅以純淨無菌的四種氣體(沼氣、氨氣、氫氣及水蒸氣),即成功地製造出胺基酸,而胺基酸乃是構成生物體不可或缺之基本單位,只有在生物體內始能產生,絕不發生於無生界中,因此證明了“生源論”仍有某些漏洞與暇疵。
再如,英國最偉大的物理學家牛頓,他於年少時,曾因坐在樹下讀書遭到一顆掉落的蘋果擊中頭部,遂道致其日後發明了地心引力與萬有引力之理論,進而更於一六八六年陸續發明聞名全世的“微積分法及牛頓三大運動定律”。
牛頓定律直至今日仍為傲視群倫的科學理論,依牛頓當初之實驗結果,其三大運動定律可以解釋一切物理運動(即所謂的“力”)的現象,小至蘋果落地, 大至星球星系之運轉,理莫一同;不過,今天的科學家已經發現,牛頓定律雖仍可順利計算地球上或星球間的諸多物理運動現象,然當其用來計算量子力學與相對論 的特殊力場向量以及其它微分子的運動週期,卻又會產生不少誤差。
由上可知,一個偉大理論發明之初,常由於當時主觀或客觀因素之局限或約束,致未必能達到百分之百、萬無一失的周詳思意,命理學的創造發明也未嘗不 無此種可能,縱令八字推命理論果真為唐宋賢哲李虛中與徐子平所發明,且其偉大理論至今仍能適用於絕大多數的命造(如同生源說與牛頓定律),然當他們剛開始 有“利用年、月、日、時的四柱干支或許可以推命”這個理念甚或實驗之初,難保不受當時行政曆法及此曆法流行慣性之影響,所以自然而然地使用當時的年觀念 (即立春換年之觀念)來排列四柱程式。又由於立春點和冬至點僅相差約四十五日,在此段時間(冬至~~立春)出生者之比率只占全部人口的10--12%,故其 偏頗並不十分顯著,李徐二賢極有可能未注意及此,或難注意到了卻末予深究,蓋若以當時的年觀念來推命,其成功率可高達約百分之九十(按成功率系指四柱結構 的正確性而言,非指準確率,這百分之九十的驚人成果著實己能令人與興奮異常了)。
換言之,有可能當初發明八字推命理論的先賢,只發現“用年月日時四柱”來排八字論人命是確實可行的,於是便實地用此理念去排算,後來更發現其成功 率竟達百分之九十(90%),遂深信不疑而將此學術予以推廣,對於其中些許的誤差率並未十分注意或根本未予發覺,就像前面所說的許多科學上初創學術理論之 瑕疵一樣。
  
第三節 冬至換年及陰陽五行干支的參考資料
一、冬至換年的排演算法一一
①年柱干支須自冬至點開始更換。例如:民國四十年的太歲干支為辛卯,這個辛卯年柱,應開始於三十九年農曆十一月十四日酉時的冬至點,終於四十年農 曆十一月二十五日子時的冬至點。又如:民國五十七年的太歲干支為戊申,這個戊申年柱,應該始於五十六年農曆十一月二十一日亥時的冬至點,終於五十七年農曆 十一月初三日寅時的冬至點。
②子月分屬兩年所轄而其記月干支不變。例如:民國四十年辛卯年農曆十一月的干支為“庚子”,其前半個月(大雪----冬至)應仍屬同年辛卯年的“庚 子”月,而其後半個月(冬至----小寒)則應屬次年壬辰年(即民國四十一年)的“庚子”月。又如:民國四十一年壬辰年的農曆十一月為“壬子”月,而這個壬子 月的前半個月應屬當年的壬辰年所轄,其後半個月應屬次年的癸巳年所轄。綜上兩例所述可知,民國四十一年壬辰年的農曆十一月子月乃“分列於該年的年首與年尾 各半個月”,年首的半個子月即前一年民國四十年的“庚子月後半段”,年尾的半個子月即當年民國四十年的“壬子月前半段”,而這個 “庚子月後半段”與“壬 子月前半段”合計為一個月,且共同屬於壬辰年所轄。
二、陰陽五行干支的參考資料----易經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陰陽),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夫太極未分之先,天地人物無有 也,沖穆兆聯,惟有一氣耳?一氣既分,經清者為天,重濁者為地。清氣之精,上而日月星宿,濁氣之精,下而為山河草木,陽變陰合,五氣以生,五氣流行(五 行)..而有太陽、少陽、太陰、少陰之名,而生水火金木土”。
近代偉人蔣中正先生說:“中國哲學,不僅是窮究宇宙,調理萬物,而且是闡明天人合一,萬物一理的至高學問,(其中心思想)就是 “太極”。太極兩 字,如果拿現代的用語來說,就是一切人為法則與自然法則的最高哲理,也就是宇宙真善美的唯一極則,而為一切宇宙歷史現象與自然現象共具的本質,”。蔣先生 又說:“..再進一步研究,就要講到太極與陰陽的學說了”。
先賢沈孝瞻說:“天地之間,一氣而巳,惟有動靜,逐分陰陽,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極動極靜之時,是將太陽、太陰;少者,初動初靜之際,是為少 陰、少陽。有是四象,而五行具於其中矣!水者,太陰也,火者,太陽也;木者,少陽也,金者,少陰也;土者,陰陽老少木火金水沖氣所結也”。
先賢萬育吾說:“五行者,往來乎天地之間而不窮者也,故謂之行..。五行相生相剋之理昭然,十干十二支,五運六氣,歲月日時,皆自此立,更相為 用。在天則為氣,寒、暑、燥、溫、風;在地則成形,金、木、水、火、土。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此造化生成之大紀也,原其妙用,可謂無窮矣!”。
近賢袁樹珊說:“五行,氣也。氣不可見,不可量,不可狀;欲其易知,則姑以性情相似之水木火金土為名。老子所謂“道不可道,無以名之,強名為道”是也。執泥於實物,妄求其開合,是為不知神化;拘泥於偏見,武斷其虛無,是為未測高深。天地之氣,蘊而未

干 及支藏人元所產生之關係名詞。六神名詞雖有十個,然如就其對日主 (我)之生克而言,卻可將之綜合歸納成五種形態,即:“生我”“與我同類”、“克我”、 “我生”、“我克”此五種;不過,光用“生”、“克”來代表日主與各干的對應關係,仍顯得含混而不易區別,故而一般命理學者又將上述五種形態另名為:“生 我”、“扶我”、“克我”、“泄我”、“盜我”,簡稱生、扶、克、泄、盜。
凡在八字中能以異類來幫助或增強日主之氣勢者,我們謂之 “生”,此亦即指六神中的“印星”而言;凡在八字中能以同類來幫助或增強日主之氣勢者, 我們謂之“扶”,此亦即指六神中的“比、劫”而言;凡在八字中能壓迫或損傷日主之氣勢者,我們謂之“克”,此亦即指六神中的“官、殺”而言;凡八字中需賴 日主費神去生助而無形中消耗日主之氣勢者,我們謂之“泄”,此亦即指六神中的“食、傷”而言:凡在八字中需賴日主費力去求取或抑制而無形中削弱日主之氣勢 者,我們謂之“盜”,此亦即指六神中的“財星”而言。
以上所說的生、扶、克、泄、盜五種形態,只是為使日主的各種關係明朗化而加以主觀性之區分而已,我們絕不可單從字面上的意義去直接判定其好惡。 “生扶”之助力固為人情事物之所歡喜,然而有時生扶過度卻足以構成莫大害處;“克泄盜”之壓力固為人情事物之所忌諱,然而有時適度的克泄盜卻往往能產生甚 多益處,關於這些看法,以後會陸續跟各位談到。總之,不管生、扶、克、泄、盜在一個八字中的利害關係如何,它都必須依賴六神來加以表達,而構成六神的真正 底蘊,則亦不外乎前面所提到過的“生”、“克”兩字而已,其生克之要訣如下(須背念):  
異性之相生,為有情之生,其力必盡生;異性之相克,為有情之克,其力不盡克。同性之相生,為無情之生,其力不盡生;同性之相克,為無情之克,其力必盡克。  
上訣中所謂的“異性”,是指陰、陽相見而言,也就是“陽對陰”或 “陰對陽”的意思,所謂的“同性”,則是指孤陰或孤陽相見而言,也就是“陽對 陽”或“陰對陰”。如果我們不考慮整體八字中五行生克之配合,而單就一般人情事物的自我主觀立場來看,則大凡每個人均希望得到“全力”之生扶幫助,而不願 意遭到“全力”的克泄耗損,這個道理用在“日主”的自我主觀立場也是一樣的。現在我們就根據這個道理來探究六神構成的原始涵義及其相互間生、扶、克、泄、 盜之關係。
一、印星之構成及其涵義
就日主而言,能生助日主的六神便是印星,印星分為正印與偏印兩種。凡是與日主陰陽異性相見,而能全力生助日主者,稱為“正印”;凡是與日主孤陰孤 陽同性相見,而不能盡全力生助日主者,稱為“偏印”;古人也將正印稱之為 “印綬”、印者“蔭”也,綬者“受”也,好比吾人接受父母或外力之庇蔭育成一 樣。《三命通會》卷五說:“生我者有父母之義,故立名印綬,印,蔭也;綬,受也。譬如父母有恩德,蔭庇子孫,子孫得受其福;朝廷設宮分職,畀(昔王,授予 之意)以印緩,便之掌握刁拼,必致對方于敗地。  
二、近賢吳俊民說:
“陽見陰,陰見陽,既有陰陽和洽之功,必得勸懲賞罰之效,所以叫做正官;陽見陽,陰見陰,只有專制壓迫之力,並無剛柔寬猛之方,所以叫做七殺。正 官乃是天地的正氣,忠信的尊號,治國齊家的要道;陰陽相見,好像一夫一妻,陰陽調和,剛柔相濟,以成其道。又,官者管也,一地有官,人居其下,均須受其管 制及約束,雖有狡猾之徒,亦必循規蹈矩,居仁由義,不敢違法非為。
三、七殺又名偏官,乃二陽或二陰的相處,好像二男不同處,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
又以其隔七(如甲至庚為第七位)而逢克,所以叫做七殺。七殺者,慘酷無恩,專以攻身(日主)為尚,譬如小人多兇暴,無忌憚,如果沒有體法加以制裁 (食神可以制殺),則必傷害其主(日主),所以有制叫偏官,無制叫七殺。七殺如果制合生化得宜,無太過或不及,是借小人之力,以護君子,而成權威,必為大 富大貴之命;如果制合生化不及,則日主衰弱,七殺重逢,其過不可闡述。由此可見,正官與七殺雖同屬克身之物,然其作用卻大。
七殺之克日主,是採取鎮壓、暴力之手段來打擊或制服日主,所以七殺具有冒險性及動邊性。也會造成日主之狐疑不安及壓迫感。此外,七殺亦能大量泄耗 正財之元氣,迫使日主疲於奔命去追求穩定性之財源及安定之生活,所以有些命家認為,七殺最適於軍旅生涯,綜上所觀,七殺的缺點實在多於正官。
四、食傷之構成及其涵義
食、傷乃屬日主所生之物,也可以反過來說成:“食傷為泄耗日主元神之物”。大抵吾人均喜他人扶我、助我、增強我的氣勢,而不喜有人克我、泄我,不 斷扯我後腿;然而,吾人身處多元社會,其間人際關係是相當微妙複雜的,每每因人情或局勢之蘊釀導演,而須主動或被動地去幫扶資助或培養育成他人,這種情形 正如同日主生助食傷,食傷泄耗日主之情形一樣。不過,雖屬洩氣,亦分“有節制之泄”與“無節制之泄”兩種;食神因與日主為同性之泄,其力不盡泄(日

主 不盡全力去生食神),好比吾人之行善施糧,必須留庫存米食,絕不盡施於人而致立時餓乏本身及家眷,所以稱它為“食神”;傷官因與日主為異性之泄,其力必盡 泄(日主須盡全力去生傷官),好比吾人之遇盜匪強索或惡吏暴斂,匪吏欲望無窮,其向我索斂財物食糧,每至庫藏盡空,元氣大損。又,傷官尚能克伐正官;正官 乃代表國家律法於社會秩序,今遭傷官來克害損傷,就如同盜匪惡吏之叛逆枉法,干擾秩序,破壞國家之威嚴與形象;所以稱它為“傷官”。由此可見,食神之泄耗 日主,因較有節制,故其主權大半操之在日主,而傷官之泄耗日主,因較無節制,故其主權大半操之在傷官。
食神與傷官因能泄出日主之元神,也如同吾人之內在潛能被刺激引發,而表現出各種思想、言行、智慧及才智,故而一般命家常稱之為“食傷吐秀”或“食 傷泄秀”。食神又叫“爵星”或“壽星”,爵星是一個官位,當日主之正官爵位受七殺惡勢力排擠騷擾時,古稱官殺混雜。則日主之正官必大受威協,且恐其爵位岌 岌不保,此時如遇食神來抑制七殺,剷除惡勢力,則日主即能安享官爵祿位,故稱食神為 “爵星”;此外又因七殺能克伐日主,就如同吾人遇到兇殘之暴徒攻擊, 恐隨時有性命之憂,這時只有食神能有效制服七殺,保護日主之壽命,使之避免橫禍,故亦稱食神為“壽星”。
命理新論說:“食神又叫爵星及壽星,因為食神雖為洩氣,然而食神所生的是財,財乃養命之源,身與食神,好像父子,子旺則生財,以養父母,所以又叫 爵星,又身之最畏者,是七殺來克,則壽命不永,而食神能制七殺,使其不敢來犯,於是人壽延長,所以又叫壽星。傷官者是傷害正官的力量,正官者乃一地的主 官,人民居其治下,正喜秩序井然,生機活潑,大家不敢肆意妄為,今遇傷官來傷正官,則綱紀傷然,社會紛亂,人人自危。以此為用的(八字以傷官為用),大多 聰明傲氣且好借奪,居人上則嚴刑竣法,居人下則蔑視法令,恣意妄為。故傷官有大過人的才幹,然也有大殘酷之奇禍也”!由此又可見,食神具有安定性及含蓄謙 容之美德,故可稱是一顆“雅秀”之星;而傷官具有叛逆性及恃才傲物之脾氣,雖然多才多藝,但其缺點實在大於食神矣!
五、財星之構成及其涵義
日主所克之物,便稱為財星,日主之克財星,就如同吾人工作以謀財利,不是勞身亦須勞心,總之必消耗部份精神或體力,所以我們也可以反過來說成:“財星乃盜損日主元氣之物”。財星亦有正、偏之分,凡與日主陰陽異性相見而為日主所克者,叫做“正財”;凡

與 日主孤陰孤陽同性柏見而為日主所克者,叫做“偏財”。正財因與日主屬異性之克,其間陰陽和洽,克應有情,就好比夫妻之結合,妻受夫規而相夫教子持家,使丈 夫無後顧之憂,得以專心於事業以求取或創造更多財源,所以古代命家亦將正財視為男命之“妻星”。又因正財與日主屬陰陽和洽之克,其關係親切而穩定,並且它 能有效地發揮食神所具有的智慧才藝,使之轉化成具體穩固之財富,所以古人稱它為“份內之財”。由此可見,正財是一種較具穩定性之財源,故而它可稱是一顆 “養命”之星。
偏財與日主則屬同性之克,乃為陽見陽或陰見陰,日主須費較大力量去克服偏財;又日主之克偏財,必盡全力相克,其間只有專注求財之心,並無安貧知足 之性,就如同商賈之經營謀利,必以追求財富為最大目標,故而常盡全力爭逐市場,所以古人亦稱偏財為“四方之財”。偏財既屬爭兢之財,必然具有不穩定性與變 化性,其來源或數量常見消長增減,難以預期,因此也有人將其視為流動資產和不固定性之財源(如交通工具、生產機器、家電用品、交易往來之錢財等)。此外, 偏財亦因能盡全力生助正官、好比吾人一旦擁有了財富,便急於想要提升自己的名望地位,以顯示其既有之成就一般,倘無法由財富獲取正式功名,則亦往往在交際 方面或娛樂場合中求得滿足,因此古人亦將偏財視為“女緣星”或“妾星”。由是可知,八字中若正財與其它正星(正官、正印、比肩、食神)生化有情者,較適合 從公就職或謀取正規功名,縱使經商,亦較適合正統守份或閘市店面之行業;八字中若偏財與其它偏星(七殺、偏印、劫財、傷官)生化有情者,較適合從事工界、 商界或謀取異路功名,萬一從公就職,亦較適合業務、外勤、技術等部門或往武職發展。
  
第三節 六神生克定名的實例
在六神的整體演繹理論尚未像目前如此健全和普及之前,古代論命大多以年為主,著重四柱干支的排列位置和順序,並配合五星與納音而推論人命,遇有特 殊之干支對應現象,則發明專有之神煞以增強記憶及便於判斷。直到明代中葉以後,用神、格局及六神的整體理論系統才漸趨明朗而完備、尤其是清末以迄於今,六 神及格用之推演法術幾已取代了古法,且形成了一股洶湧澎湃之潮流,大有脾睨倫之氣勢。  
其實,若加以細究,六神也是一種神煞,只不過,它的合理性與實用性遠超越其它眾多不合邏輯之神煞,所以在民智漸開的近代,才能廣為有識之命學者所樂於接受及推廣。
有人說,熟習六神之推廣原理,勝於強記千百神煞,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因為古代許多神煞所欲揭露的吉凶事象,絕大部分均可用六神的生克制化原理推論而得,可見六神與格用之法術確是一種進步的推命術,甚至可說是近代命學體系的精髓所在,其重要性淩駕一切片面之方術。
六神雖然只有十個,然而當其與陰陽五行交互生克制化後的精詳隱微徵象,卻相當複雜而奧妙,對於初習命理之朋友而言,實在不適宜在此加以全盤析論, 惟恐揠苗助長,反得其害。是以,前節所述六神之構成及其涵義,亦僅約略加以解說,點到為止,至於它的判斷技巧,更是一言難盡;譬如財、官、印、食、比皆屬 吉神,何人不愛?然而設若日主旺極無依,則其得印得比未必有福,反恐益增命運之佩偏激與乖達,設若日主弱極無依,本已無力再逢盜世或打擊,今倘驟然得官, 必反降媧,得財必反生災,得食必反招殃;此非惟命理如此,即以世間人事,亦何嘗不然?  
所以,八字中之六神,並不能絕對肯定何者必吉,何者必凶。總之,尚須綜觀全域大勢,配合陰陽五行之順逆流布之判斷,凡此種種,牽涉因素甚多,容 留中、高級課程中再予詳談。茲將四柱八字的六神排定法,以實例解說於後,希望大家亦能自行以親友之八字多加演練(初習者可核對本章第一節所列之六神速查 表):
例一----民國三十年十一月初四日酉時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應為:
偏印辛巳 庚正印 丙正財 戊正官
正印庚子 癸比肩
日主癸卯 乙食神
偏印辛酉 辛偏印  
  
以日主“癸水”為定點,對應于其餘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則癸見辛為偏印,癸見庚為正印,癸見丙為正財,癸見戊為正官,癸見癸為比肩,癸見乙為食神。(注:凡天干或人元重複相同者,其所對應之六神亦皆相同)。
例二----民國四十一年三月初七日辰時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應為:
正官壬辰 戊傷官 乙偏印 癸七殺
七殺癸卯 乙偏印  
日主丁丑 癸七殺 辛偏財 己食神
正印甲辰 戊傷官 乙偏印 癸七殺
  
以日主“丁火”為定點,對應于其餘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則丁見壬為正官,丁見癸為七殺,丁見甲為正印,丁見戊為傷官,丁見乙為偏印,丁見已為食神,丁見辛為偏財。
例三----民國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丑時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應為:
正官庚辰 戊正財 乙比肩 癸偏印
食神丁丑 癸偏財 已偏財 辛七殺
日主乙亥 壬正印 甲劫財
食神丁丑 癸偏印 已偏財
以日主“乙木”為定點,應對于其餘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則乙見庚為正官,乙見丁為食神,乙見戊為正財,乙見乙為比肩,乙見癸為偏印,乙見己為偏財,乙見辛為七殺,乙見壬為正印,乙見甲為劫財。
例四----民國七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寅時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應為:   
食神壬戌 戊偏印 辛劫財 丁正官  
正官丁未 丁正官 己正印 乙正財
日主庚子 癸傷官
偏印戊寅 甲偏財 丙七殺 戊偏印
以日主“庚金”為定點,對應于其餘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則庚見壬為食神,庚見丁為正官,庚是戊為偏印,庚見辛為劫財,庚見己為正印,庚見乙為正財,庚見癸為傷官,庚見甲為偏財,庚見丙為七殺。
  
第十二章 大運流年排列法
  
第一節 命和運的科學觀
構成四柱命學的最大要件,只有兩樣,一是“先天命格”一是“後天運程”所謂先天命格即指四柱八字的命造結構而言,所謂後天運程即指大運流年的吉 凶禍福而言,一般人常將先天命格與後天運程兩者合稱為“命運”。四柱八字(命)就好比是車子,有各種廠牌與各種型式的車,有高級車與平價車,有性能好的車 與性能差的車..等等分別;大運流年(運)好比是道路,有各種大大小小、長長短短、及平坦或崎嶇的道路,也有高速路、省公路,柏油路、山路、馬路..等等 分別。好的命行好的運,就如同性能優良的高級車,馳騁於平坦的高速路上,不但乘坐起來倍覺平穩安全、舒適暢快,更能夠提前到達目的地;壞的命行壞的運,則 好比性能不佳的中古車,行駛於崎嶇不平的泥濘路上,當然是顛簸不順,毛病百出,甚至有拋錨的可能。至於好命行壞運及壞命行好運,也如同好車行壞路、壞車行 好路一樣,不能十全十美,百般愜意,然亦不會立即發生重大毛病。由此可知,命和運實在可說是一體之兩面,二者之間具有共行並進、禍福與系,及互相牽動之微 妙關係。
然則,人又為何會有命運,窮通之現象呢?以前我是在《命理點睛》一書中說過,這大概和天體運轉的週期與及各星球間的引力、磁場、能量有關;也就 是說,人之有命運,乃因人在出生當時及出生之後,受到太陽、地球、月亮或宇宙中某些未知力場與能量所牽引的緣故。近代物理學者郭德淵說:“月亮、地球和太 陽自轉、公轉都具有一定週期,古人雲: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人在地球表面上,必然接受此自然界安排的各種物理變化,包括日夜變化,一年四季變化,以及 地球電磁場逐時變化、逐日變化、逐月變化、逐年變化的作用”。又說:“德國人奧柏斯(西元一八二六年)對宇宙提

與日主孤陰孤陽同性柏見而 為日主所克者,叫做“偏財”。正財因與日主屬異性之克,其間陰陽和洽,克應有情,就好比夫妻之結合,妻受夫規而相夫教子持家,使丈夫無後顧之憂,得以專心 於事業以求取或創造更多財源,所以古代命家亦將正財視為男命之“妻星”。又因正財與日主屬陰陽和洽之克,其關係親切而穩定,並且它能有效地發揮食神所具有 的智慧才藝,使之轉化成具體穩固之財富,所以古人稱它為“份內之財”。由此可見,正財是一種較具穩定性之財源,故而它可稱是一顆“養命”之星。
偏財與日主則屬同性之克,乃為陽見陽或陰見陰,日主須費較大力量去克服偏財;又日主之克偏財,必盡全力相克,其間只有專注求財之心,並無安貧知足 之性,就如同商賈之經營謀利,必以追求財富為最大目標,故而常盡全力爭逐市場,所以古人亦稱偏財為“四方之財”。偏財既屬爭兢之財,必然具有不穩定性與變 化性,其來源或數量常見消長增減,難以預期,因此也有人將其視為流動資產和不固定性之財源(如交通工具、生產機器、家電用品、交易往來之錢財等)。此外, 偏財亦因能盡全力生助正官、好比吾人一旦擁有了財富,便急於想要提升自己的名望地位,以顯示其既有之成就一般,倘無法由財富獲取正式功名,則亦往往在交際 方面或娛樂場合中求得滿足,因此古人亦將偏財視為“女緣星”或“妾星”。由是可知,八字中若正財與其它正星(正官、正印、比肩、食神)生化有情者,較適合 從公就職或謀取正規功名,縱使經商,亦較適合正統守份或閘市店面之行業;八字中若偏財與其它偏星(七殺、偏印、劫財、傷官)生化有情者,較適合從事工界、 商界或謀取異路功名,萬一從公就職,亦較適合業務、外勤、技術等部門或往武職發展。
  
第三節 六神生克定名的實例
在六神的整體演繹理論尚未像目前如此健全和普及之前,古代論命大多以年為主,著重四柱干支的排列位置和順序,並配合五星與納音而推論人命,遇有特 殊之干支對應現象,則發明專有之神煞以增強記憶及便於判斷。直到明代中葉以後,用神、格局及六神的整體理論系統才漸趨明朗而完備、尤其是清末以迄於今,六 神及格用之推演法術幾已取代了古法,且形成了一股洶湧澎湃之潮流,大有脾睨倫之氣勢。  
其實,若加以細究,六神也是一種神煞,只不過,它的合理性與實用性遠超越其它眾多不合邏輯之神煞,所以在民智漸開的近代,才能廣為有識之命學者所樂於接受及推廣。
有人說,熟習六神之推廣原理,勝於強記千百神煞,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因為古代許多神煞所欲揭露的吉凶事象,絕大部分均可用六神的生克制化原理推論而得,可見六神與格用之法術確是一種進步的推命術,甚至可說是近代命學體系的精髓所在,其重要性淩駕一切片面之方術。
六神雖然只有十個,然而當其與陰陽五行交互生克制化後的精詳隱微徵象,卻相當複雜而奧妙,對於初習命理之朋友而言,實在不適宜在此加以全盤析論, 惟恐揠苗助長,反得其害。是以,前節所述六神之構成及其涵義,亦僅約略加以解說,點到為止,至於它的判斷技巧,更是一言難盡;譬如財、官、印、食、比皆屬 吉神,何人不愛?然而設若日主旺極無依,則其得印得比未必有福,反恐益增命運之佩偏激與乖達,設若日主弱極無依,本已無力再逢盜世或打擊,今倘驟然得官, 必反降媧,得財必反生災,得食必反招殃;此非惟命理如此,即以世間人事,亦何嘗不然?  
所以,八字中之六神,並不能絕對肯定何者必吉,何者必凶。總之,尚須綜觀全域大勢,配合陰陽五行之順逆流布之判斷,凡此種種,牽涉因素甚多,容 留中、高級課程中再予詳談。茲將四柱八字的六神排定法,以實例解說於後,希望大家亦能自行以親友之八字多加演練(初習者可核對本章第一節所列之六神速查 表):
例一----民國三十年十一月初四日酉時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應為:
偏印辛巳 庚正印 丙正財 戊正官
正印庚子 癸比肩
日主癸卯 乙食神
偏印辛酉 辛偏印  
  
以日主“癸水”為定點,對應于其餘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則癸見辛為偏印,癸見庚為正印,癸見丙為正財,癸見戊為正官,癸見癸為比肩,癸見乙為食神。(注:凡天干或人元重複相同者,其所對應之六神亦皆相同)。
例二----民國四十一年三月初七日辰時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應為:
正官壬辰 戊傷官 乙偏印 癸七殺
七殺癸卯 乙偏印  
日主丁丑 癸七殺 辛偏財 己食神
正印甲辰 戊傷官 乙偏印 癸七殺
  
以日主“丁火”為定點,對應于其餘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則丁見壬為正官,丁見癸為七殺,丁見甲為正印,丁見戊為傷官,丁見乙為偏印,丁見已為食神,丁見辛為偏財。
例三----民國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丑時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應為:
正官庚辰 戊正財 乙比肩 癸偏印
食神丁丑 癸偏財 已偏財 辛七殺
日主乙亥 壬正印 甲劫財
食神丁丑 癸偏印 已偏財
以日主“乙木”為定點,應對于其餘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則乙見庚為正官,乙見丁為食神,乙見戊為正財,乙見乙為比肩,乙見癸為偏印,乙見己為偏財,乙見辛為七殺,乙見壬為正印,乙見甲為劫財。
例四----民國七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寅時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應為:   
食神壬戌 戊偏印 辛劫財 丁正官  
正官丁未 丁正官 己正印 乙正財
日主庚子 癸傷官
偏印戊寅 甲偏財 丙七殺 戊偏印
以日主“庚金”為定點,對應于其餘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則庚見壬為食神,庚見丁為正官,庚是戊為偏印,庚見辛為劫財,庚見己為正印,庚見乙為正財,庚見癸為傷官,庚見甲為偏財,庚見丙為七殺。
  
第十二章 大運流年排列法
  
第一節 命和運的科學觀
構成四柱命學的最大要件,只有兩樣,一是“先天命格”一是“後天運程”所謂先天命格即指四柱八字的命造結構而言,所謂後天運程即指大運流年的吉 凶禍福而言,一般人常將先天命格與後天運程兩者合稱為“命運”。四柱八字(命)就好比是車子,有各種廠牌與各種型式的車,有高級車與平價車,有性能好的車 與性能差的車..等等分別;大運流年(運)好比是道路,有各種大大小小、長長短短、及平坦或崎嶇的道路,也有高速路、省公路,柏油路、山路、馬路..等等 分別。好的命行好的運,就如同性能優良的高級車,馳騁於平坦的高速路上,不但乘坐起來倍覺平穩安全、舒適暢快,更能夠提前到達目的地;壞的命行壞的運,則 好比性能不佳的中古車,行駛於崎嶇不平的泥濘路上,當然是顛簸不順,毛病百出,甚至有拋錨的可能。至於好命行壞運及壞命行好運,也如同好車行壞路、壞車行 好路一樣,不能十全十美,百般愜意,然亦不會立即發生重大毛病。由此可知,命和運實在可說是一體之兩面,二者之間具有共行並進、禍福與系,及互相牽動之微 妙關係。
然則,人又為何會有命運,窮通之現象呢?以前我是在《命理點睛》一書中說過,這大概和天體運轉的週期與及各星球間的引力、磁場、能量有關;也就 是說,人之有命運,乃因人在出生當時及出生之後,受到太陽、地球、月亮或宇宙中某些未知力場與能量所牽引的緣故。近代物理學者郭德淵說:“月亮、地球和太 陽自轉、公轉都具有一定週期,古人雲: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人在地球表面上,必然接受此自然界安排的各種物理變化,包括日夜變化,一年四季變化,以及 地球電磁場逐時變化、逐日變化、逐月變化、逐年變化的作用”。又說:“德國人奧柏斯(西元一八二六年)對宇宙提

干及支藏人元所產生之關係 名詞。六神名詞雖有十個,然如就其對日主 (我)之生克而言,卻可將之綜合歸納成五種形態,即:“生我”“與我同類”、“克我”、“我生”、“我克”此五 種;不過,光用“生”、“克”來代表日主與各干的對應關係,仍顯得含混而不易區別,故而一般命理學者又將上述五種形態另名為:“生我”、“扶我”、“克 我”、“泄我”、“盜我”,簡稱生、扶、克、泄、盜。
凡在八字中能以異類來幫助或增強日主之氣勢者,我們謂之 “生”,此亦即指六神中的“印星”而言;凡在八字中能以同類來幫助或增強日主之氣勢者, 我們謂之“扶”,此亦即指六神中的“比、劫”而言;凡在八字中能壓迫或損傷日主之氣勢者,我們謂之“克”,此亦即指六神中的“官、殺”而言;凡八字中需賴 日主費神去生助而無形中消耗日主之氣勢者,我們謂之“泄”,此亦即指六神中的“食、傷”而言:凡在八字中需賴日主費力去求取或抑制而無形中削弱日主之氣勢 者,我們謂之“盜”,此亦即指六神中的“財星”而言。
以上所說的生、扶、克、泄、盜五種形態,只是為使日主的各種關係明朗化而加以主觀性之區分而已,我們絕不可單從字面上的意義去直接判定其好惡。 “生扶”之助力固為人情事物之所歡喜,然而有時生扶過度卻足以構成莫大害處;“克泄盜”之壓力固為人情事物之所忌諱,然而有時適度的克泄盜卻往往能產生甚 多益處,關於這些看法,以後會陸續跟各位談到。總之,不管生、扶、克、泄、盜在一個八字中的利害關係如何,它都必須依賴六神來加以表達,而構成六神的真正 底蘊,則亦不外乎前面所提到過的“生”、“克”兩字而已,其生克之要訣如下(須背念):  
異性之相生,為有情之生,其力必盡生;異性之相克,為有情之克,其力不盡克。同性之相生,為無情之生,其力不盡生;同性之相克,為無情之克,其力必盡克。  
上訣中所謂的“異性”,是指陰、陽相見而言,也就是“陽對陰”或 “陰對陽”的意思,所謂的“同性”,則是指孤陰或孤陽相見而言,也就是“陽對 陽”或“陰對陰”。如果我們不考慮整體八字中五行生克之配合,而單就一般人情事物的自我主觀立場來看,則大凡每個人均希望得到“全力”之生扶幫助,而不願 意遭到“全力”的克泄耗損,這個道理用在“日主”的自我主觀立場也是一樣的。現在我們就根據這個道理來探究六神構成的原始涵義及其相互間生、扶、克、泄、 盜之關係。
一、印星之構成及其涵義
就日主而言,能生助日主的六神便是印星,印星分為正印與偏印兩種。凡是與日主陰陽異性相見,而能全力生助日主者,稱為“正印”;凡是與日主孤陰孤 陽同性相見,而不能盡全力生助日主者,稱為“偏印”;古人也將正印稱之為 “印綬”、印者“蔭”也,綬者“受”也,好比吾人接受父母或外力之庇蔭育成一 樣。《三命通會》卷五說:“生我者有父母之義,故立名印綬,印,蔭也;綬,受也。譬如父母有恩德,蔭庇子孫,子孫得受其福;朝廷設宮分職,畀(昔王,授予 之意)以印緩,便之掌握刁拼,必致對方于敗地。  
二、近賢吳俊民說:
“陽見陰,陰見陽,既有陰陽和洽之功,必得勸懲賞罰之效,所以叫做正官;陽見陽,陰見陰,只有專制壓迫之力,並無剛柔寬猛之方,所以叫做七殺。正 官乃是天地的正氣,忠信的尊號,治國齊家的要道;陰陽相見,好像一夫一妻,陰陽調和,剛柔相濟,以成其道。又,官者管也,一地有官,人居其下,均須受其管 制及約束,雖有狡猾之徒,亦必循規蹈矩,居仁由義,不敢違法非為。
三、七殺又名偏官,乃二陽或二陰的相處,好像二男不同處,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
又以其隔七(如甲至庚為第七位)而逢克,所以叫做七殺。七殺者,慘酷無恩,專以攻身(日主)為尚,譬如小人多兇暴,無忌憚,如果沒有體法加以制裁 (食神可以制殺),則必傷害其主(日主),所以有制叫偏官,無制叫七殺。七殺如果制合生化得宜,無太過或不及,是借小人之力,以護君子,而成權威,必為大 富大貴之命;如果制合生化不及,則日主衰弱,七殺重逢,其過不可闡述。由此可見,正官與七殺雖同屬克身之物,然其作用卻大。
七殺之克日主,是採取鎮壓、暴力之手段來打擊或制服日主,所以七殺具有冒險性及動邊性。也會造成日主之狐疑不安及壓迫感。此外,七殺亦能大量泄耗 正財之元氣,迫使日主疲於奔命去追求穩定性之財源及安定之生活,所以有些命家認為,七殺最適於軍旅生涯,綜上所觀,七殺的缺點實在多於正官。
四、食傷之構成及其涵義
食、傷乃屬日主所生之物,也可以反過來說成:“食傷為泄耗日主元神之物”。大抵吾人均喜他人扶我、助我、增強我的氣勢,而不喜有人克我、泄我,不 斷扯我後腿;然而,吾人身處多元社會,其間人際關係是相當微妙複雜的,每每因人情或局勢之蘊釀導演,而須主動或被動地去幫扶資助或培養育成他人,這種情形 正如同日主生助食傷,食傷泄耗日主之情形一樣。不過,雖屬洩氣,亦分“有節制之泄”與“無節制之泄”兩種;食神因與日主為同性之泄,其力不盡泄(日

主 不盡全力去生食神),好比吾人之行善施糧,必須留庫存米食,絕不盡施於人而致立時餓乏本身及家眷,所以稱它為“食神”;傷官因與日主為異性之泄,其力必盡 泄(日主須盡全力去生傷官),好比吾人之遇盜匪強索或惡吏暴斂,匪吏欲望無窮,其向我索斂財物食糧,每至庫藏盡空,元氣大損。又,傷官尚能克伐正官;正官 乃代表國家律法於社會秩序,今遭傷官來克害損傷,就如同盜匪惡吏之叛逆枉法,干擾秩序,破壞國家之威嚴與形象;所以稱它為“傷官”。由此可見,食神之泄耗 日主,因較有節制,故其主權大半操之在日主,而傷官之泄耗日主,因較無節制,故其主權大半操之在傷官。
食神與傷官因能泄出日主之元神,也如同吾人之內在潛能被刺激引發,而表現出各種思想、言行、智慧及才智,故而一般命家常稱之為“食傷吐秀”或“食 傷泄秀”。食神又叫“爵星”或“壽星”,爵星是一個官位,當日主之正官爵位受七殺惡勢力排擠騷擾時,古稱官殺混雜。則日主之正官必大受威協,且恐其爵位岌 岌不保,此時如遇食神來抑制七殺,剷除惡勢力,則日主即能安享官爵祿位,故稱食神為 “爵星”;此外又因七殺能克伐日主,就如同吾人遇到兇殘之暴徒攻擊, 恐隨時有性命之憂,這時只有食神能有效制服七殺,保護日主之壽命,使之避免橫禍,故亦稱食神為“壽星”。
命理新論說:“食神又叫爵星及壽星,因為食神雖為洩氣,然而食神所生的是財,財乃養命之源,身與食神,好像父子,子旺則生財,以養父母,所以又叫 爵星,又身之最畏者,是七殺來克,則壽命不永,而食神能制七殺,使其不敢來犯,於是人壽延長,所以又叫壽星。傷官者是傷害正官的力量,正官者乃一地的主 官,人民居其治下,正喜秩序井然,生機活潑,大家不敢肆意妄為,今遇傷官來傷正官,則綱紀傷然,社會紛亂,人人自危。以此為用的(八字以傷官為用),大多 聰明傲氣且好借奪,居人上則嚴刑竣法,居人下則蔑視法令,恣意妄為。故傷官有大過人的才幹,然也有大殘酷之奇禍也”!由此又可見,食神具有安定性及含蓄謙 容之美德,故可稱是一顆“雅秀”之星;而傷官具有叛逆性及恃才傲物之脾氣,雖然多才多藝,但其缺點實在大於食神矣!
五、財星之構成及其涵義
日主所克之物,便稱為財星,日主之克財星,就如同吾人工作以謀財利,不是勞身亦須勞心,總之必消耗部份精神或體力,所以我們也可以反過來說成:“財星乃盜損日主元氣之物”。財星亦有正、偏之分,凡與日主陰陽異性相見而為日主所克者,叫做“正財”;凡

干 及支藏人元所產生之關係名詞。六神名詞雖有十個,然如就其對日主 (我)之生克而言,卻可將之綜合歸納成五種形態,即:“生我”“與我同類”、“克我”、 “我生”、“我克”此五種;不過,光用“生”、“克”來代表日主與各干的對應關係,仍顯得含混而不易區別,故而一般命理學者又將上述五種形態另名為:“生 我”、“扶我”、“克我”、“泄我”、“盜我”,簡稱生、扶、克、泄、盜。
凡在八字中能以異類來幫助或增強日主之氣勢者,我們謂之 “生”,此亦即指六神中的“印星”而言;凡在八字中能以同類來幫助或增強日主之氣勢者, 我們謂之“扶”,此亦即指六神中的“比、劫”而言;凡在八字中能壓迫或損傷日主之氣勢者,我們謂之“克”,此亦即指六神中的“官、殺”而言;凡八字中需賴 日主費神去生助而無形中消耗日主之氣勢者,我們謂之“泄”,此亦即指六神中的“食、傷”而言:凡在八字中需賴日主費力去求取或抑制而無形中削弱日主之氣勢 者,我們謂之“盜”,此亦即指六神中的“財星”而言。
以上所說的生、扶、克、泄、盜五種形態,只是為使日主的各種關係明朗化而加以主觀性之區分而已,我們絕不可單從字面上的意義去直接判定其好惡。 “生扶”之助力固為人情事物之所歡喜,然而有時生扶過度卻足以構成莫大害處;“克泄盜”之壓力固為人情事物之所忌諱,然而有時適度的克泄盜卻往往能產生甚 多益處,關於這些看法,以後會陸續跟各位談到。總之,不管生、扶、克、泄、盜在一個八字中的利害關係如何,它都必須依賴六神來加以表達,而構成六神的真正 底蘊,則亦不外乎前面所提到過的“生”、“克”兩字而已,其生克之要訣如下(須背念):  
異性之相生,為有情之生,其力必盡生;異性之相克,為有情之克,其力不盡克。同性之相生,為無情之生,其力不盡生;同性之相克,為無情之克,其力必盡克。  
上訣中所謂的“異性”,是指陰、陽相見而言,也就是“陽對陰”或 “陰對陽”的意思,所謂的“同性”,則是指孤陰或孤陽相見而言,也就是“陽對 陽”或“陰對陰”。如果我們不考慮整體八字中五行生克之配合,而單就一般人情事物的自我主觀立場來看,則大凡每個人均希望得到“全力”之生扶幫助,而不願 意遭到“全力”的克泄耗損,這個道理用在“日主”的自我主觀立場也是一樣的。現在我們就根據這個道理來探究六神構成的原始涵義及其相互間生、扶、克、泄、 盜之關係。
一、印星之構成及其涵義
就日主而言,能生助日主的六神便是印星,印星分為正印與偏印兩種。凡是與日主陰陽異性相見,而能全力生助日主者,稱為“正印”;凡是與日主孤陰孤 陽同性相見,而不能盡全力生助日主者,稱為“偏印”;古人也將正印稱之為 “印綬”、印者“蔭”也,綬者“受”也,好比吾人接受父母或外力之庇蔭育成一 樣。《三命通會》卷五說:“生我者有父母之義,故立名印綬,印,蔭也;綬,受也。譬如父母有恩德,蔭庇子孫,子孫得受其福;朝廷設宮分職,畀(昔王,授予 之意)以印緩,便之掌握刁拼,必致對方于敗地。  
二、近賢吳俊民說:
“陽見陰,陰見陽,既有陰陽和洽之功,必得勸懲賞罰之效,所以叫做正官;陽見陽,陰見陰,只有專制壓迫之力,並無剛柔寬猛之方,所以叫做七殺。正 官乃是天地的正氣,忠信的尊號,治國齊家的要道;陰陽相見,好像一夫一妻,陰陽調和,剛柔相濟,以成其道。又,官者管也,一地有官,人居其下,均須受其管 制及約束,雖有狡猾之徒,亦必循規蹈矩,居仁由義,不敢違法非為。
三、七殺又名偏官,乃二陽或二陰的相處,好像二男不同處,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
又以其隔七(如甲至庚為第七位)而逢克,所以叫做七殺。七殺者,慘酷無恩,專以攻身(日主)為尚,譬如小人多兇暴,無忌憚,如果沒有體法加以制裁 (食神可以制殺),則必傷害其主(日主),所以有制叫偏官,無制叫七殺。七殺如果制合生化得宜,無太過或不及,是借小人之力,以護君子,而成權威,必為大 富大貴之命;如果制合生化不及,則日主衰弱,七殺重逢,其過不可闡述。由此可見,正官與七殺雖同屬克身之物,然其作用卻大。
七殺之克日主,是採取鎮壓、暴力之手段來打擊或制服日主,所以七殺具有冒險性及動邊性。也會造成日主之狐疑不安及壓迫感。此外,七殺亦能大量泄耗 正財之元氣,迫使日主疲於奔命去追求穩定性之財源及安定之生活,所以有些命家認為,七殺最適於軍旅生涯,綜上所觀,七殺的缺點實在多於正官。
四、食傷之構成及其涵義
食、傷乃屬日主所生之物,也可以反過來說成:“食傷為泄耗日主元神之物”。大抵吾人均喜他人扶我、助我、增強我的氣勢,而不喜有人克我、泄我,不 斷扯我後腿;然而,吾人身處多元社會,其間人際關係是相當微妙複雜的,每每因人情或局勢之蘊釀導演,而須主動或被動地去幫扶資助或培養育成他人,這種情形 正如同日主生助食傷,食傷泄耗日主之情形一樣。不過,雖屬洩氣,亦分“有節制之泄”與“無節制之泄”兩種;食神因與日主為同性之泄,其力不盡泄(日

主 不盡全力去生食神),好比吾人之行善施糧,必須留庫存米食,絕不盡施於人而致立時餓乏本身及家眷,所以稱它為“食神”;傷官因與日主為異性之泄,其力必盡 泄(日主須盡全力去生傷官),好比吾人之遇盜匪強索或惡吏暴斂,匪吏欲望無窮,其向我索斂財物食糧,每至庫藏盡空,元氣大損。又,傷官尚能克伐正官;正官 乃代表國家律法於社會秩序,今遭傷官來克害損傷,就如同盜匪惡吏之叛逆枉法,干擾秩序,破壞國家之威嚴與形象;所以稱它為“傷官”。由此可見,食神之泄耗 日主,因較有節制,故其主權大半操之在日主,而傷官之泄耗日主,因較無節制,故其主權大半操之在傷官。
食神與傷官因能泄出日主之元神,也如同吾人之內在潛能被刺激引發,而表現出各種思想、言行、智慧及才智,故而一般命家常稱之為“食傷吐秀”或“食 傷泄秀”。食神又叫“爵星”或“壽星”,爵星是一個官位,當日主之正官爵位受七殺惡勢力排擠騷擾時,古稱官殺混雜。則日主之正官必大受威協,且恐其爵位岌 岌不保,此時如遇食神來抑制七殺,剷除惡勢力,則日主即能安享官爵祿位,故稱食神為 “爵星”;此外又因七殺能克伐日主,就如同吾人遇到兇殘之暴徒攻擊, 恐隨時有性命之憂,這時只有食神能有效制服七殺,保護日主之壽命,使之避免橫禍,故亦稱食神為“壽星”。
命理新論說:“食神又叫爵星及壽星,因為食神雖為洩氣,然而食神所生的是財,財乃養命之源,身與食神,好像父子,子旺則生財,以養父母,所以又叫 爵星,又身之最畏者,是七殺來克,則壽命不永,而食神能制七殺,使其不敢來犯,於是人壽延長,所以又叫壽星。傷官者是傷害正官的力量,正官者乃一地的主 官,人民居其治下,正喜秩序井然,生機活潑,大家不敢肆意妄為,今遇傷官來傷正官,則綱紀傷然,社會紛亂,人人自危。以此為用的(八字以傷官為用),大多 聰明傲氣且好借奪,居人上則嚴刑竣法,居人下則蔑視法令,恣意妄為。故傷官有大過人的才幹,然也有大殘酷之奇禍也”!由此又可見,食神具有安定性及含蓄謙 容之美德,故可稱是一顆“雅秀”之星;而傷官具有叛逆性及恃才傲物之脾氣,雖然多才多藝,但其缺點實在大於食神矣!
五、財星之構成及其涵義
日主所克之物,便稱為財星,日主之克財星,就如同吾人工作以謀財利,不是勞身亦須勞心,總之必消耗部份精神或體力,所以我們也可以反過來說成:“財星乃盜損日主元氣之物”。財星亦有正、偏之分,凡與日主陰陽異性相見而為日主所克者,叫做“正財”;凡

後 廿一日為止,這其間的全足十年則屬第二柱大運“丁酉”所轄,從廿五歲(庚子年)的立春後廿一日開始~~至卅五歲(庚戌年)的立春後廿一日為止,這其間的全 足十年則屬第三柱大運“戊戌”所轄;..餘類推。每柱大運前後共轄十一組太歲干支,然因最前面一歲與最後面一歲均不滿於一年,像前例為首之歲是起運於“立 春後廿一日”之後,末尾該歲是終運于“立春後廿一日”之前,首尾兩歲合計恰為全足一年。故而每柱大運雖歷經十一組太歲干支,但就其實際而言,恰為全足十 年。
這樣說或許大家還不太容易明白,茲特再就上例繪出兩種格式,說明歲運並列的一般性排法,提供給大家參考;當然,它的格式並不僅此兩種,各位日後亦可就本身使用習慣及作業方便上,自行創制。
範例:男命,生於民國廿五年六月十一日辰時
正官 丙子 癸食神
己偏印
偏財 乙未 乙偏財
丁七殺
日主 辛亥 甲正財
壬傷官
  戊正財
傷官 壬辰 乙偏財
  癸食神
  
第十三章 論命之方法及其體系
  
第一節 近代四柱論命體系及其沿革
自從唐代殿中侍郎李虛中較高系統的綜合年、月、日、時四柱用以推論人命以來,迄今也已一千多年了,雖說命理哲學並非一門正規的經世之學,然而這 一千多年來,涉獵命學之文人雅士也不在少數,故至今仍能留傳下許多星命典籍,供吾輩參研學習,我們今天能有幸窺前賢遺學,實在應感念歷代先人長期辛勤付出 的無數心血。
本講義前已提及,中國傳統的預知學術不止四柱命學一種,然而四柱命學卻是所有預知學術中,最合乎推理邏輯的一種。除了四柱命學之外,在我國流傳 較廣的預知術尚有蔔筮、相法、星宗、鬥數、神課等,雖然是術出多門,不過其所追求的目標卻大抵是一致的,即希望預測命運之準確度達到最高之境界,故而難免 會發生各種法術互相參酌輔弼的情形,譬如研究八字的人有可能佐以相法:研究鬥數的人有可能佐以八字;研究相法的人有可能佐以蔔筮。此原乃人之常情,無可厚 非,甚且可說,這種為追求完美理想而參佐其它學術的精神,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原則動力之一。只不過這樣一來,住往導致論命體系的混亂,益增後學研習之困難; 尤其是許多人不知先需精修一術為本,而後始參相關之學為佐的道理,本術未精,即競相東參西佐,東拼西湊的雜然套用,如此非但對突破原有術業瓶頸無益,而且 最終勢必將深受其害。
在先賢李虛中之前,中國即有預知術之流行,只是當時較偏重于巫祀、蔔筮及星學、相術而己,像考古學上已獲證實的殷商甲骨文物之記載,顯示在夏商周 三代已甚盛行龜蔔及筮術,而蔔筮之術一直到漢代尚很盛行。史記中會經記載漢朝名士賈誼,才名遠播,本不信命運之事,卻也曾找司馬季主問卜;春秋時代的著名 辯論家墨子,智超群倫,更不信命運之說,可是當他失意的時候,也曾去看過相;戰國時代的名臣屈原,在他被放逐之後,有感於前途茫然,不知何去何從。也曾往 見鄭詹尹占卜吉凶,由此可知,唐代中葉以前,蔔筮與相術是非常普遍流行的。
到了唐代中葉以後,四柱命學和紫微鬥數便逐漸興起,而奠定四柱命學基本理論的最大功臣應推李虛中與徐子平兩位先賢;奠定紫微鬥數基本理論的原始 鼻祖則應推張果與陳博(博一說“搏”)兩位先賢了。由於四柱命學與紫微鬥數類屬同一時代所改良創制之命術,是故自宋代之後,常有星、命混為一談之錯綜現 象。尤其四柱命學除了牽涉到星宗的部分觀點之外,尚承襲著戰國時代的納音及漢唐兩代所增添發明的眾多星宿神煞,與干支格局排列組合之特殊看法,此種初期的 四柱論命體系維持了一段甚長的時間,直到明代之後,又有一大轉變。我們可從劉伯溫注的《滴天髓》 、萬育吾著的《三命通會》 、張楠著的《神峰通考》 、 陳素庵著的《子平約會》 、沈孝瞻著的《子平真詮》等命學名著中明顯窺出,自明代以降,四柱命學的推論的方法,已演變到專取命格仇用喜忌(簡稱用神法)之 高難境界,而干支的納音,神煞及片面干支組合之看法,則已逐漸淪為次要之參佐地位了。
用神確實開創了近代四柱論命體系之新紀元,它的價值與成果,如今早被多數命理學者所肯定,只是由於用神法多為文人雅士參與推廣,因未能深入接觸 低階層的大眾,故其立志難免囿限於中上階層之範圍,而時常令人覺得有推上有餘,論下不足之感慨。事實上,在前述的劉、萬、張、陳、沈諸賢之時代,民間江湖 上仍流行著許多實用方術,只因一般術家私心作遂,故每不肯輕易洩漏其一派承傳之論命竅門及心得,致使某些有心整理或發揚命術之知識份子無法悉數盡得存在的 於民間江湖上之推理訣竅,因此讓人感覺用神帶有濃厚的“唯富貴是命”之偏頗論調。這些留有典籍傳世的知識份子,許多尚為當朝的官宦儒仕,像其中的劉伯溫 (基)是明朝開國功臣,萬育吾(民英)是明朝進士,張楠(神峰)是明代文人,沈孝瞻中清代進士,陳素庵更官至清朝內閣大學士,而用神法幾乎是全賴這幾位行 賢並手胝足發揚光大起來的。
雖說用神法仍有某些無法克服之小缺點,然而客觀存它卻可稱是最合乎現代邏輯推理精神的論命技巧,也是千餘年來最具有魅力的一種命體系,無怪乎它 能為現代的廣大知識份子所接受,並造成風行。我們都知道,“推理”是一切哲學之母,而“哲學”又是一切科學之母;換言之,沒有推理,就沒有哲學,沒有哲 學,就沒有科學,由此可見“推理”的重要性。用神法既是具有高度的推理技巧,那麼其所下之結論當然也必較為客觀合理,能切合現民智大開的社會需求。所以, 本講義今後對於論命方法及其體系之決擇方面,除了重視“五行六神”之介紹外,仍將著重於用神法之闡揚。
剛才提到的“五行六神法”,又稱神形法或神形術,它也是一種不常見諸於典籍但卻是非常重要的推命技巧,我花費了很大一番功夫才收集到它的資料, 並將其做有系統的整理,並於高級課程中詳為介紹給大家認識。用神法與神形法二者其實是一體之兩面,只不過前者較偏向於“格調、意境”,所言者大多屬於較高 層次之命運吉凶範圍,後者則較偏向於“物質、形象”,所言者大多屬於切身人事物之瑣碎細節範圍,這些都將在日後陸續與各位共同討論。
  
第二節 沒落中的古代其它論命法
提到古代的各種論命體系,就不得不先從星宗(即星象推命學)談起。人類在很古老的時候,便懂得觀測星象,論命曆法之發明,如果我們從另一角度來 看,曆法也可算是一種“預知術”,因為它常能將未來的時間週期及特殊天象預先測定出來而予以統計列表,然而,曆法專門針對天體週期,它究竟不是真正針對人 命的星象推命法。中國直到漢、唐之間,才出現了專為推論人命而發明的“星宗”,
目前所知存在最早且系統最完備的當推通玄先生所傳的《果老星宗》。據說《果老星宗》就是民間神話中的八仙之鬥“張果” 所發明,然其真實性卻有待進一步考證。
若按“李橙問星命於老仙”文中所記載“嘉平二年”的時間觀之,則李橙著文彼時約當西元二五○年(民國紀元前一六六二年),即三國末期之時代,顯 與一般所認為的“張果老系唐代人物”之傳說出入甚大,蓋三國時代早于唐代四、五百年,故而李橙所記之年代可能有誤。況且李橙文內所錄下的“星宗先天心法、 後天口訣、至寶論、人生稟賦分金論”等,其中多次提到當時尚未出世的後代名人,此更可見李文乃後人所偽撰之成份居大。那麼,張果究系何方人氏呢?道教要義 問答大全說:“張果老為唐時方士也,姓張名果,隱居中條山,當自言生於堯時,潭忘甲子。武后時使使召之,果詐死不應;開元中遺使迎之人京,賜

後 廿一日為止,這其間的全足十年則屬第二柱大運“丁酉”所轄,從廿五歲(庚子年)的立春後廿一日開始~~至卅五歲(庚戌年)的立春後廿一日為止,這其間的全 足十年則屬第三柱大運“戊戌”所轄;..餘類推。每柱大運前後共轄十一組太歲干支,然因最前面一歲與最後面一歲均不滿於一年,像前例為首之歲是起運於“立 春後廿一日”之後,末尾該歲是終運于“立春後廿一日”之前,首尾兩歲合計恰為全足一年。故而每柱大運雖歷經十一組太歲干支,但就其實際而言,恰為全足十 年。
這樣說或許大家還不太容易明白,茲特再就上例繪出兩種格式,說明歲運並列的一般性排法,提供給大家參考;當然,它的格式並不僅此兩種,各位日後亦可就本身使用習慣及作業方便上,自行創制。
範例:男命,生於民國廿五年六月十一日辰時
正官 丙子 癸食神
己偏印
偏財 乙未 乙偏財
丁七殺
日主 辛亥 甲正財
壬傷官
  戊正財
傷官 壬辰 乙偏財
  癸食神
  
第十三章 論命之方法及其體系
  
第一節 近代四柱論命體系及其沿革
自從唐代殿中侍郎李虛中較高系統的綜合年、月、日、時四柱用以推論人命以來,迄今也已一千多年了,雖說命理哲學並非一門正規的經世之學,然而這 一千多年來,涉獵命學之文人雅士也不在少數,故至今仍能留傳下許多星命典籍,供吾輩參研學習,我們今天能有幸窺前賢遺學,實在應感念歷代先人長期辛勤付出 的無數心血。
本講義前已提及,中國傳統的預知學術不止四柱命學一種,然而四柱命學卻是所有預知學術中,最合乎推理邏輯的一種。除了四柱命學之外,在我國流傳 較廣的預知術尚有蔔筮、相法、星宗、鬥數、神課等,雖然是術出多門,不過其所追求的目標卻大抵是一致的,即希望預測命運之準確度達到最高之境界,故而難免 會發生各種法術互相參酌輔弼的情形,譬如研究八字的人有可能佐以相法:研究鬥數的人有可能佐以八字;研究相法的人有可能佐以蔔筮。此原乃人之常情,無可厚 非,甚且可說,這種為追求完美理想而參佐其它學術的精神,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原則動力之一。只不過這樣一來,住往導致論命體系的混亂,益增後學研習之困難; 尤其是許多人不知先需精修一術為本,而後始參相關之學為佐的道理,本術未精,即競相東參西佐,東拼西湊的雜然套用,如此非但對突破原有術業瓶頸無益,而且 最終勢必將深受其害。
在先賢李虛中之前,中國即有預知術之流行,只是當時較偏重于巫祀、蔔筮及星學、相術而己,像考古學上已獲證實的殷商甲骨文物之記載,顯示在夏商周 三代已甚盛行龜蔔及筮術,而蔔筮之術一直到漢代尚很盛行。史記中會經記載漢朝名士賈誼,才名遠播,本不信命運之事,卻也曾找司馬季主問卜;春秋時代的著名 辯論家墨子,智超群倫,更不信命運之說,可是當他失意的時候,也曾去看過相;戰國時代的名臣屈原,在他被放逐之後,有感於前途茫然,不知何去何從。也曾往 見鄭詹尹占卜吉凶,由此可知,唐代中葉以前,蔔筮與相術是非常普遍流行的。
到了唐代中葉以後,四柱命學和紫微鬥數便逐漸興起,而奠定四柱命學基本理論的最大功臣應推李虛中與徐子平兩位先賢;奠定紫微鬥數基本理論的原始 鼻祖則應推張果與陳博(博一說“搏”)兩位先賢了。由於四柱命學與紫微鬥數類屬同一時代所改良創制之命術,是故自宋代之後,常有星、命混為一談之錯綜現 象。尤其四柱命學除了牽涉到星宗的部分觀點之外,尚承襲著戰國時代的納音及漢唐兩代所增添發明的眾多星宿神煞,與干支格局排列組合之特殊看法,此種初期的 四柱論命體系維持了一段甚長的時間,直到明代之後,又有一大轉變。我們可從劉伯溫注的《滴天髓》 、萬育吾著的《三命通會》 、張楠著的《神峰通考》 、 陳素庵著的《子平約會》 、沈孝瞻著的《子平真詮》等命學名著中明顯窺出,自明代以降,四柱命學的推論的方法,已演變到專取命格仇用喜忌(簡稱用神法)之 高難境界,而干支的納音,神煞及片面干支組合之看法,則已逐漸淪為次要之參佐地位了。
用神確實開創了近代四柱論命體系之新紀元,它的價值與成果,如今早被多數命理學者所肯定,只是由於用神法多為文人雅士參與推廣,因未能深入接觸 低階層的大眾,故其立志難免囿限於中上階層之範圍,而時常令人覺得有推上有餘,論下不足之感慨。事實上,在前述的劉、萬、張、陳、沈諸賢之時代,民間江湖 上仍流行著許多實用方術,只因一般術家私心作遂,故每不肯輕易洩漏其一派承傳之論命竅門及心得,致使某些有心整理或發揚命術之知識份子無法悉數盡得存在的 於民間江湖上之推理訣竅,因此讓人感覺用神帶有濃厚的“唯富貴是命”之偏頗論調。這些留有典籍傳世的知識份子,許多尚為當朝的官宦儒仕,像其中的劉伯溫 (基)是明朝開國功臣,萬育吾(民英)是明朝進士,張楠(神峰)是明代文人,沈孝瞻中清代進士,陳素庵更官至清朝內閣大學士,而用神法幾乎是全賴這幾位行 賢並手胝足發揚光大起來的。
雖說用神法仍有某些無法克服之小缺點,然而客觀存它卻可稱是最合乎現代邏輯推理精神的論命技巧,也是千餘年來最具有魅力的一種命體系,無怪乎它 能為現代的廣大知識份子所接受,並造成風行。我們都知道,“推理”是一切哲學之母,而“哲學”又是一切科學之母;換言之,沒有推理,就沒有哲學,沒有哲 學,就沒有科學,由此可見“推理”的重要性。用神法既是具有高度的推理技巧,那麼其所下之結論當然也必較為客觀合理,能切合現民智大開的社會需求。所以, 本講義今後對於論命方法及其體系之決擇方面,除了重視“五行六神”之介紹外,仍將著重於用神法之闡揚。
剛才提到的“五行六神法”,又稱神形法或神形術,它也是一種不常見諸於典籍但卻是非常重要的推命技巧,我花費了很大一番功夫才收集到它的資料, 並將其做有系統的整理,並於高級課程中詳為介紹給大家認識。用神法與神形法二者其實是一體之兩面,只不過前者較偏向於“格調、意境”,所言者大多屬於較高 層次之命運吉凶範圍,後者則較偏向於“物質、形象”,所言者大多屬於切身人事物之瑣碎細節範圍,這些都將在日後陸續與各位共同討論。
  
第二節 沒落中的古代其它論命法
提到古代的各種論命體系,就不得不先從星宗(即星象推命學)談起。人類在很古老的時候,便懂得觀測星象,論命曆法之發明,如果我們從另一角度來 看,曆法也可算是一種“預知術”,因為它常能將未來的時間週期及特殊天象預先測定出來而予以統計列表,然而,曆法專門針對天體週期,它究竟不是真正針對人 命的星象推命法。中國直到漢、唐之間,才出現了專為推論人命而發明的“星宗”,
目前所知存在最早且系統最完備的當推通玄先生所傳的《果老星宗》。據說《果老星宗》就是民間神話中的八仙之鬥“張果” 所發明,然其真實性卻有待進一步考證。
若按“李橙問星命於老仙”文中所記載“嘉平二年”的時間觀之,則李橙著文彼時約當西元二五○年(民國紀元前一六六二年),即三國末期之時代,顯 與一般所認為的“張果老系唐代人物”之傳說出入甚大,蓋三國時代早于唐代四、五百年,故而李橙所記之年代可能有誤。況且李橙文內所錄下的“星宗先天心法、 後天口訣、至寶論、人生稟賦分金論”等,其中多次提到當時尚未出世的後代名人,此更可見李文乃後人所偽撰之成份居大。那麼,張果究系何方人氏呢?道教要義 問答大全說:“張果老為唐時方士也,姓張名果,隱居中條山,當自言生於堯時,潭忘甲子。武后時使使召之,果詐死不應;開元中遺使迎之人京,賜

後 廿一日為止,這其間的全足十年則屬第二柱大運“丁酉”所轄,從廿五歲(庚子年)的立春後廿一日開始~~至卅五歲(庚戌年)的立春後廿一日為止,這其間的全 足十年則屬第三柱大運“戊戌”所轄;..餘類推。每柱大運前後共轄十一組太歲干支,然因最前面一歲與最後面一歲均不滿於一年,像前例為首之歲是起運於“立 春後廿一日”之後,末尾該歲是終運于“立春後廿一日”之前,首尾兩歲合計恰為全足一年。故而每柱大運雖歷經十一組太歲干支,但就其實際而言,恰為全足十 年。
這樣說或許大家還不太容易明白,茲特再就上例繪出兩種格式,說明歲運並列的一般性排法,提供給大家參考;當然,它的格式並不僅此兩種,各位日後亦可就本身使用習慣及作業方便上,自行創制。
範例:男命,生於民國廿五年六月十一日辰時
正官 丙子 癸食神
己偏印
偏財 乙未 乙偏財
丁七殺
日主 辛亥 甲正財
壬傷官
  戊正財
傷官 壬辰 乙偏財
  癸食神
  
第十三章 論命之方法及其體系
  
第一節 近代四柱論命體系及其沿革
自從唐代殿中侍郎李虛中較高系統的綜合年、月、日、時四柱用以推論人命以來,迄今也已一千多年了,雖說命理哲學並非一門正規的經世之學,然而這 一千多年來,涉獵命學之文人雅士也不在少數,故至今仍能留傳下許多星命典籍,供吾輩參研學習,我們今天能有幸窺前賢遺學,實在應感念歷代先人長期辛勤付出 的無數心血。
本講義前已提及,中國傳統的預知學術不止四柱命學一種,然而四柱命學卻是所有預知學術中,最合乎推理邏輯的一種。除了四柱命學之外,在我國流傳 較廣的預知術尚有蔔筮、相法、星宗、鬥數、神課等,雖然是術出多門,不過其所追求的目標卻大抵是一致的,即希望預測命運之準確度達到最高之境界,故而難免 會發生各種法術互相參酌輔弼的情形,譬如研究八字的人有可能佐以相法:研究鬥數的人有可能佐以八字;研究相法的人有可能佐以蔔筮。此原乃人之常情,無可厚 非,甚且可說,這種為追求完美理想而參佐其它學術的精神,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原則動力之一。只不過這樣一來,住往導致論命體系的混亂,益增後學研習之困難; 尤其是許多人不知先需精修一術為本,而後始參相關之學為佐的道理,本術未精,即競相東參西佐,東拼西湊的雜然套用,如此非但對突破原有術業瓶頸無益,而且 最終勢必將深受其害。
在先賢李虛中之前,中國即有預知術之流行,只是當時較偏重于巫祀、蔔筮及星學、相術而己,像考古學上已獲證實的殷商甲骨文物之記載,顯示在夏商周 三代已甚盛行龜蔔及筮術,而蔔筮之術一直到漢代尚很盛行。史記中會經記載漢朝名士賈誼,才名遠播,本不信命運之事,卻也曾找司馬季主問卜;春秋時代的著名 辯論家墨子,智超群倫,更不信命運之說,可是當他失意的時候,也曾去看過相;戰國時代的名臣屈原,在他被放逐之後,有感於前途茫然,不知何去何從。也曾往 見鄭詹尹占卜吉凶,由此可知,唐代中葉以前,蔔筮與相術是非常普遍流行的。
到了唐代中葉以後,四柱命學和紫微鬥數便逐漸興起,而奠定四柱命學基本理論的最大功臣應推李虛中與徐子平兩位先賢;奠定紫微鬥數基本理論的原始 鼻祖則應推張果與陳博(博一說“搏”)兩位先賢了。由於四柱命學與紫微鬥數類屬同一時代所改良創制之命術,是故自宋代之後,常有星、命混為一談之錯綜現 象。尤其四柱命學除了牽涉到星宗的部分觀點之外,尚承襲著戰國時代的納音及漢唐兩代所增添發明的眾多星宿神煞,與干支格局排列組合之特殊看法,此種初期的 四柱論命體系維持了一段甚長的時間,直到明代之後,又有一大轉變。我們可從劉伯溫注的《滴天髓》 、萬育吾著的《三命通會》 、張楠著的《神峰通考》 、 陳素庵著的《子平約會》 、沈孝瞻著的《子平真詮》等命學名著中明顯窺出,自明代以降,四柱命學的推論的方法,已演變到專取命格仇用喜忌(簡稱用神法)之 高難境界,而干支的納音,神煞及片面干支組合之看法,則已逐漸淪為次要之參佐地位了。
用神確實開創了近代四柱論命體系之新紀元,它的價值與成果,如今早被多數命理學者所肯定,只是由於用神法多為文人雅士參與推廣,因未能深入接觸 低階層的大眾,故其立志難免囿限於中上階層之範圍,而時常令人覺得有推上有餘,論下不足之感慨。事實上,在前述的劉、萬、張、陳、沈諸賢之時代,民間江湖 上仍流行著許多實用方術,只因一般術家私心作遂,故每不肯輕易洩漏其一派承傳之論命竅門及心得,致使某些有心整理或發揚命術之知識份子無法悉數盡得存在的 於民間江湖上之推理訣竅,因此讓人感覺用神帶有濃厚的“唯富貴是命”之偏頗論調。這些留有典籍傳世的知識份子,許多尚為當朝的官宦儒仕,像其中的劉伯溫 (基)是明朝開國功臣,萬育吾(民英)是明朝進士,張楠(神峰)是明代文人,沈孝瞻中清代進士,陳素庵更官至清朝內閣大學士,而用神法幾乎是全賴這幾位行 賢並手胝足發揚光大起來的。
雖說用神法仍有某些無法克服之小缺點,然而客觀存它卻可稱是最合乎現代邏輯推理精神的論命技巧,也是千餘年來最具有魅力的一種命體系,無怪乎它 能為現代的廣大知識份子所接受,並造成風行。我們都知道,“推理”是一切哲學之母,而“哲學”又是一切科學之母;換言之,沒有推理,就沒有哲學,沒有哲 學,就沒有科學,由此可見“推理”的重要性。用神法既是具有高度的推理技巧,那麼其所下之結論當然也必較為客觀合理,能切合現民智大開的社會需求。所以, 本講義今後對於論命方法及其體系之決擇方面,除了重視“五行六神”之介紹外,仍將著重於用神法之闡揚。
剛才提到的“五行六神法”,又稱神形法或神形術,它也是一種不常見諸於典籍但卻是非常重要的推命技巧,我花費了很大一番功夫才收集到它的資料, 並將其做有系統的整理,並於高級課程中詳為介紹給大家認識。用神法與神形法二者其實是一體之兩面,只不過前者較偏向於“格調、意境”,所言者大多屬於較高 層次之命運吉凶範圍,後者則較偏向於“物質、形象”,所言者大多屬於切身人事物之瑣碎細節範圍,這些都將在日後陸續與各位共同討論。
  
第二節 沒落中的古代其它論命法
提到古代的各種論命體系,就不得不先從星宗(即星象推命學)談起。人類在很古老的時候,便懂得觀測星象,論命曆法之發明,如果我們從另一角度來 看,曆法也可算是一種“預知術”,因為它常能將未來的時間週期及特殊天象預先測定出來而予以統計列表,然而,曆法專門針對天體週期,它究竟不是真正針對人 命的星象推命法。中國直到漢、唐之間,才出現了專為推論人命而發明的“星宗”,
目前所知存在最早且系統最完備的當推通玄先生所傳的《果老星宗》。據說《果老星宗》就是民間神話中的八仙之鬥“張果” 所發明,然其真實性卻有待進一步考證。
若按“李橙問星命於老仙”文中所記載“嘉平二年”的時間觀之,則李橙著文彼時約當西元二五○年(民國紀元前一六六二年),即三國末期之時代,顯 與一般所認為的“張果老系唐代人物”之傳說出入甚大,蓋三國時代早于唐代四、五百年,故而李橙所記之年代可能有誤。況且李橙文內所錄下的“星宗先天心法、 後天口訣、至寶論、人生稟賦分金論”等,其中多次提到當時尚未出世的後代名人,此更可見李文乃後人所偽撰之成份居大。那麼,張果究系何方人氏呢?道教要義 問答大全說:“張果老為唐時方士也,姓張名果,隱居中條山,當自言生於堯時,潭忘甲子。武后時使使召之,果詐死不應;開元中遺使迎之人京,賜

信 ‘神煞’的人,可能是極少。我個人認為神煞的不可信,不是神煞本身問題,而是品質問題。譬如:太過理俗的神煞,諸如望門寡,百日關..等,當然是不足以采 信;至於桃花、劫亡(劫煞、亡神)..等之神煞,我個人就很相信,它的吉凶,倒也並不一定以神煞的含義為定論。譬如:命帶‘桃花’,假定它真的是可以令人 生活多姿多姿,是否是吉?或者是凶?卻也是未定數之事;因為因女人之事弄至身敗名裂者,固不乏人,反之,因女人而至名利雙收者,也不是沒有。所以我個人認 為神煞的五行,能為日主所克者,即使是凶神,也可以因凶破吉;所忌諱的是神煞五行克日主的五行,那就不太理想了”。以上樑賢的看法,認為子平術之論命方 式,並不局限於“用神法”與“格局中和順暢法”兩種,另外尚有“神煞法”、“特定規則法”及“統計法”等數種論命技巧。其中梁賢所說的神煞法,其實也可以 和“星盤”並論;而“特定規則法”亦即本講義前面所提的“干支特殊排列組合情形;“統計法”則屬各人研命之實驗心得,其範圍亦包含在本講義前提“神形法” 內,以後再談。
七、吳俊民的看法----近賢吳俊民說:“平心而論,歷代的命理學者,實在沒有一個是‘神仙’,他們的智慧,也不一定超過現代的科學家。不過,他們 能在奧秘的自然中,釆用論理學上‘以果求因’及‘以因求果’的法則,終於找出一種推算人命吉凶吝悔的方法,我們能不說這是一個奇跡嗎?至於怎樣推斷吉吝凶 悔,茲特為大家綜合簡單介紹論命的方法及程式如下:
(一)定格局----就四柱八字說,通常以年為根為祖上,以月為提綱為苗為父母或兄弟,以日為為花為自己及妻妾,以時為權為果實為子息。事實上生人 的八字,多至數十萬,如果沒有就其特性給它適當的稱謂,那是很不好認識的;好比人類一樣,個個都是圓頭方趾,如果每一個人都沒有一個特定的姓名,則人人都 稱做 ‘人’,這豈不好辨別了。雖然一個人的姓名,對於他本人不一定有太大的影響力,但這個姓名是少不了的。基於這種道理,所以命學家特就八字構成的現 象,選定若干各異的情況,分別起了許多格局的名稱(按吳賢意指諸如正官格、七殺格、財格、印格等格名),只是格局有正有偏(所謂的偏,意指特殊格局,諸如 從強格、從勢格、一行得氣格等),種類繁多,命理學者可從格局的成敗來推論人生的富貴貧賤”..。
(二)取用神----格局不過是八字的稱謂,僅能代表它的一部份特性而已,是好命或壞命,則不能以此為斷。所以不可一見‘正官格’‘正財格’‘正印 格’‘食神格’,就說是好命,也不可一見‘傷官格’‘七殺格’或‘偏印格’,就說是壞命。須知格局有成有敗,有太過有不及,所以人生乃有貧賤富貴的不同。 欲知格局成敗,則應深究用神之有無。怎樣選取用神?這是命學上相當繁雜且不易精的一個課題。因為欲選取用神。第一、必須瞭解命主日干的衰旺強弱,及天干生 克合化地支沖合會刑穿等情形。第二、必須瞭解推命的普通法則及特別法則:前者如弱者宜扶,強者宜抑,扶者,抑者,即是用神;後者如一行得氣(八字純屬日主 一行獨旺)、兩神成象(八字僅有二行,其力量大約相等)等,其用神的選取,則各不同,全非普通原則所可適用,而另有很多種的特別法則。命以用神得力者為上 (主富主貴),用神不得力者為下(主衣食無憂),無用神者為更下(主貧賤凶夭)。命主格局,好像人的軀體,用神好像人的精神,有軀體而精神不振,則不能為 力;有軀體而沒有精神,則一點辦法也沒有了!用神的重要,由此可知..。
(三)明喜忌----論命的喜忌,可分為二方面:一是合局中的喜忌,一是歲運中的喜忌。就命局中說來,一般均以生扶用神者為喜,克制用神者為忌。例 如‘辛巳、丁酉、丙寅、丁酉’命,以丙丁比劫為用(按此造丙火日主生於酉月,四柱金氣旺相,日主元神稍弱,故取丙丁火幫身為用),則喜原局寅中所藏的甲 木,生助丙火,而忌原局年干辛金及月支時支的酉金,因為金能克木生水,妨害喜用的木火;又因為木火屬東南,金水屬西北,所以也可以說大利東南,不利西北 (以出生地為准)。但是命局中並非全以生用神者為喜,且有用神必不可生者。例如,‘癸未、甲子、丙戌、己亥’命,以月干甲木為用神(按此造丙火日主生於多 月,四柱水旺而寒,又逢強土瀉氣,故取月上甲木化水克土生身為用),因本命丙火身弱,官殺壬癸水旺盛,急需木火幫身,取甲木,瀉水生火,故其所喜乃原局年 支未中所藏的乙木丁火,時支亥中所藏的甲木及日支戌中所藏的丁火;最忌金水克伐用神及命主(日主)。所以本命也是大利東南木火之鄉,不利西北金水之地。總 之,命局中的喜忌,全因用神選定的不同而異;至於歲運中的喜忌,則與命局的看法完全一樣,不過情勢較為複雜而已。
(四)下判斷----論命由列式而定格局、取用神、明喜忌,最後須下判斷。就命局言之,則必須斷其人的六親、個性、體格、地位等。就歲運言之,則必須斷其人何時為吉,何時為凶。這是命理學的目的,也就是問命者的目的,千餘年來命理學者,窮理研究,所得的

結 論不下數千條款。雖然學說紛紜,各是其是,各非其非,不免使人迷離恍惚,但若細加比較並征諸實驗,那也是有一定的軌跡可尋,斷非盡是信口雌黃道聽途 說。..命局的判斷,方法多樣,有從四柱干支的位置配合五行喜忌來判斷的,如喜用的干支在年柱,則主祖上有餘蔭;喜用的干支在月柱,則主雙親或兄弟得力; 喜用的干支在日柱,則主妻妾賢慧或得力,喜用的干支在時柱,則主子息可靠。有以比、劫、傷、食、財、官、殺、印分別代表六親及事家,如以財為妻室為財富, 命局以財(我克的)為喜用,則主妻得力或財產豐足;如以官殺為權貴,命局中以官或殺為用,則主其人必有相當高貴的社會地位,可能為領導的人物。有以五行陰 陽就其生克制化論其得失成敗,如甲木得時或得勢,戊土全無或失時失勢,必主脾胃之疾(按戊土屬胃,己土屬脾);辛、癸旺相,乙丁休囚,必主心臟衰弱(按丁 火屬心臟)。有以命主配合時令,如金生冬月,金寒水冷,得火叫寒金向暖,可以發貴。這種判斷的方法,各家所設,為數甚多,不一而足,初學命理者,應儘量學 習吸收,而參酌使用”。  
以上為大家介紹了古今諸賢對論命方式、程式、及判斷技巧方面的總體性見解與議論,其中應數近賢吳俊民氏所言最為詳明與貼切;我們可以由前述諸賢的 論說中得到幾個簡要之概念,那就是:第一、絕大多數的命學者均認同“以用神法調理八字格局,使之五行順暢流通,格局中和平衡”的論命方式。第二、用神法似 乎沒有一定的標準或規則,所以術家在選取用神的時候,常須依賴豐富之論命經驗與高度之判斷技巧。第三、除了用神法以外,江湖中尚流行有其它論命法訣,如星 盤、神煞,流星訣等。凡此種種,我將在後面一一和各位討論,不過,在本講義全篇之主題與精神方面,我仍將以“用神法”與“神形法”為貫穿之導體。
  
第四節 用神法實例淺說
世上上百事物,除了極少數特殊例子外,其餘多須在結構平衡調和之狀態下才能產生穩定持久之生存活力,或發揮其最大之效率,如果各種條件配合得不恰 當(失調),則事物本身之活力或事物對人類的功能效益便要大打折扣了。譬如飛機雙翼折損其一,必將立失平衡而危及乘客之生命;空氣壓力嚴重失調,即刻形成 強風或暴風,威脅人命及財產;人的生理失去調節,則疾病必接踵而至,甚至無法繼續生存;人的心理失去平衡,則行為也將趨於消沉或偏激,甚至發瘋發狂。凡此 所舉,使我們明瞭事物本身結構或其周圍環境狀態必須平衡調和之重要性。  
通常在一般情形下

信‘神煞’的人,可能是極少。我個人認為神煞的不可信,不是神煞本身問題,而是品質問題。譬如:太過理俗的神 煞,諸如望門寡,百日關..等,當然是不足以採信;至於桃花、劫亡(劫煞、亡神)..等之神煞,我個人就很相信,它的吉凶,倒也並不一定以神煞的含義為定 論。譬如:命帶‘桃花’,假定它真的是可以令人生活多姿多姿,是否是吉?或者是凶?卻也是未定數之事;因為因女人之事弄至身敗名裂者,固不乏人,反之,因 女人而至名利雙收者,也不是沒有。所以我個人認為神煞的五行,能為日主所克者,即使是凶神,也可以因凶破吉;所忌諱的是神煞五行克日主的五行,那就不太理 想了”。以上樑賢的看法,認為子平術之論命方式,並不局限於“用神法”與“格局中和順暢法”兩種,另外尚有“神煞法”、“特定規則法”及“統計法”等數種 論命技巧。其中梁賢所說的神煞法,其實也可以和“星盤”並論;而“特定規則法”亦即本講義前面所提的“干支特殊排列組合情形;“統計法”則屬各人研命之實 驗心得,其範圍亦包含在本講義前提“神形法”內,以後再談。
七、吳俊民的看法----近賢吳俊民說:“平心而論,歷代的命理學者,實在沒有一個是‘神仙’,他們的智慧,也不一定超過現代的科學家。不過,他們 能在奧秘的自然中,釆用論理學上‘以果求因’及‘以因求果’的法則,終於找出一種推算人命吉凶吝悔的方法,我們能不說這是一個奇跡嗎?至於怎樣推斷吉吝凶 悔,茲特為大家綜合簡單介紹論命的方法及程式如下:
(一)定格局----就四柱八字說,通常以年為根為祖上,以月為提綱為苗為父母或兄弟,以日為為花為自己及妻妾,以時為權為果實為子息。事實上生人 的八字,多至數十萬,如果沒有就其特性給它適當的稱謂,那是很不好認識的;好比人類一樣,個個都是圓頭方趾,如果每一個人都沒有一個特定的姓名,則人人都 稱做 ‘人’,這豈不好辨別了。雖然一個人的姓名,對於他本人不一定有太大的影響力,但這個姓名是少不了的。基於這種道理,所以命學家特就八字構成的現 象,選定若干各異的情況,分別起了許多格局的名稱(按吳賢意指諸如正官格、七殺格、財格、印格等格名),只是格局有正有偏(所謂的偏,意指特殊格局,諸如 從強格、從勢格、一行得氣格等),種類繁多,命理學者可從格局的成敗來推論人生的富貴貧賤”..。
(二)取用神----格局不過是八字的稱謂,僅能代表它的一部份特性而已,是好命或壞命,則不能以此為斷。所以不可一見‘正官格’‘正財格’‘正印 格’‘食神格’,就說是好命,也不可一見‘傷官格’‘七殺格’或‘偏印格’,就說是壞命。須知格局有成有敗,有太過有不及,所以人生乃有貧賤富貴的不同。 欲知格局成敗,則應深究用神之有無。怎樣選取用神?這是命學上相當繁雜且不易精的一個課題。因為欲選取用神。第一、必須瞭解命主日干的衰旺強弱,及天干生 克合化地支沖合會刑穿等情形。第二、必須瞭解推命的普通法則及特別法則:前者如弱者宜扶,強者宜抑,扶者,抑者,即是用神;後者如一行得氣(八字純屬日主 一行獨旺)、兩神成象(八字僅有二行,其力量大約相等)等,其用神的選取,則各不同,全非普通原則所可適用,而另有很多種的特別法則。命以用神得力者為上 (主富主貴),用神不得力者為下(主衣食無憂),無用神者為更下(主貧賤凶夭)。命主格局,好像人的軀體,用神好像人的精神,有軀體而精神不振,則不能為 力;有軀體而沒有精神,則一點辦法也沒有了!用神的重要,由此可知..。
(三)明喜忌----論命的喜忌,可分為二方面:一是合局中的喜忌,一是歲運中的喜忌。就命局中說來,一般均以生扶用神者為喜,克制用神者為忌。例 如‘辛巳、丁酉、丙寅、丁酉’命,以丙丁比劫為用(按此造丙火日主生於酉月,四柱金氣旺相,日主元神稍弱,故取丙丁火幫身為用),則喜原局寅中所藏的甲 木,生助丙火,而忌原局年干辛金及月支時支的酉金,因為金能克木生水,妨害喜用的木火;又因為木火屬東南,金水屬西北,所以也可以說大利東南,不利西北 (以出生地為准)。但是命局中並非全以生用神者為喜,且有用神必不可生者。例如,‘癸未、甲子、丙戌、己亥’命,以月干甲木為用神(按此造丙火日主生於多 月,四柱水旺而寒,又逢強土瀉氣,故取月上甲木化水克土生身為用),因本命丙火身弱,官殺壬癸水旺盛,急需木火幫身,取甲木,瀉水生火,故其所喜乃原局年 支未中所藏的乙木丁火,時支亥中所藏的甲木及日支戌中所藏的丁火;最忌金水克伐用神及命主(日主)。所以本命也是大利東南木火之鄉,不利西北金水之地。總 之,命局中的喜忌,全因用神選定的不同而異;至於歲運中的喜忌,則與命局的看法完全一樣,不過情勢較為複雜而已。
(四)下判斷----論命由列式而定格局、取用神、明喜忌,最後須下判斷。就命局言之,則必須斷其人的六親、個性、體格、地位等。就歲運言之,則必須斷其人何時為吉,何時為凶。這是命理學的目的,也就是問命者的目的,千餘年來命理學者,窮理研究,所得的

結 論不下數千條款。雖然學說紛紜,各是其是,各非其非,不免使人迷離恍惚,但若細加比較並征諸實驗,那也是有一定的軌跡可尋,斷非盡是信口雌黃道聽途 說。..命局的判斷,方法多樣,有從四柱干支的位置配合五行喜忌來判斷的,如喜用的干支在年柱,則主祖上有餘蔭;喜用的干支在月柱,則主雙親或兄弟得力; 喜用的干支在日柱,則主妻妾賢慧或得力,喜用的干支在時柱,則主子息可靠。有以比、劫、傷、食、財、官、殺、印分別代表六親及事家,如以財為妻室為財富, 命局以財(我克的)為喜用,則主妻得力或財產豐足;如以官殺為權貴,命局中以官或殺為用,則主其人必有相當高貴的社會地位,可能為領導的人物。有以五行陰 陽就其生克制化論其得失成敗,如甲木得時或得勢,戊土全無或失時失勢,必主脾胃之疾(按戊土屬胃,己土屬脾);辛、癸旺相,乙丁休囚,必主心臟衰弱(按丁 火屬心臟)。有以命主配合時令,如金生冬月,金寒水冷,得火叫寒金向暖,可以發貴。這種判斷的方法,各家所設,為數甚多,不一而足,初學命理者,應儘量學 習吸收,而參酌使用”。  
以上為大家介紹了古今諸賢對論命方式、程式、及判斷技巧方面的總體性見解與議論,其中應數近賢吳俊民氏所言最為詳明與貼切;我們可以由前述諸賢的 論說中得到幾個簡要之概念,那就是:第一、絕大多數的命學者均認同“以用神法調理八字格局,使之五行順暢流通,格局中和平衡”的論命方式。第二、用神法似 乎沒有一定的標準或規則,所以術家在選取用神的時候,常須依賴豐富之論命經驗與高度之判斷技巧。第三、除了用神法以外,江湖中尚流行有其它論命法訣,如星 盤、神煞,流星訣等。凡此種種,我將在後面一一和各位討論,不過,在本講義全篇之主題與精神方面,我仍將以“用神法”與“神形法”為貫穿之導體。
  
第四節 用神法實例淺說
世上上百事物,除了極少數特殊例子外,其餘多須在結構平衡調和之狀態下才能產生穩定持久之生存活力,或發揮其最大之效率,如果各種條件配合得不恰 當(失調),則事物本身之活力或事物對人類的功能效益便要大打折扣了。譬如飛機雙翼折損其一,必將立失平衡而危及乘客之生命;空氣壓力嚴重失調,即刻形成 強風或暴風,威脅人命及財產;人的生理失去調節,則疾病必接踵而至,甚至無法繼續生存;人的心理失去平衡,則行為也將趨於消沉或偏激,甚至發瘋發狂。凡此 所舉,使我們明瞭事物本身結構或其周圍環境狀態必須平衡調和之重要性。  
通常在一般情形下

信‘神煞’的人,可能是極少。我個人認為神煞的不可信,不是神煞本身問題,而是品質問題。譬如:太過理俗的神 煞,諸如望門寡,百日關..等,當然是不足以採信;至於桃花、劫亡(劫煞、亡神)..等之神煞,我個人就很相信,它的吉凶,倒也並不一定以神煞的含義為定 論。譬如:命帶‘桃花’,假定它真的是可以令人生活多姿多姿,是否是吉?或者是凶?卻也是未定數之事;因為因女人之事弄至身敗名裂者,固不乏人,反之,因 女人而至名利雙收者,也不是沒有。所以我個人認為神煞的五行,能為日主所克者,即使是凶神,也可以因凶破吉;所忌諱的是神煞五行克日主的五行,那就不太理 想了”。以上樑賢的看法,認為子平術之論命方式,並不局限於“用神法”與“格局中和順暢法”兩種,另外尚有“神煞法”、“特定規則法”及“統計法”等數種 論命技巧。其中梁賢所說的神煞法,其實也可以和“星盤”並論;而“特定規則法”亦即本講義前面所提的“干支特殊排列組合情形;“統計法”則屬各人研命之實 驗心得,其範圍亦包含在本講義前提“神形法”內,以後再談。
七、吳俊民的看法----近賢吳俊民說:“平心而論,歷代的命理學者,實在沒有一個是‘神仙’,他們的智慧,也不一定超過現代的科學家。不過,他們 能在奧秘的自然中,釆用論理學上‘以果求因’及‘以因求果’的法則,終於找出一種推算人命吉凶吝悔的方法,我們能不說這是一個奇跡嗎?至於怎樣推斷吉吝凶 悔,茲特為大家綜合簡單介紹論命的方法及程式如下:
(一)定格局----就四柱八字說,通常以年為根為祖上,以月為提綱為苗為父母或兄弟,以日為為花為自己及妻妾,以時為權為果實為子息。事實上生人 的八字,多至數十萬,如果沒有就其特性給它適當的稱謂,那是很不好認識的;好比人類一樣,個個都是圓頭方趾,如果每一個人都沒有一個特定的姓名,則人人都 稱做 ‘人’,這豈不好辨別了。雖然一個人的姓名,對於他本人不一定有太大的影響力,但這個姓名是少不了的。基於這種道理,所以命學家特就八字構成的現 象,選定若干各異的情況,分別起了許多格局的名稱(按吳賢意指諸如正官格、七殺格、財格、印格等格名),只是格局有正有偏(所謂的偏,意指特殊格局,諸如 從強格、從勢格、一行得氣格等),種類繁多,命理學者可從格局的成敗來推論人生的富貴貧賤”..。
(二)取用神----格局不過是八字的稱謂,僅能代表它的一部份特性而已,是好命或壞命,則不能以此為斷。所以不可一見‘正官格’‘正財格’‘正印 格’‘食神格’,就說是好命,也不可一見‘傷官格’‘七殺格’或‘偏印格’,就說是壞命。須知格局有成有敗,有太過有不及,所以人生乃有貧賤富貴的不同。 欲知格局成敗,則應深究用神之有無。怎樣選取用神?這是命學上相當繁雜且不易精的一個課題。因為欲選取用神。第一、必須瞭解命主日干的衰旺強弱,及天干生 克合化地支沖合會刑穿等情形。第二、必須瞭解推命的普通法則及特別法則:前者如弱者宜扶,強者宜抑,扶者,抑者,即是用神;後者如一行得氣(八字純屬日主 一行獨旺)、兩神成象(八字僅有二行,其力量大約相等)等,其用神的選取,則各不同,全非普通原則所可適用,而另有很多種的特別法則。命以用神得力者為上 (主富主貴),用神不得力者為下(主衣食無憂),無用神者為更下(主貧賤凶夭)。命主格局,好像人的軀體,用神好像人的精神,有軀體而精神不振,則不能為 力;有軀體而沒有精神,則一點辦法也沒有了!用神的重要,由此可知..。
(三)明喜忌----論命的喜忌,可分為二方面:一是合局中的喜忌,一是歲運中的喜忌。就命局中說來,一般均以生扶用神者為喜,克制用神者為忌。例 如‘辛巳、丁酉、丙寅、丁酉’命,以丙丁比劫為用(按此造丙火日主生於酉月,四柱金氣旺相,日主元神稍弱,故取丙丁火幫身為用),則喜原局寅中所藏的甲 木,生助丙火,而忌原局年干辛金及月支時支的酉金,因為金能克木生水,妨害喜用的木火;又因為木火屬東南,金水屬西北,所以也可以說大利東南,不利西北 (以出生地為准)。但是命局中並非全以生用神者為喜,且有用神必不可生者。例如,‘癸未、甲子、丙戌、己亥’命,以月干甲木為用神(按此造丙火日主生於多 月,四柱水旺而寒,又逢強土瀉氣,故取月上甲木化水克土生身為用),因本命丙火身弱,官殺壬癸水旺盛,急需木火幫身,取甲木,瀉水生火,故其所喜乃原局年 支未中所藏的乙木丁火,時支亥中所藏的甲木及日支戌中所藏的丁火;最忌金水克伐用神及命主(日主)。所以本命也是大利東南木火之鄉,不利西北金水之地。總 之,命局中的喜忌,全因用神選定的不同而異;至於歲運中的喜忌,則與命局的看法完全一樣,不過情勢較為複雜而已。
(四)下判斷----論命由列式而定格局、取用神、明喜忌,最後須下判斷。就命局言之,則必須斷其人的六親、個性、體格、地位等。就歲運言之,則必須斷其人何時為吉,何時為凶。這是命理學的目的,也就是問命者的目的,千餘年來命理學者,窮理研究,所得的

結 論不下數千條款。雖然學說紛紜,各是其是,各非其非,不免使人迷離恍惚,但若細加比較並征諸實驗,那也是有一定的軌跡可尋,斷非盡是信口雌黃道聽途 說。..命局的判斷,方法多樣,有從四柱干支的位置配合五行喜忌來判斷的,如喜用的干支在年柱,則主祖上有餘蔭;喜用的干支在月柱,則主雙親或兄弟得力; 喜用的干支在日柱,則主妻妾賢慧或得力,喜用的干支在時柱,則主子息可靠。有以比、劫、傷、食、財、官、殺、印分別代表六親及事家,如以財為妻室為財富, 命局以財(我克的)為喜用,則主妻得力或財產豐足;如以官殺為權貴,命局中以官或殺為用,則主其人必有相當高貴的社會地位,可能為領導的人物。有以五行陰 陽就其生克制化論其得失成敗,如甲木得時或得勢,戊土全無或失時失勢,必主脾胃之疾(按戊土屬胃,己土屬脾);辛、癸旺相,乙丁休囚,必主心臟衰弱(按丁 火屬心臟)。有以命主配合時令,如金生冬月,金寒水冷,得火叫寒金向暖,可以發貴。這種判斷的方法,各家所設,為數甚多,不一而足,初學命理者,應儘量學 習吸收,而參酌使用”。  
以上為大家介紹了古今諸賢對論命方式、程式、及判斷技巧方面的總體性見解與議論,其中應數近賢吳俊民氏所言最為詳明與貼切;我們可以由前述諸賢的 論說中得到幾個簡要之概念,那就是:第一、絕大多數的命學者均認同“以用神法調理八字格局,使之五行順暢流通,格局中和平衡”的論命方式。第二、用神法似 乎沒有一定的標準或規則,所以術家在選取用神的時候,常須依賴豐富之論命經驗與高度之判斷技巧。第三、除了用神法以外,江湖中尚流行有其它論命法訣,如星 盤、神煞,流星訣等。凡此種種,我將在後面一一和各位討論,不過,在本講義全篇之主題與精神方面,我仍將以“用神法”與“神形法”為貫穿之導體。
  
第四節 用神法實例淺說
世上上百事物,除了極少數特殊例子外,其餘多須在結構平衡調和之狀態下才能產生穩定持久之生存活力,或發揮其最大之效率,如果各種條件配合得不恰 當(失調),則事物本身之活力或事物對人類的功能效益便要大打折扣了。譬如飛機雙翼折損其一,必將立失平衡而危及乘客之生命;空氣壓力嚴重失調,即刻形成 強風或暴風,威脅人命及財產;人的生理失去調節,則疾病必接踵而至,甚至無法繼續生存;人的心理失去平衡,則行為也將趨於消沉或偏激,甚至發瘋發狂。凡此 所舉,使我們明瞭事物本身結構或其周圍環境狀態必須平衡調和之重要性。  
通常在一般情形下

與日主孤陰孤陽同性柏見而為日主所克者,叫做“偏財”。正財因與日主屬異性之克,其間陰陽和洽,克應有情,就好 比夫妻之結合,妻受夫規而相夫教子持家,使丈夫無後顧之憂,得以專心於事業以求取或創造更多財源,所以古代命家亦將正財視為男命之“妻星”。又因正財與日 主屬陰陽和洽之克,其關係親切而穩定,並且它能有效地發揮食神所具有的智慧才藝,使之轉化成具體穩固之財富,所以古人稱它為“份內之財”。由此可見,正財 是一種較具穩定性之財源,故而它可稱是一顆“養命”之星。
偏財與日主則屬同性之克,乃為陽見陽或陰見陰,日主須費較大力量去克服偏財;又日主之克偏財,必盡全力相克,其間只有專注求財之心,並無安貧知足 之性,就如同商賈之經營謀利,必以追求財富為最大目標,故而常盡全力爭逐市場,所以古人亦稱偏財為“四方之財”。偏財既屬爭兢之財,必然具有不穩定性與變 化性,其來源或數量常見消長增減,難以預期,因此也有人將其視為流動資產和不固定性之財源(如交通工具、生產機器、家電用品、交易往來之錢財等)。此外, 偏財亦因能盡全力生助正官、好比吾人一旦擁有了財富,便急於想要提升自己的名望地位,以顯示其既有之成就一般,倘無法由財富獲取正式功名,則亦往往在交際 方面或娛樂場合中求得滿足,因此古人亦將偏財視為“女緣星”或“妾星”。由是可知,八字中若正財與其它正星(正官、正印、比肩、食神)生化有情者,較適合 從公就職或謀取正規功名,縱使經商,亦較適合正統守份或閘市店面之行業;八字中若偏財與其它偏星(七殺、偏印、劫財、傷官)生化有情者,較適合從事工界、 商界或謀取異路功名,萬一從公就職,亦較適合業務、外勤、技術等部門或往武職發展。
  
第三節 六神生克定名的實例
在六神的整體演繹理論尚未像目前如此健全和普及之前,古代論命大多以年為主,著重四柱干支的排列位置和順序,並配合五星與納音而推論人命,遇有特 殊之干支對應現象,則發明專有之神煞以增強記憶及便於判斷。直到明代中葉以後,用神、格局及六神的整體理論系統才漸趨明朗而完備、尤其是清末以迄於今,六 神及格用之推演法術幾已取代了古法,且形成了一股洶湧澎湃之潮流,大有脾睨倫之氣勢。  
其實,若加以細究,六神也是一種神煞,只不過,它的合理性與實用性遠超越其它眾多不合邏輯之神煞,所以在民智漸開的近代,才能廣為有識之命學者所樂於接受及推廣。
有人說,熟習六神之推廣原理,勝於強記千百神煞,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因為古代許多神煞所欲揭露的吉凶事象,絕大部分均可用六神的生克制化原理推論而得,可見六神與格用之法術確是一種進步的推命術,甚至可說是近代命學體系的精髓所在,其重要性淩駕一切片面之方術。
六神雖然只有十個,然而當其與陰陽五行交互生克制化後的精詳隱微徵象,卻相當複雜而奧妙,對於初習命理之朋友而言,實在不適宜在此加以全盤析論, 惟恐揠苗助長,反得其害。是以,前節所述六神之構成及其涵義,亦僅約略加以解說,點到為止,至於它的判斷技巧,更是一言難盡;譬如財、官、印、食、比皆屬 吉神,何人不愛?然而設若日主旺極無依,則其得印得比未必有福,反恐益增命運之佩偏激與乖達,設若日主弱極無依,本已無力再逢盜世或打擊,今倘驟然得官, 必反降媧,得財必反生災,得食必反招殃;此非惟命理如此,即以世間人事,亦何嘗不然?  
所以,八字中之六神,並不能絕對肯定何者必吉,何者必凶。總之,尚須綜觀全域大勢,配合陰陽五行之順逆流布之判斷,凡此種種,牽涉因素甚多,容 留中、高級課程中再予詳談。茲將四柱八字的六神排定法,以實例解說於後,希望大家亦能自行以親友之八字多加演練(初習者可核對本章第一節所列之六神速查 表):
例一----民國三十年十一月初四日酉時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應為:
偏印辛巳 庚正印 丙正財 戊正官
正印庚子 癸比肩
日主癸卯 乙食神
偏印辛酉 辛偏印  
  
以日主“癸水”為定點,對應于其餘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則癸見辛為偏印,癸見庚為正印,癸見丙為正財,癸見戊為正官,癸見癸為比肩,癸見乙為食神。(注:凡天干或人元重複相同者,其所對應之六神亦皆相同)。
例二----民國四十一年三月初七日辰時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應為:
正官壬辰 戊傷官 乙偏印 癸七殺
七殺癸卯 乙偏印  
日主丁丑 癸七殺 辛偏財 己食神
正印甲辰 戊傷官 乙偏印 癸七殺
  
以日主“丁火”為定點,對應于其餘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則丁見壬為正官,丁見癸為七殺,丁見甲為正印,丁見戊為傷官,丁見乙為偏印,丁見已為食神,丁見辛為偏財。
例三----民國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丑時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應為:
正官庚辰 戊正財 乙比肩 癸偏印
食神丁丑 癸偏財 已偏財 辛七殺
日主乙亥 壬正印 甲劫財
食神丁丑 癸偏印 已偏財
以日主“乙木”為定點,應對于其餘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則乙見庚為正官,乙見丁為食神,乙見戊為正財,乙見乙為比肩,乙見癸為偏印,乙見己為偏財,乙見辛為七殺,乙見壬為正印,乙見甲為劫財。
例四----民國七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寅時生人,其四柱六神的排定情形應為:   
食神壬戌 戊偏印 辛劫財 丁正官  
正官丁未 丁正官 己正印 乙正財
日主庚子 癸傷官
偏印戊寅 甲偏財 丙七殺 戊偏印
以日主“庚金”為定點,對應于其餘三干及所有支藏人元。則庚見壬為食神,庚見丁為正官,庚是戊為偏印,庚見辛為劫財,庚見己為正印,庚見乙為正財,庚見癸為傷官,庚見甲為偏財,庚見丙為七殺。
  
第十二章 大運流年排列法
  
第一節 命和運的科學觀
構成四柱命學的最大要件,只有兩樣,一是“先天命格”一是“後天運程”所謂先天命格即指四柱八字的命造結構而言,所謂後天運程即指大運流年的吉 凶禍福而言,一般人常將先天命格與後天運程兩者合稱為“命運”。四柱八字(命)就好比是車子,有各種廠牌與各種型式的車,有高級車與平價車,有性能好的車 與性能差的車..等等分別;大運流年(運)好比是道路,有各種大大小小、長長短短、及平坦或崎嶇的道路,也有高速路、省公路,柏油路、山路、馬路..等等 分別。好的命行好的運,就如同性能優良的高級車,馳騁於平坦的高速路上,不但乘坐起來倍覺平穩安全、舒適暢快,更能夠提前到達目的地;壞的命行壞的運,則 好比性能不佳的中古車,行駛於崎嶇不平的泥濘路上,當然是顛簸不順,毛病百出,甚至有拋錨的可能。至於好命行壞運及壞命行好運,也如同好車行壞路、壞車行 好路一樣,不能十全十美,百般愜意,然亦不會立即發生重大毛病。由此可知,命和運實在可說是一體之兩面,二者之間具有共行並進、禍福與系,及互相牽動之微 妙關係。
然則,人又為何會有命運,窮通之現象呢?以前我是在《命理點睛》一書中說過,這大概和天體運轉的週期與及各星球間的引力、磁場、能量有關;也就 是說,人之有命運,乃因人在出生當時及出生之後,受到太陽、地球、月亮或宇宙中某些未知力場與能量所牽引的緣故。近代物理學者郭德淵說:“月亮、地球和太 陽自轉、公轉都具有一定週期,古人雲: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人在地球表面上,必然接受此自然界安排的各種物理變化,包括日夜變化,一年四季變化,以及 地球電磁場逐時變化、逐日變化、逐月變化、逐年變化的作用”。又說:“德國人奧柏斯(西元一八二六年)對宇宙提

辛)
偏印 巳丑(巳癸辛)
本造辛金生於午月,午中所藏丁、已,只有己土透出天干,且氣勢強於月令本氣丁火甚多,故取己土為格,己土乃日主辛金之偏印,所以本造也屬偏印格。又本造月令本氣雖屬丁火七殺,但因其並未透干,且四柱土印過強,恐有埋身(日主辛金)之患,故不能稱為殺印相生格。
例三----
正官 甲寅(甲丙戊)
食神 辛未(己丁乙)
日主 巳巳(丙庚戊)
偏財 癸酉(辛)
本造己土生於未月,未中所藏己、丁、乙,因己土為日主之比肩,不宜取格,其餘丁火偏印與乙木七殺皆未透干,本來未月夏火余氣即強於雜氣乙木,又得 巳火幫扶,應可論為偏印格。然綜觀全域,巳火遭酉半合,不能全力助丁,乙木卻得年柱甲寅強黨助勢,其力反盛于丁火餘氣,故本造應屬七殺格而非偏印格。又 且,因年柱官星天透地藏與殺相混,所以若稱“官殺混雜格”較為貼切。
  
五、食神格
例一----
比肩 乙巳(丙庚戊)
正印 壬午(丁己)
日主 乙未(己丁乙)
食神 丁亥(壬申)
本造乙木生於午月,午中所藏丁、已,只有丁火透出天干,且為月令之本氣,故取丁火為格,丁火乃日主乙之食神,所以本造叫做食神格。
例二----
偏印 庚子(癸)
七殺 戊寅(甲丙戊)
日主 壬午(丁已)
食神 甲辰(戊乙癸)  
本造壬水生於寅月,寅中所藏甲、丙、戊中,甲木與戊土同時透出天干,然因甲木食神乃月令本氣,理當優先取格,所以本造叫做食神格。又因月支所藏戊土七殺亦與甲木食神同透天干,故本造也可稱為“食神制殺”。
例三----
偏印 丁丑(己癸辛)
食神 辛丑(已癸辛)
日主 己卯(乙)  
偏財 癸酉(辛)
本造己土生於丑月,丑中所藏己、癸、辛,因月令本氣己土屬日主之比肩,不宜取格。其餘癸、辛俱皆透干,兩相比較,乃以辛金食神的力量較癸水偏財為強,故本造叫做食神格。又因原局食神與偏財同藏於月令並同透天干,所以本造也可叫做“食神生財格”。
六、傷官格
例一----
偏印 丙申(庚壬戊)
正印 丁酉(辛)
日主 戊辰(戊乙癸)
正財 癸亥(壬甲)
本造戊土生於酉月,酉中所藏辛金傷官乃為月令之專位本氣,理當取以為格,故本造叫做傷官格。  
例二----
正官 癸亥(壬甲) 、
傷官 乙未(已丁乙)
日主 丙申(庚壬戊)
正印 乙未(巳丁乙)
本造丙火生於未月,未中所藏己、丁、乙中,己土傷官與乙木正印均同時透干,因己土傷官乃屬月令本氣,故本造應取為傷官格。又由於乙木正印與己土傷官同藏月令並同透天干,印星有駕馭傷官之能力,所以本造也可稱為“傷官生印格”。
例三----
偏印 癸未(己丁乙)
傷官 庚申(庚壬戊)
日主 己巳(丙庚戊)
正財 壬申(庚壬戊)
本造己土生於申中月,申中所藏之庚金傷官和壬水正財同時透干,因庚金乃月令之本氣,優先取格,故而本造叫傷官格。又因原局壬水正財亦坐藏月支並透出天干,所以本造也可稱為“傷官生財格”。
七、正財格
例一----
傷官 壬辰(戊乙癸)
正財 甲辰(戊乙癸)
日主 辛亥(壬甲)
劫財 庚寅(甲丙戊)
本造辛金生於辰月,辰中所藏戊、乙、癸三者均未透干,於是便須分別較量三者氣勢,取強者為格。今觀全域,乙得三春木的餘氣,並得寅、亥合木助勢, 月干透甲亦能扶木,其氣勢實較戊、癸為強;而癸水分藏兩辰水庫,並得年干壬水通根亥水相助,其勢亦不弱,但因木受水生,水遭木瀉,故理當取木為格。原局月 支所藏雖為乙木,然四柱中甲木氣勢旺於乙木甚多,且又透甲於月干,乙勢遭甲所奪,故本造叫做正財格而非偏財格。原局另見壬水傷官天透地藏,其勢不弱以生財 星,所以本造也可稱為“傷官生財格”。
例二----
偏印 庚子(癸)
比肩 壬午(丁己)
日主 壬戌(戊辛丁)
傷官 乙巳(丙庚戊) .
本造壬水生於午月,午中所藏均未透干,兩相比較之下,丁火因屬月令本氣,複得巳火幫扶,再得戌來合午暗化火局助勢,故應取丁火為格,丁乃日主之正財,所以本造叫做正財格。
例三----
正財 丁亥(壬甲)
偏財 丙午(丁己)
日主 壬申(庚壬戊)
正官 己酉(辛)
本造與前造同屬壬水生於午月,所不同者,午中所藏丁、已俱皆透干,綜觀全域,丁火正財力量較己土正官為強,故本造應取為正財格。又因月令所坐丁火 正財與己土正官並藏並透,財、官有相生之美,所以本造也可稱為“財官雙美格”。(按:特殊格局中亦有此格,古稱“祿馬同鄉格”,祿指正官,馬指正財,但其 乃取自日支而非取自月支地支,故與此處所言的財官雙美格不同)。
  
  
  
  
八、偏財格   
例一----
比肩 己未(已丁乙)
正印 丙子(癸)
曰主 己卯(乙)
正財 壬申(庚壬戊)
本造己土生於子月,子中所藏癸水偏財月令之專位本氣,理當取之為格,故而本造叫做偏財格。
例二----
食神 壬午(了己)


食神 壬寅(甲丙戊)
日主 庚子(癸)
偏財 甲申(庚土戊)
本造庚金生於寅月,寅中所藏只有甲木偏財透出天干,且為月令之本氣,所以本造也叫偏財格。
例三----
偏財 庚寅(甲丙戊)
正財 辛巳(丙庚戊) ,
日主 丙辰(戊乙癸)
傷官 乙丑(己癸辛)
本造丙火生於巳月。巳中所藏丙、庚,戊中,因丙火乃日主之比肩,不宜取格,其餘二者只有庚金透出年干,庚金又為日主之偏財,所以本造也叫做偏財格。
  
第二節 特殊格局的種類及其選定法
關於特殊格局的名目,歷來命家的談論最多,也最激烈,這是由於許多特殊名目的格局,都是可以正五行的生克制化原理加以推演而得,因此常有命家認為這些標新立異的格局,一點特殊之處也沒有。反徒亂後學耳目而已。
經過一千多年的累積,歷代各家所創設的特殊格局名目,可說多得不勝枚舉,一般所常見到的就有:從官殺格,從財格,從兒格、從勢格、從旺格、化土 格、化金格、化水格、化火格,炎上格、稼穡格、從革格,潤下格、曲直格、雙神格、暗合格,暗沖格,建祿格,月刃格、日刃格、魁罡格、三奇真貴格等。
其它散見於古今各類命書者尚有:蝴蝶雙飛格、一路連珠格、飛天祿馬格、雜氣財官格,雜氣印綬食傷格、倒沖祿馬格、祿馬同鄉格(即財官雙美格)、蚌 珠照月格、金神格、日貴格、日德格,拱貴格、專財格、刑合格、合祿格、子遙巳格,丑遙.已相、井欄叉格、壬騎龍背格、六乙鼠貴格、六陰朝陽格、夾丘拱財 格、歲德扶財格、歲德扶殺格、六壬趨艮格、六甲趨乾格、青龍伏形格、白虎持勢格,朱雀乘風格、勾陳得位格、玄武當權格、日祿歸時格、四位純全格,天元一氣 格、黑煞朝鬥格、金櫃藏珠格、五合聚集格、日德秀氣格、兩干不雜格、五行俱全格,一句包裹格、支辰一一字格、干支同體格、祿元三會格、子午雙包格、金白水 清格、木火交輝格、火金鑄印格、火土夾雜格、福德格、照象格、返象格,鬼象格、伏象格..等等。
此外,有些命書對某些格局的片面看法,其所用之名目也常令人產生格局、用神、納音、或五行生克諸原則糾葛混淆的困擾,像:石榴噴火、貴人捧印、源 遠流清、源清流濁、當憂不憂,聞喜不喜、建祿不富、背祿不貧、背祿逐馬、夏草遭霜、冬逢熱火,畢鳥登日、燈花拂劍、吉會凶會,時柱暗帶、聚精會神、虎臥荒 丘、神藏殺沒、祿馬交馳、龍吟虎嘯、龍躍天門、虎臥龍閣、雲行雨施,包裹旌旗、馬驟天延..等,多讓人有跟花撩亂、不知從何理會之感。

辛)
偏印 巳丑(巳癸辛)
本造辛金生於午月,午中所藏丁、已,只有己土透出天干,且氣勢強於月令本氣丁火甚多,故取己土為格,己土乃日主辛金之偏印,所以本造也屬偏印格。又本造月令本氣雖屬丁火七殺,但因其並未透干,且四柱土印過強,恐有埋身(日主辛金)之患,故不能稱為殺印相生格。
例三----
正官 甲寅(甲丙戊)
食神 辛未(己丁乙)
日主 巳巳(丙庚戊)
偏財 癸酉(辛)
本造己土生於未月,未中所藏己、丁、乙,因己土為日主之比肩,不宜取格,其餘丁火偏印與乙木七殺皆未透干,本來未月夏火余氣即強於雜氣乙木,又得 巳火幫扶,應可論為偏印格。然綜觀全域,巳火遭酉半合,不能全力助丁,乙木卻得年柱甲寅強黨助勢,其力反盛于丁火餘氣,故本造應屬七殺格而非偏印格。又 且,因年柱官星天透地藏與殺相混,所以若稱“官殺混雜格”較為貼切。
  
五、食神格
例一----
比肩 乙巳(丙庚戊)
正印 壬午(丁己)
日主 乙未(己丁乙)
食神 丁亥(壬申)
本造乙木生於午月,午中所藏丁、已,只有丁火透出天干,且為月令之本氣,故取丁火為格,丁火乃日主乙之食神,所以本造叫做食神格。
例二----
偏印 庚子(癸)
七殺 戊寅(甲丙戊)
日主 壬午(丁已)
食神 甲辰(戊乙癸)  
本造壬水生於寅月,寅中所藏甲、丙、戊中,甲木與戊土同時透出天干,然因甲木食神乃月令本氣,理當優先取格,所以本造叫做食神格。又因月支所藏戊土七殺亦與甲木食神同透天干,故本造也可稱為“食神制殺”。
例三----
偏印 丁丑(己癸辛)
食神 辛丑(已癸辛)
日主 己卯(乙)  
偏財 癸酉(辛)
本造己土生於丑月,丑中所藏己、癸、辛,因月令本氣己土屬日主之比肩,不宜取格。其餘癸、辛俱皆透干,兩相比較,乃以辛金食神的力量較癸水偏財為強,故本造叫做食神格。又因原局食神與偏財同藏於月令並同透天干,所以本造也可叫做“食神生財格”。
六、傷官格
例一----
偏印 丙申(庚壬戊)
正印 丁酉(辛)
日主 戊辰(戊乙癸)
正財 癸亥(壬甲)
本造戊土生於酉月,酉中所藏辛金傷官乃為月令之專位本氣,理當取以為格,故本造叫做傷官格。  
例二----
正官 癸亥(壬甲) 、
傷官 乙未(已丁乙)
日主 丙申(庚壬戊)
正印 乙未(巳丁乙)
本造丙火生於未月,未中所藏己、丁、乙中,己土傷官與乙木正印均同時透干,因己土傷官乃屬月令本氣,故本造應取為傷官格。又由於乙木正印與己土傷官同藏月令並同透天干,印星有駕馭傷官之能力,所以本造也可稱為“傷官生印格”。
例三----
偏印 癸未(己丁乙)
傷官 庚申(庚壬戊)
日主 己巳(丙庚戊)
正財 壬申(庚壬戊)
本造己土生於申中月,申中所藏之庚金傷官和壬水正財同時透干,因庚金乃月令之本氣,優先取格,故而本造叫傷官格。又因原局壬水正財亦坐藏月支並透出天干,所以本造也可稱為“傷官生財格”。
七、正財格
例一----
傷官 壬辰(戊乙癸)
正財 甲辰(戊乙癸)
日主 辛亥(壬甲)
劫財 庚寅(甲丙戊)
本造辛金生於辰月,辰中所藏戊、乙、癸三者均未透干,於是便須分別較量三者氣勢,取強者為格。今觀全域,乙得三春木的餘氣,並得寅、亥合木助勢, 月干透甲亦能扶木,其氣勢實較戊、癸為強;而癸水分藏兩辰水庫,並得年干壬水通根亥水相助,其勢亦不弱,但因木受水生,水遭木瀉,故理當取木為格。原局月 支所藏雖為乙木,然四柱中甲木氣勢旺於乙木甚多,且又透甲於月干,乙勢遭甲所奪,故本造叫做正財格而非偏財格。原局另見壬水傷官天透地藏,其勢不弱以生財 星,所以本造也可稱為“傷官生財格”。
例二----
偏印 庚子(癸)
比肩 壬午(丁己)
日主 壬戌(戊辛丁)
傷官 乙巳(丙庚戊) .
本造壬水生於午月,午中所藏均未透干,兩相比較之下,丁火因屬月令本氣,複得巳火幫扶,再得戌來合午暗化火局助勢,故應取丁火為格,丁乃日主之正財,所以本造叫做正財格。
例三----
正財 丁亥(壬甲)
偏財 丙午(丁己)
日主 壬申(庚壬戊)
正官 己酉(辛)
本造與前造同屬壬水生於午月,所不同者,午中所藏丁、已俱皆透干,綜觀全域,丁火正財力量較己土正官為強,故本造應取為正財格。又因月令所坐丁火 正財與己土正官並藏並透,財、官有相生之美,所以本造也可稱為“財官雙美格”。(按:特殊格局中亦有此格,古稱“祿馬同鄉格”,祿指正官,馬指正財,但其 乃取自日支而非取自月支地支,故與此處所言的財官雙美格不同)。
  
  
  
  
八、偏財格   
例一----
比肩 己未(已丁乙)
正印 丙子(癸)
曰主 己卯(乙)
正財 壬申(庚壬戊)
本造己土生於子月,子中所藏癸水偏財月令之專位本氣,理當取之為格,故而本造叫做偏財格。
例二----
食神 壬午(了己)


食神 壬寅(甲丙戊)
日主 庚子(癸)
偏財 甲申(庚土戊)
本造庚金生於寅月,寅中所藏只有甲木偏財透出天干,且為月令之本氣,所以本造也叫偏財格。
例三----
偏財 庚寅(甲丙戊)
正財 辛巳(丙庚戊) ,
日主 丙辰(戊乙癸)
傷官 乙丑(己癸辛)
本造丙火生於巳月。巳中所藏丙、庚,戊中,因丙火乃日主之比肩,不宜取格,其餘二者只有庚金透出年干,庚金又為日主之偏財,所以本造也叫做偏財格。
  
第二節 特殊格局的種類及其選定法
關於特殊格局的名目,歷來命家的談論最多,也最激烈,這是由於許多特殊名目的格局,都是可以正五行的生克制化原理加以推演而得,因此常有命家認為這些標新立異的格局,一點特殊之處也沒有。反徒亂後學耳目而已。
經過一千多年的累積,歷代各家所創設的特殊格局名目,可說多得不勝枚舉,一般所常見到的就有:從官殺格,從財格,從兒格、從勢格、從旺格、化土 格、化金格、化水格、化火格,炎上格、稼穡格、從革格,潤下格、曲直格、雙神格、暗合格,暗沖格,建祿格,月刃格、日刃格、魁罡格、三奇真貴格等。
其它散見於古今各類命書者尚有:蝴蝶雙飛格、一路連珠格、飛天祿馬格、雜氣財官格,雜氣印綬食傷格、倒沖祿馬格、祿馬同鄉格(即財官雙美格)、蚌 珠照月格、金神格、日貴格、日德格,拱貴格、專財格、刑合格、合祿格、子遙巳格,丑遙.已相、井欄叉格、壬騎龍背格、六乙鼠貴格、六陰朝陽格、夾丘拱財 格、歲德扶財格、歲德扶殺格、六壬趨艮格、六甲趨乾格、青龍伏形格、白虎持勢格,朱雀乘風格、勾陳得位格、玄武當權格、日祿歸時格、四位純全格,天元一氣 格、黑煞朝鬥格、金櫃藏珠格、五合聚集格、日德秀氣格、兩干不雜格、五行俱全格,一句包裹格、支辰一一字格、干支同體格、祿元三會格、子午雙包格、金白水 清格、木火交輝格、火金鑄印格、火土夾雜格、福德格、照象格、返象格,鬼象格、伏象格..等等。
此外,有些命書對某些格局的片面看法,其所用之名目也常令人產生格局、用神、納音、或五行生克諸原則糾葛混淆的困擾,像:石榴噴火、貴人捧印、源 遠流清、源清流濁、當憂不憂,聞喜不喜、建祿不富、背祿不貧、背祿逐馬、夏草遭霜、冬逢熱火,畢鳥登日、燈花拂劍、吉會凶會,時柱暗帶、聚精會神、虎臥荒 丘、神藏殺沒、祿馬交馳、龍吟虎嘯、龍躍天門、虎臥龍閣、雲行雨施,包裹旌旗、馬驟天延..等,多讓人有跟花撩亂、不知從何理會之感。

辛)
偏印 巳丑(巳癸辛)
本造辛金生於午月,午中所藏丁、已,只有己土透出天干,且氣勢強於月令本氣丁火甚多,故取己土為格,己土乃日主辛金之偏印,所以本造也屬偏印格。又本造月令本氣雖屬丁火七殺,但因其並未透干,且四柱土印過強,恐有埋身(日主辛金)之患,故不能稱為殺印相生格。
例三----
正官 甲寅(甲丙戊)
食神 辛未(己丁乙)
日主 巳巳(丙庚戊)
偏財 癸酉(辛)
本造己土生於未月,未中所藏己、丁、乙,因己土為日主之比肩,不宜取格,其餘丁火偏印與乙木七殺皆未透干,本來未月夏火余氣即強於雜氣乙木,又得 巳火幫扶,應可論為偏印格。然綜觀全域,巳火遭酉半合,不能全力助丁,乙木卻得年柱甲寅強黨助勢,其力反盛于丁火餘氣,故本造應屬七殺格而非偏印格。又 且,因年柱官星天透地藏與殺相混,所以若稱“官殺混雜格”較為貼切。
  
五、食神格
例一----
比肩 乙巳(丙庚戊)
正印 壬午(丁己)
日主 乙未(己丁乙)
食神 丁亥(壬申)
本造乙木生於午月,午中所藏丁、已,只有丁火透出天干,且為月令之本氣,故取丁火為格,丁火乃日主乙之食神,所以本造叫做食神格。
例二----
偏印 庚子(癸)
七殺 戊寅(甲丙戊)
日主 壬午(丁已)
食神 甲辰(戊乙癸)  
本造壬水生於寅月,寅中所藏甲、丙、戊中,甲木與戊土同時透出天干,然因甲木食神乃月令本氣,理當優先取格,所以本造叫做食神格。又因月支所藏戊土七殺亦與甲木食神同透天干,故本造也可稱為“食神制殺”。
例三----
偏印 丁丑(己癸辛)
食神 辛丑(已癸辛)
日主 己卯(乙)  
偏財 癸酉(辛)
本造己土生於丑月,丑中所藏己、癸、辛,因月令本氣己土屬日主之比肩,不宜取格。其餘癸、辛俱皆透干,兩相比較,乃以辛金食神的力量較癸水偏財為強,故本造叫做食神格。又因原局食神與偏財同藏於月令並同透天干,所以本造也可叫做“食神生財格”。
六、傷官格
例一----
偏印 丙申(庚壬戊)
正印 丁酉(辛)
日主 戊辰(戊乙癸)
正財 癸亥(壬甲)
本造戊土生於酉月,酉中所藏辛金傷官乃為月令之專位本氣,理當取以為格,故本造叫做傷官格。  
例二----
正官 癸亥(壬甲) 、
傷官 乙未(已丁乙)
日主 丙申(庚壬戊)
正印 乙未(巳丁乙)
本造丙火生於未月,未中所藏己、丁、乙中,己土傷官與乙木正印均同時透干,因己土傷官乃屬月令本氣,故本造應取為傷官格。又由於乙木正印與己土傷官同藏月令並同透天干,印星有駕馭傷官之能力,所以本造也可稱為“傷官生印格”。
例三----
偏印 癸未(己丁乙)
傷官 庚申(庚壬戊)
日主 己巳(丙庚戊)
正財 壬申(庚壬戊)
本造己土生於申中月,申中所藏之庚金傷官和壬水正財同時透干,因庚金乃月令之本氣,優先取格,故而本造叫傷官格。又因原局壬水正財亦坐藏月支並透出天干,所以本造也可稱為“傷官生財格”。
七、正財格
例一----
傷官 壬辰(戊乙癸)
正財 甲辰(戊乙癸)
日主 辛亥(壬甲)
劫財 庚寅(甲丙戊)
本造辛金生於辰月,辰中所藏戊、乙、癸三者均未透干,於是便須分別較量三者氣勢,取強者為格。今觀全域,乙得三春木的餘氣,並得寅、亥合木助勢, 月干透甲亦能扶木,其氣勢實較戊、癸為強;而癸水分藏兩辰水庫,並得年干壬水通根亥水相助,其勢亦不弱,但因木受水生,水遭木瀉,故理當取木為格。原局月 支所藏雖為乙木,然四柱中甲木氣勢旺於乙木甚多,且又透甲於月干,乙勢遭甲所奪,故本造叫做正財格而非偏財格。原局另見壬水傷官天透地藏,其勢不弱以生財 星,所以本造也可稱為“傷官生財格”。
例二----
偏印 庚子(癸)
比肩 壬午(丁己)
日主 壬戌(戊辛丁)
傷官 乙巳(丙庚戊) .
本造壬水生於午月,午中所藏均未透干,兩相比較之下,丁火因屬月令本氣,複得巳火幫扶,再得戌來合午暗化火局助勢,故應取丁火為格,丁乃日主之正財,所以本造叫做正財格。
例三----
正財 丁亥(壬甲)
偏財 丙午(丁己)
日主 壬申(庚壬戊)
正官 己酉(辛)
本造與前造同屬壬水生於午月,所不同者,午中所藏丁、已俱皆透干,綜觀全域,丁火正財力量較己土正官為強,故本造應取為正財格。又因月令所坐丁火 正財與己土正官並藏並透,財、官有相生之美,所以本造也可稱為“財官雙美格”。(按:特殊格局中亦有此格,古稱“祿馬同鄉格”,祿指正官,馬指正財,但其 乃取自日支而非取自月支地支,故與此處所言的財官雙美格不同)。
  
  
  
  
八、偏財格   
例一----
比肩 己未(已丁乙)
正印 丙子(癸)
曰主 己卯(乙)
正財 壬申(庚壬戊)
本造己土生於子月,子中所藏癸水偏財月令之專位本氣,理當取之為格,故而本造叫做偏財格。
例二----
食神 壬午(了己)


食神 壬寅(甲丙戊)
日主 庚子(癸)
偏財 甲申(庚土戊)
本造庚金生於寅月,寅中所藏只有甲木偏財透出天干,且為月令之本氣,所以本造也叫偏財格。
例三----
偏財 庚寅(甲丙戊)
正財 辛巳(丙庚戊) ,
日主 丙辰(戊乙癸)
傷官 乙丑(己癸辛)
本造丙火生於巳月。巳中所藏丙、庚,戊中,因丙火乃日主之比肩,不宜取格,其餘二者只有庚金透出年干,庚金又為日主之偏財,所以本造也叫做偏財格。
  
第二節 特殊格局的種類及其選定法
關於特殊格局的名目,歷來命家的談論最多,也最激烈,這是由於許多特殊名目的格局,都是可以正五行的生克制化原理加以推演而得,因此常有命家認為這些標新立異的格局,一點特殊之處也沒有。反徒亂後學耳目而已。
經過一千多年的累積,歷代各家所創設的特殊格局名目,可說多得不勝枚舉,一般所常見到的就有:從官殺格,從財格,從兒格、從勢格、從旺格、化土 格、化金格、化水格、化火格,炎上格、稼穡格、從革格,潤下格、曲直格、雙神格、暗合格,暗沖格,建祿格,月刃格、日刃格、魁罡格、三奇真貴格等。
其它散見於古今各類命書者尚有:蝴蝶雙飛格、一路連珠格、飛天祿馬格、雜氣財官格,雜氣印綬食傷格、倒沖祿馬格、祿馬同鄉格(即財官雙美格)、蚌 珠照月格、金神格、日貴格、日德格,拱貴格、專財格、刑合格、合祿格、子遙巳格,丑遙.已相、井欄叉格、壬騎龍背格、六乙鼠貴格、六陰朝陽格、夾丘拱財 格、歲德扶財格、歲德扶殺格、六壬趨艮格、六甲趨乾格、青龍伏形格、白虎持勢格,朱雀乘風格、勾陳得位格、玄武當權格、日祿歸時格、四位純全格,天元一氣 格、黑煞朝鬥格、金櫃藏珠格、五合聚集格、日德秀氣格、兩干不雜格、五行俱全格,一句包裹格、支辰一一字格、干支同體格、祿元三會格、子午雙包格、金白水 清格、木火交輝格、火金鑄印格、火土夾雜格、福德格、照象格、返象格,鬼象格、伏象格..等等。
此外,有些命書對某些格局的片面看法,其所用之名目也常令人產生格局、用神、納音、或五行生克諸原則糾葛混淆的困擾,像:石榴噴火、貴人捧印、源 遠流清、源清流濁、當憂不憂,聞喜不喜、建祿不富、背祿不貧、背祿逐馬、夏草遭霜、冬逢熱火,畢鳥登日、燈花拂劍、吉會凶會,時柱暗帶、聚精會神、虎臥荒 丘、神藏殺沒、祿馬交馳、龍吟虎嘯、龍躍天門、虎臥龍閣、雲行雨施,包裹旌旗、馬驟天延..等,多讓人有跟花撩亂、不知從何理會之感。

月或戊時,生於巳、寅、午、戌月或生於辰、未兩月,干支木火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水克損化局,於是戊癸合而化火,這就叫做“化火格”。
例一----
偏印 丙 寅(木)
正財 癸 巳(火)
日主 戊 辰(土)
比肩 戊 午(火) 、
本造戊生巳月遇癸月干,四柱干支木火強旺,全域不見強水來克火行,於是日主戊土與月干癸水合而化火,這叫化火格。
例二----   
正財 丙戌(土)
正官 戊戌(土)
日主 癸巳(火)
傷官 甲寅(木)
本造癸生戌月遇戊月干,四柱干支木火氣勢不弱,全域不見強水來克火行,於是日主癸水與月干戊土合而化火,這也叫化火格。
(三)化土格----八字“甲日”己月或巳時,“己日”甲月或甲時,生於辰、戊、丑、未月或生於巳、午兩月,干支火土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木克損化局,於是甲己合而化土,這就叫做“化土格”。
例一----
偏財 戊辰(土)
偏印 壬戌(土)
日主 甲辰(土)  
正財 己巳(火)
本造甲生戌月遇己時干,四柱干支火土強旺,全域不見強木來克土行,於是日主甲木與時干已土合而化土,這叫化土格。
例二----
正財 己丑(土)
比肩 甲戌(土)  
日主 甲子(水)
正財 己巳(火)
本造甲生戌月遇己時干,四柱干支火土強旺,月干雖透甲木,但亦遭年干己土合化,其餘干支不見強木來克土行,於是日主甲木與時干己土合而化土,這也叫做化土格。
(四)化金格----八字“乙日”庚月或庚時,“庚日’:乙月或乙時,生於申、巳,酉、丑月或生於辰、戊兩月,干支土金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火克損化局,於是乙、庚合而化金,這就叫做“化金格”。
例一----
正財 戊子(水)
正官 庚申(金)
日主 乙酉(金)
劫財 甲申(金)
本造乙生申月遇庚月干,四柱干支金行旺盛,全域不見火來克金,於是日主乙木與月干庚金合而化金,這叫化金格。
例二----   
劫財 甲申(金)  
偏印 癸酉(金)
日主 乙丑(土)
正官 庚辰(土)
本造乙生酉月遇庚時干,四柱干支土金勢旺,全域不見強火來克金行,於是日主乙木與時干庚金合而化金,這也叫化金格。
(五)化水格----八字“丙日”辛月或辛時,“辛日”丙月或丙時,生於亥、申、子、辰月或酉、丑兩月,干支金水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土克損化局,於是丙、辛合而化水,這就叫做“化水格”。
例一----
食神 癸丑(土)
正官 丙辰(土

)  
日主 辛亥(水)
正印 戊子(水)
本造辛生辰月遇丙月干,月令辰屬水行,地支亥子丑三會水方,時干戊土遭年干癸水遙合羈絆,無力克水,於是日主辛金與月干丙火合而化水,這叫化水格。
例二----
正財 甲辰(土)
正官 丙子(水)
日主 辛丑(土)
傷官 壬辰(土)
本造辛生子月遇丙月干,地支三見濕土,一片水氣,時干再透壬水助化,於是日主辛金與月干丙火合而化水,這也叫化水格。
四、雙神格
雙神格又叫“兩神成象格”或“兩氣雙清格”或“半壁格”。此格乃是指八字中有二行各占二干二支,且兩者力量相當,幾乎難分軒輊。雙神格又可細分兩種型態:一種是“兩行相生”,另一種是“兩行相克”,茲分別說明於後:
(一)兩行相生----譬如八字木火二行,各占二干二支,叫“木火相生格”;八字火土二行,各占二干二支,這叫“火土相生格”;八字土金二行,各占二 干二支,這叫“土金相生格”;八字金水二行,各占二干二支,這叫“金水相生格”;八字水木二行,各占二干二支,這叫“水木相生格”。
例一----
比肩 丁卯(木)
偏印 乙巳(火)
日主 丁卯(木)  
偏印 乙巳(火)
本造天干雙丁雙乙,地支雙卯雙巳,全域木火二行,並各占二干二支,這就叫雙神格,是屬兩行相生中的“生我之局”。
比肩 戊戌(土)
傷官 辛酉(金)
日主 戊戌(土)
傷官 辛酉(金)
本造天干雙戊雙辛,地支雙戌雙酉,全域土金二行,且各占二干二支,這也叫雙神格,是屬兩行相生中的“我生之局”。
(二)兩行相克----譬如八字木土二行,各占二干二支,水土相克相成,叫“木土相成格”;八字土水二行,各占二干二支,土水相克相成,叫“土水相成 格”八字水火二行,各占二干二支,水火相克相成,叫“水火相成格”;八字火金二行,各占二于二支,火金相克相成,叫“火金相成格”;八字金二行,各占二干 二支,金木相克相成,叫“金木相成格”。  
例一----
七殺 辛卯(木)
七殺 辛卯(木)  
日主 乙酉(金)  
比肩 乙酉(金)
本造天干雙辛雙乙,地支雙卯雙酉,全域金木二行,且各占二干二支,這也是雙神格,乃屬兩行相克中的,“克我之局”。
例二----
比肩 癸亥(水)
七殺 丁巳(火)  
日主 癸亥(水)
比肩 丁巳(火)
本造天干雙癸雙丁,地支雙亥雙巳;全域水火二行,且各占二干二支,這也是雙神格,乃屬兩行相克中的“我克之局”。
五、建祿格
凡八字中,月令地支(月支)恰為日主之臨官者,就叫“建祿格”。譬如申日生於寅月,乙日生於卯月,丙、戊二巳生於巳月,丁、己二日生於午月,庚日 生於申月,辛曰生於酉月,壬日生於亥月,癸日,生於子月等。因日主的祿地一定是比肩寄藏之所,敏而建祿格歷來命家都將之納入特殊格局,並不屬八格、六格之 內。   
例一----
偏印 甲辰
丙  比肩
傷官 己巳 庚偏財
戊  食神
本造丙火生於巳月,月令巳火乃日主之祿,所以叫建祿格。
例二----
偏印 己卯
食神 癸酉 辛比肩
日主 辛未   
正印 戊子
本造辛金生於酉月,月令酉金乃日主之祿,所以也叫建祿格。
六、月刃格
凡八字中,月令地支恰為陽日干之帝旺者,叫“月刃格”,譬如甲日生於卯月,丙、戊二日生於午月,庚日生於酉月,壬日生於子月等。
月刃格歷來命家只取五陽干(甲、丙、戊,庚、壬)之刃,其餘五陰乾(乙、丁、己、辛、癸)則不取刃,理由是陰乾之刃皆為四正之地,其氣獨旺而不 雜,力量甚專;而陰乾之刃皆寄藏有餘氣或雜氣,其力則多及壬日子月三組,至於丙、戊日午月則不應取為月刃,此說似值商榷。月刃格亦稱“陽刃格”或“羊刃 格”,因其必屬日主劫財寄藏之地,是以一般都不將其納入普通格局內。
例一----
傷官 乙亥
七殺 戊子 癸 劫財
日主 壬戌
傷官 乙巳  
本造壬水生於子月,月令子水乃陽日干之帝旺,所以叫月刃格。
例二----
偏財 庚辰 丁劫財  
七殺 壬午 已傷官
日主 丙戌
偏財 庚寅
本造丙生午月,月令午火乃陽日干之帝旺,所以也叫月刃格。
七、專祿格
專祿就是日主自坐祿位,此格僅取甲寅、乙卯、庚申、辛酉四日為准。甲寅日或乙卯日鬚生于亥、卯、未、寅月,地支會合本局;庚申日或辛酉日鬚生于巳、酉、丑、申月,地支會合金局,此乃日主祿神純粹,專一不雜,所以叫做“專祿格”,專祿格最忌刑沖克破,稱為“破祿”。
例如:
七殺 丁丑
偏財 乙巳   
日主 辛酉(日祿)
劫財 庚寅
本造日主辛金自坐酉祿,生於巳月,地支巳酉丑合祿,祿神專一純粹,所以叫專祿格。  
八、日刃格
日刃就是日主自坐羊刃,此格僅取丙午、戊午、壬子三日。本來五陽干甲刃在卯,丙戊刃在午,庚刃在酉,壬刃在於,然因干支組合中沒有甲卯日及庚酉日,所以日刃格僅得以上三日。日刃格喜官殺克制壓抑,或喜印星化殺顯刃、假殺

月或戊時,生於巳、寅、午、戌月或生於辰、未兩月,干支木火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水克損化局,於是戊癸合而化火,這就叫做“化火格”。
例一----
偏印 丙 寅(木)
正財 癸 巳(火)
日主 戊 辰(土)
比肩 戊 午(火) 、
本造戊生巳月遇癸月干,四柱干支木火強旺,全域不見強水來克火行,於是日主戊土與月干癸水合而化火,這叫化火格。
例二----   
正財 丙戌(土)
正官 戊戌(土)
日主 癸巳(火)
傷官 甲寅(木)
本造癸生戌月遇戊月干,四柱干支木火氣勢不弱,全域不見強水來克火行,於是日主癸水與月干戊土合而化火,這也叫化火格。
(三)化土格----八字“甲日”己月或巳時,“己日”甲月或甲時,生於辰、戊、丑、未月或生於巳、午兩月,干支火土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木克損化局,於是甲己合而化土,這就叫做“化土格”。
例一----
偏財 戊辰(土)
偏印 壬戌(土)
日主 甲辰(土)  
正財 己巳(火)
本造甲生戌月遇己時干,四柱干支火土強旺,全域不見強木來克土行,於是日主甲木與時干已土合而化土,這叫化土格。
例二----
正財 己丑(土)
比肩 甲戌(土)  
日主 甲子(水)
正財 己巳(火)
本造甲生戌月遇己時干,四柱干支火土強旺,月干雖透甲木,但亦遭年干己土合化,其餘干支不見強木來克土行,於是日主甲木與時干己土合而化土,這也叫做化土格。
(四)化金格----八字“乙日”庚月或庚時,“庚日’:乙月或乙時,生於申、巳,酉、丑月或生於辰、戊兩月,干支土金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火克損化局,於是乙、庚合而化金,這就叫做“化金格”。
例一----
正財 戊子(水)
正官 庚申(金)
日主 乙酉(金)
劫財 甲申(金)
本造乙生申月遇庚月干,四柱干支金行旺盛,全域不見火來克金,於是日主乙木與月干庚金合而化金,這叫化金格。
例二----   
劫財 甲申(金)  
偏印 癸酉(金)
日主 乙丑(土)
正官 庚辰(土)
本造乙生酉月遇庚時干,四柱干支土金勢旺,全域不見強火來克金行,於是日主乙木與時干庚金合而化金,這也叫化金格。
(五)化水格----八字“丙日”辛月或辛時,“辛日”丙月或丙時,生於亥、申、子、辰月或酉、丑兩月,干支金水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土克損化局,於是丙、辛合而化水,這就叫做“化水格”。
例一----
食神 癸丑(土)
正官 丙辰(土

)  
日主 辛亥(水)
正印 戊子(水)
本造辛生辰月遇丙月干,月令辰屬水行,地支亥子丑三會水方,時干戊土遭年干癸水遙合羈絆,無力克水,於是日主辛金與月干丙火合而化水,這叫化水格。
例二----
正財 甲辰(土)
正官 丙子(水)
日主 辛丑(土)
傷官 壬辰(土)
本造辛生子月遇丙月干,地支三見濕土,一片水氣,時干再透壬水助化,於是日主辛金與月干丙火合而化水,這也叫化水格。
四、雙神格
雙神格又叫“兩神成象格”或“兩氣雙清格”或“半壁格”。此格乃是指八字中有二行各占二干二支,且兩者力量相當,幾乎難分軒輊。雙神格又可細分兩種型態:一種是“兩行相生”,另一種是“兩行相克”,茲分別說明於後:
(一)兩行相生----譬如八字木火二行,各占二干二支,叫“木火相生格”;八字火土二行,各占二干二支,這叫“火土相生格”;八字土金二行,各占二 干二支,這叫“土金相生格”;八字金水二行,各占二干二支,這叫“金水相生格”;八字水木二行,各占二干二支,這叫“水木相生格”。
例一----
比肩 丁卯(木)
偏印 乙巳(火)
日主 丁卯(木)  
偏印 乙巳(火)
本造天干雙丁雙乙,地支雙卯雙巳,全域木火二行,並各占二干二支,這就叫雙神格,是屬兩行相生中的“生我之局”。
比肩 戊戌(土)
傷官 辛酉(金)
日主 戊戌(土)
傷官 辛酉(金)
本造天干雙戊雙辛,地支雙戌雙酉,全域土金二行,且各占二干二支,這也叫雙神格,是屬兩行相生中的“我生之局”。
(二)兩行相克----譬如八字木土二行,各占二干二支,水土相克相成,叫“木土相成格”;八字土水二行,各占二干二支,土水相克相成,叫“土水相成 格”八字水火二行,各占二干二支,水火相克相成,叫“水火相成格”;八字火金二行,各占二于二支,火金相克相成,叫“火金相成格”;八字金二行,各占二干 二支,金木相克相成,叫“金木相成格”。  
例一----
七殺 辛卯(木)
七殺 辛卯(木)  
日主 乙酉(金)  
比肩 乙酉(金)
本造天干雙辛雙乙,地支雙卯雙酉,全域金木二行,且各占二干二支,這也是雙神格,乃屬兩行相克中的,“克我之局”。
例二----
比肩 癸亥(水)
七殺 丁巳(火)  
日主 癸亥(水)
比肩 丁巳(火)
本造天干雙癸雙丁,地支雙亥雙巳;全域水火二行,且各占二干二支,這也是雙神格,乃屬兩行相克中的“我克之局”。
五、建祿格
凡八字中,月令地支(月支)恰為日主之臨官者,就叫“建祿格”。譬如申日生於寅月,乙日生於卯月,丙、戊二巳生於巳月,丁、己二日生於午月,庚日 生於申月,辛曰生於酉月,壬日生於亥月,癸日,生於子月等。因日主的祿地一定是比肩寄藏之所,敏而建祿格歷來命家都將之納入特殊格局,並不屬八格、六格之 內。   
例一----
偏印 甲辰
丙  比肩
傷官 己巳 庚偏財
戊  食神
本造丙火生於巳月,月令巳火乃日主之祿,所以叫建祿格。
例二----
偏印 己卯
食神 癸酉 辛比肩
日主 辛未   
正印 戊子
本造辛金生於酉月,月令酉金乃日主之祿,所以也叫建祿格。
六、月刃格
凡八字中,月令地支恰為陽日干之帝旺者,叫“月刃格”,譬如甲日生於卯月,丙、戊二日生於午月,庚日生於酉月,壬日生於子月等。
月刃格歷來命家只取五陽干(甲、丙、戊,庚、壬)之刃,其餘五陰乾(乙、丁、己、辛、癸)則不取刃,理由是陰乾之刃皆為四正之地,其氣獨旺而不 雜,力量甚專;而陰乾之刃皆寄藏有餘氣或雜氣,其力則多及壬日子月三組,至於丙、戊日午月則不應取為月刃,此說似值商榷。月刃格亦稱“陽刃格”或“羊刃 格”,因其必屬日主劫財寄藏之地,是以一般都不將其納入普通格局內。
例一----
傷官 乙亥
七殺 戊子 癸 劫財
日主 壬戌
傷官 乙巳  
本造壬水生於子月,月令子水乃陽日干之帝旺,所以叫月刃格。
例二----
偏財 庚辰 丁劫財  
七殺 壬午 已傷官
日主 丙戌
偏財 庚寅
本造丙生午月,月令午火乃陽日干之帝旺,所以也叫月刃格。
七、專祿格
專祿就是日主自坐祿位,此格僅取甲寅、乙卯、庚申、辛酉四日為准。甲寅日或乙卯日鬚生于亥、卯、未、寅月,地支會合本局;庚申日或辛酉日鬚生于巳、酉、丑、申月,地支會合金局,此乃日主祿神純粹,專一不雜,所以叫做“專祿格”,專祿格最忌刑沖克破,稱為“破祿”。
例如:
七殺 丁丑
偏財 乙巳   
日主 辛酉(日祿)
劫財 庚寅
本造日主辛金自坐酉祿,生於巳月,地支巳酉丑合祿,祿神專一純粹,所以叫專祿格。  
八、日刃格
日刃就是日主自坐羊刃,此格僅取丙午、戊午、壬子三日。本來五陽干甲刃在卯,丙戊刃在午,庚刃在酉,壬刃在於,然因干支組合中沒有甲卯日及庚酉日,所以日刃格僅得以上三日。日刃格喜官殺克制壓抑,或喜印星化殺顯刃、假殺

月或戊時,生於巳、寅、午、戌月或生於辰、未兩月,干支木火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水克損化局,於是戊癸合而化火,這就叫做“化火格”。
例一----
偏印 丙 寅(木)
正財 癸 巳(火)
日主 戊 辰(土)
比肩 戊 午(火) 、
本造戊生巳月遇癸月干,四柱干支木火強旺,全域不見強水來克火行,於是日主戊土與月干癸水合而化火,這叫化火格。
例二----   
正財 丙戌(土)
正官 戊戌(土)
日主 癸巳(火)
傷官 甲寅(木)
本造癸生戌月遇戊月干,四柱干支木火氣勢不弱,全域不見強水來克火行,於是日主癸水與月干戊土合而化火,這也叫化火格。
(三)化土格----八字“甲日”己月或巳時,“己日”甲月或甲時,生於辰、戊、丑、未月或生於巳、午兩月,干支火土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木克損化局,於是甲己合而化土,這就叫做“化土格”。
例一----
偏財 戊辰(土)
偏印 壬戌(土)
日主 甲辰(土)  
正財 己巳(火)
本造甲生戌月遇己時干,四柱干支火土強旺,全域不見強木來克土行,於是日主甲木與時干已土合而化土,這叫化土格。
例二----
正財 己丑(土)
比肩 甲戌(土)  
日主 甲子(水)
正財 己巳(火)
本造甲生戌月遇己時干,四柱干支火土強旺,月干雖透甲木,但亦遭年干己土合化,其餘干支不見強木來克土行,於是日主甲木與時干己土合而化土,這也叫做化土格。
(四)化金格----八字“乙日”庚月或庚時,“庚日’:乙月或乙時,生於申、巳,酉、丑月或生於辰、戊兩月,干支土金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火克損化局,於是乙、庚合而化金,這就叫做“化金格”。
例一----
正財 戊子(水)
正官 庚申(金)
日主 乙酉(金)
劫財 甲申(金)
本造乙生申月遇庚月干,四柱干支金行旺盛,全域不見火來克金,於是日主乙木與月干庚金合而化金,這叫化金格。
例二----   
劫財 甲申(金)  
偏印 癸酉(金)
日主 乙丑(土)
正官 庚辰(土)
本造乙生酉月遇庚時干,四柱干支土金勢旺,全域不見強火來克金行,於是日主乙木與時干庚金合而化金,這也叫化金格。
(五)化水格----八字“丙日”辛月或辛時,“辛日”丙月或丙時,生於亥、申、子、辰月或酉、丑兩月,干支金水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土克損化局,於是丙、辛合而化水,這就叫做“化水格”。
例一----
食神 癸丑(土)
正官 丙辰(土

)  
日主 辛亥(水)
正印 戊子(水)
本造辛生辰月遇丙月干,月令辰屬水行,地支亥子丑三會水方,時干戊土遭年干癸水遙合羈絆,無力克水,於是日主辛金與月干丙火合而化水,這叫化水格。
例二----
正財 甲辰(土)
正官 丙子(水)
日主 辛丑(土)
傷官 壬辰(土)
本造辛生子月遇丙月干,地支三見濕土,一片水氣,時干再透壬水助化,於是日主辛金與月干丙火合而化水,這也叫化水格。
四、雙神格
雙神格又叫“兩神成象格”或“兩氣雙清格”或“半壁格”。此格乃是指八字中有二行各占二干二支,且兩者力量相當,幾乎難分軒輊。雙神格又可細分兩種型態:一種是“兩行相生”,另一種是“兩行相克”,茲分別說明於後:
(一)兩行相生----譬如八字木火二行,各占二干二支,叫“木火相生格”;八字火土二行,各占二干二支,這叫“火土相生格”;八字土金二行,各占二 干二支,這叫“土金相生格”;八字金水二行,各占二干二支,這叫“金水相生格”;八字水木二行,各占二干二支,這叫“水木相生格”。
例一----
比肩 丁卯(木)
偏印 乙巳(火)
日主 丁卯(木)  
偏印 乙巳(火)
本造天干雙丁雙乙,地支雙卯雙巳,全域木火二行,並各占二干二支,這就叫雙神格,是屬兩行相生中的“生我之局”。
比肩 戊戌(土)
傷官 辛酉(金)
日主 戊戌(土)
傷官 辛酉(金)
本造天干雙戊雙辛,地支雙戌雙酉,全域土金二行,且各占二干二支,這也叫雙神格,是屬兩行相生中的“我生之局”。
(二)兩行相克----譬如八字木土二行,各占二干二支,水土相克相成,叫“木土相成格”;八字土水二行,各占二干二支,土水相克相成,叫“土水相成 格”八字水火二行,各占二干二支,水火相克相成,叫“水火相成格”;八字火金二行,各占二于二支,火金相克相成,叫“火金相成格”;八字金二行,各占二干 二支,金木相克相成,叫“金木相成格”。  
例一----
七殺 辛卯(木)
七殺 辛卯(木)  
日主 乙酉(金)  
比肩 乙酉(金)
本造天干雙辛雙乙,地支雙卯雙酉,全域金木二行,且各占二干二支,這也是雙神格,乃屬兩行相克中的,“克我之局”。
例二----
比肩 癸亥(水)
七殺 丁巳(火)  
日主 癸亥(水)
比肩 丁巳(火)
本造天干雙癸雙丁,地支雙亥雙巳;全域水火二行,且各占二干二支,這也是雙神格,乃屬兩行相克中的“我克之局”。
五、建祿格
凡八字中,月令地支(月支)恰為日主之臨官者,就叫“建祿格”。譬如申日生於寅月,乙日生於卯月,丙、戊二巳生於巳月,丁、己二日生於午月,庚日 生於申月,辛曰生於酉月,壬日生於亥月,癸日,生於子月等。因日主的祿地一定是比肩寄藏之所,敏而建祿格歷來命家都將之納入特殊格局,並不屬八格、六格之 內。   
例一----
偏印 甲辰
丙  比肩
傷官 己巳 庚偏財
戊  食神
本造丙火生於巳月,月令巳火乃日主之祿,所以叫建祿格。
例二----
偏印 己卯
食神 癸酉 辛比肩
日主 辛未   
正印 戊子
本造辛金生於酉月,月令酉金乃日主之祿,所以也叫建祿格。
六、月刃格
凡八字中,月令地支恰為陽日干之帝旺者,叫“月刃格”,譬如甲日生於卯月,丙、戊二日生於午月,庚日生於酉月,壬日生於子月等。
月刃格歷來命家只取五陽干(甲、丙、戊,庚、壬)之刃,其餘五陰乾(乙、丁、己、辛、癸)則不取刃,理由是陰乾之刃皆為四正之地,其氣獨旺而不 雜,力量甚專;而陰乾之刃皆寄藏有餘氣或雜氣,其力則多及壬日子月三組,至於丙、戊日午月則不應取為月刃,此說似值商榷。月刃格亦稱“陽刃格”或“羊刃 格”,因其必屬日主劫財寄藏之地,是以一般都不將其納入普通格局內。
例一----
傷官 乙亥
七殺 戊子 癸 劫財
日主 壬戌
傷官 乙巳  
本造壬水生於子月,月令子水乃陽日干之帝旺,所以叫月刃格。
例二----
偏財 庚辰 丁劫財  
七殺 壬午 已傷官
日主 丙戌
偏財 庚寅
本造丙生午月,月令午火乃陽日干之帝旺,所以也叫月刃格。
七、專祿格
專祿就是日主自坐祿位,此格僅取甲寅、乙卯、庚申、辛酉四日為准。甲寅日或乙卯日鬚生于亥、卯、未、寅月,地支會合本局;庚申日或辛酉日鬚生于巳、酉、丑、申月,地支會合金局,此乃日主祿神純粹,專一不雜,所以叫做“專祿格”,專祿格最忌刑沖克破,稱為“破祿”。
例如:
七殺 丁丑
偏財 乙巳   
日主 辛酉(日祿)
劫財 庚寅
本造日主辛金自坐酉祿,生於巳月,地支巳酉丑合祿,祿神專一純粹,所以叫專祿格。  
八、日刃格
日刃就是日主自坐羊刃,此格僅取丙午、戊午、壬子三日。本來五陽干甲刃在卯,丙戊刃在午,庚刃在酉,壬刃在於,然因干支組合中沒有甲卯日及庚酉日,所以日刃格僅得以上三日。日刃格喜官殺克制壓抑,或喜印星化殺顯刃、假殺



管是命主日干的合化或年月天干的合化,均以所臨地支通根乘旺為重,且忌克伐化神。如果合化之神,不通根乘旺,一律不得變化其原來的氣質,如果通根乘旺過克,有時也不能化,就是勉強論化,也是以假化論之,不算真化”。茲將天干合化的情形,分述於後:
(一)八字天干的合化,大致分為“日干合化”與“年月干合化”兩種,除非四柱中助化之物甚多,否則遙隔之干(如年日、年時、月時等干)通常難以論化。
(二)論年月干之合化,若見年月地支或余支通根乘旺,大多可以論化。  
(三)論日干之合化,則“甲己合而化土”,鬚生于辰、戌、丑、未月或巳、午月;“乙庚合而化金”,鬚生于申、巳、酉、丑月或辰、戌月;“丙辛合而 化水”,鬚生于亥、申、子、辰月或酉、丑月;“丁王合而化木”,鬚生于寅、亥、卯、未月或子、辰月,“戊癸合而化火”,鬚生于巳、寅、午、戍月或辰、未 月;否則,甚難論化(詳參十四章化氣格篇)。
(四)如庚日乙年或丙月辛時等例,因其地位遙隔,合且勉強,通常均不論化。但如果庚日乙年,月干透土金,且干支土金助化之物甚多,有時也可以論 化,於是乙木便遭庚干合化為金,失去乙木原來之作用;又如丙月辛時,日干屬水,且干支金水助化之物甚多,則此時丙辛亦可合化為水,合化之後,丙和辛皆失去 其原有之作用。
現在為使大家徹底明瞭天干相合及天干合化的相互關係,特舉十五例詳為說明於下。另外有一點大家須加注意的是,我們審度命造天干時,絕不可忽略了地支,因為天干與地支之間,處處皆有其密切之關連,不能予以截然分開,這就是滴天髓所謂的“戰天履地”“天覆地載”之要訣。
例一----
偏印 乙未
偏財 辛巳
日主 丁丑
正財 庚子
本造丁火生於巳月,年干乙木與時干庚金本欲遙合,卻遭月干辛金克去乙木,是故乙庚不能遙合矣!日主弱,財星強,正須偏印牽制正財,今遭偏財破印,則本造如經商將乏明顯貴人助力也。
例二----
正官 庚辰  
食神 丁丑
日主 乙亥
食神 丁丑
本造乙生丑月失時,冬月寒濕,應取火神調候格局。年干透出庚金正官欲來遙合日主乙木,然遭月干丁火食神抑制,是故乙庚不能遙合矣!日主弱,格局寒,忌官而有丁火食神制官兼調候,甚宜就任私人企業之地政職務。
例三----
偏印 甲申
正官 癸酉
日主 丙申
食神 戊戌
本造丙生酉月,月干癸水正官與時干戊土食神因日主丙火之喜忌,故可論為遙合(但不合化),年干甲木偏印則因地位遠隔,無力克伐時干戊土,反須勞神先去生助日主丙火。
例四----
比肩 辛卯
正官 丙申
日主 辛丑
食神 癸巳  
本造辛金生於申月,月干透出丙火正官,於是年干辛金與日主辛金均欲爭合丙官,但由於時干癸水食神能遙克月干丙官,致使丙火無心亦無力與兩辛作合矣!
例五----
傷官 癸巳
食神 壬戌
日主 庚申
正財 乙酉
本造庚金生於戌月,地支申酉戌三會金方,時干透出乙木正財,四柱金強,所以乙財和日主庚干合而化金,這是“化金格”。
例六----
正官 癸巳
食神 戊午  
日主 丙辰
七殺 壬辰
本造丙生午月,得令,年月天干透出癸、戊,而年月地支各坐巳、午,於是戊癸合而化火,此時癸水與戊土均喪失其原有之作用,而化成火行了。然因癸水與戊土均通根於兩辰水庫,時干複透壬水,水土原有力量不弱,今雖合化成火,其天干卻仍留存有一、二分癸水與戊土的氣息。
  
  
  
例七----
偏印 丁未
正官 甲辰
日主 己酉
劫財 戊辰
本造己生辰月得令,地支二辰一未,時干透出戊土,四柱土行氣勢可謂強矣!於是月干甲木遂與日主己土合而化土,這是“化土格”。
例八----
正財 丙寅
偏印 辛卯
日主 癸酉
正官 戊午
本造癸生卯月午時,年干丙火通根于年支寅木與時支午火,其旺可知,月干辛金雖通根于日支酉金,然酉逢旺卯所沖,其勢較火行為衰,故而年月干丙辛之 合,丙火仍不失其作用,但辛金則因失勢致其力喪失大半了。至於日干癸水與時干戊土之合,因未生於適當之月令,故亦只論合而不論,兩者遂互相羈絆了。
例九----
七殺 庚寅
劫財 乙酉
日主 甲子
劫財 乙丑
本造月、時天干雙透乙木爭合年庚,然因日主甲木隔之,故而較無爭妒之意,年月乙、庚仍可作合。又本造乃生於酉月,秋金當令,是以年、月乙庚合而化金,月干乙木完全喪失其原有之作用力。
例十----
比肩 乙未  
正官 庚辰
日主 乙卯  
正印 壬午
本造二乙爭合一庚,然因日干乙木坐旺,年干乙木較衰,故庚金干所合。又庚金虛浮無根,其力甚弱,無力合化日主乙木,反遭主羈絆牽制,完全喪失其原有之作用力。
例十一----
正財 乙亥
正財 乙酉
日主 庚戌
劫財 辛巳
本造年、月天干雙透乙木爭合日主庚金,然因年干乙木地位間隔,又逢時干辛金遙克,故而年乙雖有合庚之心,卻無合庚之力;只有月乙貼臨日干可以論合,且因本造生於酉月,四柱金旺?故月乙與日庚合而化金,月干乙木完全喪失其原有之作用力,這是“化金格”。
   
  
  
例十二----   
正財 己卯
七殺 庚午
日主 甲辰
傷官 丁巳
本造日主甲木與年干己土本欲遙合,然甲木卻遭月干庚殺陰隔並抑制,致甲木不敢冒然合己,但時干又透丁火遙克月干庚金,使七殺無法全神抑制日主,故甲己之合力仍有二、三分。
例十三----
正官 庚戌
七殺 辛巳
日主 乙亥  
劫財 甲申
本造年干庚金本欲與日主乙木遙合,然因月干辛金貼臨克制日主乙木,故而日主乙木不敢合庚矣!庚金仍保存其原有作用力,可以遙克時干甲木。
例十四----
劫財 甲寅
正官 庚午
日主 乙丑
偏印 癸未
本造月干庚金克伐年干甲木,然遭日主乙木糾合牽絆,使其無心克甲;又全域木盛金衰,生於火月,故乙庚相合不化,乙木實力未損,庚金幾乎完全喪失其作用力了。
例十五----
傷官 丙辰
正官 庚寅
日主 乙酉
劫財 甲申
本造月干庚金本欲與乙木相合,然年干透出丙火克伐庚金,使庚無力合乙;但由於全域金行氣勢強於丙火甚多,丙火拼無法完全控制庚金旺勢,故而庚合乙之力仍存四、五分,日主乙水受到庚金之束縛,其氣勢便大打折扣了。
  
第二節 地支的沖合會刑穿
一、有關地支合局與會方的解說:
(一)六合局----子丑合屬土,寅亥合屬木,卯戌合屬火,辰酉合屬金,巳申合屬水,午未合屬太陽火或太陰土。
①六合局以位置緊貼者,合力較大,真位置間隔者,合力較小;位置遙隔者,其合力更小。譬如寅、亥分居月、日地支,則合力大;寅、亥分居年、時地支,則合力似有若無。
②凡命局所喜用的地支,逢它支合去則滅吉;命局所仇忌的地支,逢它支合去則滅凶。譬如:命局喜火而見巳,逢申字合去巳火,則滅吉;命局忌火而見巳,逢申字合去巳火,則滅凶。
③合神可以解除命局中所犯的刑沖。譬如:命局喜木而見卯,遭酉金沖去,得辰字來合酉金可以解沖。
④凡六合的地支,均不得變化其原有支藏人元的氣數,但可能增強其化神的強度,並降低其支藏人元的作用力。譬如卯、戌合火戌中所藏的丁火可能增強一倍以上的強度,而卯中所藏的乙木及戌中所藏的戊土、辛金,可能降低大半作用力。
⑤六合局非由陰陽生克而來,故無所謂爭合妒合之分。譬如二卯一戌,其中必有一卯甚或兩卯能與戌作合,通常以地位貼臨者論合;如系二卯夾



管是命主日干的合化或年月天干的合化,均以所臨地支通根乘旺為重,且忌克伐化神。如果合化之神,不通根乘旺,一律不得變化其原來的氣質,如果通根乘旺過克,有時也不能化,就是勉強論化,也是以假化論之,不算真化”。茲將天干合化的情形,分述於後:
(一)八字天干的合化,大致分為“日干合化”與“年月干合化”兩種,除非四柱中助化之物甚多,否則遙隔之干(如年日、年時、月時等干)通常難以論化。
(二)論年月干之合化,若見年月地支或余支通根乘旺,大多可以論化。  
(三)論日干之合化,則“甲己合而化土”,鬚生于辰、戌、丑、未月或巳、午月;“乙庚合而化金”,鬚生于申、巳、酉、丑月或辰、戌月;“丙辛合而 化水”,鬚生于亥、申、子、辰月或酉、丑月;“丁王合而化木”,鬚生于寅、亥、卯、未月或子、辰月,“戊癸合而化火”,鬚生于巳、寅、午、戍月或辰、未 月;否則,甚難論化(詳參十四章化氣格篇)。
(四)如庚日乙年或丙月辛時等例,因其地位遙隔,合且勉強,通常均不論化。但如果庚日乙年,月干透土金,且干支土金助化之物甚多,有時也可以論 化,於是乙木便遭庚干合化為金,失去乙木原來之作用;又如丙月辛時,日干屬水,且干支金水助化之物甚多,則此時丙辛亦可合化為水,合化之後,丙和辛皆失去 其原有之作用。
現在為使大家徹底明瞭天干相合及天干合化的相互關係,特舉十五例詳為說明於下。另外有一點大家須加注意的是,我們審度命造天干時,絕不可忽略了地支,因為天干與地支之間,處處皆有其密切之關連,不能予以截然分開,這就是滴天髓所謂的“戰天履地”“天覆地載”之要訣。
例一----
偏印 乙未
偏財 辛巳
日主 丁丑
正財 庚子
本造丁火生於巳月,年干乙木與時干庚金本欲遙合,卻遭月干辛金克去乙木,是故乙庚不能遙合矣!日主弱,財星強,正須偏印牽制正財,今遭偏財破印,則本造如經商將乏明顯貴人助力也。
例二----
正官 庚辰  
食神 丁丑
日主 乙亥
食神 丁丑
本造乙生丑月失時,冬月寒濕,應取火神調候格局。年干透出庚金正官欲來遙合日主乙木,然遭月干丁火食神抑制,是故乙庚不能遙合矣!日主弱,格局寒,忌官而有丁火食神制官兼調候,甚宜就任私人企業之地政職務。
例三----
偏印 甲申
正官 癸酉
日主 丙申
食神 戊戌
本造丙生酉月,月干癸水正官與時干戊土食神因日主丙火之喜忌,故可論為遙合(但不合化),年干甲木偏印則因地位遠隔,無力克伐時干戊土,反須勞神先去生助日主丙火。
例四----
比肩 辛卯
正官 丙申
日主 辛丑
食神 癸巳  
本造辛金生於申月,月干透出丙火正官,於是年干辛金與日主辛金均欲爭合丙官,但由於時干癸水食神能遙克月干丙官,致使丙火無心亦無力與兩辛作合矣!
例五----
傷官 癸巳
食神 壬戌
日主 庚申
正財 乙酉
本造庚金生於戌月,地支申酉戌三會金方,時干透出乙木正財,四柱金強,所以乙財和日主庚干合而化金,這是“化金格”。
例六----
正官 癸巳
食神 戊午  
日主 丙辰
七殺 壬辰
本造丙生午月,得令,年月天干透出癸、戊,而年月地支各坐巳、午,於是戊癸合而化火,此時癸水與戊土均喪失其原有之作用,而化成火行了。然因癸水與戊土均通根於兩辰水庫,時干複透壬水,水土原有力量不弱,今雖合化成火,其天干卻仍留存有一、二分癸水與戊土的氣息。
  
  
  
例七----
偏印 丁未
正官 甲辰
日主 己酉
劫財 戊辰
本造己生辰月得令,地支二辰一未,時干透出戊土,四柱土行氣勢可謂強矣!於是月干甲木遂與日主己土合而化土,這是“化土格”。
例八----
正財 丙寅
偏印 辛卯
日主 癸酉
正官 戊午
本造癸生卯月午時,年干丙火通根于年支寅木與時支午火,其旺可知,月干辛金雖通根于日支酉金,然酉逢旺卯所沖,其勢較火行為衰,故而年月干丙辛之 合,丙火仍不失其作用,但辛金則因失勢致其力喪失大半了。至於日干癸水與時干戊土之合,因未生於適當之月令,故亦只論合而不論,兩者遂互相羈絆了。
例九----
七殺 庚寅
劫財 乙酉
日主 甲子
劫財 乙丑
本造月、時天干雙透乙木爭合年庚,然因日主甲木隔之,故而較無爭妒之意,年月乙、庚仍可作合。又本造乃生於酉月,秋金當令,是以年、月乙庚合而化金,月干乙木完全喪失其原有之作用力。
例十----
比肩 乙未  
正官 庚辰
日主 乙卯  
正印 壬午
本造二乙爭合一庚,然因日干乙木坐旺,年干乙木較衰,故庚金干所合。又庚金虛浮無根,其力甚弱,無力合化日主乙木,反遭主羈絆牽制,完全喪失其原有之作用力。
例十一----
正財 乙亥
正財 乙酉
日主 庚戌
劫財 辛巳
本造年、月天干雙透乙木爭合日主庚金,然因年干乙木地位間隔,又逢時干辛金遙克,故而年乙雖有合庚之心,卻無合庚之力;只有月乙貼臨日干可以論合,且因本造生於酉月,四柱金旺?故月乙與日庚合而化金,月干乙木完全喪失其原有之作用力,這是“化金格”。
   
  
  
例十二----   
正財 己卯
七殺 庚午
日主 甲辰
傷官 丁巳
本造日主甲木與年干己土本欲遙合,然甲木卻遭月干庚殺陰隔並抑制,致甲木不敢冒然合己,但時干又透丁火遙克月干庚金,使七殺無法全神抑制日主,故甲己之合力仍有二、三分。
例十三----
正官 庚戌
七殺 辛巳
日主 乙亥  
劫財 甲申
本造年干庚金本欲與日主乙木遙合,然因月干辛金貼臨克制日主乙木,故而日主乙木不敢合庚矣!庚金仍保存其原有作用力,可以遙克時干甲木。
例十四----
劫財 甲寅
正官 庚午
日主 乙丑
偏印 癸未
本造月干庚金克伐年干甲木,然遭日主乙木糾合牽絆,使其無心克甲;又全域木盛金衰,生於火月,故乙庚相合不化,乙木實力未損,庚金幾乎完全喪失其作用力了。
例十五----
傷官 丙辰
正官 庚寅
日主 乙酉
劫財 甲申
本造月干庚金本欲與乙木相合,然年干透出丙火克伐庚金,使庚無力合乙;但由於全域金行氣勢強於丙火甚多,丙火拼無法完全控制庚金旺勢,故而庚合乙之力仍存四、五分,日主乙水受到庚金之束縛,其氣勢便大打折扣了。
  
第二節 地支的沖合會刑穿
一、有關地支合局與會方的解說:
(一)六合局----子丑合屬土,寅亥合屬木,卯戌合屬火,辰酉合屬金,巳申合屬水,午未合屬太陽火或太陰土。
①六合局以位置緊貼者,合力較大,真位置間隔者,合力較小;位置遙隔者,其合力更小。譬如寅、亥分居月、日地支,則合力大;寅、亥分居年、時地支,則合力似有若無。
②凡命局所喜用的地支,逢它支合去則滅吉;命局所仇忌的地支,逢它支合去則滅凶。譬如:命局喜火而見巳,逢申字合去巳火,則滅吉;命局忌火而見巳,逢申字合去巳火,則滅凶。
③合神可以解除命局中所犯的刑沖。譬如:命局喜木而見卯,遭酉金沖去,得辰字來合酉金可以解沖。
④凡六合的地支,均不得變化其原有支藏人元的氣數,但可能增強其化神的強度,並降低其支藏人元的作用力。譬如卯、戌合火戌中所藏的丁火可能增強一倍以上的強度,而卯中所藏的乙木及戌中所藏的戊土、辛金,可能降低大半作用力。
⑤六合局非由陰陽生克而來,故無所謂爭合妒合之分。譬如二卯一戌,其中必有一卯甚或兩卯能與戌作合,通常以地位貼臨者論合;如系二卯夾

;午與午之刑,兩午中之旺火相互較量競爭等。
④凡地支之相刑,必須在沒有沖、合、會、穿干擾衝擊下始產生作用,如一遇沖合會穿,則只論同類同行相扶相助而不論相刑。這就好比同一國家之人,在和平時代,可能發生競爭排擠,但在外敵來犯時,卻常攜手團結共禦敵人了一樣。
⑤地支之穿害,並非由陰陽五行生克而來,故兩支相穿,乃是雙方互生作用與影響,絕非單方對另一方之作用而已。
⑥地支六害(穿),即是指相穿之兩支,雙方互相陷害使之無法與別支產生六合,就好比嫉妒心強的人只希望他人離散孤單,而不希望他人和睦相處一樣,是以地支六害實有如人事上之嫉妒暗害的意思;
⑦凡寅,申、巳、亥其中任何三者齊見,或辰,戌、丑、未其中任何三者齊見,或子、午、卯、酉其中任何三者齊見,都叫三刑;三刑的力量大於雙刑,亦大於六害。
四、有關地支沖合會刑穿並見的解說:
①刑沖合害並見,以地位緊貼者為首要。譬如貫年亥月申日巳時,寅、申中間隔亥,巳、亥中間隔申,所以一般均論寅亥合與巳申合,而不論寅申沖與巳亥沖。然在判斷事情時,仍不能完全忽視其遙沖刑態之存在。
②三合局或三會方遇它支來沖時,均應以合局或會方整體逢沖而視之。譬如寅戌三合局遇申沖寅,則稱申來沖寅午戌合局,或稱寅午戌合局去沖寅只是首當其衝罷了,如果申的氣勢強于寅又強於午(即強於水火),則寅午戌勢將破局而無法合火了。
③子沖午,見寅、戌來合午火,不能視為合午解沖,而應視為合午衝子,其午火之抗力加倍。
④三會方的力量大於三合局,是以若合局及會方並見時,應論會而不論合。
⑤三合局的力量大於六合局,是以若三合局及六合局並見時,應論三合而不論六合。
⑥六合局的力量大於刑害,是以若六合局與刑害並見時,應論六合而不論刑害。  
⑦六沖的力量大於六合,是以若六沖與六合並見時,應論六沖而不論六合。
⑧六沖的力量大於刑害,是以若六沖與刑害並見時,應論六沖而不論刑害。
⑨三合局或三會方的力量大於六沖,是以若會合與六沖並見時,應論會合而不論六沖。
⑩沖合會刑穿並見,除以前述各項原則判斷外,仍不可忽略各相關地支在命局中的氣勢。譬如辰年酉月卯日,根據前述原則,因六衝力量大於六合,應論卯 酉沖而不論辰酉合;然若酉中辛金透出天干,增強後酉合金的氣勢,則此時應論辰酉合而不論卯酉沖了,但卯酉原來對峙之形態仍然存在,不可任意抹滅。
⑾會合不一定能解除刑沖。譬如卯年酉月丑日巳時,由於巳、丑助合酉金,反使酉沖卯的力量加倍。
⑿有時會合可以解除刑沖。譬如亥年巳月酉日丑時,亥水沖巳火,但因酉、丑來合巳火化成金局,致使亥水失去“火”的物件可沖。  
⒀沖者,乃克戰的意思,地位緊貼者為衝突,地位間隔者為遙撼。
⒁有時刑沖也可拆解會合。譬如卯年子月寅日申時,月支子水與時支申金本欲半合水局,卻遇日支寅木沖申、拆解了月時申、子之合局。
⒂有時會合也可拆解刑害,譬如寅年巳月酉曰戌時,年月寅巳刑,日時酉戌相害,但因月日巳酉半合,年時寅戌半合,故而拆解了原有之刑害。
以上所列各項,只是一般性原則,而非原則;尤其在實際論命時,遇到沖合會刑穿並見的情形,往往須同時加以兼顧論及,而不能漠視其既合又沖,既刑且害的存在事實,否則勢將失去許多判斷事情的機會丁。
  
第三節 地支沖合會刑穿的實例
例一----
食神 壬午
食神 壬子
日主 庚辰
偏財 甲申
本造年月子午相沖,子水得令以沖午火,午實無能為力,今再逢申、辰來助合于水,益增水勢,則午火將遭澆熄沖滅了。(摘自命理新論)
例二----
傷官 丙申
正財 戊戌
日主 乙亥
七殺 辛巳
本造年時巳、申本欲遙合,然日支見亥沖巳,是以應論巳亥相沖,而不論巳申遙合。(電子業商人)
  
  
例三----
七殺 乙丑
傷官 庚辰
日主 己丑  
偏財 癸酉
本造年日兩丑爭刑月命辰支,然因時支酉金半合日支丑土,故本造應論為年月丑辰相刑,日時酉丑半合。(廣告商之幼兒)
例四----
比肩 癸巳
比肩 癸亥
日主 癸酉  
正印 庚申  
本造年日巳、酉本欲半合,年時巳、申亦欲遙合,然月支見亥沖巳,拆解了上述兩種金局。(水產商人)
例五----
正印 癸巳
正印 癸亥
日主 甲戌
正財 已巳
本造年月巳亥相沖,月時亦巳亥遙沖,但月時中間隔一間字戌土,故時支巳火遙沖亥水之力減弱,其衝力僅存四、五分。(組合家俱商)
例六----
食神 庚辰
比肩 戊子
日主 戊戌
偏財 壬戌
本造兩戌沖一辰,幸有月令子水間隔於辰、戌之中,並半合辰土化水,拆解了兩戌之衝力七、八分。(豬肉商)。
例七----
偏財 丁酉
正官 戊申
日主 癸亥  
正財 丙辰
本造應作如下之看法:月日申亥相穿,月時申辰拱合,年時辰酉遙合。但因亥來穿申,使申無心合辰,致辰兩遭合的力量增強。(常役士官)
例八----


偏印 丙寅
劫財 己亥
日主 戊午
七殺 甲子
本造不可看成年日寅、午遙合,因月令有亥合寅,時支有子沖午,故寅、午二者實已無心無力再行遙合了。(台畜公司主任)
  
  
例九----
七殺 辛丑
食神 丁酉
日主 乙丑
傷官 丙子
本造年日兩丑爭合月令酉金,然時支子水又來合日支丑土,故本造應論為年月酉丑半合,日時子丑六合。(自強號服務小姐)
例十----   
七殺 壬寅
偏財 庚戌
日主 丙申
食神 戊戌
本造年日遙沖,幸有月令戌土間隔合寅化火,拆解了申來沖寅之大半力量,然其衝力仍存四、五分。(自強號服務小姐)
例十一----
偏財 辛未
正財 庚寅
日主 丁未
正財 庚子
本造日時子未相穿,由於月令間隔之寅支為閑字,故而導致年時亦構成子未遙穿,但年時之穿力較日時之穿力為弱。(自強號列車長)
例十二----
比肩 甲午
? ?子
? ?辰
? ?子  
本造月時兩子爭合一辰,然年支午火沖月令子水,故應論為年月子午相沖,日時子辰半合;但因月支子水得令去沖午火,行有餘力,仍有二、三分爭合辰土的力量。(印刷廠老闆)
例十三----
七殺 戊戌
正官 己末
日主 壬子
劫財 癸卯
本造應作如下之看法:年月戌未相刑,月日子來相害,日時子卯相刑,年時卯戌遙合;然因合局能解刑穿,故年時卯戌雖屬遙合,其合力仍有三、四分,而原局刑穿之力量則減至六、七分。(某大鋁業公司年青董事長)
例十四----  
偏財 丁亥
食神 乙巳
日主 癸卯
比肩 癸丑  
本造年日亥卯本欲遙合,月時巳丑亦欲遙合,然因月令巳火沖亥,拆解了上述兩種合局。但亥水天透地藏有力,得令的巳火去沖亥水未必能獲勝,故亥仍存二、三分餘力去遙合卯支。(法務部某官員之妻)
例十五----
偏財 庚寅
偏印 甲申
日主 丙午
七殺 壬辰
本造年日寅午本欲遙合,月時申辰亦欲遙合,然因月令申金沖寅,拆解了上述兩種合局。且申金得令複天透地藏,其力必勝寅木,故申金行有餘力仍有二、三分遙合辰支之勢,而寅木已無餘力去遙合午支了。(某乳羊牧場老闆)
例十六----
偏財 己巳
正財 戊辰
日主 乙酉  
比肩 乙酉
本造應作如下之看法:月日辰酉六合,年時巳酉遙合。(法務部某官員)
例十七----
正官 壬午
偏印 乙巳
日主 丁丑
比肩 丁未
本造應作如下之

;午與午之刑,兩午中之旺火相互較量競爭等。
④凡地支之相刑,必須在沒有沖、合、會、穿干擾衝擊下始產生作用,如一遇沖合會穿,則只論同類同行相扶相助而不論相刑。這就好比同一國家之人,在和平時代,可能發生競爭排擠,但在外敵來犯時,卻常攜手團結共禦敵人了一樣。
⑤地支之穿害,並非由陰陽五行生克而來,故兩支相穿,乃是雙方互生作用與影響,絕非單方對另一方之作用而已。
⑥地支六害(穿),即是指相穿之兩支,雙方互相陷害使之無法與別支產生六合,就好比嫉妒心強的人只希望他人離散孤單,而不希望他人和睦相處一樣,是以地支六害實有如人事上之嫉妒暗害的意思;
⑦凡寅,申、巳、亥其中任何三者齊見,或辰,戌、丑、未其中任何三者齊見,或子、午、卯、酉其中任何三者齊見,都叫三刑;三刑的力量大於雙刑,亦大於六害。
四、有關地支沖合會刑穿並見的解說:
①刑沖合害並見,以地位緊貼者為首要。譬如貫年亥月申日巳時,寅、申中間隔亥,巳、亥中間隔申,所以一般均論寅亥合與巳申合,而不論寅申沖與巳亥沖。然在判斷事情時,仍不能完全忽視其遙沖刑態之存在。
②三合局或三會方遇它支來沖時,均應以合局或會方整體逢沖而視之。譬如寅戌三合局遇申沖寅,則稱申來沖寅午戌合局,或稱寅午戌合局去沖寅只是首當其衝罷了,如果申的氣勢強于寅又強於午(即強於水火),則寅午戌勢將破局而無法合火了。
③子沖午,見寅、戌來合午火,不能視為合午解沖,而應視為合午衝子,其午火之抗力加倍。
④三會方的力量大於三合局,是以若合局及會方並見時,應論會而不論合。
⑤三合局的力量大於六合局,是以若三合局及六合局並見時,應論三合而不論六合。
⑥六合局的力量大於刑害,是以若六合局與刑害並見時,應論六合而不論刑害。  
⑦六沖的力量大於六合,是以若六沖與六合並見時,應論六沖而不論六合。
⑧六沖的力量大於刑害,是以若六沖與刑害並見時,應論六沖而不論刑害。
⑨三合局或三會方的力量大於六沖,是以若會合與六沖並見時,應論會合而不論六沖。
⑩沖合會刑穿並見,除以前述各項原則判斷外,仍不可忽略各相關地支在命局中的氣勢。譬如辰年酉月卯日,根據前述原則,因六衝力量大於六合,應論卯 酉沖而不論辰酉合;然若酉中辛金透出天干,增強後酉合金的氣勢,則此時應論辰酉合而不論卯酉沖了,但卯酉原來對峙之形態仍然存在,不可任意抹滅。
⑾會合不一定能解除刑沖。譬如卯年酉月丑日巳時,由於巳、丑助合酉金,反使酉沖卯的力量加倍。
⑿有時會合可以解除刑沖。譬如亥年巳月酉日丑時,亥水沖巳火,但因酉、丑來合巳火化成金局,致使亥水失去“火”的物件可沖。  
⒀沖者,乃克戰的意思,地位緊貼者為衝突,地位間隔者為遙撼。
⒁有時刑沖也可拆解會合。譬如卯年子月寅日申時,月支子水與時支申金本欲半合水局,卻遇日支寅木沖申、拆解了月時申、子之合局。
⒂有時會合也可拆解刑害,譬如寅年巳月酉曰戌時,年月寅巳刑,日時酉戌相害,但因月日巳酉半合,年時寅戌半合,故而拆解了原有之刑害。
以上所列各項,只是一般性原則,而非原則;尤其在實際論命時,遇到沖合會刑穿並見的情形,往往須同時加以兼顧論及,而不能漠視其既合又沖,既刑且害的存在事實,否則勢將失去許多判斷事情的機會丁。
  
第三節 地支沖合會刑穿的實例
例一----
食神 壬午
食神 壬子
日主 庚辰
偏財 甲申
本造年月子午相沖,子水得令以沖午火,午實無能為力,今再逢申、辰來助合于水,益增水勢,則午火將遭澆熄沖滅了。(摘自命理新論)
例二----
傷官 丙申
正財 戊戌
日主 乙亥
七殺 辛巳
本造年時巳、申本欲遙合,然日支見亥沖巳,是以應論巳亥相沖,而不論巳申遙合。(電子業商人)
  
  
例三----
七殺 乙丑
傷官 庚辰
日主 己丑  
偏財 癸酉
本造年日兩丑爭刑月命辰支,然因時支酉金半合日支丑土,故本造應論為年月丑辰相刑,日時酉丑半合。(廣告商之幼兒)
例四----
比肩 癸巳
比肩 癸亥
日主 癸酉  
正印 庚申  
本造年日巳、酉本欲半合,年時巳、申亦欲遙合,然月支見亥沖巳,拆解了上述兩種金局。(水產商人)
例五----
正印 癸巳
正印 癸亥
日主 甲戌
正財 已巳
本造年月巳亥相沖,月時亦巳亥遙沖,但月時中間隔一間字戌土,故時支巳火遙沖亥水之力減弱,其衝力僅存四、五分。(組合家俱商)
例六----
食神 庚辰
比肩 戊子
日主 戊戌
偏財 壬戌
本造兩戌沖一辰,幸有月令子水間隔於辰、戌之中,並半合辰土化水,拆解了兩戌之衝力七、八分。(豬肉商)。
例七----
偏財 丁酉
正官 戊申
日主 癸亥  
正財 丙辰
本造應作如下之看法:月日申亥相穿,月時申辰拱合,年時辰酉遙合。但因亥來穿申,使申無心合辰,致辰兩遭合的力量增強。(常役士官)
例八----


偏印 丙寅
劫財 己亥
日主 戊午
七殺 甲子
本造不可看成年日寅、午遙合,因月令有亥合寅,時支有子沖午,故寅、午二者實已無心無力再行遙合了。(台畜公司主任)
  
  
例九----
七殺 辛丑
食神 丁酉
日主 乙丑
傷官 丙子
本造年日兩丑爭合月令酉金,然時支子水又來合日支丑土,故本造應論為年月酉丑半合,日時子丑六合。(自強號服務小姐)
例十----   
七殺 壬寅
偏財 庚戌
日主 丙申
食神 戊戌
本造年日遙沖,幸有月令戌土間隔合寅化火,拆解了申來沖寅之大半力量,然其衝力仍存四、五分。(自強號服務小姐)
例十一----
偏財 辛未
正財 庚寅
日主 丁未
正財 庚子
本造日時子未相穿,由於月令間隔之寅支為閑字,故而導致年時亦構成子未遙穿,但年時之穿力較日時之穿力為弱。(自強號列車長)
例十二----
比肩 甲午
? ?子
? ?辰
? ?子  
本造月時兩子爭合一辰,然年支午火沖月令子水,故應論為年月子午相沖,日時子辰半合;但因月支子水得令去沖午火,行有餘力,仍有二、三分爭合辰土的力量。(印刷廠老闆)
例十三----
七殺 戊戌
正官 己末
日主 壬子
劫財 癸卯
本造應作如下之看法:年月戌未相刑,月日子來相害,日時子卯相刑,年時卯戌遙合;然因合局能解刑穿,故年時卯戌雖屬遙合,其合力仍有三、四分,而原局刑穿之力量則減至六、七分。(某大鋁業公司年青董事長)
例十四----  
偏財 丁亥
食神 乙巳
日主 癸卯
比肩 癸丑  
本造年日亥卯本欲遙合,月時巳丑亦欲遙合,然因月令巳火沖亥,拆解了上述兩種合局。但亥水天透地藏有力,得令的巳火去沖亥水未必能獲勝,故亥仍存二、三分餘力去遙合卯支。(法務部某官員之妻)
例十五----
偏財 庚寅
偏印 甲申
日主 丙午
七殺 壬辰
本造年日寅午本欲遙合,月時申辰亦欲遙合,然因月令申金沖寅,拆解了上述兩種合局。且申金得令複天透地藏,其力必勝寅木,故申金行有餘力仍有二、三分遙合辰支之勢,而寅木已無餘力去遙合午支了。(某乳羊牧場老闆)
例十六----
偏財 己巳
正財 戊辰
日主 乙酉  
比肩 乙酉
本造應作如下之看法:月日辰酉六合,年時巳酉遙合。(法務部某官員)
例十七----
正官 壬午
偏印 乙巳
日主 丁丑
比肩 丁未
本造應作如下之

;午與午之刑,兩午中之旺火相互較量競爭等。
④凡地支之相刑,必須在沒有沖、合、會、穿干擾衝擊下始產生作用,如一遇沖合會穿,則只論同類同行相扶相助而不論相刑。這就好比同一國家之人,在和平時代,可能發生競爭排擠,但在外敵來犯時,卻常攜手團結共禦敵人了一樣。
⑤地支之穿害,並非由陰陽五行生克而來,故兩支相穿,乃是雙方互生作用與影響,絕非單方對另一方之作用而已。
⑥地支六害(穿),即是指相穿之兩支,雙方互相陷害使之無法與別支產生六合,就好比嫉妒心強的人只希望他人離散孤單,而不希望他人和睦相處一樣,是以地支六害實有如人事上之嫉妒暗害的意思;
⑦凡寅,申、巳、亥其中任何三者齊見,或辰,戌、丑、未其中任何三者齊見,或子、午、卯、酉其中任何三者齊見,都叫三刑;三刑的力量大於雙刑,亦大於六害。
四、有關地支沖合會刑穿並見的解說:
①刑沖合害並見,以地位緊貼者為首要。譬如貫年亥月申日巳時,寅、申中間隔亥,巳、亥中間隔申,所以一般均論寅亥合與巳申合,而不論寅申沖與巳亥沖。然在判斷事情時,仍不能完全忽視其遙沖刑態之存在。
②三合局或三會方遇它支來沖時,均應以合局或會方整體逢沖而視之。譬如寅戌三合局遇申沖寅,則稱申來沖寅午戌合局,或稱寅午戌合局去沖寅只是首當其衝罷了,如果申的氣勢強于寅又強於午(即強於水火),則寅午戌勢將破局而無法合火了。
③子沖午,見寅、戌來合午火,不能視為合午解沖,而應視為合午衝子,其午火之抗力加倍。
④三會方的力量大於三合局,是以若合局及會方並見時,應論會而不論合。
⑤三合局的力量大於六合局,是以若三合局及六合局並見時,應論三合而不論六合。
⑥六合局的力量大於刑害,是以若六合局與刑害並見時,應論六合而不論刑害。  
⑦六沖的力量大於六合,是以若六沖與六合並見時,應論六沖而不論六合。
⑧六沖的力量大於刑害,是以若六沖與刑害並見時,應論六沖而不論刑害。
⑨三合局或三會方的力量大於六沖,是以若會合與六沖並見時,應論會合而不論六沖。
⑩沖合會刑穿並見,除以前述各項原則判斷外,仍不可忽略各相關地支在命局中的氣勢。譬如辰年酉月卯日,根據前述原則,因六衝力量大於六合,應論卯 酉沖而不論辰酉合;然若酉中辛金透出天干,增強後酉合金的氣勢,則此時應論辰酉合而不論卯酉沖了,但卯酉原來對峙之形態仍然存在,不可任意抹滅。
⑾會合不一定能解除刑沖。譬如卯年酉月丑日巳時,由於巳、丑助合酉金,反使酉沖卯的力量加倍。
⑿有時會合可以解除刑沖。譬如亥年巳月酉日丑時,亥水沖巳火,但因酉、丑來合巳火化成金局,致使亥水失去“火”的物件可沖。  
⒀沖者,乃克戰的意思,地位緊貼者為衝突,地位間隔者為遙撼。
⒁有時刑沖也可拆解會合。譬如卯年子月寅日申時,月支子水與時支申金本欲半合水局,卻遇日支寅木沖申、拆解了月時申、子之合局。
⒂有時會合也可拆解刑害,譬如寅年巳月酉曰戌時,年月寅巳刑,日時酉戌相害,但因月日巳酉半合,年時寅戌半合,故而拆解了原有之刑害。
以上所列各項,只是一般性原則,而非原則;尤其在實際論命時,遇到沖合會刑穿並見的情形,往往須同時加以兼顧論及,而不能漠視其既合又沖,既刑且害的存在事實,否則勢將失去許多判斷事情的機會丁。
  
第三節 地支沖合會刑穿的實例
例一----
食神 壬午
食神 壬子
日主 庚辰
偏財 甲申
本造年月子午相沖,子水得令以沖午火,午實無能為力,今再逢申、辰來助合于水,益增水勢,則午火將遭澆熄沖滅了。(摘自命理新論)
例二----
傷官 丙申
正財 戊戌
日主 乙亥
七殺 辛巳
本造年時巳、申本欲遙合,然日支見亥沖巳,是以應論巳亥相沖,而不論巳申遙合。(電子業商人)
  
  
例三----
七殺 乙丑
傷官 庚辰
日主 己丑  
偏財 癸酉
本造年日兩丑爭刑月命辰支,然因時支酉金半合日支丑土,故本造應論為年月丑辰相刑,日時酉丑半合。(廣告商之幼兒)
例四----
比肩 癸巳
比肩 癸亥
日主 癸酉  
正印 庚申  
本造年日巳、酉本欲半合,年時巳、申亦欲遙合,然月支見亥沖巳,拆解了上述兩種金局。(水產商人)
例五----
正印 癸巳
正印 癸亥
日主 甲戌
正財 已巳
本造年月巳亥相沖,月時亦巳亥遙沖,但月時中間隔一間字戌土,故時支巳火遙沖亥水之力減弱,其衝力僅存四、五分。(組合家俱商)
例六----
食神 庚辰
比肩 戊子
日主 戊戌
偏財 壬戌
本造兩戌沖一辰,幸有月令子水間隔於辰、戌之中,並半合辰土化水,拆解了兩戌之衝力七、八分。(豬肉商)。
例七----
偏財 丁酉
正官 戊申
日主 癸亥  
正財 丙辰
本造應作如下之看法:月日申亥相穿,月時申辰拱合,年時辰酉遙合。但因亥來穿申,使申無心合辰,致辰兩遭合的力量增強。(常役士官)
例八----


偏印 丙寅
劫財 己亥
日主 戊午
七殺 甲子
本造不可看成年日寅、午遙合,因月令有亥合寅,時支有子沖午,故寅、午二者實已無心無力再行遙合了。(台畜公司主任)
  
  
例九----
七殺 辛丑
食神 丁酉
日主 乙丑
傷官 丙子
本造年日兩丑爭合月令酉金,然時支子水又來合日支丑土,故本造應論為年月酉丑半合,日時子丑六合。(自強號服務小姐)
例十----   
七殺 壬寅
偏財 庚戌
日主 丙申
食神 戊戌
本造年日遙沖,幸有月令戌土間隔合寅化火,拆解了申來沖寅之大半力量,然其衝力仍存四、五分。(自強號服務小姐)
例十一----
偏財 辛未
正財 庚寅
日主 丁未
正財 庚子
本造日時子未相穿,由於月令間隔之寅支為閑字,故而導致年時亦構成子未遙穿,但年時之穿力較日時之穿力為弱。(自強號列車長)
例十二----
比肩 甲午
? ?子
? ?辰
? ?子  
本造月時兩子爭合一辰,然年支午火沖月令子水,故應論為年月子午相沖,日時子辰半合;但因月支子水得令去沖午火,行有餘力,仍有二、三分爭合辰土的力量。(印刷廠老闆)
例十三----
七殺 戊戌
正官 己末
日主 壬子
劫財 癸卯
本造應作如下之看法:年月戌未相刑,月日子來相害,日時子卯相刑,年時卯戌遙合;然因合局能解刑穿,故年時卯戌雖屬遙合,其合力仍有三、四分,而原局刑穿之力量則減至六、七分。(某大鋁業公司年青董事長)
例十四----  
偏財 丁亥
食神 乙巳
日主 癸卯
比肩 癸丑  
本造年日亥卯本欲遙合,月時巳丑亦欲遙合,然因月令巳火沖亥,拆解了上述兩種合局。但亥水天透地藏有力,得令的巳火去沖亥水未必能獲勝,故亥仍存二、三分餘力去遙合卯支。(法務部某官員之妻)
例十五----
偏財 庚寅
偏印 甲申
日主 丙午
七殺 壬辰
本造年日寅午本欲遙合,月時申辰亦欲遙合,然因月令申金沖寅,拆解了上述兩種合局。且申金得令複天透地藏,其力必勝寅木,故申金行有餘力仍有二、三分遙合辰支之勢,而寅木已無餘力去遙合午支了。(某乳羊牧場老闆)
例十六----
偏財 己巳
正財 戊辰
日主 乙酉  
比肩 乙酉
本造應作如下之看法:月日辰酉六合,年時巳酉遙合。(法務部某官員)
例十七----
正官 壬午
偏印 乙巳
日主 丁丑
比肩 丁未
本造應作如下之

月,失時。年日申子本欲半合水局幫扶日主,無奈子逢午沖,申逢寅沖,申子之合局幾乎破盡矣!益且年月天干雙透戊殺 通根於寅、午,逼臨攻身,其勢甚然可怕;女命有殺應先論殺,故須取日支夫宮所坐申金化殺生身為用,而喜時上壬水通根年支幫扶日主。惜以申遭寅沖,子遭午 沖,喜用均感失力,柱衝動過劇,難免一生動盪;夫宮逢沖,全域唯一夫星己土藏於午中亦逢子沖受損,是以婚姻當有不美之處。初運中運一路木火土忌神之地,身 為長女,少年即輟學分憂家計;婚後遇人不淑,乙卯運生下三女之後,與夫離異,女兒皆由其扶養成人,至今尚未再婚,單身刻苦經營發院勉以維生;後運癸丑、壬 子、辛亥喜用齊至,晚景差堪慰籍。
例六----
偏財丙戌 戊七殺 辛正印 丁正財 10庚寅  40癸已
正官已丑 癸劫財 辛正印 己正官 20辛卯  50甲午
日主壬午 丁正財 己正官 30壬辰  60乙未
七殺戊申 庚偏印 壬比肩 戊七殺
本造男命,壬水生於丑月,天干己、戊官殺兩透,地支丑、戌官殺兩藏,複見年干丙火通根午、戌生助土神,全域財官殺之氣勢可謂旺極,日主壬水柔弱難 敵眾殺,不得不從官殺旺勢,然欲奪命從殺,又見時支申中庚金壬水亂其心志,故此造為一假從財官殺格,行運喜見火土加強旺神,忌見水木破格。初運庚寅,父輩 從公,家境清平;辛卯運投身軍旅,殺印相生,官至少校,壬辰運,壬水受原局戊土制伏,不能為患,運支辰戌相沖,戊土殺星動盪,故以中校申請退役,時年三十 四,退役後投身建築業,財發千萬元,一交癸巳運,癸合原局戊土,羈絆從神,巳與丑土拱合金局,再逢水木流年,則一敗塗地矣!
例七----
正財甲午 丁七殺 己偏印  4戊辰  34乙丑
偏印己巳 庚劫財 戊正印 己偏印 14丁卯  44甲子
日主辛未 己偏印 丁七殺 乙偏財 24丙寅  54癸亥
正財甲午 丁七殺 己偏印
本造女命,辛金生於巳月,失令,日主本通微根于月令巳支,無奈年月日支巳午未三會南方火,日主之根頓時銷熔於熊熊烈火中了,只得賴月干己土偏印化 殺以護身,不幸月己又逢年甲合去,甲已雙雙失去其原有作用力於是日主弱極無依,不得不從旺殺之勢,這是與從殺格,行運喜見木火財殺加強,忌見金水破格。幼 運戊辰,出身山村農家;丁卯、丙寅大運,順利完成專科學業,並通過國家考試,服務於稅務機關,甚得上司賞識與同事愛戴;丙寅運中甲子流年,連續對中統一發 票二次,財聚數百萬元。
例八----
偏財

丁酉 辛偏印  6辛丑 36戊戌
劫財壬寅 甲傷官 丙正財 戊正官  16庚子 46丁酉
日主癸亥 甲傷官 壬劫財 26己亥 56丙申
劫財壬戌 戊正官 辛偏印 丁偏財  
本造男命,癸水生於寅月,雖說失令,然日主自坐旺支亥水,天干複雙透壬水,更得年支酉金之生,日主癸水氣勢可謂不弱,正宜取月日寅亥合木瀉身為 用,並喜年干丁火通根寅支轉繼發榮,忌見金水加強破用;惜以年上丁火逢月壬合去,喜神頓覺失力了。初運辛丑,家道寒傖,至為艱辛,運至庚子,仇忌齊臨,先 遭母喪之痛,其後本人亦於服役中車禍身亡,亦雲慘矣!
例九----
偏財丁亥 甲傷官 壬劫財  5丙午 35乙酉
食神乙巳 庚正印 丙正財 戊正官 15丁未 45庚戌
日主癸卯 乙食神 25戊申 55辛亥
比肩癸丑 癸比肩 己七殺 辛偏印  
本造女命,癸生巳月失辛偏印令,元神雖通根于亥支,無奈亥逢巳沖,根基不免動搖,幸賴時干透癸通微根於丑相助日主,丑中所藏己、辛,乃殺印相生, 需巳中所蔽戊土官星遭亥沖去,可謂“去官留殺”;又時柱一位殺星,不逢刑衝破害,亦是一種貴徽,女命以殺為貴如能晚婚或委身年長良人,可因夫致貴。本造既 屬身弱,則行運喜見金水幫扶日主,忌見火土破用,木則可視為閑神;初運丙午忌神之地,父輩經商失意,至為困頓;丁未運與原局亥卯未三合木神瀉身,勵志求 學,卒以研究所畢業;戊申運執教于范學院,中年出閣,夫婿年長近二十歲,任職於法務部;己酉運辭卸教職,投資於冷凍業及畜牧業,後運金水喜用齊至,富貴當 可期許。
  
第十六章 吉神凶煞概說
第一節 有關吉神凶煞的議論
吉神凶煞簡稱“神煞”或“神殺”,所謂神煞,就是指不以正統陰陽五行之生克制化原理所定出的特殊吉凶星。我們如將神煞予以歸納,大致可分四類, 一為“吉星吉神”,二為“凶星凶神”,三為“小兒關煞”,四為“合婚神煞”。神煞的設定,多由片面的干支對應而來,很少牽涉到邏輯性的推理技巧,所以顯得 較為單純而刻板,也因此故,神煞常遭有識之士群相撻伐,並斥之為荒誕無稽之謬說。
然而,詳觀江湖上論命,少有不兼談神煞者,甚至還有專以神煞為人論命的;而一般人問命,也多喜詢及神煞,尤其是對小兒、婚姻、厄關等方面,更非 將神煞問個清楚不可,這是一個相沿已久的傳統習向,如欲在短時間內予以糾正改變,則可說是相當不易的一件事情。記得我們在十三章曾經談過,子平術和紫微鬥 數都是從漢、唐以往的星宗蛻變而成,其中鬥數因承了較多星宗的模式,而子平術則幾乎改良變異殆盡,我們今天還能從子平術中看到的星宗遺影,就只剩下神煞和 星盤了。
目前所使用的神煞當中,有一部分是完全承自于星宗的星神,有一部分則屬後人基於當時之需要或長久統計之心得而自行創設,另有一部分別是從擇日學、堪輿學或其它學術中移用而來,其名目與花樣之眾,真可謂多如牛毛,令人歎為觀止。
神煞的設定方式,大抵不外如下九種:
(一)、以年支對應于月日時支。(二)、以月支對應于年月日時天干。(三)、以日支對應于年月時支。(四)、以年干對應于年月日時支。(五)、以 日干以應于年月日時支。(六)、以月令節氣對應于年日時支。(七)、以六甲旬對應於四柱地支。(八)、年月日時天干互見。(九)、同柱天干自見。
以上九種方式所設定出來的神煞,如果詳加列舉,可達數百種,向來各家命書,大多未予明載,縱使記載的亦多僅有起例而少有詳述其原理及其明確作 用,所以常令人深覺困擾,不得不糊塗因循使用,這是一種畸型的現象,實在值得憂慮。緣此,遂有許多命學家主張將神煞廢棄不用,惟憾曲高和寡,孤掌難鳴,徒 呼奈何?本講義原以正統陰陽五行生克制化為主要教學重點,本不考慮對神煞加以探討,然為保存中國固有傳統命學風貌,站在學術研究之客觀立場,仍予概略介紹 之。今先摘錄古今命賢對神煞所抒見解於後,以供各位治學參考:
一、任氏之見解----先賢任鐵樵說:“吉神凶煞,不知起自何人?作此險語,往往全無應驗”。又說:“一切神煞荒唐取用,桃花咸池,專論女命邪淫, 受責鬼神;金鎖鐵蛇,謬指小兒關煞,憂人父母。..至於奇格異局,神煞納音諸名目,乃好事妄造,非關命理休咎,若據此論命,必致以正為謬,以是為非,訛以 傳訛,遂使吉凶之理,昏昧難明矣”!
二、張氏之見解----先賢張楠說:“呂才(唐太宗時之大學士)合婚書,豈有是理?..骨髓破、鐵掃帚、六害、大敗、狼籍、飛天狼籍、八敗、孤虛謬 說,此說原只是將人十二支所屬生年,浪以月家(亂取月支)一字為犯,豈有是理耶?蓋論人之禍福,以年月日時四柱俱全,更加地支所藏配合,論人休咎,倘不可 得;而以年月二字,不與日時相關,斷頭截腳為說,不特立諾空言,而且刻諸板籍(書籍),妄立險語,以駭人之聽信,後世愚夫愚婦,遂以為真,或有斯犯,即駭 而驚。或有高明(智者)知其果於無驗,以破其說,彼亦不信,且言曰:‘此是神仙留記,若果無驗,安肯刻

板’?又有登科及第,止讀儒書,未 諳此理,或亦酷信,遂使下愚之人曰:‘此上人(高貴人士)尚且信之,我何疑焉’,一犬吠形,百犬吠聲。又或八字果系偏枯、太弱、太旺,有病無藥兼帶謬說, 愚人且不以八字正理不好為說,只浪怨帶此謬說之害,又或浪聽愚人諺語(傳言),飛天狼籍是八敗耶,此非君子之言,(乃)齊東野人之語也。愚(張賢自稱)謂 此等妄語,刊諸板籍,必須焚其板,火其書,而後可耶”!
三、陳氏之見解----先賢陳素庵說:“舊書稱神煞,一一細推,毫無義理者,十嘗八九,且一字每聚吉凶神煞十餘,福禍何以取斷?此皆術家逞臆妄造, 每一書出.則增數種,欲以何說惑人,即立何等名色,往往數煞只是一煞”。又說:“考定神煞,如天德、月德、貴人、月將、空亡之類,皆有義理,其餘從太歲起 者為真,不從太歲起者為妄;真者精擇而存之,妄者悉舉而削之。或疑相沿既久,未必無驗,不知人命吉凶,皆由格局運氣、安可偶合神煞而信之。且如桃花、流 霞、紅豔等煞,為男女淫欲之徵,然端人正士,烈女貞夫犯之者甚多;況桃花煞亥卯未在子,寅午戌在卯,巳酉丑在午,申子辰在酉,皆五行正印;流霞煞如乙遇申 乃正官,丙遇寅乃長生,辛遇酉乃祿神,何以見其褻乎?且春花無不妖冶,何獨桃花為淫花?干支字面相見,有何紅色豔態?神煞誕妄,皆此類也,但一一避之,太 費解說,達理之士,自當曉然耳”!
四、吳氏之見解----近賢吳俊民說:“以‘子平術’論命全就四柱歲運之陰陽五行,察其衰旺,究其順悖,審其進退,論其喜忌為主。對吉神凶煞,實在 可有可無,因為單就四柱命宮天干地支沖合會刑穿配合大運流年流月,詳細審察其交互演變的情形,再加上空間條件的配合,大體即可斷其孰吉孰凶。然一般論命者 多喜配合吉神凶煞,以為論斷;而問命者也多愛聽這一套江湖花樣”。又說:“尤以江湖命相士大多兼修‘星盤’‘子平’,為人論命時,也有采‘星平合參’者, 於是關煞及吉凶星雜比、劫、傷、食、財、官、殺、印,滿盤陰陽怪氣,以為盡泄天機,對一般愚夫愚婦,竭盡蠱惑之能事,其目的多志在金錢,命學式微,並非全 受外力的壓迫,自己不尊重自己的學術,也是一個原因”。
五、梁氏的見解----近賢梁湘潤說:“神煞之一說,為時甚早,大約在漢代即已有之。‘神煞’之名稱眾多,系統駁雜而定義不明,在此是一名稱,在彼 又是一個名稱。譬如,以‘大耗’為例----樞要曆曰:大耗者,月中虛耗之神也;曆例曰:大耗者,正月起申,順行十二辰;曹震圭曰:大耗者與月破同位。二、祿 命法之大耗,又名元辰,以出生年地支,按‘陽男陰女,陰男陽女’之‘子見巳未,丑見午申..’等起例。像這一種,同樣的‘術語’而在‘陰陽五行’學理之 中,而各有說者,實在不乏其例。又如:‘天醫’在擇日法,只是‘成’日之別名,而‘天醫’在陽宅之中又視作為吉方。又如:‘天喜’,選擇宋鏡以正月戌、二 月亥、三月子、四月丑..等;然而在‘飛星紫微鬥數’之天喜,又是以年支推論,以子年酉、丑年、申、寅年未..等之而推論”
又說:“故此,就只以有‘經傳’可考者,即是不難循覓出‘同詞異義’之事。這尚僅僅是就其組合而言之,如果要論及其‘吉凶’之所指示,則又有不同 樣的說法。若再問及這些‘吉’或者‘凶’的推論,究竟有多少準確性,那就‘譽者有之,謗者有之’,奉若金科玉律者有之,棄之如糟粕者有之。然而,‘神煞’ 一事,為什麼會這樣亂?看來是甚為複雜的現象,而其真正原因,歸納而言,也只有二項----一、陰陽五行這一範圍之中,大抵好談禍福之‘應驗性’,譬如:某人 命帶桃花,確實風流成性,因此,就要以此神煞之吉凶加之於任何一個人之身上。二、懶得去研究各種研究之根源,職業人士忙著去賺錢,有錢賺就好了,談理論主 事,簡直是傻子之事;研究人士,又多偏於自己所習慣的一種,不願廣為研究體會陰陽五行之面面觀,甚至也只是另一種面目之職業算命者而已..。‘神煞’是通 用於陰陽學術之中,自‘淮南子’直至清‘協紀辨方書’止,歷時達二千年之久,歷經各種‘祿命法’演變,參涉每一個時代之堪輿術,今日任何一種陰陽學術,都 離不開一神煞學,故此,若未能注視於神煞之演變,也就很難能研究得好任何一種論命法”。
又說:“關煞與神煞不同,‘神煞’是經典中之所取認,‘關煞’是習俗上所慣用,神煞有推算上理論,關煞只是地域性統計之所得,其準確性幾乎渺茫。 關煞大抵是用之‘兒童’,以父母愛子心切,通常皆以‘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關煞之權威是建立在倫理。故此,儘管關煞大家都列入,幾乎可以不必訴諸於 理論,而可以流傳不絕的一種統計法。因此,吾人對‘關煞’一說,也只能以‘星相民俗藝術’觀之”。
第二節 吉神凶煞的種類
吉神凶煞之種類,大抵不外四類,前已提及,那就是:(1)吉星吉神類(2)凶星凶神類(3)小兒關煞類(4)合婚神煞類。而其中合婚神煞方面,又大多是從擇日學中移用過來;小兒關煞則是各地民俗之產物,至於吉凶星方面,除了一部分是後人自

創之外,其餘多屬因承或演自于星宗。茲分別整理列舉於後:
一、吉星吉神類----有天德貴人,天乙貴人、天官貴人、天廚貴人、天福貴人、月德貴人、文昌貴人、文星貴人、福星貴人、太極貴人、節度貴人、三奇 貴人,天德合、月德合、天祿、官祿,飛祿、夾祿、拱祿、支祿、時祿、食祿、天廚祿、生成祿、連珠祿、朝元祿、飛勝祿、名位祿、正夾祿、雙夾祿、天元祿、地 元祿、人元祿、天蔭、天貴、天和、天權、生官、職元、仁元,壽元、魁元、催官、科名、科甲、祿動、唐符、國印、玉堂、爵星,天馬,地驛、紅鸞、天喜、天 解、地解、食神、連珠食神、印綬遇祿、驛馬、生成馬、天財、飛財、五行正印、官史貴印、華蓋印、日學堂、十干學堂、十干學館、食神學堂、食神學館、官貴學 堂館、學堂詞館、福德秀氣、六秀、魁罡、進神、金神、金輿、華蓋、將星、天赦、天經地緯、行主、局主、卦氣、鬥標、注受、歲殿、金匱、將星、攀鞍、驀越、 三台、八座;太陽、太陰、紫微、龍德..等等。
二、凶星凶神類----有天暗、天耗、天刑、天囚、傷官、陽刃、飛刃、血支、血忌、產星、天空、天雄地雌、喪門、吊客、白虎、地喪、地猥、貫索、勾 神、五鬼、官符、月符;飛符,年符、死符、小耗、歲破、大耗、闌干、暴敗、天厄、捲舌、紋殺、天狗、病符、囚獄、的煞、破碎、咸池、桃花、大殺、飛廉、三 刑、六害、劫煞、亡神、空亡、孤虛、血刃、浮沉、天哭、披頭、披麻、黃拖、豹尾、擎天、游奕、地耗、月廉、月煞、值難、大煞、天羅地網、反吟伏吟、紅豔、 流霞、方位煞、八煞、追魂、鬥杓、赦文、日刃、十惡大敗;四慶、冰消瓦解、十大空亡、六甲空亡、截路空亡、天上空亡、十干空亡、四大空亡、三丘五墓、埋兒 煞、沖天煞、指背煞、懸針煞、平頭煞、克妻煞、吞啖煞、呻吟煞、隔角煞、破軍、紫暗、太白、斧劈、天掃、地掃、戰烽煞、雷霆煞、掛劍煞、天屠煞、自縊煞、 鬼限、沖天煞、夭年煞、截俞煞、頭重尾輕、伏兵大禍、陰陽不將,巡山罹喉、元辰、孤鸞..等等。
三、合婚神煞類----有益財、退財、至門守寡、夫多厄、妻多厄、死魂夫、泉魂夫,死克妻、墓妨妻、鬼夫、鬼婦、絕克、財夫,財妻、富貴多子、不娶 鰥居、不嫁寡居、殺夫、殺妻、死魂子、骨髓破、大敗、八敗、大狼藉、小狼藉、飛天狼藉、孤辰、寡宿、重婚煞、絕居人、頭帶煞、腳帶煞、咸池煞、破碎煞、穿 心六害、亡神、劫煞、六沖、戴箭、鐵掃、鐵剪、天掃,地掃,陰差陽錯、絕房煞、四離絕、真滅沒、氣往亡

、白虎、紅紗,天賊,人鬲、月壓、 憨對、受死、披麻、死別、天荒地蕪、天罡鉤絞、河魁鉤絞,天寡、地寡、四廣、四忌,四窮、翻弓、攔路虎,周堂煞、人民離、臥屍、離巢、開星、長星、短星, 朱雀、生氣,福德、歸魂二絕命、天醫,遊魂、五鬼、絕體,再嫁、頭蒂,腳踏、望門鰥、望門寡、三殺、箭刃殺、回頭貢殺..等等。 、
四、小兒關煞類----有落井開,雞飛關、取命關、雷公關、斷腸關、千日關,急腳關、鐵蛇開、鬼門關、五鬼關,白虎煞、天狗煞、埋見煞、天吊關,短 命關、和尚關、湯火關、夜啼關,撞命關、真難關琳庵關、水火關、深水開、四柱關、將軍箭;浴盆煞,斷橋關、閻王關、無情關、百日關、四季關、金鎖匙..等 等。
綜合前述之吉神凶煞,共計有四大類三百三十餘種,當然仍有許多神煞未及一一列入,可謂名目繁多,混雜紊亂,而且有些神煞一眼望去即知是荒唐虛 構,非惟危言聳聞,甚至令人觸目驚心,實在有待識者過濾澄清之必要。《星平會海》曾在合婚神煞篇後另加按語說:“嘗聞古命書無記載合婚之理,乃唐太宗為西 漢以來,遠方來婚不絕命,呂才設此術以愚惑之,名曰“減蠻經”,其法不可全信,姑錄供知者察之”。可見命學中之神煞,有不少是古人任意妄加設定的;我們今 天身處科學昌明之時代,一切講求邏輯與推理,注重實驗及統計,故而對於命學上各項古傳法訣,實應慎重加以歸納整理,去蕪存菁,絕不能泥古不化,固步自封, 只知守成而不敢改革創新普及之呆說也!
由於合婚神煞與小兒關煞多屬俚俗無稽之論甚且幾近於荒誕不經,所以本講義不擬加以介紹;而在下兩節課程中,僅就吉星吉神與凶星凶神兩方面提出探討;
  
第三節 吉星吉神的構成及其作用
吉神的名目繁多,又非盡屬合情合理之法訣,實無必要一一加以提出闡釋。茲為使大家對部分較為常見常用的吉神,在印象上有個概括輪廓起見,特擇要選擇列舉,並予扼要說明。
《命理新論》說:“通常以吉神為君子,它能福人能益人,人命值之,可以化凶為吉,可以錦上添花。然君子有真有偽,真君子有如人命的救星,偽君子 機關暗藏,受其害的,有至死不知其原因。真君子如八字所喜的天干或地支恰為吉神;偽君子如八字所忌的天干或地支,恰為吉神。所以同為吉神,一定要就每一個 人不同的四柱八字,綜合論其全域的喜忌、千萬不要查得一個吉神,就驚呼不置,否則以害為福;將何以自圓其說呢”?上文對吉神的基本特性闡說甚詳,故不再另 予贅書,直接為大家介紹之:
一、天德貴人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正丁二坤中,三壬四辛同,五乾六甲上,七癸八艮同,九丙十歸乙,子巽丑庚中”。
(二)說明----①後天八卦方位中,乾、坤,巽、艮四方分別居於亥、申、巳、寅之地。是故,以月支為主,對應于年月日時天干及年、日、時地支,凡 正月見丁干,二月見申支,三月見壬干,四月見辛干,五月見亥支,六月見甲干,七月見癸干,八月見寅支,九月見丙干,十月見乙干,十一月見巳支,十二月見庚 干,,都是天德,貴人。(注:有人主張僅能對應于日干,餘干不對,此說似還原義)。
②天德又稱“天道;”或“天惠”,乃天有好生之德,常賜恩於弱極者之謂。四孟之月(寅申巳亥月),正是陰木、陰火、陰金、陰水死絕弱極之時(請 翻查十二生死歷程表),天不忍驟絕之,故施恩于乙、丁、辛、癸四陰乾,四季之月(辰戊丑未月),正是陽木、陽火、陽金、陽水人墓遭棄之時,天不忍驟棄之, 故施恩於甲、丙、庚、壬四陽干;四仲之月(子牛卯酉月),正是木、火、金、水凝胎將生之時,天有好生之德,不忍見其氣散不形,故施恩於其四生之地寅、申, 巳、亥中。
③天德不臨於戊、己土,以天地(土)乃木火金水之父母,故天父賜恩,必由地母五條件承領佈施其德於萬物。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天德者,五行福德之辰,若人遇之,主登臺輔之位”。子平賦說:“印綬得同天德,官刑不至,至老無災”。這就是說, 人命若帶天德,如果不遭其它各柱干支沖克刑等所破壞,則常在絕處中逢生,在失意中突遇貴人,可謂吉者好上加吉、凶者逢凶化吉的一顆吉星。
二、月德貴人
(一)法訣----《星平會海》:“寅午戌月在丙,申子辰月在壬,亥卯未月在甲,巳酋丑月在庚”。
(二)說明----①以月支為主,對應于年月日時天干。凡寅、午、戌月見丙干,申、子、辰月見壬干,亥、卯、未月見甲干,巳、酉、丑月見庚干,都是月德貴人。(注:有入主張僅能對應於日干,似達神煞初創時之本意)。
②月德乃五行三合局自見旺干,是一顆自求多福之吉星,也就是所謂“天助自助者”之意。天月二德均不臨土,一因土乃萬物主母,無條件孳育萬物?其雖表面無德,而實內涵至德,此亦如古聖所雲:“無德之德,是謂大德”之意。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閻東叟雲:貴神在位,諸煞伏藏;二德(天月二德)扶持,眾凶解散。凡命中帶凶煞,得此二德扶化,凶不為甚,須 要日上見(日干得之最佳),時上不犯克沖刑破方吉。凡人得之,一生安逸,不犯刑,不逢盜,縱遇凶禍,自然消散。與三奇、天乙貴人同並,尤為吉慶,或財富印 綬食辭雙德,各隨所變,更加一位之福。人貴格,主登科甲,得君龍任,或承祖蔭,亦得顯達。人賤格,一生溫飽,福壽兩全,縱有蹇滯,亦能守份固窮,不失為君 子。女命得之,多為貴人之妻”。《子平靜言》說:“人命值此二德,多多益善,吉者增吉,凶者減凶,臨於財、官、印、食、福力倍增,即臨於嘉(偏印)、殺、 劫、傷,暴橫可化。若二德自遭沖刑,則亦無力”。幽微賦說:“酒色倡狂,只是桃花帶煞;慈祥敏慧,天月二德聚來”。心鏡歌說;廣大凡行運逢祿馬,發跡為官 也;天月二德為救解,百災不為害”。大體言之,天德是仁慈祥和之物,能化暴戾之氣,然人命得帶天德,亦需本性具有仁義慈和之德操,才能在緊要關頭獲得天 助;而月德是勤勉敏慧之物,能逢凶化吉,去災招祥,然人命若帶月德,亦需本身勤勉自助,才能在緊要關頭獲得天助。
三、天乙貴人
(一)法訣----《星平會海》:“甲戌牛羊,乙己鼠猴鄉,丙丁豬雞位,壬癸兔蛇藏,六辛逢馬虎,此是貴人方”。
(二)說明----①牛羊是指丑未,鼠猴是指子申,豬雞是指亥酉,兔蛇是指卯巳,馬虎是指午寅。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于年月日時地支,凡甲、戊、庚於見丑、未二支,乙、己干見子、申二支,丙、丁於見亥、酉二支,壬、癸於見巳、卯二支,辛干見午、寅二支,都是天乙貴人。
②《神煞探原》說:“蠡海集曰:天乙貴人有陽貴,陰貴之分,陽貴起于子,陰貴起于申,陰陽配合可以解凶厄”。其法陽貴以子為起首,陰貴以申為起 首,按陽順陰逆之順序配於十天干,而取與十干五合之干為天乙所臨之干。譬如:陽貴由於開始配甲,按序順排,丑配乙,寅配丙..;而取與甲干五合之“己”為 子貴所臨之干,取與乙干五合之“庚”為丑貴所臨之干,所以己的天乙陽貴在於,庚的天乙陽貴在丑..,陰貴由申開始配甲,按序逆排,未配乙,午配丙..而取 與甲干五、合之“已”為申貴所臨之干,取與乙干五合之“庚”為未貴所臨之干,所以己的天乙陰貴在申,庚的天乙陰貴在未..。
③“辰”為天罡,“戌”為河魁,辰、戌亦為天羅地網之處,故天乙貴人不臨于辰支與戌支。
④天乙貴人亦稱“五堂貴人”,凡白天生人應取陽貴,凡夜晚生人則取陰貴。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天乙者,乃天上之神,在紫微垣闔門外,與太乙並列,事天皇大帝,下游三辰”。又說:“天乙其神最

板’? 又有登科及第,止讀儒書,未諳此理,或亦酷信,遂使下愚之人曰:‘此上人(高貴人士)尚且信之,我何疑焉’,一犬吠形,百犬吠聲。又或八字果系偏枯、太 弱、太旺,有病無藥兼帶謬說,愚人且不以八字正理不好為說,只浪怨帶此謬說之害,又或浪聽愚人諺語(傳言),飛天狼籍是八敗耶,此非君子之言,(乃)齊東 野人之語也。愚(張賢自稱)謂此等妄語,刊諸板籍,必須焚其板,火其書,而後可耶”!
三、陳氏之見解----先賢陳素庵說:“舊書稱神煞,一一細推,毫無義理者,十嘗八九,且一字每聚吉凶神煞十餘,福禍何以取斷?此皆術家逞臆妄造, 每一書出.則增數種,欲以何說惑人,即立何等名色,往往數煞只是一煞”。又說:“考定神煞,如天德、月德、貴人、月將、空亡之類,皆有義理,其餘從太歲起 者為真,不從太歲起者為妄;真者精擇而存之,妄者悉舉而削之。或疑相沿既久,未必無驗,不知人命吉凶,皆由格局運氣、安可偶合神煞而信之。且如桃花、流 霞、紅豔等煞,為男女淫欲之徵,然端人正士,烈女貞夫犯之者甚多;況桃花煞亥卯未在子,寅午戌在卯,巳酉丑在午,申子辰在酉,皆五行正印;流霞煞如乙遇申 乃正官,丙遇寅乃長生,辛遇酉乃祿神,何以見其褻乎?且春花無不妖冶,何獨桃花為淫花?干支字面相見,有何紅色豔態?神煞誕妄,皆此類也,但一一避之,太 費解說,達理之士,自當曉然耳”!
四、吳氏之見解----近賢吳俊民說:“以‘子平術’論命全就四柱歲運之陰陽五行,察其衰旺,究其順悖,審其進退,論其喜忌為主。對吉神凶煞,實在 可有可無,因為單就四柱命宮天干地支沖合會刑穿配合大運流年流月,詳細審察其交互演變的情形,再加上空間條件的配合,大體即可斷其孰吉孰凶。然一般論命者 多喜配合吉神凶煞,以為論斷;而問命者也多愛聽這一套江湖花樣”。又說:“尤以江湖命相士大多兼修‘星盤’‘子平’,為人論命時,也有采‘星平合參’者, 於是關煞及吉凶星雜比、劫、傷、食、財、官、殺、印,滿盤陰陽怪氣,以為盡泄天機,對一般愚夫愚婦,竭盡蠱惑之能事,其目的多志在金錢,命學式微,並非全 受外力的壓迫,自己不尊重自己的學術,也是一個原因”。
五、梁氏的見解----近賢梁湘潤說:“神煞之一說,為時甚早,大約在漢代即已有之。‘神煞’之名稱眾多,系統駁雜而定義不明,在此是一名稱,在彼 又是一個名稱。譬如,以‘大耗’為例----樞要曆曰:大耗者,月中虛耗之神也;曆例曰:大耗者,正月起申,順行十二辰;曹震圭曰:大耗者與月破同位。二、祿 命法之大耗,又名元辰,以出生年地支,按‘陽男陰女,陰男陽女’之‘子見巳未,丑見午申..’等起例。像這一種,同樣的‘術語’而在‘陰陽五行’學理之 中,而各有說者,實在不乏其例。又如:‘天醫’在擇日法,只是‘成’日之別名,而‘天醫’在陽宅之中又視作為吉方。又如:‘天喜’,選擇宋鏡以正月戌、二 月亥、三月子、四月丑..等;然而在‘飛星紫微鬥數’之天喜,又是以年支推論,以子年酉、丑年、申、寅年未..等之而推論”
又說:“故此,就只以有‘經傳’可考者,即是不難循覓出‘同詞異義’之事。這尚僅僅是就其組合而言之,如果要論及其‘吉凶’之所指示,則又有不同 樣的說法。若再問及這些‘吉’或者‘凶’的推論,究竟有多少準確性,那就‘譽者有之,謗者有之’,奉若金科玉律者有之,棄之如糟粕者有之。然而,‘神煞’ 一事,為什麼會這樣亂?看來是甚為複雜的現象,而其真正原因,歸納而言,也只有二項----一、陰陽五行這一範圍之中,大抵好談禍福之‘應驗性’,譬如:某人 命帶桃花,確實風流成性,因此,就要以此神煞之吉凶加之於任何一個人之身上。二、懶得去研究各種研究之根源,職業人士忙著去賺錢,有錢賺就好了,談理論主 事,簡直是傻子之事;研究人士,又多偏於自己所習慣的一種,不願廣為研究體會陰陽五行之面面觀,甚至也只是另一種面目之職業算命者而已..。‘神煞’是通 用於陰陽學術之中,自‘淮南子’直至清‘協紀辨方書’止,歷時達二千年之久,歷經各種‘祿命法’演變,參涉每一個時代之堪輿術,今日任何一種陰陽學術,都 離不開一神煞學,故此,若未能注視於神煞之演變,也就很難能研究得好任何一種論命法”。
又說:“關煞與神煞不同,‘神煞’是經典中之所取認,‘關煞’是習俗上所慣用,神煞有推算上理論,關煞只是地域性統計之所得,其準確性幾乎渺茫。 關煞大抵是用之‘兒童’,以父母愛子心切,通常皆以‘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關煞之權威是建立在倫理。故此,儘管關煞大家都列入,幾乎可以不必訴諸於 理論,而可以流傳不絕的一種統計法。因此,吾人對‘關煞’一說,也只能以‘星相民俗藝術’觀之”。
第二節 吉神凶煞的種類
吉神凶煞之種類,大抵不外四類,前已提及,那就是:(1)吉星吉神類(2)凶星凶神類(3)小兒關煞類(4)合婚神煞類。而其中合婚神煞方面,又大多是從擇日學中移用過來;小兒關煞則是各地民俗之產物,至於吉凶星方面,除了一部分是後人自

創之外,其餘多屬因承或演自于星宗。茲分別整理列舉於後:
一、吉星吉神類----有天德貴人,天乙貴人、天官貴人、天廚貴人、天福貴人、月德貴人、文昌貴人、文星貴人、福星貴人、太極貴人、節度貴人、三奇 貴人,天德合、月德合、天祿、官祿,飛祿、夾祿、拱祿、支祿、時祿、食祿、天廚祿、生成祿、連珠祿、朝元祿、飛勝祿、名位祿、正夾祿、雙夾祿、天元祿、地 元祿、人元祿、天蔭、天貴、天和、天權、生官、職元、仁元,壽元、魁元、催官、科名、科甲、祿動、唐符、國印、玉堂、爵星,天馬,地驛、紅鸞、天喜、天 解、地解、食神、連珠食神、印綬遇祿、驛馬、生成馬、天財、飛財、五行正印、官史貴印、華蓋印、日學堂、十干學堂、十干學館、食神學堂、食神學館、官貴學 堂館、學堂詞館、福德秀氣、六秀、魁罡、進神、金神、金輿、華蓋、將星、天赦、天經地緯、行主、局主、卦氣、鬥標、注受、歲殿、金匱、將星、攀鞍、驀越、 三台、八座;太陽、太陰、紫微、龍德..等等。
二、凶星凶神類----有天暗、天耗、天刑、天囚、傷官、陽刃、飛刃、血支、血忌、產星、天空、天雄地雌、喪門、吊客、白虎、地喪、地猥、貫索、勾 神、五鬼、官符、月符;飛符,年符、死符、小耗、歲破、大耗、闌干、暴敗、天厄、捲舌、紋殺、天狗、病符、囚獄、的煞、破碎、咸池、桃花、大殺、飛廉、三 刑、六害、劫煞、亡神、空亡、孤虛、血刃、浮沉、天哭、披頭、披麻、黃拖、豹尾、擎天、游奕、地耗、月廉、月煞、值難、大煞、天羅地網、反吟伏吟、紅豔、 流霞、方位煞、八煞、追魂、鬥杓、赦文、日刃、十惡大敗;四慶、冰消瓦解、十大空亡、六甲空亡、截路空亡、天上空亡、十干空亡、四大空亡、三丘五墓、埋兒 煞、沖天煞、指背煞、懸針煞、平頭煞、克妻煞、吞啖煞、呻吟煞、隔角煞、破軍、紫暗、太白、斧劈、天掃、地掃、戰烽煞、雷霆煞、掛劍煞、天屠煞、自縊煞、 鬼限、沖天煞、夭年煞、截俞煞、頭重尾輕、伏兵大禍、陰陽不將,巡山罹喉、元辰、孤鸞..等等。
三、合婚神煞類----有益財、退財、至門守寡、夫多厄、妻多厄、死魂夫、泉魂夫,死克妻、墓妨妻、鬼夫、鬼婦、絕克、財夫,財妻、富貴多子、不娶 鰥居、不嫁寡居、殺夫、殺妻、死魂子、骨髓破、大敗、八敗、大狼藉、小狼藉、飛天狼藉、孤辰、寡宿、重婚煞、絕居人、頭帶煞、腳帶煞、咸池煞、破碎煞、穿 心六害、亡神、劫煞、六沖、戴箭、鐵掃、鐵剪、天掃,地掃,陰差陽錯、絕房煞、四離絕、真滅沒、氣往亡

加以命局不好,很可能色欲倡狂,客 死他鄉”。總之,驛馬是一顆動態的星神,逢沖可謂驛馬加鞭,逢合則如驛馬套韁,與傷、殺、劫同支又逢沖有如野馬,與財、官、印同支又逢合有如良駒。驛馬吉 凶無常,須視四柱全域配合而定:吉的方面代表升職、遷居、出差、出國、旅遊等。凶的方面代表降職、售產、奔波操勞等。
九、將星
(一)法訣----《神峰通考》訣:“寅午戌見午,申子辰見子,巳酉丑見酉,亥卯未見卯,此為將星”。  
(二)說明----①以年支或日支為主,對應于其餘各支,取三合局中間的子、午、卯、酉四正之神。凡寅、午、戌支見午,申、子、辰支見子,巳、酉、丑支見酉,亥、卯、未支見卯,都是將星。②三命通會說:“將星者,如將制中軍也,故以三台中位,謂之將星”。
(三)作用----古歌說:“將星文武兩相宜,祿重權高足可知”。《三命通會》說:“將星常欲吉星相扶;貴殺加臨,乃為吉慶”。《命理新論》說: “凡命帶將星,如無破壞,主在官界顯達,四柱配合得宜,可以掌握權柄,以將星坐正官為佳。如果將星坐七殺或羊刃,則主掌握生死的大權;如果將星坐正財,即 主掌握財政上的大權”。總之,將星是一顆坐鎮中堂,掌有權柄之星神,在家庭則如父親,在學校則如校長,在軍營則如將軍,能鎮懾眾人,具有領導與指揮之才 華。
十、華蓋
(一)法訣----神峰通考訣:“寅午戌生見戌,亥卯未生見未,申子辰生見辰,巳酉丑生見丑,此為華蓋”。
(二)說明----①以年支或日支為主,對應于其餘各支,取三合局最後一字的辰、戌、丑,未四庫支。凡寅、午,戌支見戌,亥、卯、未支見未,申,子、辰支見辰,巳、酉、丑支見丑,都是華蓋。
②《三命通會》說:“華蓋者,喻如寶蓋,天有此星,其形如蓋,常覆乎大帝之座,故以三合底處得庫,謂之華蓋”。洞玄經雲:“將星處乎中軍,華蓋張於庫上是也”。近賢吳俊民說:“華蓋就是一種華麗的覆蓋”。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人命得華蓋,多主孤寡,縱貴亦不免孤獨作僧道”。理愚歌說:“將星若同亡神臨,為國梁棟臣,言吉助之貴。更夾 貴墓庫,純粹而不雜者,出將人相之格也”。又說:“華蓋雖吉亦有傷,或為妃子或孤孀,填房入贅鄉闕口,鐵鉗頂竺披緇黃(意謂出家為和尚或道士)”。又說: “華蓋星辰兄弟寡,天上孤高之宿也,生來若在時與胎(落在時支或胎元乙中),便是過房庶出者”。壺中子說:“華蓋為藝術星”。先賢林開說:“印墓同華(華 蓋)品格清

,重重臨印即公卿,若還空破臨其位,便是幽閒術藝人”。又說:“華蓋重重喜,休逢破與沖,性雖頗聰慧,挾術走西東,若學臨旺 相,定是作三公,君子值之應獲福,小人生處怕懸針”。燭神經說:“華蓋為庇蔭清神,主人曠達神清,性靈恬澹寡欲,一生不利財物,惟與夾貴並則為福,清貴特 達”。造微賦說:“印綬逢華,尊居翰苑”。《三車一覽》說:“華蓋重重,動心學藝”。又說:“華蓋乃聰明之士”。又說:“華蓋逢空,偏宜僧道”。《命理新 論》說:“人命帶華蓋,必為人聰明勤學,清靜寡欲,但不免較為孤僻。如果華蓋逢印綬而臨旺相,在官場一定有相當的地位;如果華蓋遇空亡,或遭破壞,則不免 為僧道或孤或寡,否則亦必過房入贅或挾一技而走江湖了”。總之,華蓋是一顆孤高不俗的星神,吉則代表華麗高貴,器度不凡,見解超越,才華出眾;凶則代表孤 獨少成,六親緣薄,常為僧道或雜藝之流。
十一、學堂詞館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金命見巳,辛巳為正;木命見亥,己亥為正;水命見申,甲申為正;土命見寅,戊寅為正;火命見寅,丙寅為正”。(原文“土命見申,戊申為正”,申當屬寅之誤,特予更正)。
(二)說明----①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於四柱干支,取年干或日干長生地支所配之干支組合,其納音五行恰吻合年干或日干之五行者.則為“詞館” (納音以後再談)。故凡甲子見己亥,乙干見壬午,丙干見丙寅,丁干見丁酉,戊干見戊寅,已干見己酉,庚干見辛巳,辛干見甲子,壬干見甲申,癸干尹.乙卯, 都是“學堂”。凡甲干見庚寅,乙干見辛卯,丙干見乙巳,丁干見戊午,戊干見丁巳,己干見庚午,庚干見壬申,辛干見癸酉,壬干見癸亥,癸干見壬子,都是“詞 館”。②《三命通會》說:“夫學堂者,如人讀書之在學堂;詞館者,如今官翰林謂之詞館,取其學業精專,文章出類。長生乃學堂之正位,如金命見辛巳,金長生 在巳,辛巳納音又屬金是也。臨官乃詞館正位,如金命見壬申,金臨官在申,壬申納音又屬金是也,餘以類推”。
(三)作用----壺中子說:“文星(此處泛指學堂詞館之類)人命,笑班馬(班超與司馬光)之無才”。閻東叟說:“青赤為文章”。玉宵實監說:“赤 白成章”。《三命通會》說:“(學堂詞館)主文彩異眾,詞翰秀穎”。這就是說,學堂詞館是一顆特殊之星神,同時由五行和納音取得,人命得此,主文才異人; 不逢刑沖克及,必聰明俊秀,學海蜚聲,早登仕途,功名可期。最宜往學術研究或教育行政方面發展。
十二、太極貴人
(一)法訣----《淵海子平》訣:“甲乙生人子午中,丙丁雞兔定串通,戊己兩干臨四季,庚辛寅亥祿盈豐,壬癸巳申偏喜美,值此應當福氣鐘,更須貫格相扶合,侯封萬戶列三公”。
(二)說明----①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于年月日時地支。凡甲干或己干見子午全,丙干或丁干見卯酉全,戊己兩干見辰戌全或丑未全,庚干或辛干見 寅亥全,壬干或癸干見巳申全,都是太極貴人。②《三命通會》說:“太極者,太初也,始也,物造于初為太極,成也,收也。物有所歸曰極,造化始終相保(有始 有終之意),乃曰太極貴也”。又說:“甲乙木先造乎子,坎水(子水)助而生,後終乎午,離火(午火)焚而死。丙丁火先出乎震(東方卯位),卯也,後喜藏乎 兌(西方酉位),酉也。庚辛金得寅,乃金生手艮(寅在八卦的艮方,艮屬土,故能生金),見亥乃金廟乎乾(亥在八卦的乾方,乾屬金,故曰金之朝旺)。壬癸水 先得申而生,後得巳而納,經曰:地陷東南,四瀆(水)俱流巽位(東南巳方),皆有始有終之意。戊己土也喜生乎申,得辰戌丑未為正庫,理愚歌雲:四庫全時為 至貴,位班上列據權衡”。
(三)作用----先賢徐升認為,太極貴人必須“始終相保”,也就是說必須子午全見、卯酉全見、辰戌全見、丑未全見、寅亥全見、巳申全見,兩者缺一 即不構成太極貴人。理愚歌說:“人命(太極貴)人格,更有福氣貴神扶,豈不為美”。大抵太極貴人人命,主人氣宇軒昂,行為有始有終,精神專聚不散,更得其 它吉神扶持則富貴必然,福壽無強。
十三、福星貴人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甲丙相邀人虎鄉,更遊鼠穴最高強,戊猴己未丁宜亥,乙癸逢牛卯祿昌,庚趕馬頭辛到巳,壬騎龍背喜非常,此為有福文星貴,遇者應知受寵光”。
(二)說明----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于年月日時地支。凡甲、丙干見寅或子,乙、癸干見卯或丑,戊干見申,巳干見未,丁干見亥,庚干見午,辛干見巳,壬干見辰,都是福星貴人。
(三)作用----福星貴人歷來甚少有命書為文加以注解。人命若帶福星,則主一生福祿無缺,格局配合得恰當,必然多福多壽,金玉滿堂;平常人得之,亦主三餐溫飽,無憂無慮;此星多主平安福氣而不主富貴。
十四、祿神
(一)法決----《淵海子平》訣:“甲祿在寅,乙祿在卯,丙戌祿在巳,丁己祿在午,庚祿在申,辛祿在酉,壬祿在亥,癸祿在子”。
(二)說明----以日干為木,對應于年月日時地支。凡甲日見寅,乙日見卯,丙日或

板’?又有登科及第,止讀儒書,未諳此理,或亦 酷信,遂使下愚之人曰:‘此上人(高貴人士)尚且信之,我何疑焉’,一犬吠形,百犬吠聲。又或八字果系偏枯、太弱、太旺,有病無藥兼帶謬說,愚人且不以八 字正理不好為說,只浪怨帶此謬說之害,又或浪聽愚人諺語(傳言),飛天狼籍是八敗耶,此非君子之言,(乃)齊東野人之語也。愚(張賢自稱)謂此等妄語,刊 諸板籍,必須焚其板,火其書,而後可耶”!
三、陳氏之見解----先賢陳素庵說:“舊書稱神煞,一一細推,毫無義理者,十嘗八九,且一字每聚吉凶神煞十餘,福禍何以取斷?此皆術家逞臆妄造, 每一書出.則增數種,欲以何說惑人,即立何等名色,往往數煞只是一煞”。又說:“考定神煞,如天德、月德、貴人、月將、空亡之類,皆有義理,其餘從太歲起 者為真,不從太歲起者為妄;真者精擇而存之,妄者悉舉而削之。或疑相沿既久,未必無驗,不知人命吉凶,皆由格局運氣、安可偶合神煞而信之。且如桃花、流 霞、紅豔等煞,為男女淫欲之徵,然端人正士,烈女貞夫犯之者甚多;況桃花煞亥卯未在子,寅午戌在卯,巳酉丑在午,申子辰在酉,皆五行正印;流霞煞如乙遇申 乃正官,丙遇寅乃長生,辛遇酉乃祿神,何以見其褻乎?且春花無不妖冶,何獨桃花為淫花?干支字面相見,有何紅色豔態?神煞誕妄,皆此類也,但一一避之,太 費解說,達理之士,自當曉然耳”!
四、吳氏之見解----近賢吳俊民說:“以‘子平術’論命全就四柱歲運之陰陽五行,察其衰旺,究其順悖,審其進退,論其喜忌為主。對吉神凶煞,實在 可有可無,因為單就四柱命宮天干地支沖合會刑穿配合大運流年流月,詳細審察其交互演變的情形,再加上空間條件的配合,大體即可斷其孰吉孰凶。然一般論命者 多喜配合吉神凶煞,以為論斷;而問命者也多愛聽這一套江湖花樣”。又說:“尤以江湖命相士大多兼修‘星盤’‘子平’,為人論命時,也有采‘星平合參’者, 於是關煞及吉凶星雜比、劫、傷、食、財、官、殺、印,滿盤陰陽怪氣,以為盡泄天機,對一般愚夫愚婦,竭盡蠱惑之能事,其目的多志在金錢,命學式微,並非全 受外力的壓迫,自己不尊重自己的學術,也是一個原因”。
五、梁氏的見解----近賢梁湘潤說:“神煞之一說,為時甚早,大約在漢代即已有之。‘神煞’之名稱眾多,系統駁雜而定義不明,在此是一名稱,在彼 又是一個名稱。譬如,以‘大耗’為例----樞要曆曰:大耗者,月中虛耗之神也;曆例曰:大耗者,正月起申,順行十二辰;曹震圭曰:大耗者與月破同位。二、祿 命法之大耗,又名元辰,以出生年地支,按‘陽男陰女,陰男陽女’之‘子見巳未,丑見午申..’等起例。像這一種,同樣的‘術語’而在‘陰陽五行’學理之 中,而各有說者,實在不乏其例。又如:‘天醫’在擇日法,只是‘成’日之別名,而‘天醫’在陽宅之中又視作為吉方。又如:‘天喜’,選擇宋鏡以正月戌、二 月亥、三月子、四月丑..等;然而在‘飛星紫微鬥數’之天喜,又是以年支推論,以子年酉、丑年、申、寅年未..等之而推論”
又說:“故此,就只以有‘經傳’可考者,即是不難循覓出‘同詞異義’之事。這尚僅僅是就其組合而言之,如果要論及其‘吉凶’之所指示,則又有不同 樣的說法。若再問及這些‘吉’或者‘凶’的推論,究竟有多少準確性,那就‘譽者有之,謗者有之’,奉若金科玉律者有之,棄之如糟粕者有之。然而,‘神煞’ 一事,為什麼會這樣亂?看來是甚為複雜的現象,而其真正原因,歸納而言,也只有二項----一、陰陽五行這一範圍之中,大抵好談禍福之‘應驗性’,譬如:某人 命帶桃花,確實風流成性,因此,就要以此神煞之吉凶加之於任何一個人之身上。二、懶得去研究各種研究之根源,職業人士忙著去賺錢,有錢賺就好了,談理論主 事,簡直是傻子之事;研究人士,又多偏於自己所習慣的一種,不願廣為研究體會陰陽五行之面面觀,甚至也只是另一種面目之職業算命者而已..。‘神煞’是通 用於陰陽學術之中,自‘淮南子’直至清‘協紀辨方書’止,歷時達二千年之久,歷經各種‘祿命法’演變,參涉每一個時代之堪輿術,今日任何一種陰陽學術,都 離不開一神煞學,故此,若未能注視於神煞之演變,也就很難能研究得好任何一種論命法”。
又說:“關煞與神煞不同,‘神煞’是經典中之所取認,‘關煞’是習俗上所慣用,神煞有推算上理論,關煞只是地域性統計之所得,其準確性幾乎渺茫。 關煞大抵是用之‘兒童’,以父母愛子心切,通常皆以‘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關煞之權威是建立在倫理。故此,儘管關煞大家都列入,幾乎可以不必訴諸於 理論,而可以流傳不絕的一種統計法。因此,吾人對‘關煞’一說,也只能以‘星相民俗藝術’觀之”。
第二節 吉神凶煞的種類
吉神凶煞之種類,大抵不外四類,前已提及,那就是:(1)吉星吉神類(2)凶星凶神類(3)小兒關煞類(4)合婚神煞類。而其中合婚神煞方面,又大多是從擇日學中移用過來;小兒關煞則是各地民俗之產物,至於吉凶星方面,除了一部分是後人自

創之外,其餘多屬因承或演自于星宗。茲分別整理列舉於後:
一、吉星吉神類----有天德貴人,天乙貴人、天官貴人、天廚貴人、天福貴人、月德貴人、文昌貴人、文星貴人、福星貴人、太極貴人、節度貴人、三奇 貴人,天德合、月德合、天祿、官祿,飛祿、夾祿、拱祿、支祿、時祿、食祿、天廚祿、生成祿、連珠祿、朝元祿、飛勝祿、名位祿、正夾祿、雙夾祿、天元祿、地 元祿、人元祿、天蔭、天貴、天和、天權、生官、職元、仁元,壽元、魁元、催官、科名、科甲、祿動、唐符、國印、玉堂、爵星,天馬,地驛、紅鸞、天喜、天 解、地解、食神、連珠食神、印綬遇祿、驛馬、生成馬、天財、飛財、五行正印、官史貴印、華蓋印、日學堂、十干學堂、十干學館、食神學堂、食神學館、官貴學 堂館、學堂詞館、福德秀氣、六秀、魁罡、進神、金神、金輿、華蓋、將星、天赦、天經地緯、行主、局主、卦氣、鬥標、注受、歲殿、金匱、將星、攀鞍、驀越、 三台、八座;太陽、太陰、紫微、龍德..等等。
二、凶星凶神類----有天暗、天耗、天刑、天囚、傷官、陽刃、飛刃、血支、血忌、產星、天空、天雄地雌、喪門、吊客、白虎、地喪、地猥、貫索、勾 神、五鬼、官符、月符;飛符,年符、死符、小耗、歲破、大耗、闌干、暴敗、天厄、捲舌、紋殺、天狗、病符、囚獄、的煞、破碎、咸池、桃花、大殺、飛廉、三 刑、六害、劫煞、亡神、空亡、孤虛、血刃、浮沉、天哭、披頭、披麻、黃拖、豹尾、擎天、游奕、地耗、月廉、月煞、值難、大煞、天羅地網、反吟伏吟、紅豔、 流霞、方位煞、八煞、追魂、鬥杓、赦文、日刃、十惡大敗;四慶、冰消瓦解、十大空亡、六甲空亡、截路空亡、天上空亡、十干空亡、四大空亡、三丘五墓、埋兒 煞、沖天煞、指背煞、懸針煞、平頭煞、克妻煞、吞啖煞、呻吟煞、隔角煞、破軍、紫暗、太白、斧劈、天掃、地掃、戰烽煞、雷霆煞、掛劍煞、天屠煞、自縊煞、 鬼限、沖天煞、夭年煞、截俞煞、頭重尾輕、伏兵大禍、陰陽不將,巡山罹喉、元辰、孤鸞..等等。
三、合婚神煞類----有益財、退財、至門守寡、夫多厄、妻多厄、死魂夫、泉魂夫,死克妻、墓妨妻、鬼夫、鬼婦、絕克、財夫,財妻、富貴多子、不娶 鰥居、不嫁寡居、殺夫、殺妻、死魂子、骨髓破、大敗、八敗、大狼藉、小狼藉、飛天狼藉、孤辰、寡宿、重婚煞、絕居人、頭帶煞、腳帶煞、咸池煞、破碎煞、穿 心六害、亡神、劫煞、六沖、戴箭、鐵掃、鐵剪、天掃,地掃,陰差陽錯、絕房煞、四離絕、真滅沒、氣往亡

戌月的人,見戊申日;出生於亥、 子、丑月的人,見甲子日,都是天赦。②《神煞探原》說:“道家以‘甲戊’日為祈禳(祝壽儀式)之所宜,天赦之說歷來已久”。《命理通鑒》說:“惟五月甲午 日及十一月甲子日者,不屬天赦,因值月建故也”。這就是說,五月和十一月,因犯月建的關係,故沒有天赦日。
(三)作用----《淵海子平》說:“天赦解人災禍”。近賢尤達人說:“天赦在命,逢凶不凶,惟貪杯嗜酒耳”。天赦日是民間道家的傳統吉日,道家認 為,上天每擇天赦日大赦天下蒼生之罪,故於此數日須焚香設案敬謝天恩。由此觀之,命帶天赦者,常能逢凶化吉,一生無災,縱遇刑訟官非,亦可望能得貴人化 解,轉危為安。
  
二十、金神
(一)法訣----金神只有三組干支:乙丑、己巳、癸酉。
(二)說明----①《三命通會》說:“金神者,破敗之神,即的煞,只有三時,乃癸酉、己巳、乙丑”。又說:“此格六甲日力主,見此三時,作金神 論;甲子甲辰二日為最,月令通金氣成火局,方可取用”。這就是說,金神格乃以申日為主,對應于時柱而求得的一種貴神,凡申日生人,見乙丑時或己巳時或癸酉 時,便叫金神。②也有人主張只要日柱和其它任何一柱于支帶有兩組以上,即可認定為金神格,這是屬於特殊格局的看法,以後再談。
(三)作用----相心賦說:“金神貴格,火地奇哉;(金神遇火),有剛斷明敏之才,無刻利欺瞞之意”、妖祥賦說:“金神喜七煞而忌刑沖”。秘訣雲: “金神喜火旺之鄉,若行北方則凶”。獨步雲:“申日金神,偏宜火地;己日金神,何勞火制?六甲生春,時犯金神,水鄉不發,火重名真。甲乙丑月(甲乙日生於 丑月),時帶金神,月干見煞。雙目不明;金神遇火,威鎮邊疆”。定真篇說:“金神運到水鄉,身屍分拆”。古詩曰:“癸酉己巳並乙丑,二位金神時怕有,火鄉 煞刃貴相逢,如在水鄉隨刑酷。癸酉已巳並乙丑,時上逢之是福神,傲物恃才宜制伏,交逢煞刃貴人真”。《三命通會》說:“金神歲運見火必福,見水必禍,柱中 有火,不行火鄉亦難發;喜見財,行財運亦發,六己日見此三時,亦作金神論,運行金水鄉,即禍立至,財運乃美,火鄉更妙”。總之,金神之選定原理仍不明確, 大抵金神最需火土鍛煉或培育,而忌金水來破格;命帶金神,頭角崢嶸,五官富有曲線,儀錶出眾,目光如炬。性格剛烈,缺火鍛煉則恃才傲物,一意孤行,具有高 度破壞性。
第四節 凶星凶神的構成及其作用
凶星在神煞當中,為數比吉星還多,這大概是由於中國自古流行“君子論命,言凶不言吉”的傳統所造成的罷?然而,神煞發明得太多,非但無助於後學突破命理進境,而且還常令問者造成許多的惶恐與驚悸,這是相當值得我們正視的一個問題。
《協紀辨方書辨偽篇》說:“術士好奇(喜好故弄玄虛)而嗜利,偽言繁興,此以為吉,彼以為凶,自漢褚少孫補史記已言之;況又經六代唐宋元明以 來,其謬說又不知其凡。二十四向,而神煞盈千;六十甲子,而術家盈百,以前民利用之具,而成惑世誣民之書,不可不辨也”,漢代名士賈誼亦說:“夫蔔筮者, 高抬人命,以悅眾心,矯言休咎,以書人財”。讀了以上兩篇賢文,我們能不深深感到警惕嗎?
近賢吳俊民也說:“一聞凶煞,令人膽寒。江湖命相士都喜以凶煞嚇人,這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會造成他人的心理病態,對其人一生的思想行為影響極 大,所以論命對此必須特別注意,藉以保持或維護他人的健康心理:庶免因算命而產生其他的災害。雖然俗雲:“君子問凶不問吉”,但是人人的心理,都是忌凶喜 吉的,嘴巴是這樣子講,心裡卻不是這樣想,我們為人算命千萬不要對凶煞誇大形容,如果必須說明者,也一定要曲折談出,並指示其遠避之方,務使其人永遠抱著 一個恐懼的心理為是”。
吳賢又說,:“其實,凶煞在命理上也與吉神一樣,“吉者未必為吉,凶者未必為凶”吉神有真君子與假君子的區別,..小人也有真小人與偽小人的區 別;真小人明攻暗謀,其害不可殫述,亟須設法遠僻;偽小人外凶內善,為勢所迫,不得已而出此,時機成熟;大多從善如流。故命局配合不宜,再遭凶煞助所忌的 天干或地支,是誠遇到真小人;命局配合得體,雖遇凶煞,而能助喜用的天干或地支,是謂偽小人,不必言凶了”。
凶星凶神的基本特性,有如以上吳賢所述,惟其名目繁多,本講義實無法一一詳舉,今謹擇其要者列述於後,以供參考,希望大家將其視為研究資料即可,而切莫過於執著而沉迷。
一、空亡
(一)法訣----《淵海子平》訣:“甲子旬中無戌亥,甲戌旬中無申酉,甲申旬中無午未,甲午旬中無辰巳,甲辰旬中無寅卯,甲寅旬中無子丑”。
(二)說明----①空亡又名“天中”,以年柱或日柱的六甲旬為主,十個天干配十個地支,必餘下二個地支,此二支即為該旬之空亡。譬如:取甲子旬為 例,自天干甲開始,按序由地支子配起,至最後一干“癸”為止,恰配到“酉”支,尚餘“戌、亥”二支無干可配,所以,凡在甲子旬中出生者,其空亡必在戌、 亥,餘旬類推。
①《三命通會》說:“空對實,亡對有”。故空亡就是實有的相對詞,凡虛無縹渺者謂之空亡。神白經說:“空亡空亡幾多般,十干不到作空看”。洞玄 經說:“遁窮而亡生,故以甲旬盡處曰空亡,蓋有是位而無祿曰空,有支而無干曰亡。如甲子旬遁至酉而十干足,所以無戌亥;餘五干例見,是為空亡,然空而有 實,亡而有存,所以未可便作凶論”。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凡帶此煞(指空亡)生旺,則氣度寬大,動招虛名,長大肥滿,多意外無心之福;死絕則一生成敗飄泊,但在我有氣 之地,則不能為福。大忌干支與天中(即空亡)相合,是謂小人得位,則奸詐譎詭,靡所不為。若為我所克,是為天中受殃,反為特達之福。其神性無常,與官符 並,則忘媚多文;與劫煞並,則狹勇;與亡神並,則飄蓬;與大耗並,則顛倒鶻突;與建祿並,一生破敵,與咸池六害並,多兇暴卒。惟夾貴華蓋三奇學堂並者,則 為大聰明脫俗之士”。《命理新論》說:“命局所忌的地支,如帶空亡反為吉,所喜的地支,如帶空亡必為凶,帶空亡的地支,如與地支相合亦無妨,有相沖的地 支,如帶空亡,也可以解沖。年、月、日、時地支所主的人事,如帶空亡,必不得力或難成。至於年、月、時地支或以年為主,月、日、時地支三位皆犯空亡,反而 大貴”。總之,空亡是一顆空蕩之星神,凡命中所忌之凶星落人空亡則吉,命中所喜之吉星落入空亡則頓失其力;但空亡本身並不主吉凶災祥之事。空亡逢沖或逢 合,均需審視沖、合二支的力量,假如空亡所坐地支勢盛,則與其相合或相沖的地支,有時亦會陷入空亡之內不可不加注意。
二、劫煞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寅午戌亥上不須說,亥卯未申上勿道情,申子辰巳上化灰塵,巳酉丑寅上休開口”。
(二)說明----1、以年支或日支為主,對應于其餘地支。劫煞乃在五行十二生死歷程的“絕”處,譬如:寅午戌火局絕於亥,故其劫煞在亥;亥卯未木局絕于申,故其劫煞在申,申子辰水局絕於巳,故其劫煞在巳;巳酉丑金局絕於寅,故其劫煞在寅。
2、劫煞是被使用得最多的凶神之一,由此可見其凶。《三命通會》說:“劫者,奪也!自外奪之謂劫”,可知劫煞的本性是強暴的。
3、古傳劫煞之吉凶類別有十六種:(1)瓊珠劫煞(2)冠裳劫煞(3)紀網劫煞(4)旌旗劫煞(5)冕旒劫煞(6)監梅劫煞(7)庫賞劫煞(8) 鬥爭劫煞(9)提孩劫煞(10)貪玩劫煞(11)破宅劫煞(12)風流劫煞(13)管弦劫煞(14)天牢劫煞(15)刀槍劫煞(16

)

煙霞劫煞。以上十六種看法因過於繁瑣,且多屬言過其詞,可信度不高,故不加以注解。
(三)作用----古歌雲:“劫煞為災不可當,徒然奔走名利場,須防祖業消亡盡,妻子如何得久長”。又雲:“劫神包裡遇官星,主執兵權助聖明,不怒 而威人仰慕,須合華夏得安榮”。《三命通會》說:“劫煞言則聰慧敏捷,才智過人”,車不留行,胸羅萬象,高明爽迅,武德橫財,即生旺興於貴煞建祿並也。凶 則昏濁邪侈,毒窖性重,宿疾刑徒,兵刀扡傷,執拗內猥,貧奪無情,即死絕與惡煞並也”。總之,劫煞若為命局中所喜用的地支,為人多具競爭心,肯求上進,做 事有魄力,敢擔當;如果與七殺或羊刃,亡神等凶星四柱,又為命局中所忌的地支,自是爭妒剛暴,奸妄巧詐,甚至常遭災厄橫禍了。
三、亡神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寅午戌巳上動紙筆,巳酉丑逢申須斂手,申子辰亥上勿堪論,亥卯未逢寅切須忌”。
(二)說明----①亡神一名“官符”或“七煞”,然這裡所稱的官符非指星盤中的官符,七煞亦非指六神中的七殺。其法是以年支或日支為主,對應於其 它地支,取三合局所屬五行的“臨官”為亡神。譬如:寅午戌火局臨官於巳,故其亡神為巳;巳酉丑金局臨官于申,故其亡神為申;申子辰水局臨官於亥,故其亡神 為亥,亥如未木局臨官於寅,故其亡神為寅。
②《三命通會》說:“亡者,失也,自內失之之謂,劫在五行絕處,亡在五行臨宮”。③古傳亡神的吉凶類別有十五種:(1)貴驛亡神(2)圭玉亡神 (3)軒冕亡神(4)鼎鼐亡神(5)規矩亡神(6)父母亡神(7)羅綺亡神(8)兒女亡神(9)停力亡神(10)擄掠亡神(11)溝壑亡神(]2)鼓樂亡 神(13)噴血亡神(14)花柳亡神(15)枷鎖亡神。以上看法多偏於片面,故不加以注解。
(三)作用----古歌雲:“亡神七煞禍非輕,用盡機關一不成,克子刑妻無祖業,仕人猶恐有虛名”。又雲:“命宮若也值亡神,須是長生遇貴人,時日 更兼天地合,匪躬蹇蹇作王臣”又雲:“皆嘗七煞是亡神,莫道亡神禍患輕,身命若還居此地,貧窮蹇滯過平生;凶星惡曜如臨到,大限渾如履薄冰,三合更須明審 察,煞來夾拱必難行”。《三命通會》說:“亡神吉則峻厲有威,謀略算計,見事如神,事不露機,兵行詭計,始終爭勝,言事折辯,壯年進用,即生旺與吉煞並 也。凶則偏燥性窄,虛詐狂妄,浮蕩是非,酒色風流,官符獄訟,兵刑責難,即死絕與惡煞並也。若貴人建祿並,專弄筆硯,撰飾文詞,因公起家,干涉官利,或為 胥徒,並火克身,則語吃無氣,多腰足疾”。總之,亡神若為命局中所喜用的地支,並與吉神同柱,則必沉穩練達;謀略深算;嚴謹有威,好勝心強;如果恰為命局 所忌的地支,又與其它凶煞同柱,則必虛詐鄙吝,破祖敗家、刑妻克子,並常招口舌官非了。
四、羊刃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甲祿到寅,卯為羊刃;乙祿到卯,辰為羊刃;丙戊祿在巳,午為羊刃,丁己祿居午,未為羊刃;庚祿居申,酉為羊刃;辛祿到酉,戍為羊刃;壬祿到亥,子為羊刃,癸祿到子,丑為羊刃”。
(二)說明----①以日干為主,對應從年月日時地支。凡甲干見卯,乙干見辰,丙、戊干見午,丁、己干見未,庚干見酉,辛干見戌,壬干見子,癸干見丑,都是羊刃。
②《三車一覽》說:“羊,言剛也;刃者,取宰割之義”。又說:“祿過則刃生,功成當退不退,則過越其分。如羊之在刃,言有傷也,故羊刃常居祿前一 辰”。先賢陳希夷說:“陰陽萬物之理,皆惡極盛,當其極處,火則焦減,水則湧竭,金則折缺,土則崩裂,木則摧折。故既成而天極,則為福;已極,則將反而為 凶”。《三命通會》說:“當其極處,其所剛烈,暴戾不和,所以祿前下辰為羊刃”。
③關於羊刃,歷來有不少爭議,有主張五陽干有刃.五陰乾無刃的;也有主張五陰乾的刃不在祿前一位,而在祿後一位的。由於羊刃乃取“盛極為刃”之 義,應比照十天干生死歷程陽順陰逆的法則而取,與節令餘氣無關,依此而論,則不論陽干或陰乾,其“祿前一辰”實即帝旺之前所,故而前列《星平會海》訣中的 陰乾羊刃落於冠帶之所,似有不確,特於此更正之。今後我們認定陰乾的羊刃,應從臨官前面一位之“帝旺”選取,即乙刃在寅,丁、己刃在巳,辛刃在申,癸刃在 亥,始稱正確。總之,大家只要記住一點:羊刃就是“劫財之旺氣”,這樣便不會弄糊塗了。   
  
④凡沖羊刃的地支,叫做“飛刃”。譬如:甲以卯為羊刃,遇酉則為飛刃;乙以辰為羊刃,遇申則為飛刃。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羊刃帶祿,更有官印相資,尤作吉論。如專羊刃,主眼露性急,兇暴害物,親近惡黨,生旺稍可,死絕尤甚。在五行 敗者,逢之多患療痙或瘴癘金刀之災,不論貴賤。多冗雜勞迫,少得安逸”。古歌雲:“時逢羊刃喜偏官,若見財官禍百端,歲運相沖並相合,勃然災禍又臨門。羊 刃重逢合有傷,主人心性氣高強;刑沖太重多凶厄。有制方為保吉昌。羊刃之辰怕見官,刑神破害禍千端,大嫌財旺居三合,斷指傷殘體不完”。《命理新論》說: “羊刃為一剛強兇猛之物,身弱逢之,不可認為凶厄,因為羊刃有沖祿幫身的功效。如果身強遇羊刃,就要發生嚴重的問題,年支有羊刃,主破祖先遺業,或有以怨 報德的趨勢;月支有羊刃,主性情乖張,不與人同;日支羊刃,主妻多疾厄;時支有羊刃,主克妻害子或晚年易招災禍。反之,命中帶刃,七殺兼旺,更有印綬通 關,是為殺印相生,羊刃助威,無不顯貴。所以說:命局中有刃無殺,歲運逢殺旺的時候自然轉禍為福,如果命局中有刃有印無殺,歲運逢殺旺的時候,也可成福, 然身旺,最怕行羊刃運。殺無刃不顯,刃無殺不威,殺刃兩全,複行劫煞羊刃運,主建功立業,彪炳千古,多為成仁取義的大將軍”。總之,羊刃就是五行氣勢景旺 之處,就像一把刀磨至最鋒利的時候一樣,其殺傷力當然是甚為可畏。但如果日主弱的人遇到羊刃,卻好比一個孤弱之人身處強寇環伺之境,正需一把鋒利的刀劍用 來護身禦敵,所以身弱遇刃反如魚得水,必有一番作為。如果日主強的人遇到羊刃,就好比一個性情兇暴的壯漢,平時即已欺壓善良,再得鋒利的武器則更加為禍 了。大抵人命帶羊刃,往往性格孤高,脾氣執拗,常不滿現實,而有偏激獨立的思想;羊刃過強,則必破祖離鄉,異地立業,一生孤獨,六親無緣少助,嚴重者尚會 克父克妻,常苦於生離死別。
五、元辰
(一)法訣----《三命通會》訣:“陽男陰女,在沖前一位支辰;陰男陽女,在沖後一位支辰”。
(二)說明----①以年支為主,對應于其餘月、日、時支。陽男陰女取沖年支者之前一位地支為元辰,陰男陽女取沖年支之後一位地支為元辰。是故凡屬陽 男陰女生人,其元辰如下:子見未,丑見申,寅見酉,卯見戌,辰見亥,巳見於,午見丑,未見寅,申見卯,酉見辰,戌見卯,亥虯午。凡屬陰男陽女生人,其元辰 如下:子見巳,丑見午,寅見未,卯見申,辰見酉,巳見戌,午見亥,未見子,申見丑,酉見寅,戌見卯,亥見辰。
②元辰又名“大耗”或“毛頭星”,此處所稱大耗非指星盤中之大耗。元辰也者,就是指斷離而不連接之意。《三命通會》說:三辰者,別而不舍之名,陽前陰後,則有所屈,屈則於事無所伸;陰前陽後,則直而不遂,於事暴而不治,難與同事。故謂之元辰”。
③《神峰通考》另主張單取“陽前陰後”,而不取“陰前陽後”,其說似未書恰當。
④元辰有正、副之分,正元辰取天克地沖年支干支之前一組干支或後一組干支;其餘僅以地支相沖之前後一位地支而取之元辰,均屬副元辰。其力減半。
(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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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霞劫煞。以上十六種看法因過於繁瑣,且多屬言過其詞,可信度不高,故不加以注解。
(三)作用----古歌雲:“劫煞為災不可當,徒然奔走名利場,須防祖業消亡盡,妻子如何得久長”。又雲:“劫神包裡遇官星,主執兵權助聖明,不怒 而威人仰慕,須合華夏得安榮”。《三命通會》說:“劫煞言則聰慧敏捷,才智過人”,車不留行,胸羅萬象,高明爽迅,武德橫財,即生旺興於貴煞建祿並也。凶 則昏濁邪侈,毒窖性重,宿疾刑徒,兵刀扡傷,執拗內猥,貧奪無情,即死絕與惡煞並也”。總之,劫煞若為命局中所喜用的地支,為人多具競爭心,肯求上進,做 事有魄力,敢擔當;如果與七殺或羊刃,亡神等凶星四柱,又為命局中所忌的地支,自是爭妒剛暴,奸妄巧詐,甚至常遭災厄橫禍了。
三、亡神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寅午戌巳上動紙筆,巳酉丑逢申須斂手,申子辰亥上勿堪論,亥卯未逢寅切須忌”。
(二)說明----①亡神一名“官符”或“七煞”,然這裡所稱的官符非指星盤中的官符,七煞亦非指六神中的七殺。其法是以年支或日支為主,對應於其 它地支,取三合局所屬五行的“臨官”為亡神。譬如:寅午戌火局臨官於巳,故其亡神為巳;巳酉丑金局臨官于申,故其亡神為申;申子辰水局臨官於亥,故其亡神 為亥,亥如未木局臨官於寅,故其亡神為寅。
②《三命通會》說:“亡者,失也,自內失之之謂,劫在五行絕處,亡在五行臨宮”。③古傳亡神的吉凶類別有十五種:(1)貴驛亡神(2)圭玉亡神 (3)軒冕亡神(4)鼎鼐亡神(5)規矩亡神(6)父母亡神(7)羅綺亡神(8)兒女亡神(9)停力亡神(10)擄掠亡神(11)溝壑亡神(]2)鼓樂亡 神(13)噴血亡神(14)花柳亡神(15)枷鎖亡神。以上看法多偏於片面,故不加以注解。
(三)作用----古歌雲:“亡神七煞禍非輕,用盡機關一不成,克子刑妻無祖業,仕人猶恐有虛名”。又雲:“命宮若也值亡神,須是長生遇貴人,時日 更兼天地合,匪躬蹇蹇作王臣”又雲:“皆嘗七煞是亡神,莫道亡神禍患輕,身命若還居此地,貧窮蹇滯過平生;凶星惡曜如臨到,大限渾如履薄冰,三合更須明審 察,煞來夾拱必難行”。《三命通會》說:“亡神吉則峻厲有威,謀略算計,見事如神,事不露機,兵行詭計,始終爭勝,言事折辯,壯年進用,即生旺與吉煞並 也。凶則偏燥性窄,虛詐狂妄,浮蕩是非,酒色風流,官符獄訟,兵刑責難,即死絕與惡煞並也。若貴人建祿並,專弄筆硯,撰飾文詞,因公起家,干涉官利,或為 胥徒,並火克身,則語吃無氣,多腰足疾”。總之,亡神若為命局中所喜用的地支,並與吉神同柱,則必沉穩練達;謀略深算;嚴謹有威,好勝心強;如果恰為命局 所忌的地支,又與其它凶煞同柱,則必虛詐鄙吝,破祖敗家、刑妻克子,並常招口舌官非了。
四、羊刃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甲祿到寅,卯為羊刃;乙祿到卯,辰為羊刃;丙戊祿在巳,午為羊刃,丁己祿居午,未為羊刃;庚祿居申,酉為羊刃;辛祿到酉,戍為羊刃;壬祿到亥,子為羊刃,癸祿到子,丑為羊刃”。
(二)說明----①以日干為主,對應從年月日時地支。凡甲干見卯,乙干見辰,丙、戊干見午,丁、己干見未,庚干見酉,辛干見戌,壬干見子,癸干見丑,都是羊刃。
②《三車一覽》說:“羊,言剛也;刃者,取宰割之義”。又說:“祿過則刃生,功成當退不退,則過越其分。如羊之在刃,言有傷也,故羊刃常居祿前一 辰”。先賢陳希夷說:“陰陽萬物之理,皆惡極盛,當其極處,火則焦減,水則湧竭,金則折缺,土則崩裂,木則摧折。故既成而天極,則為福;已極,則將反而為 凶”。《三命通會》說:“當其極處,其所剛烈,暴戾不和,所以祿前下辰為羊刃”。
③關於羊刃,歷來有不少爭議,有主張五陽干有刃.五陰乾無刃的;也有主張五陰乾的刃不在祿前一位,而在祿後一位的。由於羊刃乃取“盛極為刃”之 義,應比照十天干生死歷程陽順陰逆的法則而取,與節令餘氣無關,依此而論,則不論陽干或陰乾,其“祿前一辰”實即帝旺之前所,故而前列《星平會海》訣中的 陰乾羊刃落於冠帶之所,似有不確,特於此更正之。今後我們認定陰乾的羊刃,應從臨官前面一位之“帝旺”選取,即乙刃在寅,丁、己刃在巳,辛刃在申,癸刃在 亥,始稱正確。總之,大家只要記住一點:羊刃就是“劫財之旺氣”,這樣便不會弄糊塗了。   
  
④凡沖羊刃的地支,叫做“飛刃”。譬如:甲以卯為羊刃,遇酉則為飛刃;乙以辰為羊刃,遇申則為飛刃。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羊刃帶祿,更有官印相資,尤作吉論。如專羊刃,主眼露性急,兇暴害物,親近惡黨,生旺稍可,死絕尤甚。在五行 敗者,逢之多患療痙或瘴癘金刀之災,不論貴賤。多冗雜勞迫,少得安逸”。古歌雲:“時逢羊刃喜偏官,若見財官禍百端,歲運相沖並相合,勃然災禍又臨門。羊 刃重逢合有傷,主人心性氣高強;刑沖太重多凶厄。有制方為保吉昌。羊刃之辰怕見官,刑神破害禍千端,大嫌財旺居三合,斷指傷殘體不完”。《命理新論》說: “羊刃為一剛強兇猛之物,身弱逢之,不可認為凶厄,因為羊刃有沖祿幫身的功效。如果身強遇羊刃,就要發生嚴重的問題,年支有羊刃,主破祖先遺業,或有以怨 報德的趨勢;月支有羊刃,主性情乖張,不與人同;日支羊刃,主妻多疾厄;時支有羊刃,主克妻害子或晚年易招災禍。反之,命中帶刃,七殺兼旺,更有印綬通 關,是為殺印相生,羊刃助威,無不顯貴。所以說:命局中有刃無殺,歲運逢殺旺的時候自然轉禍為福,如果命局中有刃有印無殺,歲運逢殺旺的時候,也可成福, 然身旺,最怕行羊刃運。殺無刃不顯,刃無殺不威,殺刃兩全,複行劫煞羊刃運,主建功立業,彪炳千古,多為成仁取義的大將軍”。總之,羊刃就是五行氣勢景旺 之處,就像一把刀磨至最鋒利的時候一樣,其殺傷力當然是甚為可畏。但如果日主弱的人遇到羊刃,卻好比一個孤弱之人身處強寇環伺之境,正需一把鋒利的刀劍用 來護身禦敵,所以身弱遇刃反如魚得水,必有一番作為。如果日主強的人遇到羊刃,就好比一個性情兇暴的壯漢,平時即已欺壓善良,再得鋒利的武器則更加為禍 了。大抵人命帶羊刃,往往性格孤高,脾氣執拗,常不滿現實,而有偏激獨立的思想;羊刃過強,則必破祖離鄉,異地立業,一生孤獨,六親無緣少助,嚴重者尚會 克父克妻,常苦於生離死別。
五、元辰
(一)法訣----《三命通會》訣:“陽男陰女,在沖前一位支辰;陰男陽女,在沖後一位支辰”。
(二)說明----①以年支為主,對應于其餘月、日、時支。陽男陰女取沖年支者之前一位地支為元辰,陰男陽女取沖年支之後一位地支為元辰。是故凡屬陽 男陰女生人,其元辰如下:子見未,丑見申,寅見酉,卯見戌,辰見亥,巳見於,午見丑,未見寅,申見卯,酉見辰,戌見卯,亥虯午。凡屬陰男陽女生人,其元辰 如下:子見巳,丑見午,寅見未,卯見申,辰見酉,巳見戌,午見亥,未見子,申見丑,酉見寅,戌見卯,亥見辰。
②元辰又名“大耗”或“毛頭星”,此處所稱大耗非指星盤中之大耗。元辰也者,就是指斷離而不連接之意。《三命通會》說:三辰者,別而不舍之名,陽前陰後,則有所屈,屈則於事無所伸;陰前陽後,則直而不遂,於事暴而不治,難與同事。故謂之元辰”。
③《神峰通考》另主張單取“陽前陰後”,而不取“陰前陽後”,其說似未書恰當。
④元辰有正、副之分,正元辰取天克地沖年支干支之前一組干支或後一組干支;其餘僅以地支相沖之前後一位地支而取之元辰,均屬副元辰。其力減半。
(三)作用--

----①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于年月日時地支。凡甲、乙干生人見午,丙干生人見寅,丁干生人見未,戊、己干生人見辰,庚干生人見戌,辛干生人見酉,壬干生人見子,癸干生人見申,都是紅豔。
②近賢吳俊民說:“紅豔煞據歷來命書所載,均說是主女命不貞,淫奔私約,就是生長在富貴家中的婦女,亦有這種現象。關於女人是否淫邪,斷斷不可一見命局有桃花、紅豔、驛馬,就一口斷定,必須就命局全體詳細觀察審理,而後綜合判斷”。  
③先賢任鐵樵說:“女命者,先觀夫星之盛衰,則知其貴賤也;次察格局之清濁,則知其賢愚也。淫邪嫉妒,不離四柱之情,貞靜端莊,總在五行之理。是 以審察宜精,貞婦不遭謬妄;詳究宜確,淫穢難逃正論。二德三奇,乃好事之妄造;咸池驛馬,是後人之謬言”,又說:“凡觀女命,關係非小,不可輕斷淫邪,以 瀆神怒,然亦不可一例言命(意指不可執著於四柱八字,而忽略了其它方面的配合)。或由祖宗遺孽,或由家門氣數,或由丈夫不肖,或由母姑不良,幼失闔訓;或 由氣習不善(習慣不良),無盤飾掩門,任其恣性越禮,人寺燒香,遊玩君戲聽詞,男女混雜。初則階下敷陳,久則內堂演說,始而或言賢孝節義之事,繼而及淫邪 苟合之穢詢,保無觸念動心乎?所以居家第一件事,在嚴肅閨門,閨幢之內,不出戲言,則型於之化行矣,房帷之中不聞戲笑之聲,則相敬之風著矣!主家者,不可 不慎之”。此篇論文由命理上的神煞談到如何端正門風禮教之道,字字珠磯,發人深省,實值得我輩參考。
(三)作用----大抵書之,桃花乃由三合局取出,又屬五行沐浴之地,所以其形清秀,其性開朗,其情溫柔,故而較易受人所注目所喜愛,其人緣多屬被 動;而紅豔之取法雜亂無章,毫無規則,故其形必較粗俗,其性其情亦不穩定,其人緣則多屬主動。就我個人認為,許多神煞包括紅豔在內,實乃荒誕虛構之物,聊 備研討則可,不可盡信。
十一、孤辰寡宿
(一)法訣----《三命通會》訣:“亥子丑北方三位,進前一辰見寅為孤;退後一辰見戌為寡;又過角為孤,退角為寡。其餘三方,皆依此推”。
(二)說明----①以年支為主,對應于其餘各支。凡亥、子、丑生人,見丑前一位之“寅”是為孤辰,見亥後一位之“戌”是為寡宿;凡寅、卯、辰生人, 見辰前一位之“巳”是為孤辰,見寅後一位之“丑”是為寡宿;凡申、酉、戌生人,見戌前一位之“亥”是為孤辰,見申後一位之“未”是為寡宿。
②如下兩圖所示,子、午、卯、酉為四正方,寅申巳亥及辰戌丑未均在四維之地,而丑、寅之間,辰、巳之間,未、申之間,戌、亥之間則為四角,依四方一氣之順序,過角叫“孤辰”,退角叫“寡宿”。
③《三命通會》說:“老而無夫曰寡,幼而無父曰孤,此其義也。辰,謂星辰;宿,謂星宿,指其神也。人命犯此星辰,則孤寡如是”。《三車一覽》說: “亥子丑屬北方水位,水用金為母,金絕於寅,是母絕也,用火為妻,火墓在戌,是妻墓也(意指母死絕為孤,妻入墓為寡)。申酉戌屬西方金位,金用火為夫,火 絕在亥,用木為妻,木墓在未(意指夫妻死絕入墓為孤寡)。巳午未南方火位,火用木為母,木絕在申,用水為夫,水墓在辰。寅卯辰屬東方木位,木用水為母,水 絕在巳,用金為夫,金墓在丑。是取母絕為孤辰,夫墓妻墓為寡宿,其義尤切”。
(三)作用----珞祿子說:“骨肉中道分離,孤寡猶嫌於隔角”玉門集說:“寅申巳亥為角,辰戌丑未為隔;進者為陽不利父,退者為陰不利母”。又說: “男女生命見之,雖親生兒女,多不和順”王氏說:“男命生於妻絕之中,而逢孤辰,平生難於婚偶;女命生於夫絕之位,而遇寡宿,屢嫁不能偕老”。燭神經: “凡人命犯巳孤寡,主形孤骨露,面無和氣,不利六親,生旺稍可,死絕尤甚。驛馬並,放蕩他鄉;空亡並,幼少無倚;喪吊(喪門吊客)並,父母相繼而亡。一生 多逢重喪疊禍,骨肉伶仃,單寒(孤單貧寒)不利。人貴格,贅婿婦家,人賤格,移流未免”。秘訣說:“雙辰(孤寡二神)合黨,鰥寡而孤”。驚神賦說:“孤辰 華蓋日時相逢,主伶仃”。又說:“孤華(孤辰華蓋)主為林下僧尼”。明通賦說:“孤寡雙辰帶官印,定作叢林領袖”。身命賦說:“男孤神他鄉之客,女寡宿異 省之婦”。古歌說:“孤神切忌男克婦,寡宿須教女害夫”。總之,命帶孤辰寡宿的人甚多,未必人人皆刑克父母妻兒或為僧為尼,還是要配合整體格局的五行順 逆、生克喜忌加以精詳審度,不可一見孤、寡就滿口斷定幼失怙恃、婚姻難成或孤獨出家,這是最要不得的治學態度。
十二、天羅地網
(一)法訣----《淵海子平》訣:“辰為天羅,戌為地網,又為魁罡所占,天乙不臨之地”。《三會通會》訣:“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
(二)說明----①以四柱地支見者或歲運並臨者為是。譬如:辰年或巳年生人,再見戌支或亥支,就叫命犯“天羅地網”。
②《三命通會》說:“羅網之說,其義甚明,然何以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蓋天傾西北,戌亥者六陰之終也;地陷東南,辰巳者六陽之終也(中國地理西北高山,東南平洋

)故曰天傾西北,地陷東南)。陰陽終極,則暗昧不明,如人在羅網此其義也”。  
③十二地支中,古人以子丑寅卯辰巳為陽,以午未申酉戌亥為陰,陽生於子、丑,而終於辰、巳:陰生於午、未,而終於戌、亥,故《三命通會》說戌亥為六陰之終,辰巳為六陽之終。
(三)作用----《淵海子平》說:“男人忌之于天羅,女人忌之于地網,多生霆滯,加惡煞至死亡”。理愚歌說:“生時地結(地網)與天盤(天羅), 怎使親聞得久安”。壺中子說:“龍蛇(辰巳)混雜,偏不利於辰生;獵犬(亥戌)侵淩,但獨嫌於亥字。龍為辰,蛇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龍蛇混雜, 男命則不妨,惟女命破婚害子,薄命抱疾”。又說:“豬為亥,犬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曰豬犬侵淩,女命則不妨,惟男命則述滯齟齬,妨祖克妻”。又 說.:“龍蛇混雜,當防婦女憂危,豬犬侵淩,每慮丈夫厄難,是男怕天羅,女怕地網”。近賢梁湘潤說:“天羅地網其最重者,可以指其命造一生之中災不能 息”。又說:“天羅地網為人帶來之災害,輕則一年,重則三十年。..即是初一出生者,一年晦濫;初二出生者,二年晦濫;初三出生者,三年晦濫..;三十日 出生者,則三十年晦濫”。又說:“不論如何調配,但能四柱、大運、流年可以會齊於“戌亥辰巳”者,即為此年犯“天羅地網”,作不祥之論,此點,作者(指梁 賢本人)對此認為可信性甚高”。總之,天羅地網就是陰陽絕滅之地,暗暗無光,前途不明,有如臨身於捕獸之羅網中一樣。然仍需配合四柱之生克制化而論,如果 羅網恰為命局之喜用,則得之反主當得意外之收穫;如為命局中的忌神,又並臨其它兇神惡煞,則勢將一生掙扎於虛無縹渺之境遇中了。
十三、十惡大敗
(一)法訣----十惡大敗有兩種說法,一出於“元白經”,一出於“玄黃經”,茲分別說明於下:
(二)說明----①元白經說:“十惡都來十個辰,逐年有煞用區分。如:庚戌年見甲辰日,辛亥年見己巳日,壬寅年見丙申日,癸巳年見丁亥日,甲辰年見 戊戌日,乙未年見己丑日,甲戌年見庚辰日,乙亥年見辛巳日,丙寅年見壬申日,丁巳年見癸亥日。竟以午干支沖日干支,無祿為忌,餘悉無妨”。以上元白經所列 的十惡,均屬年柱與日支干支天克地沖;故曰大敗,但需四柱不見日主之祿時才能成立。
②玄黃經說:“甲己年,戊辰月戊戌日、壬申月癸亥日、乙亥月丙申日,丙子月丁亥日;乙庚年,辛巳月壬申日、甲戌月乙巳日,丙辛年,壬辰月辛巳日、戊戌月庚辰日,已亥月甲辰日,戊

----①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于年月日時地支。凡甲、乙干生人見午,丙干生人見寅,丁干生人見未,戊、己干生人見辰,庚干生人見戌,辛干生人見酉,壬干生人見子,癸干生人見申,都是紅豔。
②近賢吳俊民說:“紅豔煞據歷來命書所載,均說是主女命不貞,淫奔私約,就是生長在富貴家中的婦女,亦有這種現象。關於女人是否淫邪,斷斷不可一見命局有桃花、紅豔、驛馬,就一口斷定,必須就命局全體詳細觀察審理,而後綜合判斷”。  
③先賢任鐵樵說:“女命者,先觀夫星之盛衰,則知其貴賤也;次察格局之清濁,則知其賢愚也。淫邪嫉妒,不離四柱之情,貞靜端莊,總在五行之理。是 以審察宜精,貞婦不遭謬妄;詳究宜確,淫穢難逃正論。二德三奇,乃好事之妄造;咸池驛馬,是後人之謬言”,又說:“凡觀女命,關係非小,不可輕斷淫邪,以 瀆神怒,然亦不可一例言命(意指不可執著於四柱八字,而忽略了其它方面的配合)。或由祖宗遺孽,或由家門氣數,或由丈夫不肖,或由母姑不良,幼失闔訓;或 由氣習不善(習慣不良),無盤飾掩門,任其恣性越禮,人寺燒香,遊玩君戲聽詞,男女混雜。初則階下敷陳,久則內堂演說,始而或言賢孝節義之事,繼而及淫邪 苟合之穢詢,保無觸念動心乎?所以居家第一件事,在嚴肅閨門,閨幢之內,不出戲言,則型於之化行矣,房帷之中不聞戲笑之聲,則相敬之風著矣!主家者,不可 不慎之”。此篇論文由命理上的神煞談到如何端正門風禮教之道,字字珠磯,發人深省,實值得我輩參考。
(三)作用----大抵書之,桃花乃由三合局取出,又屬五行沐浴之地,所以其形清秀,其性開朗,其情溫柔,故而較易受人所注目所喜愛,其人緣多屬被 動;而紅豔之取法雜亂無章,毫無規則,故其形必較粗俗,其性其情亦不穩定,其人緣則多屬主動。就我個人認為,許多神煞包括紅豔在內,實乃荒誕虛構之物,聊 備研討則可,不可盡信。
十一、孤辰寡宿
(一)法訣----《三命通會》訣:“亥子丑北方三位,進前一辰見寅為孤;退後一辰見戌為寡;又過角為孤,退角為寡。其餘三方,皆依此推”。
(二)說明----①以年支為主,對應于其餘各支。凡亥、子、丑生人,見丑前一位之“寅”是為孤辰,見亥後一位之“戌”是為寡宿;凡寅、卯、辰生人, 見辰前一位之“巳”是為孤辰,見寅後一位之“丑”是為寡宿;凡申、酉、戌生人,見戌前一位之“亥”是為孤辰,見申後一位之“未”是為寡宿。
②如下兩圖所示,子、午、卯、酉為四正方,寅申巳亥及辰戌丑未均在四維之地,而丑、寅之間,辰、巳之間,未、申之間,戌、亥之間則為四角,依四方一氣之順序,過角叫“孤辰”,退角叫“寡宿”。
③《三命通會》說:“老而無夫曰寡,幼而無父曰孤,此其義也。辰,謂星辰;宿,謂星宿,指其神也。人命犯此星辰,則孤寡如是”。《三車一覽》說: “亥子丑屬北方水位,水用金為母,金絕於寅,是母絕也,用火為妻,火墓在戌,是妻墓也(意指母死絕為孤,妻入墓為寡)。申酉戌屬西方金位,金用火為夫,火 絕在亥,用木為妻,木墓在未(意指夫妻死絕入墓為孤寡)。巳午未南方火位,火用木為母,木絕在申,用水為夫,水墓在辰。寅卯辰屬東方木位,木用水為母,水 絕在巳,用金為夫,金墓在丑。是取母絕為孤辰,夫墓妻墓為寡宿,其義尤切”。
(三)作用----珞祿子說:“骨肉中道分離,孤寡猶嫌於隔角”玉門集說:“寅申巳亥為角,辰戌丑未為隔;進者為陽不利父,退者為陰不利母”。又說: “男女生命見之,雖親生兒女,多不和順”王氏說:“男命生於妻絕之中,而逢孤辰,平生難於婚偶;女命生於夫絕之位,而遇寡宿,屢嫁不能偕老”。燭神經: “凡人命犯巳孤寡,主形孤骨露,面無和氣,不利六親,生旺稍可,死絕尤甚。驛馬並,放蕩他鄉;空亡並,幼少無倚;喪吊(喪門吊客)並,父母相繼而亡。一生 多逢重喪疊禍,骨肉伶仃,單寒(孤單貧寒)不利。人貴格,贅婿婦家,人賤格,移流未免”。秘訣說:“雙辰(孤寡二神)合黨,鰥寡而孤”。驚神賦說:“孤辰 華蓋日時相逢,主伶仃”。又說:“孤華(孤辰華蓋)主為林下僧尼”。明通賦說:“孤寡雙辰帶官印,定作叢林領袖”。身命賦說:“男孤神他鄉之客,女寡宿異 省之婦”。古歌說:“孤神切忌男克婦,寡宿須教女害夫”。總之,命帶孤辰寡宿的人甚多,未必人人皆刑克父母妻兒或為僧為尼,還是要配合整體格局的五行順 逆、生克喜忌加以精詳審度,不可一見孤、寡就滿口斷定幼失怙恃、婚姻難成或孤獨出家,這是最要不得的治學態度。
十二、天羅地網
(一)法訣----《淵海子平》訣:“辰為天羅,戌為地網,又為魁罡所占,天乙不臨之地”。《三會通會》訣:“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
(二)說明----①以四柱地支見者或歲運並臨者為是。譬如:辰年或巳年生人,再見戌支或亥支,就叫命犯“天羅地網”。
②《三命通會》說:“羅網之說,其義甚明,然何以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蓋天傾西北,戌亥者六陰之終也;地陷東南,辰巳者六陽之終也(中國地理西北高山,東南平洋

)故曰天傾西北,地陷東南)。陰陽終極,則暗昧不明,如人在羅網此其義也”。  
③十二地支中,古人以子丑寅卯辰巳為陽,以午未申酉戌亥為陰,陽生於子、丑,而終於辰、巳:陰生於午、未,而終於戌、亥,故《三命通會》說戌亥為六陰之終,辰巳為六陽之終。
(三)作用----《淵海子平》說:“男人忌之于天羅,女人忌之于地網,多生霆滯,加惡煞至死亡”。理愚歌說:“生時地結(地網)與天盤(天羅), 怎使親聞得久安”。壺中子說:“龍蛇(辰巳)混雜,偏不利於辰生;獵犬(亥戌)侵淩,但獨嫌於亥字。龍為辰,蛇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龍蛇混雜, 男命則不妨,惟女命破婚害子,薄命抱疾”。又說:“豬為亥,犬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曰豬犬侵淩,女命則不妨,惟男命則述滯齟齬,妨祖克妻”。又 說.:“龍蛇混雜,當防婦女憂危,豬犬侵淩,每慮丈夫厄難,是男怕天羅,女怕地網”。近賢梁湘潤說:“天羅地網其最重者,可以指其命造一生之中災不能 息”。又說:“天羅地網為人帶來之災害,輕則一年,重則三十年。..即是初一出生者,一年晦濫;初二出生者,二年晦濫;初三出生者,三年晦濫..;三十日 出生者,則三十年晦濫”。又說:“不論如何調配,但能四柱、大運、流年可以會齊於“戌亥辰巳”者,即為此年犯“天羅地網”,作不祥之論,此點,作者(指梁 賢本人)對此認為可信性甚高”。總之,天羅地網就是陰陽絕滅之地,暗暗無光,前途不明,有如臨身於捕獸之羅網中一樣。然仍需配合四柱之生克制化而論,如果 羅網恰為命局之喜用,則得之反主當得意外之收穫;如為命局中的忌神,又並臨其它兇神惡煞,則勢將一生掙扎於虛無縹渺之境遇中了。
十三、十惡大敗
(一)法訣----十惡大敗有兩種說法,一出於“元白經”,一出於“玄黃經”,茲分別說明於下:
(二)說明----①元白經說:“十惡都來十個辰,逐年有煞用區分。如:庚戌年見甲辰日,辛亥年見己巳日,壬寅年見丙申日,癸巳年見丁亥日,甲辰年見 戊戌日,乙未年見己丑日,甲戌年見庚辰日,乙亥年見辛巳日,丙寅年見壬申日,丁巳年見癸亥日。竟以午干支沖日干支,無祿為忌,餘悉無妨”。以上元白經所列 的十惡,均屬年柱與日支干支天克地沖;故曰大敗,但需四柱不見日主之祿時才能成立。
②玄黃經說:“甲己年,戊辰月戊戌日、壬申月癸亥日、乙亥月丙申日,丙子月丁亥日;乙庚年,辛巳月壬申日、甲戌月乙巳日,丙辛年,壬辰月辛巳日、戊戌月庚辰日,已亥月甲辰日,戊



鄉,晚運出入華車巨邸,富貴優遊。
例二----民前十年十一月二日夜子時(上將、開府)
七殺 甲子(正財)紅豔 孤鸞 月德
日主 戊午(正印)將星 羊刃
傷官 辛亥(偏財)劫煞
偏財 壬寅(七殺)文昌
本造時干七殺臨於月德,化剛暴之氣為武職之功,益且將星與羊刃同柱,是以掌握生殺大權,乃為極貴之命,劫煞與文昌會合,為人剛柔相濟,樂觀進取。文煞逢天赦,武功顯赫,無災可言。妻宮孤鸞逢時沖,結髮先離,晚歲孤高。
例三----民國四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早子時(漂泊異鄉之妓女)
七殺 丙子(傷官)天乙 桃花
日主 庚午(正官)六厄 元辰
七殺 丙子(傷官)天乙 桃花 天德  
正印 己亥(食神)天醫
本造干透雙殺,且桃花坐水旺之地恰為傷官,名為“滾浪桃花”,故不免自沉于神女生涯。桃花與天乙貴人同柱,外緣特佳,宜於他鄉求謀。流霞左右逢 沖,乃四處奔波之人。夫宮坐元辰、六厄、流霞再遇衝擊,婚姻有破。天醫為忌,應作病符觀,一生小病不斷。年干印星臨於天德為喜用,一仁可化眾煞,是以命運 雖乖,不致悲切,差堪慰藉。
例四----民前九年八月十八日丑時(道教大法師)
七殺 乙丑(比肩)寡宿金神  
日主 己巳(正印)驛馬 空亡 孤亡 的煞 羊刃
食神 辛 酉(食神)災煞
偏財 癸 卯(七殺)文昌 天乙 福星
本造日、時己巳、乙丑為金神,惜缺火煉,致早年校官退役。孤辰寡宿三合同並,中晚年醉心於道學及五術。孤寡人於空亡,雖孤而不為僧;羊刃的煞坐 空,雖凶無妨;驛馬落空亡,徒然奔勞,虛名虛利。災煞與天乙相沖,吉凶互抵,無煞可書。文昌與福星貴人同柱,文才堪誇,惜以逢沖失力,僅得清名自娛。
例五----民國三十七年七月八日卯時(建築師)
偏印 丁卯(七殺)六厄
日主 己巳(正印)流霞 羊刃 的煞 劫煞
傷官 庚申(傷官)文昌 福星
劫財 戊子(偏財)
本造文昌與福星同柱,土途有望,惜逢日時支眾煞所合,頓減其力,故學歷僅居專科。流霞於羊刃並臨於日柱,中年應防刀光血災。時支七殺坐六又為忌神,橫禍難免,是以中年因病開刀失利,英才早夭。
例六----民國四十四年三月廿三日寅時(離婚的國小女教師)
偏財 庚 寅(偏印)元辰 亡神 六厄
日主 丙 午(劫財)羊刃 紅豔 孤鸞 寡宿 天廚 太極 文昌
偏財 庚 辰(食神)空亡
正印 乙 未(傷官)
本造夫宮坐孤鸞、寡宿、羊刃,且全域唯一之夫星正官複落空亡;是以婚姻當所妨,紅豔與文昌同並,儀容清逸秀麗。太極貴人可化用官厄煞,故而羊刃、六厄雖凶不妨。元辰與亡神同柱,幸為命局喜用,僅主個性剛烈,好勝心強,而其凶力減半。
  
第十七章 星盤的通俗性用法
  
第一節 星盤的應用由來
談到星盤神煞,就不免使人聯想到星宗,因為星盤神煞大抵乃由星宗蛻化而來,雖說目前它在正統命理學界(以術數理論為研究主旨的命界)已逐漸遭致 冷落,然卻依舊普遍流傳於江湖之中,民間的命相業,不兼而應用到星盤神煞的人,幾乎是少之又少;本講義主要雖在揭檗正統陰陽五行之論命體系,惟為保存固有 星命藝術,遂以不厭其煩,特將此項古傳命學擇要加以簡介之。
星盤本源于星宗,類似前述,然時下一般使用的星盤星種,又非全盤承自星宗之星神,而是歷經好幾個朝代增刪而成,益且由於星盤星神多取以太歲為對 應主體之星宿神煞,完全不考慮天體宮度之變遷,更不必使用到複雜的量天尺,致使星盤神煞更具單純性,故自明代以來,星盤幾已完全擺脫星宗之原貌,而成一門 特殊之神煞學,再加上星盤中常摻入各種其它之神煞,所以乍看之下,星盤實可稱是吉神凶煞之大雜燴了。我們有心研習正統命理者,只要用功勤研陰陽五行的精微 生化原理,就能逐層逐次解開命運之謎,大可不必過於注重星盤神煞之論斷。
近賢粱湘潤說:“通常以祿命法區分為‘星’‘平’兩派..星、平二派,並無真正可以用經典命書來區別它們二派之界限。大致是,以‘日干’為主, 用河圖正五行、取大運、選格局、論喜忌、觀囚旺..等等,即是子平法,但仍採用了一小部分‘神煞’。子平之脫胎時期,大約在宋代末年,至明代而奠定社會上 之基礎,而至清初方始發揚光大執祿命法之牛耳。有一部書為大家所知曉的,書名是《星平會海》,觀此書名,似乎是星、平二派的主要之理論,都已包括在內,讀 過此書的人,都知道既不能完全代表子平,更不足以代表子平以前之命學範圍;然而《星平會海》的真正代表含義,是此書問世之時(即明代),乃兩派交替之時 代。稱之為星平會海,其真正的含義,是代表星平兩派在當時命學範圍中,各有均衡之相制力,無法偏重任何一方之含義而已”。以上樑賢的意思是說,子平法是以 河圖正五行的生克制化為論命依據,故不太重視星宗神煞,然而星宗神煞與子平術在明代的時候,卻是具有同等份量,也可說明代乃是星、平二術日後消長的分水 嶺;自從明代以後,子平推命術逐漸取代了星宗推命術,尤以清代迄今,子平術更加風行,可說已居所有命學之領導地位。
近賢吳鏡子說:“..蓋以眾生未脫生死,即不離形氣,既未離形氣,即不得不隨宇宙自然而遷變,其遷變之端,無可跡象,必勉循跡象以求之,大抵不 出“時”與“方”二者而已矣。印度學者,治此最精(此以印度人生哲學而言),我國舊傳命理之學,多與相通;其說有星、平二家,子平即據‘時’以推演,星度 即據“方”以佈置也。然用‘時’之說始盛于唐,歷時較近,法亦較簡,流傳易廣;用‘方’之說,其式甚繁,習之尤艱,自漢以來,傳者蓋寡”。以上吳賢的意思 是說,中國論命之法,大體上分為“星”、“平”二派,平派是以“時間”來推斷命運,星派則以“宇宙空間”來推斷命運;:而星派發源於漢代,平派發源于唐 代;星派演式複雜難明,歷代習之者少,平派演式簡要易解,故而能為一般命理學者所接受,並廣為流傳。
觀乎星宗之法,大抵是以七政、四餘、十二星宮、二十八星宿為主要推命根據。所謂七政四余,其實是十一顆星曜的總稱,這十一顆星曜即日星、月星、 金星、水星,木星、火星、土星(以上為七政星)、紫星,古氣字星、水孛星、羅喉星、計都星(以上為四餘星)。所謂十二星宮,即----寶瓶宮、磨蠍宮、人馬 宮、天羯宮、天秤宮、雙女宮、獅子宮、巨蟹宮、陰陽宮、金牛宮、白羊宮、雙魚宮。所謂二十八星宿,即----星、房、虛、昴四日宿;心、危、華、張四月宿; 角、鬥、奎,井四木宿;氐、女、胃、柳四土宿;尾、室、翼、臂四火宿;箕、壁、參、干四水宿;亢、牛、婁、鬼四金宿。
以上所列七政四餘及廿八宿,大約每過七十一百年移動一度,大約一千年左右移動一宮。因此,以星宗推命,如果沒有正確星宮星度之資料,就無法推論得 準確,是故一千多年來,子平術家在使用星宗神煞方面,常摒除星宮星度的測量,而專取年支神煞列入星盤之中,再經數代之演變,遂成今日所見之星盤模式,我們 下面要介紹的,也就是這種目前江湖上常用的星盤論命系統。
  
第二節 星盤神煞的排法
一、駕前神煞的排法----所謂駕前神煞,是指以生年之太歲(即當生太歲,亦稱歲駕)為主,依序向前順推所得之神煞。星宗駑前腫煞歌訣說:“歲駑劍 鋒伏屍寄,二為天空仍可畏;喪門地雌孝服來,四為貫索勾神慮;官符五鬼及飛符,死符小耗月德具;歲破大耗闡於並,八為暴敗天厄至;九是白虎及天雄,天德絞 殺捲舌忌;十一吊客與天狗,十二病符陌越位”。

----①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于年月日時地支。凡甲、乙干生人見午,丙干生人見寅,丁干生人見未,戊、己干生人見辰,庚干生人見戌,辛干生人見酉,壬干生人見子,癸干生人見申,都是紅豔。
②近賢吳俊民說:“紅豔煞據歷來命書所載,均說是主女命不貞,淫奔私約,就是生長在富貴家中的婦女,亦有這種現象。關於女人是否淫邪,斷斷不可一見命局有桃花、紅豔、驛馬,就一口斷定,必須就命局全體詳細觀察審理,而後綜合判斷”。  
③先賢任鐵樵說:“女命者,先觀夫星之盛衰,則知其貴賤也;次察格局之清濁,則知其賢愚也。淫邪嫉妒,不離四柱之情,貞靜端莊,總在五行之理。是 以審察宜精,貞婦不遭謬妄;詳究宜確,淫穢難逃正論。二德三奇,乃好事之妄造;咸池驛馬,是後人之謬言”,又說:“凡觀女命,關係非小,不可輕斷淫邪,以 瀆神怒,然亦不可一例言命(意指不可執著於四柱八字,而忽略了其它方面的配合)。或由祖宗遺孽,或由家門氣數,或由丈夫不肖,或由母姑不良,幼失闔訓;或 由氣習不善(習慣不良),無盤飾掩門,任其恣性越禮,人寺燒香,遊玩君戲聽詞,男女混雜。初則階下敷陳,久則內堂演說,始而或言賢孝節義之事,繼而及淫邪 苟合之穢詢,保無觸念動心乎?所以居家第一件事,在嚴肅閨門,閨幢之內,不出戲言,則型於之化行矣,房帷之中不聞戲笑之聲,則相敬之風著矣!主家者,不可 不慎之”。此篇論文由命理上的神煞談到如何端正門風禮教之道,字字珠磯,發人深省,實值得我輩參考。
(三)作用----大抵書之,桃花乃由三合局取出,又屬五行沐浴之地,所以其形清秀,其性開朗,其情溫柔,故而較易受人所注目所喜愛,其人緣多屬被 動;而紅豔之取法雜亂無章,毫無規則,故其形必較粗俗,其性其情亦不穩定,其人緣則多屬主動。就我個人認為,許多神煞包括紅豔在內,實乃荒誕虛構之物,聊 備研討則可,不可盡信。
十一、孤辰寡宿
(一)法訣----《三命通會》訣:“亥子丑北方三位,進前一辰見寅為孤;退後一辰見戌為寡;又過角為孤,退角為寡。其餘三方,皆依此推”。
(二)說明----①以年支為主,對應于其餘各支。凡亥、子、丑生人,見丑前一位之“寅”是為孤辰,見亥後一位之“戌”是為寡宿;凡寅、卯、辰生人, 見辰前一位之“巳”是為孤辰,見寅後一位之“丑”是為寡宿;凡申、酉、戌生人,見戌前一位之“亥”是為孤辰,見申後一位之“未”是為寡宿。
②如下兩圖所示,子、午、卯、酉為四正方,寅申巳亥及辰戌丑未均在四維之地,而丑、寅之間,辰、巳之間,未、申之間,戌、亥之間則為四角,依四方一氣之順序,過角叫“孤辰”,退角叫“寡宿”。
③《三命通會》說:“老而無夫曰寡,幼而無父曰孤,此其義也。辰,謂星辰;宿,謂星宿,指其神也。人命犯此星辰,則孤寡如是”。《三車一覽》說: “亥子丑屬北方水位,水用金為母,金絕於寅,是母絕也,用火為妻,火墓在戌,是妻墓也(意指母死絕為孤,妻入墓為寡)。申酉戌屬西方金位,金用火為夫,火 絕在亥,用木為妻,木墓在未(意指夫妻死絕入墓為孤寡)。巳午未南方火位,火用木為母,木絕在申,用水為夫,水墓在辰。寅卯辰屬東方木位,木用水為母,水 絕在巳,用金為夫,金墓在丑。是取母絕為孤辰,夫墓妻墓為寡宿,其義尤切”。
(三)作用----珞祿子說:“骨肉中道分離,孤寡猶嫌於隔角”玉門集說:“寅申巳亥為角,辰戌丑未為隔;進者為陽不利父,退者為陰不利母”。又說: “男女生命見之,雖親生兒女,多不和順”王氏說:“男命生於妻絕之中,而逢孤辰,平生難於婚偶;女命生於夫絕之位,而遇寡宿,屢嫁不能偕老”。燭神經: “凡人命犯巳孤寡,主形孤骨露,面無和氣,不利六親,生旺稍可,死絕尤甚。驛馬並,放蕩他鄉;空亡並,幼少無倚;喪吊(喪門吊客)並,父母相繼而亡。一生 多逢重喪疊禍,骨肉伶仃,單寒(孤單貧寒)不利。人貴格,贅婿婦家,人賤格,移流未免”。秘訣說:“雙辰(孤寡二神)合黨,鰥寡而孤”。驚神賦說:“孤辰 華蓋日時相逢,主伶仃”。又說:“孤華(孤辰華蓋)主為林下僧尼”。明通賦說:“孤寡雙辰帶官印,定作叢林領袖”。身命賦說:“男孤神他鄉之客,女寡宿異 省之婦”。古歌說:“孤神切忌男克婦,寡宿須教女害夫”。總之,命帶孤辰寡宿的人甚多,未必人人皆刑克父母妻兒或為僧為尼,還是要配合整體格局的五行順 逆、生克喜忌加以精詳審度,不可一見孤、寡就滿口斷定幼失怙恃、婚姻難成或孤獨出家,這是最要不得的治學態度。
十二、天羅地網
(一)法訣----《淵海子平》訣:“辰為天羅,戌為地網,又為魁罡所占,天乙不臨之地”。《三會通會》訣:“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
(二)說明----①以四柱地支見者或歲運並臨者為是。譬如:辰年或巳年生人,再見戌支或亥支,就叫命犯“天羅地網”。
②《三命通會》說:“羅網之說,其義甚明,然何以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蓋天傾西北,戌亥者六陰之終也;地陷東南,辰巳者六陽之終也(中國地理西北高山,東南平洋

)故曰天傾西北,地陷東南)。陰陽終極,則暗昧不明,如人在羅網此其義也”。  
③十二地支中,古人以子丑寅卯辰巳為陽,以午未申酉戌亥為陰,陽生於子、丑,而終於辰、巳:陰生於午、未,而終於戌、亥,故《三命通會》說戌亥為六陰之終,辰巳為六陽之終。
(三)作用----《淵海子平》說:“男人忌之于天羅,女人忌之于地網,多生霆滯,加惡煞至死亡”。理愚歌說:“生時地結(地網)與天盤(天羅), 怎使親聞得久安”。壺中子說:“龍蛇(辰巳)混雜,偏不利於辰生;獵犬(亥戌)侵淩,但獨嫌於亥字。龍為辰,蛇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龍蛇混雜, 男命則不妨,惟女命破婚害子,薄命抱疾”。又說:“豬為亥,犬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曰豬犬侵淩,女命則不妨,惟男命則述滯齟齬,妨祖克妻”。又 說.:“龍蛇混雜,當防婦女憂危,豬犬侵淩,每慮丈夫厄難,是男怕天羅,女怕地網”。近賢梁湘潤說:“天羅地網其最重者,可以指其命造一生之中災不能 息”。又說:“天羅地網為人帶來之災害,輕則一年,重則三十年。..即是初一出生者,一年晦濫;初二出生者,二年晦濫;初三出生者,三年晦濫..;三十日 出生者,則三十年晦濫”。又說:“不論如何調配,但能四柱、大運、流年可以會齊於“戌亥辰巳”者,即為此年犯“天羅地網”,作不祥之論,此點,作者(指梁 賢本人)對此認為可信性甚高”。總之,天羅地網就是陰陽絕滅之地,暗暗無光,前途不明,有如臨身於捕獸之羅網中一樣。然仍需配合四柱之生克制化而論,如果 羅網恰為命局之喜用,則得之反主當得意外之收穫;如為命局中的忌神,又並臨其它兇神惡煞,則勢將一生掙扎於虛無縹渺之境遇中了。
十三、十惡大敗
(一)法訣----十惡大敗有兩種說法,一出於“元白經”,一出於“玄黃經”,茲分別說明於下:
(二)說明----①元白經說:“十惡都來十個辰,逐年有煞用區分。如:庚戌年見甲辰日,辛亥年見己巳日,壬寅年見丙申日,癸巳年見丁亥日,甲辰年見 戊戌日,乙未年見己丑日,甲戌年見庚辰日,乙亥年見辛巳日,丙寅年見壬申日,丁巳年見癸亥日。竟以午干支沖日干支,無祿為忌,餘悉無妨”。以上元白經所列 的十惡,均屬年柱與日支干支天克地沖;故曰大敗,但需四柱不見日主之祿時才能成立。
②玄黃經說:“甲己年,戊辰月戊戌日、壬申月癸亥日、乙亥月丙申日,丙子月丁亥日;乙庚年,辛巳月壬申日、甲戌月乙巳日,丙辛年,壬辰月辛巳日、戊戌月庚辰日,已亥月甲辰日,戊



鄉,晚運出入華車巨邸,富貴優遊。
例二----民前十年十一月二日夜子時(上將、開府)
七殺 甲子(正財)紅豔 孤鸞 月德
日主 戊午(正印)將星 羊刃
傷官 辛亥(偏財)劫煞
偏財 壬寅(七殺)文昌
本造時干七殺臨於月德,化剛暴之氣為武職之功,益且將星與羊刃同柱,是以掌握生殺大權,乃為極貴之命,劫煞與文昌會合,為人剛柔相濟,樂觀進取。文煞逢天赦,武功顯赫,無災可言。妻宮孤鸞逢時沖,結髮先離,晚歲孤高。
例三----民國四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早子時(漂泊異鄉之妓女)
七殺 丙子(傷官)天乙 桃花
日主 庚午(正官)六厄 元辰
七殺 丙子(傷官)天乙 桃花 天德  
正印 己亥(食神)天醫
本造干透雙殺,且桃花坐水旺之地恰為傷官,名為“滾浪桃花”,故不免自沉于神女生涯。桃花與天乙貴人同柱,外緣特佳,宜於他鄉求謀。流霞左右逢 沖,乃四處奔波之人。夫宮坐元辰、六厄、流霞再遇衝擊,婚姻有破。天醫為忌,應作病符觀,一生小病不斷。年干印星臨於天德為喜用,一仁可化眾煞,是以命運 雖乖,不致悲切,差堪慰藉。
例四----民前九年八月十八日丑時(道教大法師)
七殺 乙丑(比肩)寡宿金神  
日主 己巳(正印)驛馬 空亡 孤亡 的煞 羊刃
食神 辛 酉(食神)災煞
偏財 癸 卯(七殺)文昌 天乙 福星
本造日、時己巳、乙丑為金神,惜缺火煉,致早年校官退役。孤辰寡宿三合同並,中晚年醉心於道學及五術。孤寡人於空亡,雖孤而不為僧;羊刃的煞坐 空,雖凶無妨;驛馬落空亡,徒然奔勞,虛名虛利。災煞與天乙相沖,吉凶互抵,無煞可書。文昌與福星貴人同柱,文才堪誇,惜以逢沖失力,僅得清名自娛。
例五----民國三十七年七月八日卯時(建築師)
偏印 丁卯(七殺)六厄
日主 己巳(正印)流霞 羊刃 的煞 劫煞
傷官 庚申(傷官)文昌 福星
劫財 戊子(偏財)
本造文昌與福星同柱,土途有望,惜逢日時支眾煞所合,頓減其力,故學歷僅居專科。流霞於羊刃並臨於日柱,中年應防刀光血災。時支七殺坐六又為忌神,橫禍難免,是以中年因病開刀失利,英才早夭。
例六----民國四十四年三月廿三日寅時(離婚的國小女教師)
偏財 庚 寅(偏印)元辰 亡神 六厄
日主 丙 午(劫財)羊刃 紅豔 孤鸞 寡宿 天廚 太極 文昌
偏財 庚 辰(食神)空亡
正印 乙 未(傷官)
本造夫宮坐孤鸞、寡宿、羊刃,且全域唯一之夫星正官複落空亡;是以婚姻當所妨,紅豔與文昌同並,儀容清逸秀麗。太極貴人可化用官厄煞,故而羊刃、六厄雖凶不妨。元辰與亡神同柱,幸為命局喜用,僅主個性剛烈,好勝心強,而其凶力減半。
  
第十七章 星盤的通俗性用法
  
第一節 星盤的應用由來
談到星盤神煞,就不免使人聯想到星宗,因為星盤神煞大抵乃由星宗蛻化而來,雖說目前它在正統命理學界(以術數理論為研究主旨的命界)已逐漸遭致 冷落,然卻依舊普遍流傳於江湖之中,民間的命相業,不兼而應用到星盤神煞的人,幾乎是少之又少;本講義主要雖在揭檗正統陰陽五行之論命體系,惟為保存固有 星命藝術,遂以不厭其煩,特將此項古傳命學擇要加以簡介之。
星盤本源于星宗,類似前述,然時下一般使用的星盤星種,又非全盤承自星宗之星神,而是歷經好幾個朝代增刪而成,益且由於星盤星神多取以太歲為對 應主體之星宿神煞,完全不考慮天體宮度之變遷,更不必使用到複雜的量天尺,致使星盤神煞更具單純性,故自明代以來,星盤幾已完全擺脫星宗之原貌,而成一門 特殊之神煞學,再加上星盤中常摻入各種其它之神煞,所以乍看之下,星盤實可稱是吉神凶煞之大雜燴了。我們有心研習正統命理者,只要用功勤研陰陽五行的精微 生化原理,就能逐層逐次解開命運之謎,大可不必過於注重星盤神煞之論斷。
近賢粱湘潤說:“通常以祿命法區分為‘星’‘平’兩派..星、平二派,並無真正可以用經典命書來區別它們二派之界限。大致是,以‘日干’為主, 用河圖正五行、取大運、選格局、論喜忌、觀囚旺..等等,即是子平法,但仍採用了一小部分‘神煞’。子平之脫胎時期,大約在宋代末年,至明代而奠定社會上 之基礎,而至清初方始發揚光大執祿命法之牛耳。有一部書為大家所知曉的,書名是《星平會海》,觀此書名,似乎是星、平二派的主要之理論,都已包括在內,讀 過此書的人,都知道既不能完全代表子平,更不足以代表子平以前之命學範圍;然而《星平會海》的真正代表含義,是此書問世之時(即明代),乃兩派交替之時 代。稱之為星平會海,其真正的含義,是代表星平兩派在當時命學範圍中,各有均衡之相制力,無法偏重任何一方之含義而已”。以上樑賢的意思是說,子平法是以 河圖正五行的生克制化為論命依據,故不太重視星宗神煞,然而星宗神煞與子平術在明代的時候,卻是具有同等份量,也可說明代乃是星、平二術日後消長的分水 嶺;自從明代以後,子平推命術逐漸取代了星宗推命術,尤以清代迄今,子平術更加風行,可說已居所有命學之領導地位。
近賢吳鏡子說:“..蓋以眾生未脫生死,即不離形氣,既未離形氣,即不得不隨宇宙自然而遷變,其遷變之端,無可跡象,必勉循跡象以求之,大抵不 出“時”與“方”二者而已矣。印度學者,治此最精(此以印度人生哲學而言),我國舊傳命理之學,多與相通;其說有星、平二家,子平即據‘時’以推演,星度 即據“方”以佈置也。然用‘時’之說始盛于唐,歷時較近,法亦較簡,流傳易廣;用‘方’之說,其式甚繁,習之尤艱,自漢以來,傳者蓋寡”。以上吳賢的意思 是說,中國論命之法,大體上分為“星”、“平”二派,平派是以“時間”來推斷命運,星派則以“宇宙空間”來推斷命運;:而星派發源於漢代,平派發源于唐 代;星派演式複雜難明,歷代習之者少,平派演式簡要易解,故而能為一般命理學者所接受,並廣為流傳。
觀乎星宗之法,大抵是以七政、四餘、十二星宮、二十八星宿為主要推命根據。所謂七政四余,其實是十一顆星曜的總稱,這十一顆星曜即日星、月星、 金星、水星,木星、火星、土星(以上為七政星)、紫星,古氣字星、水孛星、羅喉星、計都星(以上為四餘星)。所謂十二星宮,即----寶瓶宮、磨蠍宮、人馬 宮、天羯宮、天秤宮、雙女宮、獅子宮、巨蟹宮、陰陽宮、金牛宮、白羊宮、雙魚宮。所謂二十八星宿,即----星、房、虛、昴四日宿;心、危、華、張四月宿; 角、鬥、奎,井四木宿;氐、女、胃、柳四土宿;尾、室、翼、臂四火宿;箕、壁、參、干四水宿;亢、牛、婁、鬼四金宿。
以上所列七政四餘及廿八宿,大約每過七十一百年移動一度,大約一千年左右移動一宮。因此,以星宗推命,如果沒有正確星宮星度之資料,就無法推論得 準確,是故一千多年來,子平術家在使用星宗神煞方面,常摒除星宮星度的測量,而專取年支神煞列入星盤之中,再經數代之演變,遂成今日所見之星盤模式,我們 下面要介紹的,也就是這種目前江湖上常用的星盤論命系統。
  
第二節 星盤神煞的排法
一、駕前神煞的排法----所謂駕前神煞,是指以生年之太歲(即當生太歲,亦稱歲駕)為主,依序向前順推所得之神煞。星宗駑前腫煞歌訣說:“歲駑劍 鋒伏屍寄,二為天空仍可畏;喪門地雌孝服來,四為貫索勾神慮;官符五鬼及飛符,死符小耗月德具;歲破大耗闡於並,八為暴敗天厄至;九是白虎及天雄,天德絞 殺捲舌忌;十一吊客與天狗,十二病符陌越位”。

八歲在未宮,九歲在午宮,十歲在巳宮,十一歲在辰宮,十二歲在卯宮。至十三歲時,又從命官員上輪回逆算,同理,至二十五歲、三十七歲、四十九歲、六十一歲均重覆自命宮寅上迴圈逆行推演。  
由是觀之,任何人一歲,十三歲、廿五歲、卅七歲、四十九歲、六十一歲、七十三歲之流年皆行命宮,按序自命宮逆行,則二歲、十四歲、廿六歲;卅八 歲、五十歲;六十二歲、七十四歲之流年皆行命宮的後二宮位;三歲、十五歲、廿七歲、卅九歲、五十一歲、六十三歲、七十五歲之流年皆行命宮的後二宮位..以 次類推。
今仍取前舉甲子生人為例說明:該造安命于寅宮,則其一、十三、廿五、卅七、四九,六一、七三等歲必行命宮寅上;二、十四、廿六、卅八、五十、六 二、七四等歲必逆行丑宮;三、十五、廿七、卅九、五一、六三、七五等歲必行子宮,四、十六、廿八、四十、五二、六四、七六等歲必行亥宮;五、十七、廿九、 四一、五三、六五,七七等歲必行戌宮;六、十八、三十、四二、五四、六六、七八等歲必行酉宮;七、十九、卅一、四三、五五、六七、七九等歲必行申宮;八、 二十、卅二、四四、五六、六八、八十等歲必行未宮;九、廿一、卅三;四五、五七、六九、八一等歲必行午宮;十、廿二、卅四、四六、五八、七十、八二等歲必 行巳宮;十一、廿三、卅五、四七、五九、七一、八三等歲必行辰宮;十二、廿四、卅六、四八、六十、七二、八四等歲必行卯宮;如此逐歲逆行,迴圈不絕使用。
如果要推算流月,也是從小限宮逆行求取。不過,傳統上有兩種星盤流月之推算法,一源出於《果老星宗》,一源出於《星平大成》。《果老星宗》主張自小限宮中起生月,《星平大成》則主張自小限宮中起正月,茲分別舉例說明如下:
(一)小限宮起生月法----如前例甲子年生人,其命宮在“寅”,設欲推知其卅五歲戊戌年各月所行宮位,則須先求出其流年小限,亦即將生年“子”加 在命宮“寅”,由於逆數至卅五歲流年戌支,恰落人“辰”官,故知卅五歲之小限宮在“辰”,於是自辰宮起算八月(生月酉)逆行卯宮為九月,寅宮為十月,丑宮 為十一月,子宮為十二月,至亥宮時,即為卅五歲戊戌當年之一月(不可當成次年已女年的正月),戍宮為二月,酉官為三月,申官為四月,未宮為五月,午宮為六 月,巳宮為七月。同理,如欲推知其卅六歲己亥年各月所行宮位,仍先求出其流年小限,將生年“子”加在命官“寅”,然後由於逆數至卅六歲流年亥支,恰落人 “卯”官,故知卅六歲之小限宮在“卯”(其實,由命宮起廿五歲逆推至卅六歲,或由命宮起卅七歲倒數順推至卅六歲亦甚快捷),於是自卯官起算八月(生月 酉),逆行寅宮為九月,丑官為十月,子宮為十一月,亥宮為十二月,至戍宮時,則為卅六歲己亥當年的一月(不可當成次年庚子年的正月),酉宮為二月,申宮為 三月,未宮為四月,午宮為五月,巳宮為六月,辰宮為七月。
(二)小限宮起正月法----此法與前法大致上相似,惟一不同的是啤“小限宮起生月”改為“小限宮起正月”而已。譬如仍以前舉甲于年生人為例,命宮 在寅,其卅五歲戊戌年的小限在辰宮,於是自辰宮起算卅五歲當年之正月,逆行卯宮為二月,寅宮為三月,丑宮為四月..,依次逆推,至巳官必為十二月。又其卅 六歲己亥年的小限在卯宮,於是自卯宮起算卅六歲當年之正月,逆行寅宮為二月,丑官為三月,子宮為四月.”,依次逆推,至辰宮必為十二月。
三、十二宮名的排法----星盤中的十二宮位,都有特殊之名稱,這些名稱共計十二個,即:(一)命宮(二)財帛宮(三)兄弟宮(四)田宅宮(五)男 女宮(六)奴僕宮(七)妻妾宮(八)疾厄宮(九)遷移宮(十)官祿宮(十一)福德宮(十二)相貌宮。由於現代社會結構跟古代稍有不同,所以上述十二宮名中 的第(三)項兄弟宮改為“兄弟姐妹宮”或“手足宮”,第(五)項男女宮宜改為“子女宮”,第(六)項奴僕宮宜改為“交友宮”,第(七)項妻妾宮宜改為“夫 妻宮”,第(十)項官祿宮宜改為“事業宮”,第(十一)項福德宮宜改為“父母宮”,如此較覺貼切。
先賢汪雲陽說:“凡定十二宮者,逆數輪轉,如命宮在寅財帛在丑,兄弟在子,田宅在亥,男女在戌,奴僕在酉,妻妾在申,疾厄在未,餘同此”這就是 說,十二宮名的排法,乃是以命宮為准,自命宮開始逆排,依序為:命宮、財帛、兄弟姐妹、田宅、子女、交友、夫妻、疾厄、遷移、事業、父母、相貌。
古代使用星盤,對於每一宮位所轄的年歲,均需以量天尺測算星宿量度,配合命宮對出命度,然後再由命度走出限度(即各宮大限),有了限度才能確知 每人起運的歲數;大抵最早上運的是從十一歲開始,最遲亦有晚至二十歲始上運的。任何人第一步大運當然是在命宮,以次逆行,第二步大運在財帛宮,第三步大運 在兄弟姐妹宮,第四步大運在田宅宮..餘類推。
此外,每一宮所轄之大限年數,也是不盡相同,有管十五年的,有管十一年的,有管十年的,有管八年、七年、六年、五年,甚至有管四年半的,實可謂相 當不規則。星宗上有一首年分歌訣說:“命宮十下貌宮十,福德妻宮十一詳,官祿十五最高位,遷移止有八年糧,疾厄七兮共六六,財帛兄弟五年強,田宅子孫並奴 僕,四年之半定毫芒”。這就是說,凡命宮及事業宮各轄十五年之大運,福德宮及夫妻宮各轄十一年大運,相貌宮轄十年大運,遷移宮轄八年大運,疾厄宮轄七年大 運,以上七宮共轄六十六年大運;至於財帛宮及兄弟姐妹宮則各轄五年大運,田宅、子女及奴僕三宮則各轄四年半大運,以上五宮共轄二十三年半大運,前後十二宮 合計共轄八十九年半大運。 ’
自從子平術盛行之後,其計算大運限度及上運年齡之理論,較星宗大限法更加完備而精確,所以現代已很少有人使用星盤大限去推論各宮運程了。惟江湖 上一些術家倒是偶爾使用小限來推流年流月,至於星盤大限,由於過份複雜繁索,則幾乎已成絕響。先賢汪雲陽也說:“命宮十五年者,乃古之法則,不可拘執”, 因此,我們如今既有更精確、理想之子平大運流年推演法訣可用,實可不必再捨本逐末的去專執星盤限度了。現在特舉一例將前述之星盤神煞、十二宮名及逐年小限 綜合繪出方、圓兩種圖式於後,以利各位進一步明瞭:
範例----某命生於民國三十三年(甲申年)農曆八月五日未時,則其星盤神煞、十二宮名及逐年小限之圖式如下。
  
前列星盤圖式解說----
  (一)某命出生於民國三十三年,查該年之太歲為甲申年,故應取十二星盤中的“申盤”為其命盤。
(二)根據命宮法訣推算,得知其命宮在“丑”;再以五虎遁月訣求出命宮之干支為丁丑”。
(三)從命宮丑中起算一歲小限,逆行二歲在於,三歲在亥,四歲在戌,五歲在酉,六歲在申,七歲在未,八歲在午,九歲在巳,十歲在辰,十一歲在卯,十二歲在寅,至十三歲後,複從丑宮(命宮)重覆迴圈逆行。
(四)既已得知生辰八字,,則可再依各人之喜好,另行增添年干神煞、日於神煞及月支神煞。譬如天乙貴人、文昌貴人、國印貴人、天醫、天廚、金興,祿神、羊刃、紅豔、流霞、空亡等等。
(五)推斷星盤吉凶的方法多端,亦常因人而異,不過,一般均較著重“整體命格”及“流年小限”二部分。看“整體命:格”的方法是以命宮為主,再配 合其三方四正而詳為審度;所謂三方四正就是指命官的“三合宮”及“對宮”。譬如此造命宮在丑,其三合宮即“本命丑官”“巳宮”和“酉宮”,而其對宮即與其 相沖之“未宮”。
此外,看“流年小限”的方法是以小限宮暫時當成命宮,除了配合小限宮的三方四正,尚須再配合該



實際之太歲宮, 互相參酌對照,而複始下判斷。譬如此造逢民國七十四年(乙丑年)的時候,其虛歲必為四十二歲,而其小限則應在“申宮”,設欲推斷此造四十二歲乙丑當年之吉 凶,則需以申宮需主,配合“子宮’、“辰宮”與對沖之“寅宮”,另再加上乙丑流年之“丑宮”,一併參佐度測。
  
第四節 星盤與八字合論之情形
我們前面曾經談到過,本來以正統五行原理推命,幾可說不必用到星盤或其它神煞,因為多數神煞均屬片面對應於天體空間,或屬狹義的孤干孤支對應, 往往忽略整體時空之涵蓋面,故其不能適用於多數人事乃可想見,然而,星盤神煞畢竟源出我國古老命學,而子平術復興之有間接之關聯,是以站在“飲水思源”的 立場,我們卻也不可因舊法不如新法而完全抹煞了星盤神煞的歷史地位及價值。
神煞的理俗性乃大家共所認同,且常遭有識之士貶抑撻伐,惟如從另一角度觀之,我們當可發現,神煞之必然俚俗蓋與社會背景有著極為密切之關係。古 代社會,民智未開,讀書識字者百不及一,故而先賢在發明命學或推廣命術之時,為顯及一般民眾之理解程度,對於某些特殊的吉凶原則或星神,遂不得不儘量選擇 較為通俗醒目之名詞,以期能達到確實溝通之目的,或收到警惕當事人之功效。這些神煞名詞,大多是屬“望文知義”的字眼,縱使不識字的人,一聽亦可明白其所 指示的吉凶蘋圍,此點對於我們今天考據神煞之作用也有莫大幫助。
就保存文化資產而言,我認為不管是神煞也好,卜卦也好,相學、鬥數抑或子平術也好,這些統統是古聖先賢的智慧結晶,值得後學尊重(不一定珍 惜)。然如就目前的命學發展趨勢及古今命學優劣相較而言,我則認為正統五行命學實在不必再摻入名目繁亂的神煞,因為神煞所欲提示的各種吉凶事象,絕大部分 均可從陰陽五行的生克制化中推演求得,有志於四柱命學的朋友,實應多花一些精神在正統五行的推演選輯上,相信有朝一日定能發現其奧妙遠超乎刻板之神煞甚 多,我也願以此與大家共勉。
星盤神煞並非完全沒有使用價值,只是以我個人之愚見,如果不得已必須使用星盤神煞的時候,最好能夠配合四柱八字的五行生化,這樣才會顯得有義理 可循,否則,僅用星盤神煞批命或論命,必然滿盤神奇鬼怪,滿口俚語惑言,實難保不自誤而誤人,且亦將影響多年來正統命理學界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清譽。說了 不少閒話,現在就讓我們來討論星盤與八字合用的情形:
  
一、星盤神煞的一般作用----
(一)吉星的作用
⑴天德二逢凶化吉之貴人,能減輕死符、小耗、天空、晦氣、暴敗、天厄、病符、勾絞、貫索等星之凶力,尤其能抵制咸池桃花。此星必與福星貴人同宮。
⑵月德----逢凶化吉之貴人,能減輕披麻、捲舌、絞殺、天空、晦氣、病符、勾絞、貫索、暴敗、天厄等星之凶力。此星人命,主人道德高尚,仁怒濟物。
  ⑶紫微----逢凶化吉之貴人,代表上司或長輩,喜居北方或水旺之地。能激輕勾絞、貫索、病符、天空、晦氣、死符、小耗、披麻、捲舌、絞殺等星之凶力。加會驛馬、攀鞍或三台、八座主升遷;加會將星,羊刃主掌權,加會文昌、天喜主功名,利科甲。
⑷龍德----作用類同紫微,此星必與紫微同宮。
⑸太陽----大利各方之吉神,代表陽性,喜居南方或火旺之地。能減輕死符、小耗、披麻、捲舌、絞殺、暴敗、天厄、勾絞、貫索、病符等星之凶力。女 命加會紅鸞、天喜利於愛情或婚姻;加會金匱、將星利於創業;加會紫微、文昌利於考試;加會驛馬,攀鞍利出國遠行;加會天月二德或天喜主得子。
⑹太陰----清明祥和之吉神,代表陰性,喜居中央旺土之地,作用與太陽星似。男命加會紅鸞、天喜利於愛情或婚姻;加合金匱,祿神或天乙,適合與異性共創事業;加會紅鸞、天喜或天月二德,主得女;女命加會文昌、三台或八座,利於考試。
⑺天解----一逢凶化吉之貴人,能減輕披頭。天哭、勾絞、貫索等星之凶力。此星必與八座同宮。
⑻地解----逢凶化吉之貴人,能減輕黃番、豹尾、指背、囚獄、破碎等星。
⑼三台----主科甲、功名,事業及升遷,能增強吉星之力量,無法化解凶星之力量。加會紫微、八座主升職,加會金匱,祿神主增創事業;加會太陽、太陰或文昌,利於科甲功名考試,惟三台須與八座會合其力始大,分之則力乏。
⑽八座----古傳黃帝羽化,歸葬由八大壯漢抬柩,故其忌日曰八座。此星類似三台,必與天解同宮。
⑾福星----主福祿壽元,無法化解凶星,但能增強吉神之力量。
⑿攀鞍----利於功名、事業及異鄉求謀,能減輕囚獄,破碎、黃旌、豹尾,指背等星之凶力。
⒀陌越----是一顆變化不定之星,加會眾吉神則越動越吉;加會眾凶星則越勤越凶。
⒁驛馬----作用與陌越類似,惟若加會攀鞍,主利於出國洽商或遠地求謀;加會三台或八座,主少年騰達,加會紫微、文昌,主異鄉發貴或外地升學;加會陌越、祿神利於搬遷變動。詳參十六章第三節吉星吉神篇。
⒂金匱----主事業、財富等業。加會吉神主進財置產或事業發越,加會凶星勳主破財、敗產或事業受阻。
⒃紅鸞----利於未婚男女及年長者,不利已婚之中年男女。詳參太陽星與太陰星之解說。
⒄天喜----逢凶化吉之貴人,能減輕五鬼、官符、飛符等星之凶力,並能增強紅鸞之吉力。此星必在紅鸞星對宮。
⒅華蓋----多才多藝而孤高之星,遇吉神加會則巧能謀事,術藝超群,惟嫌六親緣份淡薄;逢眾凶加會則多學少成,孤癖寡合。此星稍能減輕披頭、豹尾、黃旌,指背之凶力。詳參十六章第三節吉星吉神篇。
⒆月空----吉凶參半,逢吉神眾會則吉,逢凶星眾會則失力。此星能稍解太歲、伏屍、劍鋒、五鬼、官符、飛符、白虎、飛廉等星之凶力。
⒇歲合----歲合即生年地支與流年地支六合。如合為命局喜用或加會眾吉神則大吉,利於交友、合夥、省親;探病、簽約等事,如合為命局所忌或加會眾凶星則不吉,有被制肘;牽絆、拖累或情緒陷入低潮之不良影響。其餘吉星煩請參閱本講義第十六章第三節所述之吉星吉神篇。
(二)凶星的作用:
⑴太歲----太歲即生年地支與流年地支重疊相同(亦稱歲支伏吟。倘歲支相沖,則叫反吟或歲破)。古詩雲:“反吟伏吟,哭泣淋淋,不傷自己,也損他 人”,當然這只是一種狹義的看法。如果太歲恰為命局之喜用,又加會眾吉神,反主吉慶之事;惟若太歲不幸為命局忌神,又加會眾凶星,則主橫逆不順,人口難 安,甚至有不測之災,俗語說:“太歲當頭坐,無憂必有禍,”就是這個意思。
⑵劍鋒----與眾吉星相會,主權威與魄力;與眾凶星相會,主尖刀利器之災或刑罰械鬥之事,過月空可解其凶。此星必與太歲、伏屍同宮。
⑶伏屍----主凶災惡疾橫禍。此星人限,該年不宜遠行,且宜少管閒事,女命則防產厄。此星必與太歲、劍鋒同宮,過月主可解其凶。
⑷五鬼----五鬼即小人,五鬼人限宜防小人糾纏暗害或拖累,事常無風而起浪,如遇天喜、月空可解其凶。
⑸官符----主官訟是非、劫財爭擾之事。與指背、天狗或驛馬、陌越會合,不利事業或職務,遇天喜、月空可解。此星必與五鬼、飛符同宮。
⒃飛符----如果以現代術語來解釋,則飛符就好比法院的傳票或拘票一般,亦泛指一切不利本身之檔或書信,譬如交通罰單、稅單、退票、查封符合等等。此星必與五鬼、官符同宮,遇天喜、月空可解。
⑺歲破----歲破即生年地支與流年地支相沖,一稱反吟,主動盪破耗、人口不安之事。人命宮破視自立,白手興家,人限宮一年奔勞,動盪不寧;與大小耗同並,主錢財虛花;與劫煞、

喪門同並,防財物遺失或虧損。無特定吉星可解。
⑻天空----好高騖遠,虛浮不實之星。此星本身不主吉凶,與吉神會合,可增強吉神之力量,然若與凶星會合,亦會增強凶星之力量。人命宮,理想高 超,惟多不切實際;人限宮,一年空忙,幸以此星不對錢財直接構成威脅;與天月二德或紫微龍德或太陰陌越會合最佳,可謂以上諸吉星之催化劑。
⑼晦氣----蹇滯不順,困擾憂慮之星,人限主一年難遂,精神鬱悶。遇天月二德、紫微龍德、太陰等星可解、此星必與天空星同宮。
⑽死符----暗藏凶災橫禍之星,其凶禍常與病符、晦氣、捲舌,披麻或絞殺等星所引起之事件有關。譬如多年痼疾突然惡化;陳年舊怨突增新恨;經訟多年之官司突加定罪;時相過從的親友突傳噩耗等等。此星遇太陽、太陰、天德、紫微,龍德均可解化。
⑾小耗----主財物耗散之事,有時泛指精神、體力與機械之磨損。此星必與死符同宮,亦需太陽、太陰、天德、紫微、龍德等吉神解化。
⑿大耗----主財物耗散破損之事,作用與小耗類同,然凶力較小耗為大。此星人命宮,難承祖業,生活懶散無規,並常遺忘散失錢財器物。加會咸池桃花,防因色破財;加會五鬼、官符,切忌合夥事業。此星必與歲破同宮,無特定吉星可解。
⒀闌干----闌干就如同籬笆一樣,是一顆室礙之星。人限主一年事業窒礙難展,遇事常遭阻隔,人命則一生宜謹慎擇友,且宜遠鄉求發展。此星必與歲破、大耗同宮。
⒁暴敗----橫逆破敗,衝擊崩散之星,加會天空、大耗或小耗,防事業面臨重大考驗;加會病符、死符、防健康惡化,加會血刃、羊刃,防本人或近親有不測傷災。遇太陽、太陰、天德、月德可解。
⒂天厄----主非人力直接造成之災厄,譬如風、雨、雷、電、地震、水災、火災、丹方、莫名病毒傷欠等等。此星必與暴敗同宮,遇太陽、太陰、天德、月德可解。
⒃白虎----白虎在陽宅學上是指“道路”,在五行上是代表“金屬”,在病理上是代表一種“虛寒”。此星人限,該車宜防交通事故、刀災血光及精神散漫不寧;女命逢白虎,主妻掌夫權,脾氣剛硬,不輕易安協,白虎人限,婦女防生理暗疾或情感爭執。此星無特定吉神可解。
⒄飛廉----廉就是指器物的利邊或利角,飛廉顧名思義就是指飛來橫禍之意思,譬如遭落石擊傷、暴徒誤傷或各種器物之傷害等。此星必與白虎同宮,無特定吉神可解。
⒅捲舌----口舌是非、家庭紛擾之星,最忌與指背、五鬼會合,主家庭起風波,夫妻起猜忌,同事起紛爭,鄰居起謠言

等等。遇歲合、太陽、太陰、紫微、龍德、月德可解。
⒆披麻----主憂傷悲淩之事,人限主一年家內人口不安,暮氣沉沉。加會喪門、吊客或披頭、天哭、主親友之喪服。此星必於捲舌、絞殺同宮,亦需歲合、太陽、太陰、紫微、龍德、月德等星化解。
⒇絞殺----主罪刑凶災之事,最忌與官符、血刃或囚獄、闌干會合,主刑罰牢獄或亡命驚悸之災。此星必與捲舌、披麻同宮,解星亦同上。
〔21〕病符----主健康不佳之事。與白虎、飛廉或血刃、羊刃會合,防病情惡化導致手術刀災;與飛符、死符或喪門、披麻等凶星會合,防性命之憂。此星與陌越同宮,遇太陽、太陰、紫微、龍德、月德可解。
  〔22〕浮沉----飄搖不定,虛花頹敗之星。加會大耗或小耗,財來財去,加會咸池、暴敗,切忌酒色;加會死符、天空,切忌行船戲水;加會白虎、伏屍,切忌登山探險。遇紫微、龍德、太陰可解。
〔23〕血刀----主血光刀災,病毒產厄之事,女命與流霞、羊刃會合,宜防生理失調或產難。男命與劍峰、飛廉會合,凡事宜忌,勿生爭執。此星必與浮沉同宮,遇紫微、龍德、太陰可解。
〔24〕天狗----損耗缺陷之星。人限應防失耗竅財物或用人不當致虧空帳目,或防借款不還或倒會賴帳等事。與劍鋒、白虎、血刃會合,勿近廠房機器,以免傷殘之災。遇紅鸞、天喜、月空可解。
〔25〕吊客----主無房親屬或朋友同事之喪服。此星必與天狗同宮,遇紅鸞、天喜、月空可解。
〔26〕喪門----主近親或至交之喪服。此星必與地喪同宮,遇月空,陌越可解。
〔27〕地喪----亦主衰喪孝服之事,此星必與專門同宮,遇月空、陌越可解。
〔28〕黃旌----道壇祭祖或招魂所縣之黃色垂直長布或紙幅稱為黃旌,含射悲淒憂傷、失魂落魄或心神恍惚不寧之事,遇地解、天喜、紅鸞等星可解。
〔29〕豹尾----作用與黃旌類似,解神亦同。
〔30〕披頭----作用與技麻類似,遇地解、天喜、紅鸞等星可解。
〔31〕指背----主誹滂造謠之事,最忌與捲舌、五鬼會合,其作用請參閱捲舌。遇地解,天喜、紅鸞等星可解。
〔32〕囚獄----主刑罰牢獄之災,亦泛指事業、身心之受困,甚難突破新境。人命,限加會聚凶星,出門切忌將孩童反鎖家中。其解星同指背、披頭。
〔33〕破碎----凡事離散不聚之星,忌與一切凶星會合,解神同前。
〔34〕天哭----主悲淒憂傷之事,最忌與黃旌、豹尾、披頭、披麻或喪門、吊客會合,主凶災不斷,禍不單行。遇天解、紫微、龍德等星可解。 .
〔35〕勾絞----蹇滯阻隔、謀事不利之星,人限主一年氣運不通,凡事常遭羈絆束縛。遇天德、月德、太陽、紫微、龍德可解。
〔36〕貫索----貫索顧名思義就如同牛馬鼻孔被貫以鞭索一樣,自然身不由己,任人鞭策了。此星必與勾絞同宮,遇天德、月德、太陽、紫微、龍德諸吉可解。
〔37〕亡神、咸池、劫煞、夾煞、六厄、的煞一一以上諸凶星煩請參閱本講義第十六章第四節凶星凶神篇。
二、星盤與八字合用的實例----
例一:男命民國三十三年七月五日寅時生。
推論重點:功名及選運
上造己生申月失令,年支再見申位,秋金乘時而強,日主已土雖自坐未土旺支,然與得令之秋金相較,仍嫌力衰,幸喜時柱丙火正印透藏以助日主,元神 根基倘不甚開,宜其年干甲木官星通根于寅支生印製傷,此即所謂傷官用印,遇官為美。喜用甲、丙雙透,運逢木火固然順暢,若遇土神比劫亦不為忌,惟怕金水沖 克官印而已。
初運癸酉忌神之地,幼失所占:身世凋零;甲戌運喜神官星出頭,苦學有成,顧家道仍頹;乙亥運,亥寅合為木局,喜用齊至,仕路青雲,少年得志;丙子運財印並臨,有喜有憂,稍見浮沉,且申子半合水局,財星忌神肆虐,慎防因財引禍。
四十歲癸亥年,調任邊陲,明為升職,實屬外放,四十二歲乙丑年,奉召競選,藉以流年乙丑與原局日柱己未天克地沖,是謂“曰征太歲”,複與年干宮 殿相混,歲運濁而不清,是以難免一番苦戰。益且星盤四二歲小限在寅,落于交友(奴僕)宮,與當令流年丑宮三方四正並會大耗、小耗、破碎、空亡、捲舌、指 背,闌干、浮沉諸凶星,智囊策略未執重點,勢將破財不利。可喜當今流年丑宮三會天德、天乙、太陽、攀鞍等數大喜種,並對沖命宮未支,吊動紅鸞、陌越、天醫 三顆吉星高照四十二歲流年,貴人強而有力,終能逢凶化吉,轉危為安。
再觀全盤,命宮落空,祖業難承,赤手興家,所幸對宮天乙、月德,攀鞍照命,三方會合紫微、龍德、太陰眾貴,事業宮更遇國印司權,俟四十六歲過後,大運一路喜用,功名必得更期,前程未可限量。
例二:男命民國四十一年四月十二寅時生。
推論重點:一生事業方向
上造辛生辰月失時,全域水木氣勢旺甚,日主虛浮無根,元神可謂弱極矣!應取得令之辰印生身為用,而喜金神比劫幫身敵財。
印星得令為用並長生于時支,母壽慶永;財多身弱逢劫財,破祖興家;劫財為用坐絕地,兄弟有情卻少助;時逢財官印三

美乘驛馬,中晚運程再行土金喜用之鄉,宜其他鄉發越,終可揚名。
星盤命宮在戍,諸凶聚會,吉神乏助,以是命格不美。再查三方四正,對宮及遷移宮吊動原命辰、寅兩支,惑應至強,特需著重,以其命宮恰臨歲破、大 耗、闌乾等凶星,全無得力吉神扶持,悉賴對宮華蓋照命,聰明巧謀差堪可取;惜嫌三方寅、午兩宮驛馬空亡雙臨,書雲:“華蓋人命逢空叱,不為僧道亦飄蓬;馬 若加鞭遇喪吊,孤身挾藝走天涯”因此觀乎星盤,再配合八字原局偏財無力及正財運劫之特徵,故知本,造一生從商從公兩不宜,最適往宗教界、五術界混雜藝及工 業技術等方面發展,始克有成。此外:事業宮捲舌、天德同聚,
八字傷官不弱以生財源,故倘從事以口為主之服務業(譬如教學、廣播、律師、掮客、命相、導遊等)亦甚適宜。
例三:女命民國五十一年四月十二日卯時生。
推論重點:婚姻及流年氣運
上舉女造癸生巳月失時,全域水火食傷財星氣勢強旺,日主無私當少勢孤,可謂弱甚,巫應擇取年干壬水幫身氣優夏月暑氣為用,而喜月、日巳丑拱合金局生助水行。
原命戌土正官夫星是生於年支,姻緣似嫌早逢,且四食竟相透藏,食多猶恐變傷,不利婚姻,惜以進化每欲強人,十八歲己未流年,七殺忌神藏攻身,星 盤流年宮辦值太陽、紅鸞交會,小限又人交友,眾凶加臨,全無吉神解化,以致擇友不慎,早失節操。十二歲癸亥流年,用神小助,三方加會太陽、天喜,再墮情, 同年三方邀合天、月二德,並會太陽、天喜,終有受孕育胎之慶,遂以成婚,次年得子,可謂喜事接踵,羨煞神仙。
惟憂原局紅鸞落于遷移宮,感情起伏多變,每不持久;益且孤辰、寡宿合人本命,再逢夫妻宮太陽同並咸池桃花,甚恐遇人非淑,更愁夫、子離背,一生 寂寥少靠。廿三歲甲子年,傷官出頭並同小限亥官之捲舌凶星作亂。家庭時起風波,爭擾不寧。廿四歲乙丑年,太歲人遷移宮遇破碎、寡宿,並同小限戍宮華蓋孤 星,終至夫妻決裂離異,嗟乎人生之聚散如此無常。
再查廿四歲小限戌官三力尚會五鬼、官符于田宅宮,宜防不動產方面所引發之官訟或是非,幸喜事起兩年內之流年與小限均不逢囚獄、闌干、絞殺、貫索 等凶星加窖。故而車災可免。若問二度梅開於何期,則當取三十歲流年辛未衝動日支(夫宮)丑中紅鸞,始可確言“紅鸞星動”,勉許佳緣,屆時仍須相忍互愛,修 持耐心,當能預賀婚姻、事業兩者兼得,中晚運程名利雙收。
以上為大家扼要介紹了星盤的通俗性用法,因其非屬正統子平術之範圍,故此亦僅止於概略說明而已,並未加以深入探討。至於有些江湖術家除了十二宮星盤之外,偶所使用之天盤、人盤或九行星花壢等盤,則又屬附帶參佐之方術,當不宜以系統術視之。
有關四柱八字學的初級課程,至此可謂告一段落,以下將與各位共同研究中級階段的課程。不過,在尚未正式晉人中級階段之前,大家務須將前此各章所 述之初級命學理論揣摩純熟,對於少數定律或法訣,亦應儘量默背牢記,庶期在未來能夠學以裕如。西哲雲:“基礎學理,乃諸學之圭臬”,良屬確然,今後願與大 家共勉之。  










  

喪門同並,防財物遺失或虧損。無特定吉星可解。
⑻天空----好高騖遠,虛浮不實之星。此星本身不主吉凶,與吉神會合,可增強吉神之力量,然若與凶星會合,亦會增強凶星之力量。人命宮,理想高 超,惟多不切實際;人限宮,一年空忙,幸以此星不對錢財直接構成威脅;與天月二德或紫微龍德或太陰陌越會合最佳,可謂以上諸吉星之催化劑。
⑼晦氣----蹇滯不順,困擾憂慮之星,人限主一年難遂,精神鬱悶。遇天月二德、紫微龍德、太陰等星可解、此星必與天空星同宮。
⑽死符----暗藏凶災橫禍之星,其凶禍常與病符、晦氣、捲舌,披麻或絞殺等星所引起之事件有關。譬如多年痼疾突然惡化;陳年舊怨突增新恨;經訟多年之官司突加定罪;時相過從的親友突傳噩耗等等。此星遇太陽、太陰、天德、紫微,龍德均可解化。
⑾小耗----主財物耗散之事,有時泛指精神、體力與機械之磨損。此星必與死符同宮,亦需太陽、太陰、天德、紫微、龍德等吉神解化。
⑿大耗----主財物耗散破損之事,作用與小耗類同,然凶力較小耗為大。此星人命宮,難承祖業,生活懶散無規,並常遺忘散失錢財器物。加會咸池桃花,防因色破財;加會五鬼、官符,切忌合夥事業。此星必與歲破同宮,無特定吉星可解。
⒀闌干----闌干就如同籬笆一樣,是一顆室礙之星。人限主一年事業窒礙難展,遇事常遭阻隔,人命則一生宜謹慎擇友,且宜遠鄉求發展。此星必與歲破、大耗同宮。
⒁暴敗----橫逆破敗,衝擊崩散之星,加會天空、大耗或小耗,防事業面臨重大考驗;加會病符、死符、防健康惡化,加會血刃、羊刃,防本人或近親有不測傷災。遇太陽、太陰、天德、月德可解。
⒂天厄----主非人力直接造成之災厄,譬如風、雨、雷、電、地震、水災、火災、丹方、莫名病毒傷欠等等。此星必與暴敗同宮,遇太陽、太陰、天德、月德可解。
⒃白虎----白虎在陽宅學上是指“道路”,在五行上是代表“金屬”,在病理上是代表一種“虛寒”。此星人限,該車宜防交通事故、刀災血光及精神散漫不寧;女命逢白虎,主妻掌夫權,脾氣剛硬,不輕易安協,白虎人限,婦女防生理暗疾或情感爭執。此星無特定吉神可解。
⒄飛廉----廉就是指器物的利邊或利角,飛廉顧名思義就是指飛來橫禍之意思,譬如遭落石擊傷、暴徒誤傷或各種器物之傷害等。此星必與白虎同宮,無特定吉神可解。
⒅捲舌----口舌是非、家庭紛擾之星,最忌與指背、五鬼會合,主家庭起風波,夫妻起猜忌,同事起紛爭,鄰居起謠言

等等。遇歲合、太陽、太陰、紫微、龍德、月德可解。
⒆披麻----主憂傷悲淩之事,人限主一年家內人口不安,暮氣沉沉。加會喪門、吊客或披頭、天哭、主親友之喪服。此星必於捲舌、絞殺同宮,亦需歲合、太陽、太陰、紫微、龍德、月德等星化解。
⒇絞殺----主罪刑凶災之事,最忌與官符、血刃或囚獄、闌干會合,主刑罰牢獄或亡命驚悸之災。此星必與捲舌、披麻同宮,解星亦同上。
〔21〕病符----主健康不佳之事。與白虎、飛廉或血刃、羊刃會合,防病情惡化導致手術刀災;與飛符、死符或喪門、披麻等凶星會合,防性命之憂。此星與陌越同宮,遇太陽、太陰、紫微、龍德、月德可解。
  〔22〕浮沉----飄搖不定,虛花頹敗之星。加會大耗或小耗,財來財去,加會咸池、暴敗,切忌酒色;加會死符、天空,切忌行船戲水;加會白虎、伏屍,切忌登山探險。遇紫微、龍德、太陰可解。
〔23〕血刀----主血光刀災,病毒產厄之事,女命與流霞、羊刃會合,宜防生理失調或產難。男命與劍峰、飛廉會合,凡事宜忌,勿生爭執。此星必與浮沉同宮,遇紫微、龍德、太陰可解。
〔24〕天狗----損耗缺陷之星。人限應防失耗竅財物或用人不當致虧空帳目,或防借款不還或倒會賴帳等事。與劍鋒、白虎、血刃會合,勿近廠房機器,以免傷殘之災。遇紅鸞、天喜、月空可解。
〔25〕吊客----主無房親屬或朋友同事之喪服。此星必與天狗同宮,遇紅鸞、天喜、月空可解。
〔26〕喪門----主近親或至交之喪服。此星必與地喪同宮,遇月空,陌越可解。
〔27〕地喪----亦主衰喪孝服之事,此星必與專門同宮,遇月空、陌越可解。
〔28〕黃旌----道壇祭祖或招魂所縣之黃色垂直長布或紙幅稱為黃旌,含射悲淒憂傷、失魂落魄或心神恍惚不寧之事,遇地解、天喜、紅鸞等星可解。
〔29〕豹尾----作用與黃旌類似,解神亦同。
〔30〕披頭----作用與技麻類似,遇地解、天喜、紅鸞等星可解。
〔31〕指背----主誹滂造謠之事,最忌與捲舌、五鬼會合,其作用請參閱捲舌。遇地解,天喜、紅鸞等星可解。
〔32〕囚獄----主刑罰牢獄之災,亦泛指事業、身心之受困,甚難突破新境。人命,限加會聚凶星,出門切忌將孩童反鎖家中。其解星同指背、披頭。
〔33〕破碎----凡事離散不聚之星,忌與一切凶星會合,解神同前。
〔34〕天哭----主悲淒憂傷之事,最忌與黃旌、豹尾、披頭、披麻或喪門、吊客會合,主凶災不斷,禍不單行。遇天解、紫微、龍德等星可解。 .
〔35〕勾絞----蹇滯阻隔、謀事不利之星,人限主一年氣運不通,凡事常遭羈絆束縛。遇天德、月德、太陽、紫微、龍德可解。
〔36〕貫索----貫索顧名思義就如同牛馬鼻孔被貫以鞭索一樣,自然身不由己,任人鞭策了。此星必與勾絞同宮,遇天德、月德、太陽、紫微、龍德諸吉可解。
〔37〕亡神、咸池、劫煞、夾煞、六厄、的煞一一以上諸凶星煩請參閱本講義第十六章第四節凶星凶神篇。
二、星盤與八字合用的實例----
例一:男命民國三十三年七月五日寅時生。
推論重點:功名及選運
上造己生申月失令,年支再見申位,秋金乘時而強,日主已土雖自坐未土旺支,然與得令之秋金相較,仍嫌力衰,幸喜時柱丙火正印透藏以助日主,元神 根基倘不甚開,宜其年干甲木官星通根于寅支生印製傷,此即所謂傷官用印,遇官為美。喜用甲、丙雙透,運逢木火固然順暢,若遇土神比劫亦不為忌,惟怕金水沖 克官印而已。
初運癸酉忌神之地,幼失所占:身世凋零;甲戌運喜神官星出頭,苦學有成,顧家道仍頹;乙亥運,亥寅合為木局,喜用齊至,仕路青雲,少年得志;丙子運財印並臨,有喜有憂,稍見浮沉,且申子半合水局,財星忌神肆虐,慎防因財引禍。
四十歲癸亥年,調任邊陲,明為升職,實屬外放,四十二歲乙丑年,奉召競選,藉以流年乙丑與原局日柱己未天克地沖,是謂“曰征太歲”,複與年干宮 殿相混,歲運濁而不清,是以難免一番苦戰。益且星盤四二歲小限在寅,落于交友(奴僕)宮,與當令流年丑宮三方四正並會大耗、小耗、破碎、空亡、捲舌、指 背,闌干、浮沉諸凶星,智囊策略未執重點,勢將破財不利。可喜當今流年丑宮三會天德、天乙、太陽、攀鞍等數大喜種,並對沖命宮未支,吊動紅鸞、陌越、天醫 三顆吉星高照四十二歲流年,貴人強而有力,終能逢凶化吉,轉危為安。
再觀全盤,命宮落空,祖業難承,赤手興家,所幸對宮天乙、月德,攀鞍照命,三方會合紫微、龍德、太陰眾貴,事業宮更遇國印司權,俟四十六歲過後,大運一路喜用,功名必得更期,前程未可限量。
例二:男命民國四十一年四月十二寅時生。
推論重點:一生事業方向
上造辛生辰月失時,全域水木氣勢旺甚,日主虛浮無根,元神可謂弱極矣!應取得令之辰印生身為用,而喜金神比劫幫身敵財。
印星得令為用並長生于時支,母壽慶永;財多身弱逢劫財,破祖興家;劫財為用坐絕地,兄弟有情卻少助;時逢財官印三

為最後第六十組,古人統稱此六十組干支為「六十甲子」或「一周甲子」或「花甲」。茲將六十甲子按序排列於下(由第一排橫讀)。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備註:
①一旬有十組干支,而每旬所轄之十組干支組合,均自甲干起至癸干止,故六十甲子共計有六旬。另外,十天干中之任何一個天干皆產生六種組合形態,簡稱六甲、六乙、六丙..六壬、六癸共計十組。
②天干地支之組合乃取奇數配奇數,偶數配偶數;故有甲子卻無甲丑,有乙丑卻無乙子,有丙寅卻無丙卯,有乙卯卻無乙寅..。
上列六十甲子,可以用來記年,也可以用來記月和日和時。譬如:甲子年丙寅月戊戌日庚申時,又如:乙丑年丁亥月辛酉日壬辰時等。六十甲子用完即重回,周而復始,迴圈不絕。
我們所使用的曆書,其上記載的年、月、日、時干支,都是從黃帝時代開始,自「第一組甲子」代代相傳下來的,且按序周而復始的運用,數千年來從無改變;而這曆書上所記載的年月日時干支,即是命理學者用以推算命運的最主要依據。
在我們利用干支推算命運的時候,其記年、記月、記日、記時的干支各為一柱,合計為四柱,每柱天干地支各一字,四柱干支共計八個字,故一般人都習慣稱之為「排四柱」或「算八字」。茲將四柱八字的通用性排列法舉三例介紹於下:
一、例如傳聞黃帝開國於今四六八二年前的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其四柱八字為:
年柱----甲子
  月柱----甲子  
  日柱----甲子
  時柱----甲子
  如寫成橫列式,則為----甲子、甲子、甲子、甲子 。
  二、又例如傳聞蔣公中正出生於民國廿五年(光緒十三年)農曆九月十五日午時(一說未時),則依午時為准排列,則其四柱八字為:
年柱----丁亥
月柱----庚戌
日柱----己巳
時柱----庚午
寫成橫列式則為----丁亥、庚戌、己巳、庚午。
三、再例如黨國元勳于右任先生據聞出生於民國卅三年(光緒五年)農曆二月二十日申時,其四柱八字為:
年柱----己卯


月柱----戊辰
日柱----甲子
時柱----壬申
寫成橫列式則為----己卯、戊辰、甲子、壬申。
  
第二節 干支代表的季節方位及屬性
一、天干所代表的方位及屬性----
①甲乙為東方木,甲屬陽,乙屬陰;甲色主青靛,乙色主碧綠;甲譬之粗壯的喬木、大樹、棟樑,乙譬之矮嫩的花草、瓜蘿、禾麥。
  ②丙丁為南方火,丙屬陽,丁屬陰;丙色主赤朱,丁色主紅紫;丙譬之顯明的豔陽、烈火、狂風,丁譬之幽微的燈光、射線、核能。
  ③戊己為中央土,戊屬陽,己屬陰;戊色主棕橙,己色主褐黃;戊譬之粗硬的燥土、磚瓦、沙石,己譬之鬆軟的泥田、山澤、窪地。
④庚辛為西方金,庚屬陽,辛屬陰;庚色主灰白,辛色主雪白;庚譬之鋼銳的鎖物、鋼鐵、刀劍,辛譬之柔脆的礦物、金銀、珠玉。
⑤壬癸為北方水,壬屬陽,癸屬陰;壬色深則主清白,壬色淺則主灰黑,癸色深則主灰黑,癸色淺則主清白;壬譬之激蕩的液體、江海、大雨,癸譬之平和的液體、泉露、溪流。
二、地支所代表的季節性----
①寅卯辰為春天,分別代表農曆的正、二、三月。
②巳午未為夏天,分別代表農曆的四、五、六月。
③申酉戌為秋天,分別代表農曆的七、八、九月。
④亥子丑為冬天,分別代表農曆的十、十一、十二月。
其中辰、戌、丑、未本屬中央土,然分派於春夏秋冬,以為四季更替之轉換。
※綜合整理成:  
寅為初春,卯為仲春,辰為季春;巳為初夏,午為仲夏,未為季夏;申為初秋,酉為仲秋,戌為季秋;亥為初冬,子為仲冬,丑為季冬。
三、地支所代表的方位及屬性----
①寅卯為東方木,寅屬陽,卯屬陰,而辰有東方木的餘氣。
②巳午為南方火,巳屬陽,午屬陰,而未有南方火的餘氣。
③申酉為西方金,申屬陽,酉屬陰,而戌有西方金的餘氣。
④亥子為北方水,亥屬陽,子屬陰,而丑有北方水的餘氣。
⑤辰戌丑未為四季土,辰戌屬陽,丑未屬陰。
四、簡易的四季中分法----
①太陽直射南回歸線時,為冬季的最中心點(即正子),我們稱「冬至點」。
②太陽直射北回歸線時,為夏季的最中心點(即正午),我們稱「夏至點」。
③太陽由南往北直射赤道時,為春季的最中心點(即正卯),我們稱「春分點」。
④太陽由北往南直射赤道時,為秋季的最中心點(即正酉),我們稱「秋分點」。
五、干支方位季節及屬性綜理----
①東方甲乙寅卯木,辰有木的餘氣,而寅卯辰合稱為春季。
②南方丙丁巳午火,未有火的餘氣,而巳午未合稱為夏季。
③西方庚辛申酉金,戌有金的餘氣,而申酉戌合稱為秋季。
④北方壬癸亥子水,丑有水的餘氣,而亥子丑合稱為冬季。
⑤戊已中央土,辰戌丑未四季土,而辰(春土)亦為收藏冬水之庫,未(夏土)亦為收藏春木之庫,戌(秋土)亦為收藏夏火之庫,丑(冬土)亦為收藏秋金之庫。
六、綜合圖說----
前面所提到干支的方位性、季節性及屬性,僅為命理學的基本常識,故全須熟讀或背念。日後在實際應用推命時,干支的方位及屬性尚有其它更複雜廣泛的影射層面,為免初入門之同學難以全盤吸收瞭解,在此暫不深入探討。
另有一點需加注意的是,一般常將十天干與十二地支按序編號,就其編號代數來講,單數為奇為陽,雙數為偶為陰,然這只不過是代數上的陰陽之分,並不 真正代表干支五行的陰陽特性。例如地支的編號順序雖為子一、丑二、寅三、卯四、辰五、巳六、午七、未八、申九、酉十、戌十一、亥十二,但其中巳、亥之數為 陰,體卻屬陽;子、午之數為陽,體卻屬陰;這是因為土本位居中央,其後分寄于四方季隅所造成。
  
  
第一章 天干地支的基本認識
  
第一節 天干地支的應用由來
天干地支(一稱天干地枝)相傳乃四千六百餘年前黃帝時代的大撓氏所創(一說伏羲氏所創,世本佚文則謂:『黃帝令大撓作甲子』)。
當初創設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天干用以記年與日,另再創設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個地支用以 記月與時,例如甲年子月丙日丑時,乙年申月丁日未時等。但是因為用十個天干記日,每月有可能出現三個同一天干之日,容易造成混淆,因此古代先知遂又將十天 干與十二地支按「奇干配奇支,偶干配偶支」的方式組合起來合稱「干支」,計得六十組,由甲子為起首第一組。至癸亥為最後第六十組,古人統稱此六十組干支為 「六十甲子」或「一周甲子」或「花甲」。茲將六十甲子按序排列於下(由第一排橫讀)。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為最後第六十組,古人統稱此六十組干支為「六十甲子」或「一周甲子」或「花甲」。茲將六十甲子按序排列於下(由第一排橫讀)。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備註:
①一旬有十組干支,而每旬所轄之十組干支組合,均自甲干起至癸干止,故六十甲子共計有六旬。另外,十天干中之任何一個天干皆產生六種組合形態,簡稱六甲、六乙、六丙..六壬、六癸共計十組。
②天干地支之組合乃取奇數配奇數,偶數配偶數;故有甲子卻無甲丑,有乙丑卻無乙子,有丙寅卻無丙卯,有乙卯卻無乙寅..。
上列六十甲子,可以用來記年,也可以用來記月和日和時。譬如:甲子年丙寅月戊戌日庚申時,又如:乙丑年丁亥月辛酉日壬辰時等。六十甲子用完即重回,周而復始,迴圈不絕。
我們所使用的曆書,其上記載的年、月、日、時干支,都是從黃帝時代開始,自「第一組甲子」代代相傳下來的,且按序周而復始的運用,數千年來從無改變;而這曆書上所記載的年月日時干支,即是命理學者用以推算命運的最主要依據。
在我們利用干支推算命運的時候,其記年、記月、記日、記時的干支各為一柱,合計為四柱,每柱天干地支各一字,四柱干支共計八個字,故一般人都習慣稱之為「排四柱」或「算八字」。茲將四柱八字的通用性排列法舉三例介紹於下:
一、例如傳聞黃帝開國於今四六八二年前的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其四柱八字為:
年柱----甲子
  月柱----甲子  
  日柱----甲子
  時柱----甲子
  如寫成橫列式,則為----甲子、甲子、甲子、甲子 。
  二、又例如傳聞蔣公中正出生於民國廿五年(光緒十三年)農曆九月十五日午時(一說未時),則依午時為准排列,則其四柱八字為:
年柱----丁亥
月柱----庚戌
日柱----己巳
時柱----庚午
寫成橫列式則為----丁亥、庚戌、己巳、庚午。
三、再例如黨國元勳于右任先生據聞出生於民國卅三年(光緒五年)農曆二月二十日申時,其四柱八字為:
年柱----己卯


月柱----戊辰
日柱----甲子
時柱----壬申
寫成橫列式則為----己卯、戊辰、甲子、壬申。
  
第二節 干支代表的季節方位及屬性
一、天干所代表的方位及屬性----
①甲乙為東方木,甲屬陽,乙屬陰;甲色主青靛,乙色主碧綠;甲譬之粗壯的喬木、大樹、棟樑,乙譬之矮嫩的花草、瓜蘿、禾麥。
  ②丙丁為南方火,丙屬陽,丁屬陰;丙色主赤朱,丁色主紅紫;丙譬之顯明的豔陽、烈火、狂風,丁譬之幽微的燈光、射線、核能。
  ③戊己為中央土,戊屬陽,己屬陰;戊色主棕橙,己色主褐黃;戊譬之粗硬的燥土、磚瓦、沙石,己譬之鬆軟的泥田、山澤、窪地。
④庚辛為西方金,庚屬陽,辛屬陰;庚色主灰白,辛色主雪白;庚譬之鋼銳的鎖物、鋼鐵、刀劍,辛譬之柔脆的礦物、金銀、珠玉。
⑤壬癸為北方水,壬屬陽,癸屬陰;壬色深則主清白,壬色淺則主灰黑,癸色深則主灰黑,癸色淺則主清白;壬譬之激蕩的液體、江海、大雨,癸譬之平和的液體、泉露、溪流。
二、地支所代表的季節性----
①寅卯辰為春天,分別代表農曆的正、二、三月。
②巳午未為夏天,分別代表農曆的四、五、六月。
③申酉戌為秋天,分別代表農曆的七、八、九月。
④亥子丑為冬天,分別代表農曆的十、十一、十二月。
其中辰、戌、丑、未本屬中央土,然分派於春夏秋冬,以為四季更替之轉換。
※綜合整理成:  
寅為初春,卯為仲春,辰為季春;巳為初夏,午為仲夏,未為季夏;申為初秋,酉為仲秋,戌為季秋;亥為初冬,子為仲冬,丑為季冬。
三、地支所代表的方位及屬性----
①寅卯為東方木,寅屬陽,卯屬陰,而辰有東方木的餘氣。
②巳午為南方火,巳屬陽,午屬陰,而未有南方火的餘氣。
③申酉為西方金,申屬陽,酉屬陰,而戌有西方金的餘氣。
④亥子為北方水,亥屬陽,子屬陰,而丑有北方水的餘氣。
⑤辰戌丑未為四季土,辰戌屬陽,丑未屬陰。
四、簡易的四季中分法----
①太陽直射南回歸線時,為冬季的最中心點(即正子),我們稱「冬至點」。
②太陽直射北回歸線時,為夏季的最中心點(即正午),我們稱「夏至點」。
③太陽由南往北直射赤道時,為春季的最中心點(即正卯),我們稱「春分點」。
④太陽由北往南直射赤道時,為秋季的最中心點(即正酉),我們稱「秋分點」。
五、干支方位季節及屬性綜理----
①東方甲乙寅卯木,辰有木的餘氣,而寅卯辰合稱為春季。
②南方丙丁巳午火,未有火的餘氣,而巳午未合稱為夏季。
③西方庚辛申酉金,戌有金的餘氣,而申酉戌合稱為秋季。
④北方壬癸亥子水,丑有水的餘氣,而亥子丑合稱為冬季。
⑤戊已中央土,辰戌丑未四季土,而辰(春土)亦為收藏冬水之庫,未(夏土)亦為收藏春木之庫,戌(秋土)亦為收藏夏火之庫,丑(冬土)亦為收藏秋金之庫。
六、綜合圖說----
前面所提到干支的方位性、季節性及屬性,僅為命理學的基本常識,故全須熟讀或背念。日後在實際應用推命時,干支的方位及屬性尚有其它更複雜廣泛的影射層面,為免初入門之同學難以全盤吸收瞭解,在此暫不深入探討。
另有一點需加注意的是,一般常將十天干與十二地支按序編號,就其編號代數來講,單數為奇為陽,雙數為偶為陰,然這只不過是代數上的陰陽之分,並不 真正代表干支五行的陰陽特性。例如地支的編號順序雖為子一、丑二、寅三、卯四、辰五、巳六、午七、未八、申九、酉十、戌十一、亥十二,但其中巳、亥之數為 陰,體卻屬陽;子、午之數為陽,體卻屬陰;這是因為土本位居中央,其後分寄于四方季隅所造成。
  
  
第一章 天干地支的基本認識
  
第一節 天干地支的應用由來
天干地支(一稱天干地枝)相傳乃四千六百餘年前黃帝時代的大撓氏所創(一說伏羲氏所創,世本佚文則謂:『黃帝令大撓作甲子』)。
當初創設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天干用以記年與日,另再創設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個地支用以 記月與時,例如甲年子月丙日丑時,乙年申月丁日未時等。但是因為用十個天干記日,每月有可能出現三個同一天干之日,容易造成混淆,因此古代先知遂又將十天 干與十二地支按「奇干配奇支,偶干配偶支」的方式組合起來合稱「干支」,計得六十組,由甲子為起首第一組。至癸亥為最後第六十組,古人統稱此六十組干支為 「六十甲子」或「一周甲子」或「花甲」。茲將六十甲子按序排列於下(由第一排橫讀)。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非、利與害、得與失、生與死、吉與凶、剛與柔、仁慈與暴虐、前後與左右、東西與南北、富貴與貧賤、快樂與悲哀..等,這種相對之現象,就是命理學上所謂的「陰陽」。
易經又說:「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不測之謂神」,又說:「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因此,我們可以說陰陽就是一切事物相對之現象。
二、陰陽的共存形態----易學太極論說:「太極負陰而抱陽」,經過幾千年後的今天,科學終於證明任何物質中的原子結構,確屬負陰抱陽(原子核內「抱」有正電荷----陽電,核外繞有「負」電荷----陰電)。由此事實我們得知如下現象:
⑴太極負陰而抱陽,陽中有陰,陰中有陽。
⑵陰陽交互推進引動,無法單獨存在或截然分開。
⑶太極為事物之本體,好比人命之我身;陰陽為事物之變化,好比人命之窮通。
事物的陰陽永遠有互相依存、交替推移的現象,絕對無法孤陰孤陽單獨存在,不過有時會互有消長盛衰的情形(如白天為陽盛陰衰,夜晚為陰盛陽弱),這 就是古人所謂的「兩不立則一不見,一不見則兩之用」的意思(按:即沒有兩物相對應,便無任何一物能存在,如同男人若無女人相對應,則後代無法延續,男人必 自消滅,反之亦同)。宇宙之結構原有陰陽對應抱負之本質,故而凡存在於宇宙中的萬事萬物也均公有這種陰陽相互對立又相互依存的本質。由於空間推動時間,時 間變化空間,物體產生能量,能量孕生物體,所以:
宇宙中若無空間,則宇宙本身根本就不存在,相對的物體、能量、時間也均無法存在。
宇宙中若有了空間而卻沒有任何物體,則亦根本無時間與能量之存在。
宇宙空間中若沒有任何能量,則亦根本無物體與時間之存在。
宇宙中若沒有了時間與能量,則一切空間皆將靜止,一切物體皆將死絕,宇宙勢必瞬間毀滅!
由此可知,宇宙萬物都有相互對立卻又相互依存的本質,雖然有時會偏陰或偏陽,但絕不能孤陰孤陽單獨存在。譬如:男人屬陽,女人屬陰,有男人就必會 有女人相對應,男人體雖屬陽,然其內卻含有輕微女性荷爾蒙(陽中有陰且陽盛陰衰),女人體雖屬陰,然其內卻含有輕徽男性荷爾蒙(陰中有陽且陰盛陽衰),因 此才造成再剛強的男人也有懦弱或流淚的時候,再溫柔的女人也有剛強或激憤的時候。
就天干而言,甲乙屬木;而就地支而言,寅卯也屬木,但在陰陽的區分上,甲、寅屬陽,乙、卯則屬陰;四者雖同屬木,然其陰陽本質卻有不同,其相互間的陰陽對立與共存的關係奇妙而複雜,以後再詳為解說。
  
第二節 五行之通識
一、五行的哲學概念----中國的易學認為:宇宙中所存在的萬事萬物,不管其體積之大小或範圍之廣隘,均可將其分離或整合成各種單一(但不一定獨立) 之太極,由太極可化生兩儀(即陰和陽),由兩儀又可化生四象(即太陽、少陽、太陰、少陰)。事實上,陰陽兩儀原來就是太極的本質,我們也可如此說:「太極 就是陰與陽兩儀之合體,太極透過陰陽兩儀之克應交合,得以化生四象」。  
古代先賢基於此種領悟,於是發明出五行的哲學理論,將陰陽太極比喻成地球本體(土),再將陰陽太極所化生的四象比喻成地球內外的植物(木),液體 (水)、熱能(火)礦物(金);四象加上太極,就成木、火、土、金、水五行。這個「太極」,就好比是一個「家」,而這個家乃由夫與妻(陰陽)兩人組合而 成,然後夫妻生育子女便如同太極化生金木水火四象一般。
由此可知,中國哲學所謂的五行乃指木、火、土、金、水而言。然而,五行並非僅只代表其字面所顯示之可見物象而已,要知它乃先賢為了哲學上便於研究 比較起見,將宇宙萬事萬物之性能簡單歸納成五大類,並以地球上五種有形可見之相似物為影射物件所設定之代名詞,這些代名詞不但可直接影射真正有形的植物 (木)、光熱(火)、泥地(土)、礦物(金)和液體(水),它亦可影射宇宙中一切無形之類似質能。
例如,我們以人的「臟腑器官」為一大太極,那麼中央太極土就代表脾胃,木則代表肝膽,火則代表心臟,金則代表肺臟,水則代表膀胱腎臟。又如我們以 人的「身體結構」為一大太極,那麼太極土就代表肌肉皮膚,木則代表毛髮指甲,火則代表血液體溫,金則代表骨骼牙齒,水則代表生殖內分泌機能。再如我們將 「空間」視為一大太極,那麼太極土就代表原地中央,木則代表東方,火則代表南方,金則代表西方,水則代表北方。又再如我們將人的「常性美德」視為一大太 極,那麼中央土就代表「信」,木則代表「仁」,火則代表「禮」,金則代表「義」,水則代表「智」,(仁義禮智信又稱五常或五德)。至於五行的其它類象實在 多得不勝枚舉,以後會詳為析論。
二、五行的生克形態----如前所述,古代先賢殫精竭慮,俯仰乾坤(天地),細心觀察探究宇宙生態奧秘,始發明了金木水火土五行之理論。「行」乃運 轉、流行、發展的意思,而「五行」就是指五種可運轉、流行、發展的物體或質能。 五行各有其陰陽正反之特性,也互有其生克制化之現象。前者所謂五行的陰陽 正反,就好比木有陽木(甲)與陰木(乙)的陰陽特性,火有陽火(丙)與陰火(丁)之陰陽特性;又如地球自轉有白天(陽)與黑夜(陰)之陰陽特性;又如地球 自轉有白天(陽)與黑夜(陰)之區別,白天與黑夜永遠同時存在(陰陽共存),但卻不一定在同一地點同時存在,就好比地球上有一地點為白天,則在同一時間必 有另一地點為晚上,這便是陰陽既相對立又互依存的本質,也就是一般人所稱「一體之兩面」的意思。
  後者所謂五行的生克制化現象,就好比金屬利器能克伐植物,水份液體能抑制火勢(五行相克);又好比水份液體能幫助植物的生長,植物能幫助火勢 的旺烈(五行相生)一樣。再如以病理醫學為此方,虛寒虛熱宜補虛(五行相生),寒熱失調宜制偏(五行相克),過寒過熱宜瀉旺(五行轉化)。茲將五行「相 生」與「相克」的順序列之於下(須背念):
①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迴圈相生。
②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間隔相克。
大科學家愛因斯坦在數十年前發明了相對論,導致近代物理科學觀念之大革命,然而中國在四千多年前即已了然陰陽相對共存及其間的生克制化,並且認 為:陰陽對立共存乃為萬事萬物存在的基本現象,五行生克制化乃為萬事萬物發展的演變動機。猶如雌雄仁暴之於人類:有男人必有女人相對應,有善人必有惡人相 對應;又如剛柔明暗之於天行:有恒星必有行星,有白天必有黑夜一樣。茲特將五行的生、克現象繪圖於下以供參考----
㈠五行相生圖  
㈡五行相克圖
  
  
  
第三節 陰陽五行之宇宙觀
一、人命之四大要件----本章第一節已經談過,宇宙乃是由時、空、物、能四大要件所構成,宇宙乃要發展,絕無法脫離此四要件中的任何一件而獨立發展 與存在,人既生於宇宙之內,自莫例外。人的命運複雜萬端,旦夕無常,其吉凶禍福、壽夭窮通及得失順逆等等,莫不隨時隨地受時空物能四要件之影響,茲以 「人」本身為例列表說明如下:
  
時----從受胎到死亡所經歷的年齡歲月(包括生辰八字)。
空----從受胎到死亡所經歷的經緯區域(包括地理方位)。
  
  人  物----有形肉身、手腳、臟腑、毛髮等(包括其它外在物質)。
能----無形精神、思想、智慧靈魂等(包括其它外在能量)。
緣此可知,人命亦由時空物能四大要件所構成並永遠受其影響,生辰八字屬於時間,影響命運之比例高達整體

人生

的四分之一;地理環境屬於空間,也影響整體人生命運的四分之一。
除了時、空之外,能絕對影響人命的因素尚有「物」與「能」,所謂「物」,不僅指人本身有形可見之肉體,它還包括一切與人類有切身關係的其它物品或 物質,譬如六親、朋友、師長、土地、食糧、花樹、車輛、住宅、礦石、飲水..等等。舉例來說:父母教養無方,將使子女偏激墮落不良導致命運之舛運;飲食不 當將造成健康甚或性命之傷害;交友不慎也會引起許多不良後果;金屬礦物使用不當更將威脅人命,像刀、槍、火藥等;可見人類身外之萬物,皆能影響到個體命運 的吉凶禍福。
另有所謂之「能」,除了指我們本身的精神靈智軀動力之外,其它存在於我們周遭的一切無形能量亦皆包括在內;這些影響人命之能量共計有六種,即---- 聲波,光波、電波、熱能、磁能、和他人之靈能(精神意識)。舉例來說:噪音過強會加速神經的疲勞;光線過烈會造成細胞之傷害;電力過強會致人於死;熱度過 高會使人昏厥或休克;磁力過強會阻滯細胞的新陳代謝等;由此可見天地間的各種能量,也會影響人命的否泰盛衰。因此我們今後研究命理,務須經常注意審度時、 空、物、能四要素對於人生的影響力,千萬不可主觀地執著於時間(生辰)之全盤迷信,而忽略了其它空間、物質與能量的重要因素之配合,更應儘量避免知一而言 三,多作其它憑空杜撰之臆測,庶免貽誤他人複損私德。
二、宇宙之陰陽本質----本世紀最偉大的科學家之一----愛因斯坦,窮盡一生之精力,發明了狹義相對論與廣義相對論(即中國的部分陰陽理論),然而卻 仍無法徹底瞭解宇宙之形態,最後愛氏發表了著名的「宇宙膨脹論」,引起全球物理界廣泛熱烈之探討;同時他並對宇宙的範圍下了一個定義----「宇宙乃有邊而無 涯」,細究此語,我們可發現其實過於籠統,縱令一代先知,亦有智窮之歎!無怪乎當愛氏臨終之時,會對圍繞其旁的眾多同事及親友說:「我如今始相信宇宙中有 一至高無上之全能者,在他面前,我一切所知幾等於零」,但是,中國聖人早在數千年前便已用陰陽理論解答了這個疑題,且更進一步以圖闡釋之,請見下列諸 圖:   
上圖為太極陰陽兩儀圖。
陽儀代表無邊太虛中之有限宇宙(白色部分),陽儀中一黑點寓陽中有陰,代表宇宙記憶體有中空之太虛,即「天眼」或稱「黑洞」 陰儀代表有限宇宙外之無邊太虛(黑色部分),陰儀中一白點寓陰中有陽,代表無邊之太虛中存有一物體,即「宇宙」,且此宇宙乃惟一之宇宙。
上圖為延伸陰陽太極圖   
圖中黑色部分為無邊之太虛,白色部分為惟一之有限宇宙。
上圖為宇宙之遠觀圖
古人稱宇宙為「龍天」,由此圖可得明證。宇宙在廣大無邊之太虛中如滄海之一栗,以無可計量之速度朝一定方向飛行(易經升卦曰:「升元亨」,「升虛邑」,「勿恤南征吉」,其飛行路徑為直向螺旋狀。
上圖為宇宙本象之簡化圖
此圖證明宇宙之本體為球形,內蘊萬物,因其在太虛中以高速飛行,故後端由磁電磨擦而拖著一條尾巴,此尾巴即我們夜晚常於天際中所見之「銀河」,由 此可知宇宙中只有一條銀河,且可由此洞悉銀河實乃宇宙本體因高速飛行時所產生之雜碎星體與質能,不斷爆炸解體,造成眾多科學家百思不解之星雲與星爆現象, 而誤認為銀河記憶體在著千意個星系。
其實,根據易理,銀河根本沒有開發之價值,而且,人類也不太可能進入銀河。具有開發價值的,乃在宇宙之本且位於極點(天眼)與圓周之中間部位,即 卦象之中爻部位(易下傳第九章:「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其初難知,其上易相,本末也。初辭撼之,卒成之終:若夫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中爻不備!」, 是在宇宙卦象之中爻部位。
此圖為宇宙六十四卦象圖
我們可由圖中明顯看出宇宙天體後端所拖曳之燦爛銀河與天尾。
上圖為宇宙本象圖。
此圖仍屬簡象,乃宇宙概略之縱剖面。宇宙本象之奧秘,分藏於無生物之基本元素或生物之原始生命基點(如種子、精子、卵子等)中,證實宇宙雖為一個龐大之無生物體,然卻潛藏著充沛之生命活力。
上列三圖為宇宙三種不同角度之觀測形象,此三個宇宙圖案,可以解釋動植物生命來源之奧秘。
上列兩組圖示系分別為植物的種子、胚芽、葉與動物的精卵、胎盤,它們的育種、開根、萌芽及交配結合、凝蘊成胎莫不受宇宙陰陽之道所催動與規範,且其原始形象即為宇宙本象之縮影。
我之所以不厭其煩地闡釋宇宙卦象,目的乃在於讓大家深一層認識陰陽推展運作之本質,進而確證人命必受宇宙陰陽消長推進之道所規範,絕無任何人得以例外。
孔子易經辭說:「一陰一陽之謂道,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明誠意劉伯溫(基)亦說:「萬物莫不得五行而載天履地(負陰抱 陽之意),惟人得五行之全,故為貴;其吉凶之不一者,以其得於五行之順與悖也」。先賢萬育吾又說:「今之談陰陽者,雖窮極天地之變,探索人物之微,彰往察 來,因著知微,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亦豈能外干支五行而別造化以盡天地人物之大哉?故不信陰陽家說,是知有理而不 知有數也(理為道或本、數為用或方);理數合一,天人一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焉耳(天道理數存於人命之中)!」
這些先賢聖哲的見解,不乏智慧之言,多可當作今人研究命理之參考資料。惟古文詞藻晦澀,義理精深,有些甚至不斷重復古傳呆說或竟相爭議標新,一般 習命者讀來常感索然無味及矛盾叢生,甚難於短時間內突破瓶頸以適應當前工商科技時代之推命需求,故本講義如非必要,將儘量減少提出諸先賢之長篇見解或議 論。
  
第三章 簡論天干之沖克合化
第一節 天干之沖克
任何「時空」中凡方位相對或性質相反的「物能」,如無法取得平衡調和,都會容易發生互相衝突感應現象。譬如方向相對的兩部汽車同馳於單行道,設 使雙方中有一方或兩方不肯停車相讓,則必發生衝撞導致車毀人傷。再如夫妻本為陰陽互相結合之聯體,設使有一日夫妻中之一方或雙方情緒不得平衡,必然產生摩 擦爭吵,或導致分居離異,甚且有可能演變成兇殺之慘劇,這就是人事方面的相沖與相克。
另如東西、南北、上下、左右等,因其方位相對,也很可能產生沖克;又如水和火、金和木等,因其性質結構極端相反,亦甚有互相沖克之可能。一般說 來,命理學上所認定的沖克是有特殊條件的,例如就十天干而言(請翻閱第一章天干五行方點陣圖),大多是陽沖陽,陰沖陰,陽克陽,陰克陰。
所謂「沖」,就是指性質不同的兩者,其方位立場相對立又互無護度;所謂「克」,則是指性質不同的兩者,雖然其方位立場不相對立,然因其性質相反而 產生其中一方抑制打擊另一方。譬如東方「甲木」與西方「庚金」便叫相沖,而西方「辛金」與東方「甲木」則稱相克不稱相沖,這是因為甲木和庚金不但性質相 反,而且其方位成一百八十度對立,而甲木和辛金雖然性質相反,但其方位卻並不對立之故,所以稱前者為「相沖」,稱後者為「相克」。
同理可知西方辛金沖東方乙木,北方壬水沖南方丙火,北方癸水沖南方丁火(如果東方木的力量大於西方金,則變成木去沖金,如果南方火的力量大於北方 水,則視戰火去沖水)。另外,北方癸水克南方丙火,東方甲木克中央戊土,東方乙木克中央戊土和己土;中央戊土克北方壬水,中央己土克北方壬水和癸水(因土 位居中央,故而僅有相克而無相沖)。茲特將天干沖的原則及圖示簡列於下(須
背念):
一、在正常情況下----
①甲庚相沖、乙辛相沖、丙壬相沖、丁癸相沖。
②甲戊相克、乙己相克、丙庚相

人生

的四分之一;地理環境屬於空間,也影響整體人生命運的四分之一。
除了時、空之外,能絕對影響人命的因素尚有「物」與「能」,所謂「物」,不僅指人本身有形可見之肉體,它還包括一切與人類有切身關係的其它物品或 物質,譬如六親、朋友、師長、土地、食糧、花樹、車輛、住宅、礦石、飲水..等等。舉例來說:父母教養無方,將使子女偏激墮落不良導致命運之舛運;飲食不 當將造成健康甚或性命之傷害;交友不慎也會引起許多不良後果;金屬礦物使用不當更將威脅人命,像刀、槍、火藥等;可見人類身外之萬物,皆能影響到個體命運 的吉凶禍福。
另有所謂之「能」,除了指我們本身的精神靈智軀動力之外,其它存在於我們周遭的一切無形能量亦皆包括在內;這些影響人命之能量共計有六種,即---- 聲波,光波、電波、熱能、磁能、和他人之靈能(精神意識)。舉例來說:噪音過強會加速神經的疲勞;光線過烈會造成細胞之傷害;電力過強會致人於死;熱度過 高會使人昏厥或休克;磁力過強會阻滯細胞的新陳代謝等;由此可見天地間的各種能量,也會影響人命的否泰盛衰。因此我們今後研究命理,務須經常注意審度時、 空、物、能四要素對於人生的影響力,千萬不可主觀地執著於時間(生辰)之全盤迷信,而忽略了其它空間、物質與能量的重要因素之配合,更應儘量避免知一而言 三,多作其它憑空杜撰之臆測,庶免貽誤他人複損私德。
二、宇宙之陰陽本質----本世紀最偉大的科學家之一----愛因斯坦,窮盡一生之精力,發明了狹義相對論與廣義相對論(即中國的部分陰陽理論),然而卻 仍無法徹底瞭解宇宙之形態,最後愛氏發表了著名的「宇宙膨脹論」,引起全球物理界廣泛熱烈之探討;同時他並對宇宙的範圍下了一個定義----「宇宙乃有邊而無 涯」,細究此語,我們可發現其實過於籠統,縱令一代先知,亦有智窮之歎!無怪乎當愛氏臨終之時,會對圍繞其旁的眾多同事及親友說:「我如今始相信宇宙中有 一至高無上之全能者,在他面前,我一切所知幾等於零」,但是,中國聖人早在數千年前便已用陰陽理論解答了這個疑題,且更進一步以圖闡釋之,請見下列諸 圖:   
上圖為太極陰陽兩儀圖。
陽儀代表無邊太虛中之有限宇宙(白色部分),陽儀中一黑點寓陽中有陰,代表宇宙記憶體有中空之太虛,即「天眼」或稱「黑洞」 陰儀代表有限宇宙外之無邊太虛(黑色部分),陰儀中一白點寓陰中有陽,代表無邊之太虛中存有一物體,即「宇宙」,且此宇宙乃惟一之宇宙。
上圖為延伸陰陽太極圖   
圖中黑色部分為無邊之太虛,白色部分為惟一之有限宇宙。
上圖為宇宙之遠觀圖
古人稱宇宙為「龍天」,由此圖可得明證。宇宙在廣大無邊之太虛中如滄海之一栗,以無可計量之速度朝一定方向飛行(易經升卦曰:「升元亨」,「升虛邑」,「勿恤南征吉」,其飛行路徑為直向螺旋狀。
上圖為宇宙本象之簡化圖
此圖證明宇宙之本體為球形,內蘊萬物,因其在太虛中以高速飛行,故後端由磁電磨擦而拖著一條尾巴,此尾巴即我們夜晚常於天際中所見之「銀河」,由 此可知宇宙中只有一條銀河,且可由此洞悉銀河實乃宇宙本體因高速飛行時所產生之雜碎星體與質能,不斷爆炸解體,造成眾多科學家百思不解之星雲與星爆現象, 而誤認為銀河記憶體在著千意個星系。
其實,根據易理,銀河根本沒有開發之價值,而且,人類也不太可能進入銀河。具有開發價值的,乃在宇宙之本且位於極點(天眼)與圓周之中間部位,即 卦象之中爻部位(易下傳第九章:「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其初難知,其上易相,本末也。初辭撼之,卒成之終:若夫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中爻不備!」, 是在宇宙卦象之中爻部位。
此圖為宇宙六十四卦象圖
我們可由圖中明顯看出宇宙天體後端所拖曳之燦爛銀河與天尾。
上圖為宇宙本象圖。
此圖仍屬簡象,乃宇宙概略之縱剖面。宇宙本象之奧秘,分藏於無生物之基本元素或生物之原始生命基點(如種子、精子、卵子等)中,證實宇宙雖為一個龐大之無生物體,然卻潛藏著充沛之生命活力。
上列三圖為宇宙三種不同角度之觀測形象,此三個宇宙圖案,可以解釋動植物生命來源之奧秘。
上列兩組圖示系分別為植物的種子、胚芽、葉與動物的精卵、胎盤,它們的育種、開根、萌芽及交配結合、凝蘊成胎莫不受宇宙陰陽之道所催動與規範,且其原始形象即為宇宙本象之縮影。
我之所以不厭其煩地闡釋宇宙卦象,目的乃在於讓大家深一層認識陰陽推展運作之本質,進而確證人命必受宇宙陰陽消長推進之道所規範,絕無任何人得以例外。
孔子易經辭說:「一陰一陽之謂道,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明誠意劉伯溫(基)亦說:「萬物莫不得五行而載天履地(負陰抱 陽之意),惟人得五行之全,故為貴;其吉凶之不一者,以其得於五行之順與悖也」。先賢萬育吾又說:「今之談陰陽者,雖窮極天地之變,探索人物之微,彰往察 來,因著知微,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亦豈能外干支五行而別造化以盡天地人物之大哉?故不信陰陽家說,是知有理而不 知有數也(理為道或本、數為用或方);理數合一,天人一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焉耳(天道理數存於人命之中)!」
這些先賢聖哲的見解,不乏智慧之言,多可當作今人研究命理之參考資料。惟古文詞藻晦澀,義理精深,有些甚至不斷重復古傳呆說或竟相爭議標新,一般 習命者讀來常感索然無味及矛盾叢生,甚難於短時間內突破瓶頸以適應當前工商科技時代之推命需求,故本講義如非必要,將儘量減少提出諸先賢之長篇見解或議 論。
  
第三章 簡論天干之沖克合化
第一節 天干之沖克
任何「時空」中凡方位相對或性質相反的「物能」,如無法取得平衡調和,都會容易發生互相衝突感應現象。譬如方向相對的兩部汽車同馳於單行道,設 使雙方中有一方或兩方不肯停車相讓,則必發生衝撞導致車毀人傷。再如夫妻本為陰陽互相結合之聯體,設使有一日夫妻中之一方或雙方情緒不得平衡,必然產生摩 擦爭吵,或導致分居離異,甚且有可能演變成兇殺之慘劇,這就是人事方面的相沖與相克。
另如東西、南北、上下、左右等,因其方位相對,也很可能產生沖克;又如水和火、金和木等,因其性質結構極端相反,亦甚有互相沖克之可能。一般說 來,命理學上所認定的沖克是有特殊條件的,例如就十天干而言(請翻閱第一章天干五行方點陣圖),大多是陽沖陽,陰沖陰,陽克陽,陰克陰。
所謂「沖」,就是指性質不同的兩者,其方位立場相對立又互無護度;所謂「克」,則是指性質不同的兩者,雖然其方位立場不相對立,然因其性質相反而 產生其中一方抑制打擊另一方。譬如東方「甲木」與西方「庚金」便叫相沖,而西方「辛金」與東方「甲木」則稱相克不稱相沖,這是因為甲木和庚金不但性質相 反,而且其方位成一百八十度對立,而甲木和辛金雖然性質相反,但其方位卻並不對立之故,所以稱前者為「相沖」,稱後者為「相克」。
同理可知西方辛金沖東方乙木,北方壬水沖南方丙火,北方癸水沖南方丁火(如果東方木的力量大於西方金,則變成木去沖金,如果南方火的力量大於北方 水,則視戰火去沖水)。另外,北方癸水克南方丙火,東方甲木克中央戊土,東方乙木克中央戊土和己土;中央戊土克北方壬水,中央己土克北方壬水和癸水(因土 位居中央,故而僅有相克而無相沖)。茲特將天干沖的原則及圖示簡列於下(須
背念):
一、在正常情況下----
①甲庚相沖、乙辛相沖、丙壬相沖、丁癸相沖。
②甲戊相克、乙己相克、丙庚相

非、利與害、得與失、生與死、吉與凶、剛與柔、仁慈與暴虐、前後與左右、東西與南北、富貴與貧賤、快樂與悲哀..等,這種相對之現象,就是命理學上所謂的「陰陽」。
易經又說:「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不測之謂神」,又說:「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因此,我們可以說陰陽就是一切事物相對之現象。
二、陰陽的共存形態----易學太極論說:「太極負陰而抱陽」,經過幾千年後的今天,科學終於證明任何物質中的原子結構,確屬負陰抱陽(原子核內「抱」有正電荷----陽電,核外繞有「負」電荷----陰電)。由此事實我們得知如下現象:
⑴太極負陰而抱陽,陽中有陰,陰中有陽。
⑵陰陽交互推進引動,無法單獨存在或截然分開。
⑶太極為事物之本體,好比人命之我身;陰陽為事物之變化,好比人命之窮通。
事物的陰陽永遠有互相依存、交替推移的現象,絕對無法孤陰孤陽單獨存在,不過有時會互有消長盛衰的情形(如白天為陽盛陰衰,夜晚為陰盛陽弱),這 就是古人所謂的「兩不立則一不見,一不見則兩之用」的意思(按:即沒有兩物相對應,便無任何一物能存在,如同男人若無女人相對應,則後代無法延續,男人必 自消滅,反之亦同)。宇宙之結構原有陰陽對應抱負之本質,故而凡存在於宇宙中的萬事萬物也均公有這種陰陽相互對立又相互依存的本質。由於空間推動時間,時 間變化空間,物體產生能量,能量孕生物體,所以:
宇宙中若無空間,則宇宙本身根本就不存在,相對的物體、能量、時間也均無法存在。
宇宙中若有了空間而卻沒有任何物體,則亦根本無時間與能量之存在。
宇宙空間中若沒有任何能量,則亦根本無物體與時間之存在。
宇宙中若沒有了時間與能量,則一切空間皆將靜止,一切物體皆將死絕,宇宙勢必瞬間毀滅!
由此可知,宇宙萬物都有相互對立卻又相互依存的本質,雖然有時會偏陰或偏陽,但絕不能孤陰孤陽單獨存在。譬如:男人屬陽,女人屬陰,有男人就必會 有女人相對應,男人體雖屬陽,然其內卻含有輕微女性荷爾蒙(陽中有陰且陽盛陰衰),女人體雖屬陰,然其內卻含有輕徽男性荷爾蒙(陰中有陽且陰盛陽衰),因 此才造成再剛強的男人也有懦弱或流淚的時候,再溫柔的女人也有剛強或激憤的時候。
就天干而言,甲乙屬木;而就地支而言,寅卯也屬木,但在陰陽的區分上,甲、寅屬陽,乙、卯則屬陰;四者雖同屬木,然其陰陽本質卻有不同,其相互間的陰陽對立與共存的關係奇妙而複雜,以後再詳為解說。
  
第二節 五行之通識
一、五行的哲學概念----中國的易學認為:宇宙中所存在的萬事萬物,不管其體積之大小或範圍之廣隘,均可將其分離或整合成各種單一(但不一定獨立) 之太極,由太極可化生兩儀(即陰和陽),由兩儀又可化生四象(即太陽、少陽、太陰、少陰)。事實上,陰陽兩儀原來就是太極的本質,我們也可如此說:「太極 就是陰與陽兩儀之合體,太極透過陰陽兩儀之克應交合,得以化生四象」。  
古代先賢基於此種領悟,於是發明出五行的哲學理論,將陰陽太極比喻成地球本體(土),再將陰陽太極所化生的四象比喻成地球內外的植物(木),液體 (水)、熱能(火)礦物(金);四象加上太極,就成木、火、土、金、水五行。這個「太極」,就好比是一個「家」,而這個家乃由夫與妻(陰陽)兩人組合而 成,然後夫妻生育子女便如同太極化生金木水火四象一般。
由此可知,中國哲學所謂的五行乃指木、火、土、金、水而言。然而,五行並非僅只代表其字面所顯示之可見物象而已,要知它乃先賢為了哲學上便於研究 比較起見,將宇宙萬事萬物之性能簡單歸納成五大類,並以地球上五種有形可見之相似物為影射物件所設定之代名詞,這些代名詞不但可直接影射真正有形的植物 (木)、光熱(火)、泥地(土)、礦物(金)和液體(水),它亦可影射宇宙中一切無形之類似質能。
例如,我們以人的「臟腑器官」為一大太極,那麼中央太極土就代表脾胃,木則代表肝膽,火則代表心臟,金則代表肺臟,水則代表膀胱腎臟。又如我們以 人的「身體結構」為一大太極,那麼太極土就代表肌肉皮膚,木則代表毛髮指甲,火則代表血液體溫,金則代表骨骼牙齒,水則代表生殖內分泌機能。再如我們將 「空間」視為一大太極,那麼太極土就代表原地中央,木則代表東方,火則代表南方,金則代表西方,水則代表北方。又再如我們將人的「常性美德」視為一大太 極,那麼中央土就代表「信」,木則代表「仁」,火則代表「禮」,金則代表「義」,水則代表「智」,(仁義禮智信又稱五常或五德)。至於五行的其它類象實在 多得不勝枚舉,以後會詳為析論。
二、五行的生克形態----如前所述,古代先賢殫精竭慮,俯仰乾坤(天地),細心觀察探究宇宙生態奧秘,始發明了金木水火土五行之理論。「行」乃運 轉、流行、發展的意思,而「五行」就是指五種可運轉、流行、發展的物體或質能。 五行各有其陰陽正反之特性,也互有其生克制化之現象。前者所謂五行的陰陽 正反,就好比木有陽木(甲)與陰木(乙)的陰陽特性,火有陽火(丙)與陰火(丁)之陰陽特性;又如地球自轉有白天(陽)與黑夜(陰)之陰陽特性;又如地球 自轉有白天(陽)與黑夜(陰)之區別,白天與黑夜永遠同時存在(陰陽共存),但卻不一定在同一地點同時存在,就好比地球上有一地點為白天,則在同一時間必 有另一地點為晚上,這便是陰陽既相對立又互依存的本質,也就是一般人所稱「一體之兩面」的意思。
  後者所謂五行的生克制化現象,就好比金屬利器能克伐植物,水份液體能抑制火勢(五行相克);又好比水份液體能幫助植物的生長,植物能幫助火勢 的旺烈(五行相生)一樣。再如以病理醫學為此方,虛寒虛熱宜補虛(五行相生),寒熱失調宜制偏(五行相克),過寒過熱宜瀉旺(五行轉化)。茲將五行「相 生」與「相克」的順序列之於下(須背念):
①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迴圈相生。
②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間隔相克。
大科學家愛因斯坦在數十年前發明了相對論,導致近代物理科學觀念之大革命,然而中國在四千多年前即已了然陰陽相對共存及其間的生克制化,並且認 為:陰陽對立共存乃為萬事萬物存在的基本現象,五行生克制化乃為萬事萬物發展的演變動機。猶如雌雄仁暴之於人類:有男人必有女人相對應,有善人必有惡人相 對應;又如剛柔明暗之於天行:有恒星必有行星,有白天必有黑夜一樣。茲特將五行的生、克現象繪圖於下以供參考----
㈠五行相生圖  
㈡五行相克圖
  
  
  
第三節 陰陽五行之宇宙觀
一、人命之四大要件----本章第一節已經談過,宇宙乃是由時、空、物、能四大要件所構成,宇宙乃要發展,絕無法脫離此四要件中的任何一件而獨立發展 與存在,人既生於宇宙之內,自莫例外。人的命運複雜萬端,旦夕無常,其吉凶禍福、壽夭窮通及得失順逆等等,莫不隨時隨地受時空物能四要件之影響,茲以 「人」本身為例列表說明如下:
  
時----從受胎到死亡所經歷的年齡歲月(包括生辰八字)。
空----從受胎到死亡所經歷的經緯區域(包括地理方位)。
  
  人  物----有形肉身、手腳、臟腑、毛髮等(包括其它外在物質)。
能----無形精神、思想、智慧靈魂等(包括其它外在能量)。
緣此可知,人命亦由時空物能四大要件所構成並永遠受其影響,生辰八字屬於時間,影響命運之比例高達整體

」。
④辰酉合,逢戌沖辰,使酉孤立,此稱「戌害酉」。
※ 由以上兩組之比較,可知酉和戌是相互穿害的。
  
二、地支六害的議論:
先賢聖哲創設干支及其彼此間的對應關係(如沖、合、會、刑、穿等),均有其哲學上或科學上之道理,只是歷來多數命家皆盡心於研究人命吉凶表像,反將干支各種基本對應原理忽略了,以致產生不少似是而非的見解與爭議。
古來命家認為六害是因五行相克,相激或相淩而成,譬如子未相害視為子水遭未土所克害,而未土見子水則未必為害,又如丑午相害視為午以旺火淩丑中之 死金(支藏天干人元以後再說),稱官鬼相害,另如卯辰相害視為卯以旺木淩辰死土、辰土則未必能淩卯木;再如酉戌相害視為戌以死火害酉旺金,此稱嫉妒相害, 故而酉見戌則凶,戌見酉卻無災..等等,今以科學角度觀之,卻未必盡屬正確合理。
先賢先進的見解或爭論我們可當成研究參考資料,然如無特殊需要,應儘量避免予以主觀批判。茲由地支相害之圖示,我們當可看出它似乎與地球的磁場向量右開,而與五行性能的克應無關,其相害兩支的和均為二百一十度。
  
第五節 地支的相刑
一、地支相刑的修正:
有關地支相刑的構成,千餘年來有兩個很大的錯誤,因此造成甚多命家之困惑,歷代先賢如明代任鐵樵及清代陳素庵等亦均加以非議。
前節提到的穿心六害,它的產生是緣於六合逢沖;現在所要談的地支相刑,它的產生則緣於三合引對應三會方,今人一直延用的三刑兩組誤排,茲為便於說明,特將錯誤排法清單於後。
三合局  申子辰寅午戌巳酉丑亥卯未
三會方 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
  
上表之相刑乃是取申子辰三合局加於寅卯辰三會方、寅午戌三合局加於巳午未三會方、己酉丑三合局加于申酉戌三會方、亥卯未三合局加於亥子丑三會方,故而可以產生四類不同的相刑:
①申刑寅、寅刑巳、巳刑申----古稱恃勢之刑。
②戌刑未、未刑丑、丑刑戌----古稱無恩之刑。
③子刑卯、卯刑子----古稱無禮之刑。
④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古稱自刑。
以上所列四組合局、會方之對應相刑,除了寅午戌對應巳午未,及巳酉丑對應申酉戌兩組正確外,其餘兩組則屬誤排,有可能因古代之書冊多為手抄,尤其 像「命學」這類天機秘訣之傳本更常手抄,如此輾轉抄襲下來,難免有所差誤;有時在特殊情況之下,也會有故意誤寫的現象。今將地支相刑正確的對應關係列表於 下----
  
三合局  亥卯未寅午戌巳酉丑申子辰
三會方 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
  
上表正確之對應相刑如下((須背念):
①亥刑寅、寅刑巳、巳刑申、申刑亥----恃勢之刑。
②未刑辰、辰刑丑、丑刑戌、戌刑未----無恩之刑。
③卯刑卯、午刑午、酉刑酉、子刑子----自刑。
因為寅、申、巳、亥乃四長生及四臨官之地(五行十二生旺死絕歷程以後會教列),勢力皆強,故而寅申巳亥之刑可謂恃勢而刑;辰、戌、丑、未四者皆屬 土,同類之情好比只弟姊妹,今競同室相爭,骨肉互刑,故而有人稱它做無恩之刑;子、午、卯、酉則屬同支相刑,自扯後腿,自揭瘡疤,故而有人稱它做自刑。至 於前述誤排的相刑表中有「無禮」之刑,今經修正之後,應予取消。
二、先賢近賢對相刑的議論:
先賢任鐵樵注滴天髓說:「刑之義,無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謂之自刑,本支見本支,自謂同氣,何以相刑?子刑卯、卯刑子,是謂 相生,何以相刑? 戌刑未、未刑丑、丑刑戌,皆為本氣,更不當刑。寅刑巳亦是相生,申刑寅、寅申既沖何必再刑?巳刑申,巳申既合何必再刑?此皆謬說故置 之」。
近賢林宜學在八字的奧秘中說:「這相刑的理由困惑了自唐朝以來的命理學家,也使筆者頭痛不已。至今相刑之原因是個懸案,但是卻被大家一直延用 著..。按表中之諸橫欄比較,第一橫欄是申子辰合水局和寅卯辰會木,是水與木之此;第一橫欄是寅午戌合火局和巳午未會火,是火與火之此(似合要求。注:林 氏意指合「刑者數之極」之要求,因近賢徐樂吾在於平真詮評注中解釋:「刑者,數之極也,為滿招損之意」)。第三橫欄是巳酉丑合金局和申酉戌會金,是金與金 之比(似也合要求),第四欄是亥卯未合木局和亥子丑會水,是木與水之比,顯然並非力量過剩所造成的結果。中兩欄是火比火和金比金還勉強可說,為何上下兩欄 不也來個水比水和木比木,卻變成水比木和木比水呢?
以上任氏和林氏之見解乃是以舊法之相刑加以評議,可供大家參考。
二、地支相刑的綜述:
事實上,地支的相刑,其本義就是「自刑而相殘」均與五行同類之競爭有關,它們往往不是以弱者去干擾強者,便是以強者去排擠弱者,正如同人事上之妒 嫉爭競一般。譬如寅、申、巳、亥(四生)之刑,亥中所藏的弱火去刑去刑寅中的旺木;寅中所藏的弱火去刑巳中的旺火;巳中所藏的弱金去刑申中的旺金;申中所 藏的弱水去刑亥中的旺水。反之,則成旺者去刑弱者。
又如辰、戌、丑、未(四庫)之刑,乃木庫未中所藏之乙木去刑春土辰中之餘氣乙木;火庫戌中所藏之丁火去刑夏土未中之余氣丁火;金庫丑中所藏之辛金去刑秋上戍中之余氣辛金;水庫辰中所藏之癸水去刑冬土丑中之余氣癸水。反之,則成余氣去刑庫藏之物。
再如子、午、卯、酉(四正)之刑,乃五行旺氣之同類互相競爭或排擠(非衝擊抑制),如為良性競爭,當可產生團結祥和之吉象,如屬惡性排擠,則將造成濁亂失和的不良後果了;以此譬之於人事,莫不一理。
  
第五章 干支沖合會刑穿的簡單涵義
  
第一節 干支沖合會刑穿用於人事
在尚未正式談到排四柱八字及判斷運程吉凶徵象之前,我們先來認識干支沖合、會、刑、穿的簡單涵義。
四柱八字的結構中,任何一組干支的沖合會刑穿均有可能產生「吉」的後果與「凶」的後果,有時亦往往吉、凶兩種徵象同時顯現出來:但一般言之,若 遇到八字所喜用的干支來沖去、合去、刑去或穿害八字所仇忌的干支,通常均可論吉;反之,如遇到八字所仇忌的于支來沖去、合去、刑去或穿害八字所喜用的干 支,通常均論為凶。
當然,上述的看法並非鐵則,因為在同一個八字命造中,常會同時出現既沖又合、既刑且穿或既克又化的情形,而且尚有雖沖卻犯旺,雖合卻羈絆不化,雖刑穿對方卻反遭對方刑穿..等等的特殊狀況,這些都需靠經驗視實際情形而論。命理易學難精,由此可見一斑。
  譬如我們舉六合局中的 「子丑相合」為例:設若八字中見到子、丑兩字同時出現,則子與丑極有可能化成「土」,然而倘使八字全域的水勢很強或木 神很旺,便會干擾子丑之會局(因為強水能崩弱土,旺木能克衰土),非但令其無法化土,反竟導致丑土崩解與子水混為流沙而增加八字格局污濁之氣。
如果上述八字是以水為忌,取土來制水為用,那麼見到丑土來合子水,牽制住水勢,理應論吉,設若子丑再能合化成土,削弱忌神水的力量,增強用神土 的力量,那更是吉上加吉了。而今無奈八字原局水、木兩旺,破壞了子丑的合化,是則雖然遇到丑土用神,卻是一點助力也沒有,甚至可謂幫了倒忙,因為它(丑 土)非但無力牽制水勢,反將八字格局弄得混濁不清,更增污穢之氣影響到命運。
類此有關於支的各種沖合會刑穿之吉凶克應現象,容留後面再一一舉例實際推演解說,茲僅將其用於人事上之簡單涵義分述於下----
一、合的涵義(包括半合、六合、三合、會方):
①吉的方面----代表合作、合夥、和解、連系、溝通、交友、戀愛、結婚、思念、默契、通信、連絡、探訪、團聚、會合

人生

的四分之一;地理環境屬於空間,也影響整體人生命運的四分之一。
除了時、空之外,能絕對影響人命的因素尚有「物」與「能」,所謂「物」,不僅指人本身有形可見之肉體,它還包括一切與人類有切身關係的其它物品或 物質,譬如六親、朋友、師長、土地、食糧、花樹、車輛、住宅、礦石、飲水..等等。舉例來說:父母教養無方,將使子女偏激墮落不良導致命運之舛運;飲食不 當將造成健康甚或性命之傷害;交友不慎也會引起許多不良後果;金屬礦物使用不當更將威脅人命,像刀、槍、火藥等;可見人類身外之萬物,皆能影響到個體命運 的吉凶禍福。
另有所謂之「能」,除了指我們本身的精神靈智軀動力之外,其它存在於我們周遭的一切無形能量亦皆包括在內;這些影響人命之能量共計有六種,即---- 聲波,光波、電波、熱能、磁能、和他人之靈能(精神意識)。舉例來說:噪音過強會加速神經的疲勞;光線過烈會造成細胞之傷害;電力過強會致人於死;熱度過 高會使人昏厥或休克;磁力過強會阻滯細胞的新陳代謝等;由此可見天地間的各種能量,也會影響人命的否泰盛衰。因此我們今後研究命理,務須經常注意審度時、 空、物、能四要素對於人生的影響力,千萬不可主觀地執著於時間(生辰)之全盤迷信,而忽略了其它空間、物質與能量的重要因素之配合,更應儘量避免知一而言 三,多作其它憑空杜撰之臆測,庶免貽誤他人複損私德。
二、宇宙之陰陽本質----本世紀最偉大的科學家之一----愛因斯坦,窮盡一生之精力,發明了狹義相對論與廣義相對論(即中國的部分陰陽理論),然而卻 仍無法徹底瞭解宇宙之形態,最後愛氏發表了著名的「宇宙膨脹論」,引起全球物理界廣泛熱烈之探討;同時他並對宇宙的範圍下了一個定義----「宇宙乃有邊而無 涯」,細究此語,我們可發現其實過於籠統,縱令一代先知,亦有智窮之歎!無怪乎當愛氏臨終之時,會對圍繞其旁的眾多同事及親友說:「我如今始相信宇宙中有 一至高無上之全能者,在他面前,我一切所知幾等於零」,但是,中國聖人早在數千年前便已用陰陽理論解答了這個疑題,且更進一步以圖闡釋之,請見下列諸 圖:   
上圖為太極陰陽兩儀圖。
陽儀代表無邊太虛中之有限宇宙(白色部分),陽儀中一黑點寓陽中有陰,代表宇宙記憶體有中空之太虛,即「天眼」或稱「黑洞」 陰儀代表有限宇宙外之無邊太虛(黑色部分),陰儀中一白點寓陰中有陽,代表無邊之太虛中存有一物體,即「宇宙」,且此宇宙乃惟一之宇宙。
上圖為延伸陰陽太極圖   
圖中黑色部分為無邊之太虛,白色部分為惟一之有限宇宙。
上圖為宇宙之遠觀圖
古人稱宇宙為「龍天」,由此圖可得明證。宇宙在廣大無邊之太虛中如滄海之一栗,以無可計量之速度朝一定方向飛行(易經升卦曰:「升元亨」,「升虛邑」,「勿恤南征吉」,其飛行路徑為直向螺旋狀。
上圖為宇宙本象之簡化圖
此圖證明宇宙之本體為球形,內蘊萬物,因其在太虛中以高速飛行,故後端由磁電磨擦而拖著一條尾巴,此尾巴即我們夜晚常於天際中所見之「銀河」,由 此可知宇宙中只有一條銀河,且可由此洞悉銀河實乃宇宙本體因高速飛行時所產生之雜碎星體與質能,不斷爆炸解體,造成眾多科學家百思不解之星雲與星爆現象, 而誤認為銀河記憶體在著千意個星系。
其實,根據易理,銀河根本沒有開發之價值,而且,人類也不太可能進入銀河。具有開發價值的,乃在宇宙之本且位於極點(天眼)與圓周之中間部位,即 卦象之中爻部位(易下傳第九章:「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其初難知,其上易相,本末也。初辭撼之,卒成之終:若夫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中爻不備!」, 是在宇宙卦象之中爻部位。
此圖為宇宙六十四卦象圖
我們可由圖中明顯看出宇宙天體後端所拖曳之燦爛銀河與天尾。
上圖為宇宙本象圖。
此圖仍屬簡象,乃宇宙概略之縱剖面。宇宙本象之奧秘,分藏於無生物之基本元素或生物之原始生命基點(如種子、精子、卵子等)中,證實宇宙雖為一個龐大之無生物體,然卻潛藏著充沛之生命活力。
上列三圖為宇宙三種不同角度之觀測形象,此三個宇宙圖案,可以解釋動植物生命來源之奧秘。
上列兩組圖示系分別為植物的種子、胚芽、葉與動物的精卵、胎盤,它們的育種、開根、萌芽及交配結合、凝蘊成胎莫不受宇宙陰陽之道所催動與規範,且其原始形象即為宇宙本象之縮影。
我之所以不厭其煩地闡釋宇宙卦象,目的乃在於讓大家深一層認識陰陽推展運作之本質,進而確證人命必受宇宙陰陽消長推進之道所規範,絕無任何人得以例外。
孔子易經辭說:「一陰一陽之謂道,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明誠意劉伯溫(基)亦說:「萬物莫不得五行而載天履地(負陰抱 陽之意),惟人得五行之全,故為貴;其吉凶之不一者,以其得於五行之順與悖也」。先賢萬育吾又說:「今之談陰陽者,雖窮極天地之變,探索人物之微,彰往察 來,因著知微,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亦豈能外干支五行而別造化以盡天地人物之大哉?故不信陰陽家說,是知有理而不 知有數也(理為道或本、數為用或方);理數合一,天人一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焉耳(天道理數存於人命之中)!」
這些先賢聖哲的見解,不乏智慧之言,多可當作今人研究命理之參考資料。惟古文詞藻晦澀,義理精深,有些甚至不斷重復古傳呆說或竟相爭議標新,一般 習命者讀來常感索然無味及矛盾叢生,甚難於短時間內突破瓶頸以適應當前工商科技時代之推命需求,故本講義如非必要,將儘量減少提出諸先賢之長篇見解或議 論。
  
第三章 簡論天干之沖克合化
第一節 天干之沖克
任何「時空」中凡方位相對或性質相反的「物能」,如無法取得平衡調和,都會容易發生互相衝突感應現象。譬如方向相對的兩部汽車同馳於單行道,設 使雙方中有一方或兩方不肯停車相讓,則必發生衝撞導致車毀人傷。再如夫妻本為陰陽互相結合之聯體,設使有一日夫妻中之一方或雙方情緒不得平衡,必然產生摩 擦爭吵,或導致分居離異,甚且有可能演變成兇殺之慘劇,這就是人事方面的相沖與相克。
另如東西、南北、上下、左右等,因其方位相對,也很可能產生沖克;又如水和火、金和木等,因其性質結構極端相反,亦甚有互相沖克之可能。一般說 來,命理學上所認定的沖克是有特殊條件的,例如就十天干而言(請翻閱第一章天干五行方點陣圖),大多是陽沖陽,陰沖陰,陽克陽,陰克陰。
所謂「沖」,就是指性質不同的兩者,其方位立場相對立又互無護度;所謂「克」,則是指性質不同的兩者,雖然其方位立場不相對立,然因其性質相反而 產生其中一方抑制打擊另一方。譬如東方「甲木」與西方「庚金」便叫相沖,而西方「辛金」與東方「甲木」則稱相克不稱相沖,這是因為甲木和庚金不但性質相 反,而且其方位成一百八十度對立,而甲木和辛金雖然性質相反,但其方位卻並不對立之故,所以稱前者為「相沖」,稱後者為「相克」。
同理可知西方辛金沖東方乙木,北方壬水沖南方丙火,北方癸水沖南方丁火(如果東方木的力量大於西方金,則變成木去沖金,如果南方火的力量大於北方 水,則視戰火去沖水)。另外,北方癸水克南方丙火,東方甲木克中央戊土,東方乙木克中央戊土和己土;中央戊土克北方壬水,中央己土克北方壬水和癸水(因土 位居中央,故而僅有相克而無相沖)。茲特將天干沖的原則及圖示簡列於下(須
背念):
一、在正常情況下----
①甲庚相沖、乙辛相沖、丙壬相沖、丁癸相沖。
②甲戊相克、乙己相克、丙庚相

四小時;超出最多的是陽曆十一月二日,多出十六分廿一秒;不足最多的是陽曆二月十一日,少了十四 分廿五秒。直到今天,尚無人能以機械製成一個能配合每日時差而可時快時慢的鐘錶,因此,目前我們所使用的計時器皆僅能顯示人為的「平均太陽時」,而無法指 示精准的「真正太陽時」。
理論上,八字學是以太陽為依據的推命學(鬥數則以月亮及星宿為依據),所以我們在排八字的時候,應盡可能求得真正的太陽時,茲特將每年逐月之太陽時差繪圖說明於下:
今就上表之陽曆為准,列出每月上旬、中旬、下旬三階段之概略加減時差於下(俟大家日後畢學會抽象算節氣之時,自能以陽曆對照於陰曆)。   
  
  
一月:上旬約減3分,中旬約減7分,下旬約減12分。  
二月:上旬約減13分,中旬約減14分,下旬約減13分。
三月:上旬約減12分,中旬約減10分,下旬約減7分。
四月:上旬約減3分,中旬時差近零,下旬約加4分。
五月:上旬約加5分,中旬約加6分,下旬約加4分。
六月:上旬約加3分,中旬時差近零,下旬約減3分。
七月:上旬約減4分,中旬約減6分,了旬約減7分。
八月:上旬約減5分。中旬約減3分,下旬約減1分。
九月:上旬時差近零,中旬約加4分,下旬約加8分。
十月:上旬約加10分,中旬約加13分,下旬約加15分。
十一月:上旬約加16分,中旬約加15分,下旬約加12分。
十二月:上旬約加10分,中旬約加4分,下旬約減2分。
三、命理十二時辰----自古以來,我國傳統上均將一日區分為十二時辰,即以目前的二小時為一時辰,十二個時辰恰為廿四小時;為了方便記憶,古人並以十二地支分別代表十二時辰,譬如子時、丑時、寅時..等。
古代在一日之內分為十二時辰,十二時辰之內又分為百刻(即在沙漏器上刻有一百個記號),又每一時辰之內再分為前半段和後半段(即一時辰再區分二小 時,前半段管一小時,後半段管一小時);前半時辰簡稱「初時」,後半時辰簡稱「正時」,初時和正時各又細分四大刻及一小刻,合計一時辰內則有八大刻二小 刻。
每一時辰的初時(前段一小時),其第一大刻叫「初初」,第二大刻叫「初二」,第三大刻叫「初二」,第四大刻叫「初三」,最後一小刻叫「初四」,每 一時辰的正時(後段一小時),其第一大刻叫「正初」,第二大刻叫「正一」,第三刻叫「正二」,第四大刻叫「正三」,最後一小刻叫「正四」。
現代已很少人再用

前述之古法記載時刻了,因其名目稍嫌繁瑣,目前通常以平均時間十五分鐘為一刻,每一小時有四刻,每一時辰有八 刻,使用起來比較方便,也較容易區別。然因太陽時差的關係,凡是以現代鐘錶為准的計時,依舊是會有約半小時之內的偏差(正十六分廿一秒~~負十四分廿五秒 之範圍內),如果我要詳細加減,勢必相當複雜,容後再予討論。茲將命理上所應用的十二時辰與平均太陽時之對照列表於後:  
命理時辰平均太陽時說 明
子 1----23半夜11點~~次日淩晨l點
丑1----3 淩晨1點~~3點
寅3----5早晨3點~~5點
  卯5----7早晨5點~~7點
  辰7----9上午7點~~9點  
  巳9----11上午9點~~1l點
午11----13中午11點~~13點
  未13----15下午1點~~3點
  申15----17下午3點~~5點
酉17----19傍晚5點~~7點
  戌19----21夜晚7點~~9點
亥21----23夜晚9點~~11點
  
以上命理十二時辰須熟記,因為以後經常會用到。另外有一點尚需注意的是,除了前述的「平均太陽時」對命理時辰之確定會造成誤差影響外,尚有各國 以經緯度劃分的「區域時間」及為了調整國民作息所不定期實施的夏信時間等,均能對命理時辰之確定造成極大影響,故而我們在替人排四柱八字的時候,需時加注 意,務使命造之時辰盡可能接近「真正太陽時」,至於我國的區域時間及夏令時間將在第十章第二節中續予討論。
第二節 一年的廿四節氣
一、地球公轉與四季之分----地球除了自繞軸心不斷旋轉(自轉)之外,還會沿著橢圓形之軌道旋繞太陽公轉,周而復始,運行不止。這個公轉的橢圓形軌道如果以假想的密集點線連接起來,天文學上就稱為「軌道平面」而地球便沿著此公轉軌道面之周邊環繞太陽運行。
然而,地球的自轉軸心線並不恒與其公轉之軌道面成垂直,而是在大約二十三度半的幅度內作俯仰式的陽光洗禮,其陽光洗禮一輪回的時間恰約等於其繞 日公轉一周的時間;如此則造成地球上各區域在不同的時間內接受不同程度的光熟與電磁能,是以產生一年春、夏、秋、冬四季之分,而其動的幅度,若以陽光的直 射正照點為准來測定,最北端至北回歸線(夏至點)止,最南端至南回歸線(冬至點)止。
根據天文學家統計結果,地球環繞太陽一周(一年)所需時間三六五•二四二二一六日,這就是一般所稱的「歲實」。當陽光直射赤道時,住在北半球的 我們在春天叫它做「春分」,在秋天叫它做「秋分」(春分意指春天的中心分界點,秋分則為秋天的中心分界點);當陽光直射北回歸線時,我們叫它做「夏至」, 當陽光直射南回歸線時,我們稱它做「冬至」,(夏至意指夏天的中心分界點,冬至則為冬天的中心分界點)。  
當陽光直射在赤道與南回歸線間之中心點時(亦即冬至點與春分點間之中界點,也是春天或秋天的起點),在春季我們叫它做「立春」,在秋季我們叫它做 「立秋」,當陽光直射在赤道與北回歸線間之中心點時(亦即夏至點與秋分點間之中界點,也是夏天或冬天的起點),在夏季我們稱它做「立夏」,在冬季我們稱它 做:「立冬」。
以上所談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簡稱「四立」,是一年四季最重要的分野,也是八字學計算月份的絕對依據,與鬥數之應用月曆(太陰曆)大不相 同。所謂立春就是代表春天的正式來臨,也是八字學上正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夏代表夏天的正式來臨,是八字學上四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秋代表秋天的正式來 臨,是八字學上七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冬代表冬天的正式來臨,是八字學上十月份的真正起始點。是故得知----
※立春為春首。立夏為夏首。立秋為秋首。立冬為冬首。
前面同時談到的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簡稱「二分二至」,是一年四季中各季的中心點;我國向來均以正、二、三月為春季,四、五、六月為夏季, 七、八、九月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為冬季,然因地球公轉之軌道並非正圓,故而地球運行的視動速度在各季之中時時不同,由是也導致每季的日數不恒相等, 據天文學家測定的結果如下:
春季有----九二日又二○•二小時
夏季有----九三日又一四•四小時
秋季有----八九日又一八•七小時
冬季有----八九日又○•五小時
以上四季合計約三六五日又五•八個時(即一年的正確日時)。
二、廿四節氣之認識----我們八字學上所認定的十二個「月令」,並非月曆(陰曆)所使用的十二個「月份」,因為月曆(以下統稱陰曆)是以月亮公轉地球的週期來計測時間,而八字學是以地球公轉太陽的週期(即陽曆或農曆)來計測時間,陰曆和陽曆兩者在日期上的差距頗大。
陰曆恒將月圓之日(月望)定在每月之十五日,月晦之日(月朔)定在每月三十或初一日,故甚方便于一般庶民記憶日期;然月亮不能提供廣泛光熱與能量 給地球上之生物,是以陰曆無法適用于農事民生之作息。自古我們的祖先為了便利農事起見,即已根據太陽而制出農曆(即陽曆----太陽之曆),除了將

四 小時;超出最多的是陽曆十一月二日,多出十六分廿一秒;不足最多的是陽曆二月十一日,少了十四分廿五秒。直到今天,尚無人能以機械製成一個能配合每日時差 而可時快時慢的鐘錶,因此,目前我們所使用的計時器皆僅能顯示人為的「平均太陽時」,而無法指示精准的「真正太陽時」。
理論上,八字學是以太陽為依據的推命學(鬥數則以月亮及星宿為依據),所以我們在排八字的時候,應盡可能求得真正的太陽時,茲特將每年逐月之太陽時差繪圖說明於下:
今就上表之陽曆為准,列出每月上旬、中旬、下旬三階段之概略加減時差於下(俟大家日後畢學會抽象算節氣之時,自能以陽曆對照於陰曆)。   
  
  
一月:上旬約減3分,中旬約減7分,下旬約減12分。  
二月:上旬約減13分,中旬約減14分,下旬約減13分。
三月:上旬約減12分,中旬約減10分,下旬約減7分。
四月:上旬約減3分,中旬時差近零,下旬約加4分。
五月:上旬約加5分,中旬約加6分,下旬約加4分。
六月:上旬約加3分,中旬時差近零,下旬約減3分。
七月:上旬約減4分,中旬約減6分,了旬約減7分。
八月:上旬約減5分。中旬約減3分,下旬約減1分。
九月:上旬時差近零,中旬約加4分,下旬約加8分。
十月:上旬約加10分,中旬約加13分,下旬約加15分。
十一月:上旬約加16分,中旬約加15分,下旬約加12分。
十二月:上旬約加10分,中旬約加4分,下旬約減2分。
三、命理十二時辰----自古以來,我國傳統上均將一日區分為十二時辰,即以目前的二小時為一時辰,十二個時辰恰為廿四小時;為了方便記憶,古人並以十二地支分別代表十二時辰,譬如子時、丑時、寅時..等。
古代在一日之內分為十二時辰,十二時辰之內又分為百刻(即在沙漏器上刻有一百個記號),又每一時辰之內再分為前半段和後半段(即一時辰再區分二小 時,前半段管一小時,後半段管一小時);前半時辰簡稱「初時」,後半時辰簡稱「正時」,初時和正時各又細分四大刻及一小刻,合計一時辰內則有八大刻二小 刻。
每一時辰的初時(前段一小時),其第一大刻叫「初初」,第二大刻叫「初二」,第三大刻叫「初二」,第四大刻叫「初三」,最後一小刻叫「初四」,每 一時辰的正時(後段一小時),其第一大刻叫「正初」,第二大刻叫「正一」,第三刻叫「正二」,第四大刻叫「正三」,最後一小刻叫「正四」。
現代已很少人再用

前述之古法記載時刻了,因其名目稍嫌繁瑣,目前通常以平均時間十五分鐘為一刻,每一小時有四刻,每一時辰有八 刻,使用起來比較方便,也較容易區別。然因太陽時差的關係,凡是以現代鐘錶為准的計時,依舊是會有約半小時之內的偏差(正十六分廿一秒~~負十四分廿五秒 之範圍內),如果我要詳細加減,勢必相當複雜,容後再予討論。茲將命理上所應用的十二時辰與平均太陽時之對照列表於後:  
命理時辰平均太陽時說 明
子 1----23半夜11點~~次日淩晨l點
丑1----3 淩晨1點~~3點
寅3----5早晨3點~~5點
  卯5----7早晨5點~~7點
  辰7----9上午7點~~9點  
  巳9----11上午9點~~1l點
午11----13中午11點~~13點
  未13----15下午1點~~3點
  申15----17下午3點~~5點
酉17----19傍晚5點~~7點
  戌19----21夜晚7點~~9點
亥21----23夜晚9點~~11點
  
以上命理十二時辰須熟記,因為以後經常會用到。另外有一點尚需注意的是,除了前述的「平均太陽時」對命理時辰之確定會造成誤差影響外,尚有各國 以經緯度劃分的「區域時間」及為了調整國民作息所不定期實施的夏信時間等,均能對命理時辰之確定造成極大影響,故而我們在替人排四柱八字的時候,需時加注 意,務使命造之時辰盡可能接近「真正太陽時」,至於我國的區域時間及夏令時間將在第十章第二節中續予討論。
第二節 一年的廿四節氣
一、地球公轉與四季之分----地球除了自繞軸心不斷旋轉(自轉)之外,還會沿著橢圓形之軌道旋繞太陽公轉,周而復始,運行不止。這個公轉的橢圓形軌道如果以假想的密集點線連接起來,天文學上就稱為「軌道平面」而地球便沿著此公轉軌道面之周邊環繞太陽運行。
然而,地球的自轉軸心線並不恒與其公轉之軌道面成垂直,而是在大約二十三度半的幅度內作俯仰式的陽光洗禮,其陽光洗禮一輪回的時間恰約等於其繞 日公轉一周的時間;如此則造成地球上各區域在不同的時間內接受不同程度的光熟與電磁能,是以產生一年春、夏、秋、冬四季之分,而其動的幅度,若以陽光的直 射正照點為准來測定,最北端至北回歸線(夏至點)止,最南端至南回歸線(冬至點)止。
根據天文學家統計結果,地球環繞太陽一周(一年)所需時間三六五•二四二二一六日,這就是一般所稱的「歲實」。當陽光直射赤道時,住在北半球的 我們在春天叫它做「春分」,在秋天叫它做「秋分」(春分意指春天的中心分界點,秋分則為秋天的中心分界點);當陽光直射北回歸線時,我們叫它做「夏至」, 當陽光直射南回歸線時,我們稱它做「冬至」,(夏至意指夏天的中心分界點,冬至則為冬天的中心分界點)。  
當陽光直射在赤道與南回歸線間之中心點時(亦即冬至點與春分點間之中界點,也是春天或秋天的起點),在春季我們叫它做「立春」,在秋季我們叫它做 「立秋」,當陽光直射在赤道與北回歸線間之中心點時(亦即夏至點與秋分點間之中界點,也是夏天或冬天的起點),在夏季我們稱它做「立夏」,在冬季我們稱它 做:「立冬」。
以上所談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簡稱「四立」,是一年四季最重要的分野,也是八字學計算月份的絕對依據,與鬥數之應用月曆(太陰曆)大不相 同。所謂立春就是代表春天的正式來臨,也是八字學上正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夏代表夏天的正式來臨,是八字學上四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秋代表秋天的正式來 臨,是八字學上七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冬代表冬天的正式來臨,是八字學上十月份的真正起始點。是故得知----
※立春為春首。立夏為夏首。立秋為秋首。立冬為冬首。
前面同時談到的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簡稱「二分二至」,是一年四季中各季的中心點;我國向來均以正、二、三月為春季,四、五、六月為夏季, 七、八、九月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為冬季,然因地球公轉之軌道並非正圓,故而地球運行的視動速度在各季之中時時不同,由是也導致每季的日數不恒相等, 據天文學家測定的結果如下:
春季有----九二日又二○•二小時
夏季有----九三日又一四•四小時
秋季有----八九日又一八•七小時
冬季有----八九日又○•五小時
以上四季合計約三六五日又五•八個時(即一年的正確日時)。
二、廿四節氣之認識----我們八字學上所認定的十二個「月令」,並非月曆(陰曆)所使用的十二個「月份」,因為月曆(以下統稱陰曆)是以月亮公轉地球的週期來計測時間,而八字學是以地球公轉太陽的週期(即陽曆或農曆)來計測時間,陰曆和陽曆兩者在日期上的差距頗大。
陰曆恒將月圓之日(月望)定在每月之十五日,月晦之日(月朔)定在每月三十或初一日,故甚方便于一般庶民記憶日期;然月亮不能提供廣泛光熱與能量 給地球上之生物,是以陰曆無法適用于農事民生之作息。自古我們的祖先為了便利農事起見,即已根據太陽而制出農曆(即陽曆----太陽之曆),除了將

四 小時;超出最多的是陽曆十一月二日,多出十六分廿一秒;不足最多的是陽曆二月十一日,少了十四分廿五秒。直到今天,尚無人能以機械製成一個能配合每日時差 而可時快時慢的鐘錶,因此,目前我們所使用的計時器皆僅能顯示人為的「平均太陽時」,而無法指示精准的「真正太陽時」。
理論上,八字學是以太陽為依據的推命學(鬥數則以月亮及星宿為依據),所以我們在排八字的時候,應盡可能求得真正的太陽時,茲特將每年逐月之太陽時差繪圖說明於下:
今就上表之陽曆為准,列出每月上旬、中旬、下旬三階段之概略加減時差於下(俟大家日後畢學會抽象算節氣之時,自能以陽曆對照於陰曆)。   
  
  
一月:上旬約減3分,中旬約減7分,下旬約減12分。  
二月:上旬約減13分,中旬約減14分,下旬約減13分。
三月:上旬約減12分,中旬約減10分,下旬約減7分。
四月:上旬約減3分,中旬時差近零,下旬約加4分。
五月:上旬約加5分,中旬約加6分,下旬約加4分。
六月:上旬約加3分,中旬時差近零,下旬約減3分。
七月:上旬約減4分,中旬約減6分,了旬約減7分。
八月:上旬約減5分。中旬約減3分,下旬約減1分。
九月:上旬時差近零,中旬約加4分,下旬約加8分。
十月:上旬約加10分,中旬約加13分,下旬約加15分。
十一月:上旬約加16分,中旬約加15分,下旬約加12分。
十二月:上旬約加10分,中旬約加4分,下旬約減2分。
三、命理十二時辰----自古以來,我國傳統上均將一日區分為十二時辰,即以目前的二小時為一時辰,十二個時辰恰為廿四小時;為了方便記憶,古人並以十二地支分別代表十二時辰,譬如子時、丑時、寅時..等。
古代在一日之內分為十二時辰,十二時辰之內又分為百刻(即在沙漏器上刻有一百個記號),又每一時辰之內再分為前半段和後半段(即一時辰再區分二小 時,前半段管一小時,後半段管一小時);前半時辰簡稱「初時」,後半時辰簡稱「正時」,初時和正時各又細分四大刻及一小刻,合計一時辰內則有八大刻二小 刻。
每一時辰的初時(前段一小時),其第一大刻叫「初初」,第二大刻叫「初二」,第三大刻叫「初二」,第四大刻叫「初三」,最後一小刻叫「初四」,每 一時辰的正時(後段一小時),其第一大刻叫「正初」,第二大刻叫「正一」,第三刻叫「正二」,第四大刻叫「正三」,最後一小刻叫「正四」。
現代已很少人再用

前述之古法記載時刻了,因其名目稍嫌繁瑣,目前通常以平均時間十五分鐘為一刻,每一小時有四刻,每一時辰有八 刻,使用起來比較方便,也較容易區別。然因太陽時差的關係,凡是以現代鐘錶為准的計時,依舊是會有約半小時之內的偏差(正十六分廿一秒~~負十四分廿五秒 之範圍內),如果我要詳細加減,勢必相當複雜,容後再予討論。茲將命理上所應用的十二時辰與平均太陽時之對照列表於後:  
命理時辰平均太陽時說 明
子 1----23半夜11點~~次日淩晨l點
丑1----3 淩晨1點~~3點
寅3----5早晨3點~~5點
  卯5----7早晨5點~~7點
  辰7----9上午7點~~9點  
  巳9----11上午9點~~1l點
午11----13中午11點~~13點
  未13----15下午1點~~3點
  申15----17下午3點~~5點
酉17----19傍晚5點~~7點
  戌19----21夜晚7點~~9點
亥21----23夜晚9點~~11點
  
以上命理十二時辰須熟記,因為以後經常會用到。另外有一點尚需注意的是,除了前述的「平均太陽時」對命理時辰之確定會造成誤差影響外,尚有各國 以經緯度劃分的「區域時間」及為了調整國民作息所不定期實施的夏信時間等,均能對命理時辰之確定造成極大影響,故而我們在替人排四柱八字的時候,需時加注 意,務使命造之時辰盡可能接近「真正太陽時」,至於我國的區域時間及夏令時間將在第十章第二節中續予討論。
第二節 一年的廿四節氣
一、地球公轉與四季之分----地球除了自繞軸心不斷旋轉(自轉)之外,還會沿著橢圓形之軌道旋繞太陽公轉,周而復始,運行不止。這個公轉的橢圓形軌道如果以假想的密集點線連接起來,天文學上就稱為「軌道平面」而地球便沿著此公轉軌道面之周邊環繞太陽運行。
然而,地球的自轉軸心線並不恒與其公轉之軌道面成垂直,而是在大約二十三度半的幅度內作俯仰式的陽光洗禮,其陽光洗禮一輪回的時間恰約等於其繞 日公轉一周的時間;如此則造成地球上各區域在不同的時間內接受不同程度的光熟與電磁能,是以產生一年春、夏、秋、冬四季之分,而其動的幅度,若以陽光的直 射正照點為准來測定,最北端至北回歸線(夏至點)止,最南端至南回歸線(冬至點)止。
根據天文學家統計結果,地球環繞太陽一周(一年)所需時間三六五•二四二二一六日,這就是一般所稱的「歲實」。當陽光直射赤道時,住在北半球的 我們在春天叫它做「春分」,在秋天叫它做「秋分」(春分意指春天的中心分界點,秋分則為秋天的中心分界點);當陽光直射北回歸線時,我們叫它做「夏至」, 當陽光直射南回歸線時,我們稱它做「冬至」,(夏至意指夏天的中心分界點,冬至則為冬天的中心分界點)。  
當陽光直射在赤道與南回歸線間之中心點時(亦即冬至點與春分點間之中界點,也是春天或秋天的起點),在春季我們叫它做「立春」,在秋季我們叫它做 「立秋」,當陽光直射在赤道與北回歸線間之中心點時(亦即夏至點與秋分點間之中界點,也是夏天或冬天的起點),在夏季我們稱它做「立夏」,在冬季我們稱它 做:「立冬」。
以上所談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簡稱「四立」,是一年四季最重要的分野,也是八字學計算月份的絕對依據,與鬥數之應用月曆(太陰曆)大不相 同。所謂立春就是代表春天的正式來臨,也是八字學上正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夏代表夏天的正式來臨,是八字學上四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秋代表秋天的正式來 臨,是八字學上七月份的真正起始點;立冬代表冬天的正式來臨,是八字學上十月份的真正起始點。是故得知----
※立春為春首。立夏為夏首。立秋為秋首。立冬為冬首。
前面同時談到的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簡稱「二分二至」,是一年四季中各季的中心點;我國向來均以正、二、三月為春季,四、五、六月為夏季, 七、八、九月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為冬季,然因地球公轉之軌道並非正圓,故而地球運行的視動速度在各季之中時時不同,由是也導致每季的日數不恒相等, 據天文學家測定的結果如下:
春季有----九二日又二○•二小時
夏季有----九三日又一四•四小時
秋季有----八九日又一八•七小時
冬季有----八九日又○•五小時
以上四季合計約三六五日又五•八個時(即一年的正確日時)。
二、廿四節氣之認識----我們八字學上所認定的十二個「月令」,並非月曆(陰曆)所使用的十二個「月份」,因為月曆(以下統稱陰曆)是以月亮公轉地球的週期來計測時間,而八字學是以地球公轉太陽的週期(即陽曆或農曆)來計測時間,陰曆和陽曆兩者在日期上的差距頗大。
陰曆恒將月圓之日(月望)定在每月之十五日,月晦之日(月朔)定在每月三十或初一日,故甚方便于一般庶民記憶日期;然月亮不能提供廣泛光熱與能量 給地球上之生物,是以陰曆無法適用于農事民生之作息。自古我們的祖先為了便利農事起見,即已根據太陽而制出農曆(即陽曆----太陽之曆),除了將

八歲在未宮,九歲在午宮,十歲在巳宮,十一歲在辰宮,十二歲在卯宮。至十三歲時,又從命官員上輪回逆算,同理,至二十五歲、三十七歲、四十九歲、六十一歲均重覆自命宮寅上迴圈逆行推演。  
由是觀之,任何人一歲,十三歲、廿五歲、卅七歲、四十九歲、六十一歲、七十三歲之流年皆行命宮,按序自命宮逆行,則二歲、十四歲、廿六歲;卅八 歲、五十歲;六十二歲、七十四歲之流年皆行命宮的後二宮位;三歲、十五歲、廿七歲、卅九歲、五十一歲、六十三歲、七十五歲之流年皆行命宮的後二宮位..以 次類推。
今仍取前舉甲子生人為例說明:該造安命于寅宮,則其一、十三、廿五、卅七、四九,六一、七三等歲必行命宮寅上;二、十四、廿六、卅八、五十、六 二、七四等歲必逆行丑宮;三、十五、廿七、卅九、五一、六三、七五等歲必行子宮,四、十六、廿八、四十、五二、六四、七六等歲必行亥宮;五、十七、廿九、 四一、五三、六五,七七等歲必行戌宮;六、十八、三十、四二、五四、六六、七八等歲必行酉宮;七、十九、卅一、四三、五五、六七、七九等歲必行申宮;八、 二十、卅二、四四、五六、六八、八十等歲必行未宮;九、廿一、卅三;四五、五七、六九、八一等歲必行午宮;十、廿二、卅四、四六、五八、七十、八二等歲必 行巳宮;十一、廿三、卅五、四七、五九、七一、八三等歲必行辰宮;十二、廿四、卅六、四八、六十、七二、八四等歲必行卯宮;如此逐歲逆行,迴圈不絕使用。
如果要推算流月,也是從小限宮逆行求取。不過,傳統上有兩種星盤流月之推算法,一源出於《果老星宗》,一源出於《星平大成》。《果老星宗》主張自小限宮中起生月,《星平大成》則主張自小限宮中起正月,茲分別舉例說明如下:
(一)小限宮起生月法----如前例甲子年生人,其命宮在“寅”,設欲推知其卅五歲戊戌年各月所行宮位,則須先求出其流年小限,亦即將生年“子”加 在命宮“寅”,由於逆數至卅五歲流年戌支,恰落人“辰”官,故知卅五歲之小限宮在“辰”,於是自辰宮起算八月(生月酉)逆行卯宮為九月,寅宮為十月,丑宮 為十一月,子宮為十二月,至亥宮時,即為卅五歲戊戌當年之一月(不可當成次年已女年的正月),戍宮為二月,酉官為三月,申官為四月,未宮為五月,午宮為六 月,巳宮為七月。同理,如欲推知其卅六歲己亥年各月所行宮位,仍先求出其流年小限,將生年“子”加在命官“寅”,然後由於逆數至卅六歲流年亥支,恰落人 “卯”官,故知卅六歲之小限宮在“卯”(其實,由命宮起廿五歲逆推至卅六歲,或由命宮起卅七歲倒數順推至卅六歲亦甚快捷),於是自卯官起算八月(生月 酉),逆行寅宮為九月,丑官為十月,子宮為十一月,亥宮為十二月,至戍宮時,則為卅六歲己亥當年的一月(不可當成次年庚子年的正月),酉宮為二月,申宮為 三月,未宮為四月,午宮為五月,巳宮為六月,辰宮為七月。
(二)小限宮起正月法----此法與前法大致上相似,惟一不同的是啤“小限宮起生月”改為“小限宮起正月”而已。譬如仍以前舉甲于年生人為例,命宮 在寅,其卅五歲戊戌年的小限在辰宮,於是自辰宮起算卅五歲當年之正月,逆行卯宮為二月,寅宮為三月,丑宮為四月..,依次逆推,至巳官必為十二月。又其卅 六歲己亥年的小限在卯宮,於是自卯宮起算卅六歲當年之正月,逆行寅宮為二月,丑官為三月,子宮為四月.”,依次逆推,至辰宮必為十二月。
三、十二宮名的排法----星盤中的十二宮位,都有特殊之名稱,這些名稱共計十二個,即:(一)命宮(二)財帛宮(三)兄弟宮(四)田宅宮(五)男 女宮(六)奴僕宮(七)妻妾宮(八)疾厄宮(九)遷移宮(十)官祿宮(十一)福德宮(十二)相貌宮。由於現代社會結構跟古代稍有不同,所以上述十二宮名中 的第(三)項兄弟宮改為“兄弟姐妹宮”或“手足宮”,第(五)項男女宮宜改為“子女宮”,第(六)項奴僕宮宜改為“交友宮”,第(七)項妻妾宮宜改為“夫 妻宮”,第(十)項官祿宮宜改為“事業宮”,第(十一)項福德宮宜改為“父母宮”,如此較覺貼切。
先賢汪雲陽說:“凡定十二宮者,逆數輪轉,如命宮在寅財帛在丑,兄弟在子,田宅在亥,男女在戌,奴僕在酉,妻妾在申,疾厄在未,餘同此”這就是 說,十二宮名的排法,乃是以命宮為准,自命宮開始逆排,依序為:命宮、財帛、兄弟姐妹、田宅、子女、交友、夫妻、疾厄、遷移、事業、父母、相貌。
古代使用星盤,對於每一宮位所轄的年歲,均需以量天尺測算星宿量度,配合命宮對出命度,然後再由命度走出限度(即各宮大限),有了限度才能確知 每人起運的歲數;大抵最早上運的是從十一歲開始,最遲亦有晚至二十歲始上運的。任何人第一步大運當然是在命宮,以次逆行,第二步大運在財帛宮,第三步大運 在兄弟姐妹宮,第四步大運在田宅宮..餘類推。
此外,每一宮所轄之大限年數,也是不盡相同,有管十五年的,有管十一年的,有管十年的,有管八年、七年、六年、五年,甚至有管四年半的,實可謂相 當不規則。星宗上有一首年分歌訣說:“命宮十下貌宮十,福德妻宮十一詳,官祿十五最高位,遷移止有八年糧,疾厄七兮共六六,財帛兄弟五年強,田宅子孫並奴 僕,四年之半定毫芒”。這就是說,凡命宮及事業宮各轄十五年之大運,福德宮及夫妻宮各轄十一年大運,相貌宮轄十年大運,遷移宮轄八年大運,疾厄宮轄七年大 運,以上七宮共轄六十六年大運;至於財帛宮及兄弟姐妹宮則各轄五年大運,田宅、子女及奴僕三宮則各轄四年半大運,以上五宮共轄二十三年半大運,前後十二宮 合計共轄八十九年半大運。 ’
自從子平術盛行之後,其計算大運限度及上運年齡之理論,較星宗大限法更加完備而精確,所以現代已很少有人使用星盤大限去推論各宮運程了。惟江湖 上一些術家倒是偶爾使用小限來推流年流月,至於星盤大限,由於過份複雜繁索,則幾乎已成絕響。先賢汪雲陽也說:“命宮十五年者,乃古之法則,不可拘執”, 因此,我們如今既有更精確、理想之子平大運流年推演法訣可用,實可不必再捨本逐末的去專執星盤限度了。現在特舉一例將前述之星盤神煞、十二宮名及逐年小限 綜合繪出方、圓兩種圖式於後,以利各位進一步明瞭:
範例----某命生於民國三十三年(甲申年)農曆八月五日未時,則其星盤神煞、十二宮名及逐年小限之圖式如下。
  
前列星盤圖式解說----
  (一)某命出生於民國三十三年,查該年之太歲為甲申年,故應取十二星盤中的“申盤”為其命盤。
(二)根據命宮法訣推算,得知其命宮在“丑”;再以五虎遁月訣求出命宮之干支為丁丑”。
(三)從命宮丑中起算一歲小限,逆行二歲在於,三歲在亥,四歲在戌,五歲在酉,六歲在申,七歲在未,八歲在午,九歲在巳,十歲在辰,十一歲在卯,十二歲在寅,至十三歲後,複從丑宮(命宮)重覆迴圈逆行。
(四)既已得知生辰八字,,則可再依各人之喜好,另行增添年干神煞、日於神煞及月支神煞。譬如天乙貴人、文昌貴人、國印貴人、天醫、天廚、金興,祿神、羊刃、紅豔、流霞、空亡等等。
(五)推斷星盤吉凶的方法多端,亦常因人而異,不過,一般均較著重“整體命格”及“流年小限”二部分。看“整體命:格”的方法是以命宮為主,再配 合其三方四正而詳為審度;所謂三方四正就是指命官的“三合宮”及“對宮”。譬如此造命宮在丑,其三合宮即“本命丑官”“巳宮”和“酉宮”,而其對宮即與其 相沖之“未宮”。
此外,看“流年小限”的方法是以小限宮暫時當成命宮,除了配合小限宮的三方四正,尚須再配合該

非、利與害、得與失、生與死、吉與凶、剛與柔、仁慈與暴虐、前後與左右、東西與南北、富貴與貧賤、快樂與悲哀..等,這種相對之現象,就是命理學上所謂的「陰陽」。
易經又說:「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不測之謂神」,又說:「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因此,我們可以說陰陽就是一切事物相對之現象。
二、陰陽的共存形態----易學太極論說:「太極負陰而抱陽」,經過幾千年後的今天,科學終於證明任何物質中的原子結構,確屬負陰抱陽(原子核內「抱」有正電荷----陽電,核外繞有「負」電荷----陰電)。由此事實我們得知如下現象:
⑴太極負陰而抱陽,陽中有陰,陰中有陽。
⑵陰陽交互推進引動,無法單獨存在或截然分開。
⑶太極為事物之本體,好比人命之我身;陰陽為事物之變化,好比人命之窮通。
事物的陰陽永遠有互相依存、交替推移的現象,絕對無法孤陰孤陽單獨存在,不過有時會互有消長盛衰的情形(如白天為陽盛陰衰,夜晚為陰盛陽弱),這 就是古人所謂的「兩不立則一不見,一不見則兩之用」的意思(按:即沒有兩物相對應,便無任何一物能存在,如同男人若無女人相對應,則後代無法延續,男人必 自消滅,反之亦同)。宇宙之結構原有陰陽對應抱負之本質,故而凡存在於宇宙中的萬事萬物也均公有這種陰陽相互對立又相互依存的本質。由於空間推動時間,時 間變化空間,物體產生能量,能量孕生物體,所以:
宇宙中若無空間,則宇宙本身根本就不存在,相對的物體、能量、時間也均無法存在。
宇宙中若有了空間而卻沒有任何物體,則亦根本無時間與能量之存在。
宇宙空間中若沒有任何能量,則亦根本無物體與時間之存在。
宇宙中若沒有了時間與能量,則一切空間皆將靜止,一切物體皆將死絕,宇宙勢必瞬間毀滅!
由此可知,宇宙萬物都有相互對立卻又相互依存的本質,雖然有時會偏陰或偏陽,但絕不能孤陰孤陽單獨存在。譬如:男人屬陽,女人屬陰,有男人就必會 有女人相對應,男人體雖屬陽,然其內卻含有輕微女性荷爾蒙(陽中有陰且陽盛陰衰),女人體雖屬陰,然其內卻含有輕徽男性荷爾蒙(陰中有陽且陰盛陽衰),因 此才造成再剛強的男人也有懦弱或流淚的時候,再溫柔的女人也有剛強或激憤的時候。
就天干而言,甲乙屬木;而就地支而言,寅卯也屬木,但在陰陽的區分上,甲、寅屬陽,乙、卯則屬陰;四者雖同屬木,然其陰陽本質卻有不同,其相互間的陰陽對立與共存的關係奇妙而複雜,以後再詳為解說。
  
第二節 五行之通識
一、五行的哲學概念----中國的易學認為:宇宙中所存在的萬事萬物,不管其體積之大小或範圍之廣隘,均可將其分離或整合成各種單一(但不一定獨立) 之太極,由太極可化生兩儀(即陰和陽),由兩儀又可化生四象(即太陽、少陽、太陰、少陰)。事實上,陰陽兩儀原來就是太極的本質,我們也可如此說:「太極 就是陰與陽兩儀之合體,太極透過陰陽兩儀之克應交合,得以化生四象」。  
古代先賢基於此種領悟,於是發明出五行的哲學理論,將陰陽太極比喻成地球本體(土),再將陰陽太極所化生的四象比喻成地球內外的植物(木),液體 (水)、熱能(火)礦物(金);四象加上太極,就成木、火、土、金、水五行。這個「太極」,就好比是一個「家」,而這個家乃由夫與妻(陰陽)兩人組合而 成,然後夫妻生育子女便如同太極化生金木水火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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